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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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公共空间设计的空间类型与特点

公共空间由于设计手法、空间处理的不同可以表现出不同的空间特点。空间界面限定的强弱决定空间类型与特点,如空间的封闭与开敞、空间的虚与实等,根据不同空间构成所具有的性质和特点来加以区分,以利于在设计组织空间时选择和利用。

1.5.1 空间的固定与可变

室内设计以建筑内部空间为设计对象。从内部空间的形成过程看,内部空间可分为固定空间和可变空间两大类型。用地面或楼面、墙和顶棚围成的空间是固定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很难改变楼板和墙体的位置。在固定空间内,用隔墙、隔断、家具、设备等对空间进行再划分,可以形成许多新空间,由于隔墙、隔断、家具和设备等的位置是可以改变的,这些新空间称之为灵活可变的空间,简称为可变空间。固定空间是在建造主体工程的时候形成的,又称第一次空间。可变空间是在固定空间形成后用其他手段构成的,是建筑空间的二次设计。

1.5.2 空间的开敞与封闭

由于不同空间的限定程度不同,空间具有开敞与封闭两种类型。

(1)封闭空间。用限定性较高的围护实体包围起来,在视觉、听觉等方面具有很强的隔离性。封闭空间在心理效果上有较强的领域感、安全感与私密性。

(2)开敞空间。开敞空间对于空间的限定性和私密性较小,强调与空间环境的交流、渗透,讲究对景、借景,与大自然或周围空间的融合。

开敞空间和封闭空间也有程度上的区别,如介于两者之间的半开敞和半封闭空间。它取决于空间的使用性质和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视觉上和心理上的需要。

开敞空间和封闭空间是相对而言的,空间的开敞程度取决于垂直面围合的程度、开洞的大小及开启的控制能力,还包括垂直面所用的材质。围合程度高,开洞的大小及启用的控制能力强,材质厚重,不透视的材料运用得越多,空间的封闭感越强,反之则开敞性强(图1-19)。

图1-19 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室内

1.5.3 空间的动态与静态

1.动态空间

动态空间或称为流动空间,有开敞性和视觉导向性强的特点,界面组织表现出连续性和节奏性,空间构成在设计上引导视线从一点转向另一点,以“动”的角度感受空间,空间的运动感在于塑造空间形象的运动性上,更在于组织空间的节律性上。动态空间将人带到一个由空间和时间相结合的“第四空间”概念上。动态空间的设计手法可以利用机械的、自动化的设施以及人的活动等形成动势。或者组织引导人流活动的空间序列,空间方向性较明确,利用对比强烈的空间和动感线形。如利用楼梯、壁画、家具等使人的活动时停、时动、时静等(图1-20)。

2.静态空间

静态空间一般空间界面限定清晰,常采用对称式和垂直水平界面处理。空间比较封闭,构成比较单一,视觉多被引导在一个方位或一个点上,空间较为清晰、明确。

静态空间的特点表现在空间的限定度强,趋于封闭型,多为尽端房间,空间序列至此结束,私密性较强。静态空间多为对称空间,除了向心、离心以外,较少有其他倾向,以求达到一种静态的平衡。空间及陈设的比例、尺度协调,视线转换平和,避免强制性引导视线(图1-21)。

图1-20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楼梯形成的动态空间

图1-21 深圳大梅沙行政公馆

1.5.4 空间的流通与连贯

空间的流通与连贯是指随着人在建筑空间中的行为或者视线变化而产生空间连续不断地变化的空间形式,具体地说就是相临或相近的若干个空间之间是相互连贯、流通的。空间不是消极静止的存在,而是把它看作一种具有生动力量,甚至是一个运动的生命体的存在。这不仅存在于室内空间与空间之间,还包括室内空间与室外空间外相互渗透。

在实际设计中,尽管各空间功能不同,但可通过象征性的空间划分手段,使各个小空间既保持独立,又实现视线和交通的极大流动性。没有明确的空间围合的边界,空间既相互交融又有各自的领域感和独立性,实现流动性空间设计的目的。

在这类型空间设计中可借助流畅的、富有动态的、有明确方向引导性的造型线形或具有典型特征的家具及陈设物来引导人的空间感受,如连续的线,会使空间产生“动”的连续性和节奏性,使人的视觉对于空间的感受不是静止的状态,并以人的视线、行为的“动”来体现空间的流通与连贯。

1.5.5 空间的过渡与灰空间

建筑空间的存在在某些时候,其界限不完全是以“两极”的形式出现的,一个空间往往具有多种功能,当它的界面限定相对较弱,或者不清晰时,空间充满复杂性和矛盾性,可称之为“不定空间”也就是灰空间,又称为模糊空间或过渡性空间。灰空间常介于两种不同类型的空间之间,如室内与室外之间,开敞与封闭之间等。由于灰空间的不确定性、模糊性、灰色性,从而延伸出含蓄和耐人寻味的意境,多用于处理空间与空间的过渡、延伸等(图1-22)。

图1-22 空间的过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