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视角与研究内容
总体来看,上述“制度”与“结构”视角下的农村地权冲突,分别循着各自的理论基础与论证逻辑,不同程度地增进了对于当下农村地权冲突发生原因及其本质的理解。但“制度”与“结构”视角在论证基点与解释逻辑上的差异及其分野,也昭示了当下农村地权冲突在发生原因上的极其复杂性,任何循着一种单一解释逻辑的分析论证都将是不充分与不完整的。而这也恰恰提醒笔者,要真正析清当下农村地权冲突的本质及其发生原因,就必须同时考虑来自“制度”与来自“结构”两个方面的因素。基于此种思考理路,本书拟尝试提出“制度—结构”互构的视角,从而实现对微观地权冲突事件当中各种“制度”因素与“结构”因素间的立体化理解。
“制度—结构”互构的视角,是对既有“制度”与“结构”视角下农村地权冲突解释逻辑的一种综合与超越。所谓综合主要表现在,“制度—结构”互构的视角同时承认了农村地权冲突事件中“制度”因素与“结构”因素的同时并存,差别只在于不同地权冲突事件类型中何种因素居于显性地位;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制度—结构”互构的视角更是对既有研究视角的超越。“制度—结构”互构的视角认为,农村地权冲突事件中的“制度”性因素与“结构”性因素并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并存关系,更是一种互构关系。在静态层面上,这种互构关系表现为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结构之间是相互作用的镶嵌关系,农村地权冲突实际上源自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所引发的农村社会结构内部关系的失衡;而在动态层面,“制度—结构”互构的视角还提出了一种解释一个社会内部产权制度变迁与社会结构转型间复杂的动态的、共变关系的变迁模型,亦即当产权制度调整或社会结构发生转型,从而打破“制度”与“结构”间内在契合性时,就会产生社会结构内部的张力,并倒逼一个社会的产权制度做出调整。
本书提出“制度—结构”互构的地权冲突解释视角,在于理解当下复杂的产权制度调整、社会结构转型与农村地权冲突三者间的复杂关系。具体而言,这一研究将具体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 论证“制度—结构”互构分析视角的适合性
“制度—结构”互构的分析视角,对于本书而言,是在总结归纳既有农村地权冲突文献基础上提出的一种研究假设。这一分析视角是否适合仍旧需要进一步的论证。本书第二章的“解释框架”将着重回答这一问题。具体而言,将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问题在逻辑层次上逐次展开:首先,“制度—结构”互构的分析视角如果成立,其背后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其次,既有研究是否已经在自觉或不自觉中运用过这一分析视角?抑或说在已有研究中是否存在着有关“制度—结构”互构视角的使用?最后,“制度—结构”分析视角在解释地权冲突时的应用性如何?抑或说历史上是否存在着可供检验“制度—结构”这一分析视角的地权冲突事件?
二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建立实践及其演进历程
要较为全面地揭示当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结构的互构机制,就离不开对农业集体化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结构互构逻辑大历史时段的梳理与考察,如此,才能深化我们对当下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结构内在逻辑的认识,也助于我们从历史的演进中把握未来的方向。本书第三章将以江东镇为田野,分别梳理、厘清农业集体化与农业税费两个时期,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结构二者之间复杂的内在互构关系。
三 税费改革以来农村地权冲突的基本状况
本书第四章将主要介绍税费改革以来农村地权冲突的基本状况。具体而言,本书将通过来自江东镇相关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以及众村、风村这两个个案村若干冲突案例的描述,力图从地权冲突的数量、诱发原因与基本类型三个方面,集中描绘后税费时代江东镇农村地权冲突的基本概况。
四 地权冲突背后土地产权制度与社会结构的互构逻辑
从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结构互构的视角解释税费改革以来农村大规模的地权冲突,这是本书的核心议题,也构成了本书在研究内容上的主体。考虑到要真正厘清税费改革以来农村每一次土地产权制度调整与农村社会结构转型之间一一对应的内在互构环节,以及这种互构对农村地权冲突之间的内在影响,几乎是一件异常复杂、机械且不可能实现的做法,也正因此,本书在第五、第六、第七这三章,将分别以社会结构中的社会关系结构、产权的社会认知结构、社会意识形态结构为主线,通过详细剖析这些具体社会结构领域的内在紧张以及所导致的若干地权冲突案例,来分别考察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关系结构、社会认知结构,以及意识形态结构的影响,并最终从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结构的互构关系中达至对当下中国农村大规模爆发的地权冲突的总体理解。
五 本书的学术意义挖潜与政策回应
第八章在系统回顾本书内在逻辑主线与主要观点基础上,还将记述本书所提出的“制度—结构”互构的分析视角在已有社会学关于农村土地产权研究学术谱系中的价值与意义。同时,本书在基本结论部分还将进一步阐述有关当前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转型规律的整体性理解,并对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给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