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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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公共空间的空间组织方法

公共空间往往不是单一的空间,而是多个空间组织在一起,这就存在着空间的组织方法问题了。

空间序列是指空间的先后活动顺序关系,是设计师按功能要求给予空间合理的组织。在空间序列设计中除了按人的行为活动要求把各个空间作为彼此相互联系的整体来考虑外,还应该更深刻、更全面、更充分地发挥建筑空间艺术对人心理上、精神上的影响来进行空间设计。空间的连续性和时间性是空间序列的必要条件,人在空间内活动感受到的精神状态是空间序列考虑的基本因素。

1.6.1 序列全过程

空间的设计组织如同写文章一样,先得有写作大纲,组织编排文章各个部分的起承转合。序列全过程可分为序曲、发展、中心、尾声四个部分。

(1)序曲阶段。该阶段是空间序列的开始,它预示着将要展开的内容,这部分的空间设计应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和个性。

(2)发展阶段。该阶段是空间起始后的承接阶段,又是空间中心部分出现的前奏,在序列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序列中关键一环。它对主要空间部分的出现具有引导、启示、酝酿、期待及引人入胜等作用。

(3)中心阶段。中心阶段是全序列的中心,是序列的精华和目的所在,也是序列艺术的最高体现。在设计时应考虑人对于空间期待、心理、情绪的满足。

(4)尾声阶段。尾声阶段是整个空间序列的终结阶段。良好的结束有利于加强对于整个设计体会的感受,如同写文章一样余味无穷,让人留恋此间,回味和联想。

1.6.2 不同类型空间对序列的要求

不同性质的建筑空间有不同的空间序列布局,不同的空间序列艺术手法有不同的序列设计章法。在设计实践中,空间序列设计不会按照一个模式进行,有时需要突破常规,除掌握空间序列设计的普遍性外,还要注意不同情况的特殊性。一般来说,影响空间序列的关键在于以下三点。

(1)序列长短的选择。序列长短的选择在设计中是很重要的,冗长而没有亮点的设计会让人觉得无趣,因此对于空间的中心设置以及对于空间层次的考虑都是很重要的。空间层次增多,通过时空效应对人心理的影响必然更加深刻。因此长序列的设计往往用于需要强调中心的重要性以及空间设置的位置先后,且序列可根据要求适当拉长。但有些建筑类型采用拉长序列的设计手法并不合适,如以效率、速度、节约时间为前提的交通客站,其室内布置应一目了然,层次越少越好,时间越短越好,以此缓解由于办理手续的地点难找和迂回曲折的出入口而造成的心理紧张。而有充裕时间观赏游览的建筑空间,可为迎合游客尽兴而归的心理愿望而将空间序列尽量拉长。

(2)序列布局类型的选择。采用何种布局决定于空间的性质、规模、环境等因素。一般序列格局可分为对称式和不对称式、规则式和自由式。空间序列线路分为直线式、曲线式、迂回式、盘旋式、立交式、循环式等。我国传统宫廷寺庙以规则式和直线式居多,而园林别墅以自由式和迂回曲折式居多,规模宏大的集合式空间常以循环往复式和立交式的序列居多。

(3)中心的选择。在空间中具有代表性的,反映空间性质特征的主体空间就是空间序列的中心所在,空间的中心是参观来访者所向往的最后的目的地。

1.6.3 空间序列的设计手法

良好的空间序列设计,宛似一部完整的乐章、动人的诗篇。通过建筑空间的连续性和整体性给人以强烈的印象、深刻的记忆和美的享受。良好的序列还要通过对每个局部空间在布局、色彩、陈设、照明等一系列设计上的创造来实现。因此,空间序列的设计手法非常重要。

1.空间的导向性

指导人的行动方向的空间处理称为空间的导向性。

采用导向的手法是空间序列设计的基本手法,它以空间处理手法引导人们行动的方向,人的行为就会随着空间布置而产生。设计时可运用形式美学中各种韵律构图和具有方向性的形象作为空间导向性的手法(图1-23)。

图1-23 用几何的构成产生空间的导向构成

2.视觉中心

在一定范围内引起人们注意的目的物就成为视觉中心。导向性只是将人们引向中心的引子,最终的目的是导向视觉中心,使人领会到设计的独具匠心(图1-24)。

图1-24 室内陈设产生的视觉中心

3.空间过渡

空间序列的全过程就是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空间的过渡。通过若干相联系的空间,构成彼此的有机联系以及前后连续的空间环境,它的构成形式随功能要求而不同。

如中国园林中“山穷水尽”“柳暗花明”“别有洞天”“先抑后扬”“迂回曲折”“豁然开朗”等空间处理手法,都是采用过渡空间将若干相对独立的空间有机地联系起来,并将视线引向中心(图1-25)。

图1-25 香山饭店的视觉中心的设计

1.6.4 空间构图的基本法则

如图1-26所示为某空间构图。

图1-26 某空间构图

空间视觉设计,关系到视觉传达与视觉设计的相关问题,这些问题特别是指空间处理,空间大小、比例,空间动线与导向,家具造型,色彩搭配,气氛的创造,图案肌理等。此外,它还可以突出空间构图的重点,提高空间构图的表现力,以改变空间构图内容的不足,空间构图的基本法则可总结为如下四个方面。

1.协调、统一

室内设计中的协调、统一是空间构图的基本法则之一,把所有的设计要素和设计单元结合在一起,运用技术和艺术的手段去创造空间的协调和统一,各种设计要素和设计单元必须综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要素又在各自所处的条件下为设计的主题和气氛起到相应的作用。

2.尺度、比例

尺度是指设计构建本身长、宽、高的基础尺度,比例则是指研究物体本身三个方向量度间的关系。只有比例和谐的物体才会引起人们的美感,如室内空间长、宽、高就有一个比例问题。除此之外功能、材料、结构及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习惯,也会影响到比例关系(图1-27)。

图1-27 用界面处理的方法改变了空间的比例

3.均衡、稳定

均衡主要是指空间构图中各要素之间的相对“轻重”关系,稳定则是指空间整体上下之间的关系。空间的均衡是指空间前后左右各部分的关系,应给人安定、平衡和完整的感觉。室内设计中的均衡一方面是指整个空间的构图效果,它和物体的大小、形状、质地、色彩有关系;另一方面是指室内四个墙面上的视觉平衡,如墙面构图集中在一侧、墙面不均衡,经过适当的调整后可使墙面构图达到均衡。如图1-28所示为空间利用白色柱体表达的均衡与稳定的关系。

图1-28 湖南省博物馆大厅一角

4.韵律、节奏

空间设计中运用某设计单元或者设计元素有规律地重复出现或有秩序地变化而激发人的韵律感,从而创造出各种具有条理性、重复性和连续性的美的形式,这就是韵律美。节奏就是有规律的重复,各要素之间具有单纯的、明确的、秩序井然的关系,使人产生匀速有规律的动感。韵律是节奏形式的深化,是情调在节奏中的运用。节奏富有理性,韵律富有感性(图1-29)。

图1-29 某公共建筑的空间节奏与韵律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