品牌商与流量平台的长期博弈
销售盈利是由品牌商和流量平台(包括电商和线下连锁门店)长期的博弈关系决定的。品牌商需要和流量平台互动互利,逐步博弈形成战略联盟的关系。总体而言,流量平台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平台生态的设计者。流量平台总体上是强势的,品牌商相对是弱势的。品牌商需要从竞争品牌中脱颖而出,显示出对流量平台的价值,能够提升销量,具有带动消费者流量的能力。流量平台就会对这类品牌商倾斜资源,分发更低成本的流量进行扶持,这个阶段会出现品牌的收入规模高增长和低盈利的状态。因而,品牌商一定要在和其他众多品牌的博弈过程中找到一个独特的定位,并且在流量平台体外形成足够强大的品牌营销力和影响力,特别是在营销投入期形成和其他流量平台合作销售起量的案例。这时主流平台就会和品牌商形成战略合作关系,为品牌商提供最有价值的各种流量资源。
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实品牌商的盈利是流量平台收割其他小品牌,支持战略伙伴而给它的补贴。这个阶段品牌商会出现量利齐升的最优结果,不但收入高增长,而且利润也能够相应提升。但任何品类在任何一个流量平台的总规模都是有“天花板”的。当品牌商的收入逐步加速下滑,接近于这个可能的总规模上限时,流量平台往往会主动扶持下一个或几个其他品牌。
为了进一步获得增长以及使收入结构多元化,品牌商这时会选择一定程度地脱离这个起点流量平台,去重点挖掘一个新的低流量成本洼地的平台。在这个阶段可能出现的危机是,流量平台为了应对外部竞争或者是出于对GMV(8)流量的绝对需求,可能开始收割一部分头部品牌商的利益,双方矛盾在此阶段激化。于是,头部品牌商开始减少投入,转移战略重点,流量平台开始加大费用要求,并支持该品牌的直接竞争对手。这个阶段品牌商可能会出现缩减收入、利润亏损的情况,甚至会退化成销售落后的品牌。
品牌商总是在构建自己多渠道卖货的运营能力,与多个流量平台进行博弈。在某些阶段品牌商会出现较高增长和低利润,在某些阶段则收入低增长却高利润释放,这就解释了为何品牌企业收入和利润往往并非同比例地增长,利润体现出高度波动的特征。因为各流量平台的转化效率和资源能力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品牌商在各流量平台的“天花板”也是不一样的。
总体上,品牌商和流量平台的博弈关系会呈现出阶段性的投入期(供养平台)、阶段性的红利期(合作互赢)和阶段性的矛盾期(互减资源)。流量平台是生态化发展的,整体上扶持头部品牌或商户,收割金字塔底层的新商户或新品牌。流量平台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吐故纳新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平台吸引流量,再把流量作为资源分配给各品牌或商户的过程。流量分发是可以通过多种赋能名义进行变现的,比如超市堆头资源、商场的最优位置资源、电商的数据服务、搜索关键字资源等。相对而言,电商流量平台设计流量分配的算法能力远远高于线下平台(零售商)。所以,电商流量平台的引流、分配流量的玩法越来越复杂,品牌商只能阶段性地抓住流量分发的规则漏洞,阶段性地受益,实现较高的投放效率,从而树立头部品牌形象,驱动其他小品牌跟进投放,但后者会被流量平台算法收割利益。
所以,品牌商在成长到全渠道覆盖阶段后,为了进一步发展,不得不考虑实现构建流量平台的能力。例如,格力电器在长期依靠国美、苏宁大型零售平台后,决心自己建立门店网络进行销售,不再受制于单一平台。这时往往进入类似平台的S2b2c(9)阶段,品牌商通过分利给小b(加盟商或经销商)形成自己的游戏规则的生态,小b去获取c端客户流量,品牌商则成为平台的中心价值,在金字塔顶端分配资源。当然能否采用S2b2c模式受到品类结构的约束,因而能否形成小b获利的单店模型是核心判断标准。从这个视角看,多SKU(10)、多品类组货的品牌是有长期价值的,具备形成小b转化c端客户的可能性,而单一SKU爆款难以成就一家超级平台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