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与智慧养老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2.5 老龄产业发展困境

我国是“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老龄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发展不平衡、供需不匹配、供给不足、产业化程度低、专业人才匮乏等一系列发展问题日益凸显。

1. 养老产业供给不足

市场是由需求带动供给和供给创造需求两方面组成的。从理论上讲,老年市场需求的扩大直接带动老龄产业的发展,而老龄产业的发展又会引导老年市场。但我国老龄产业供求矛盾突出,没有形成良性循环。老龄产业的供给问题一方面表现为供给不足,如老年人对长期专业护理、社区照料服务和养老机构服务需求已迅速增加,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这就导致旺盛的老年人需求未能及时与有效的资源供给对接。另一方面表现为供给相对过剩,有些敬老院、老年公寓、福利院设施简陋,生活单调,服务滞后,对老年人缺乏吸引力;有些过于奢华,收费过高,老年人无力承受,造成许多养老机构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资源闲置和浪费[14]

2. 老龄群体消费能力有限

根据现代市场营销学的理论,市场需求取决于三大要素:一是具有某种需求的人,一定的人口规模是形成市场的前提,也是某种产业形成的前提;二是满足这种需求的购买水平,购买力是形成市场的重要条件;三是购买欲望,人们只有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了购买欲望,才能产生实际的购买行为。就我国而言,后两个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年市场的启动和老龄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老年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我国老龄人口基本属于低收入阶层,消费能力低,而且在城镇老龄人口内部、城乡老龄人口之间存在较大差别。相当多的老年人不具备消费的经济条件,而且受传统观念影响,有的还牺牲自己的消费需求去补贴下一代的生活。消费能力有限和购买力不强,不能有效刺激生产,制约了老龄产业的启动和发展。

3. 社会养老资源不足

按照我国老龄产业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思路,老龄产业资金来源应多元化、多渠道,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老龄产业发展存在着政府投资赶不上老龄化发展速度而社会投资有限的局面。

虽然政府每年对老龄产业的资金投入都有所增加,但人口老龄化的增长比例大于资金投入的增长比例,这就造成了老龄产业资金供给上的严重缺口。另外,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发展水平尚不高的情况下出现的,是未富先老,没有能力投入巨资彻底地解决老龄问题并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发达国家的老龄化都是在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后出现的,是先富后老,因而解决老龄问题的经济实力比较强。

我国老龄产业发展受限,与社会力量缺乏投资积极性有着很大的关系。①投资者对老龄化引发的商机缺乏敏感性。投资者没有意识到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引起的市场需求构成的变动,没有看到老年市场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影响了他们对老龄产业的直接参与和投入。②投资者对老龄产业缺乏正确的认识,有部分从事老龄产业生产、服务、经营的从业者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老龄产业如何发展缺乏正确的认识,错误地把为老服务这一国家大力倡导、政策扶持的特殊行业与一般行业等同,一味强调市场化、商品化。在利益驱动下只考虑盈利与投资回报,而不重视社会效益,有的甚至不惜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价值观不仅偏离了以人为本的初衷,而且完全背离了未来产业发展的宗旨,在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影响了老龄产业的正常发展。③投资者对老年市场需求变化缺乏敏感度,社会经营者对老年人需求特点和消费心理缺乏深入的研究,没有针对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需求特点和消费观念去开发产品和服务,而已有的产品得不到老年消费者认可,在老年群体中没有市场,从而影响投资者对老龄产业再投入的信心,投资者应在投入前做好市场调查,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产品和服务。

4. 养老产业专业人才匮乏

专业性人才匮乏也是制约老龄产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产业发展而言,除需要相关政策支持和一定的资金、技术投入之外,人才、知识及相关研究等因素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较其他具备一定发展规模和历史的产业而言,熟悉老龄产业的人才及相关的知识、经验积累明显缺乏。一些老龄产业经营者的管理技能不高,无法自我评估和诊断;开展的很多项目明显缺乏专业技术的指导;社会上缺乏专门培训为老服务的机构和系统教材;市场上还缺乏对老龄产业深入研究的咨询机构;对于直接服务于老年人的服务人员,大部分仍处于家政服务能力水平,其专业能力仍有待提高。由于缺乏专业技术支持,导致老龄产业中的很多行业处于低水平的发展当中,难以得到长足的飞跃和进步。

5. 政策支持力度较大但落实监管不到位

我国老龄产业的发展仍存在认识不到位和政策不到位的情况。在部分地方对老龄产业的认知程度不高,有的认为老龄产业不是一个独立产业,不需要单独提及;有的认为老龄产业的发展充其量为老年人提供一些方便,不能形成大的经济气候。在这些思想的支配下,部分地方在老龄产业的发展上存在有规划无安排现象,在部门分工上无作为,在政策、资金上无推动监督,从而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几年,国家为了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参与养老产业的发展,在土地供应、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由于一些地方未将国家政策具体化,缺少相应的配套实施机制,土地供应、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未能充分发挥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发展老龄产业的激励扶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