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管理的理念
以前我们做税务管理工作时受传统思维的影响,认为就是计算税款、缴纳税款,将纳税的职责全部交给了财务。这在“征、管、查”的征收管理模式下是可以的,但是在以风控为导向的税收征管时代,可就有问题了。税务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从计算缴纳的技术型工作提升为控制风险的管理型工作。
风险管理型税务工作的特点是:将税务工作由财务部门拓展到企业的所有部门(环节),实现全员的税务风险控制。这是税务风险管理的时代要求,是企业不得不选的“命题作文”。
税法的税制要素捆绑了企业的经营要素,而企业的经营要素包括人、财、物、供、产、销。这些要素分布在企业的各个部门(环节),它们都与税收有关,都应该得到重视,在税收上有所作为。
业务部门在前端,财务部门在后端,前端业务做完了,后端财务改不了,风险隐患就留下了。即使是财务管理延伸,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都是平级单位,管理延伸会导致其他部门有想法,反而不利于税务风险管理。
为此,我们强调:在税收上应该实施以风险为导向的企业治理,全员参与,各负其责。企业治理要求制订《税务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以企业的名义来推动税务风险治理。
1.风险导向
适应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企业要以风险为导向来进行纳税风险的管理。否则,税务风险无法管控,企业必将陷入风险爆发、危机四伏的尴尬境地。
风险为导向的税务风险管理要求将企业的风险管理前置,从财务环节前置到业务发起环节。在整个业务流程中,多点布防,十面埋伏,各部门(环节)齐抓共管,税务风险管理才会取得实效。
现在,税务机关的核查、检查、稽查或者风险评估都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如果没有风险预警,税务机关就很少到企业去。但是如果风险预警了,那么风险或被推送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被推送到风险评估部门,或被推送到税务稽查部门。
税务机关既然已经转变到用风险导向来监管税收了,纳税人不得不顺应形势,用税务风险管理来应对税务风险。
2.风险评估
“金税三期”就是一个庞大的税务风险评估系统,利用大数据指标分析、对比来发现异常,从而确定风险、推送风险、核查风险。
相应的,纳税人也应该有提前发现风险的意识,利用社会上的纳税评估软件或者第三方的税务服务,事先发现风险、改变风险、修正风险、消除风险,提前于“金税三期”发现企业自身的风险,做好风险的应对措施。
3.风控升级
“金税三期”基于大数据对比发现风险,是事后的,而企业利用风险评估技术发现风险,也是事后的。事后发现风险对税务机关有着特别的意义,但对纳税人而言,绝不是什么好事。尽管纳税人事后发现风险,可以部分地修正风险,但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在事后找到解决方案。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提前控制风险,而不是事后去发现风险。风险控制必须换挡升级,将税务管理由风险发现型向风险控制型转变。
4.内控制度
企业有各种各样的内部控制制度,如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财务制度等。税务的风险管理制度也应该尽快建立起来,不再由财务制度代替税务制度。税务制度应该从财务制度中独立出来,形成一个独立于财务制度的制度,税务制度应该覆盖企业经营的全部。
这种税务制度的好处是,可以把税收管理由财务管理提升到企业管理的层面,实现企业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
5.全面管理
企业全面税务风险管理就是全员、全要素、全流程的税务风险管理。它要求企业的各个层面、各个部门、各个环节以及所有人员——包括企业业务的相对方、税务机关的共同参与。
以上所有的参与者,既是税收风险的控制者,也是被控制的风险因素。通过单一企业的风险管理影响到整个产业链条的风险管理,实现企业经营生态无风险,才是真正的全面税务风险管理。
6.风险切割
税务风险管理的目的:第一,研究税务风险的防范;第二,研究税务风险的规避;第三,研究税务风险的切割。防范税务风险的发生很重要,规避税务风险也很重要,切割税务风险同样重要。从风险的特性上讲,风险是必定有的,只是风险大和风险小、风险多和风险少、性质轻和性质重的区别。风险既然必定有,那么必然会爆发。
风险爆发后已经变成危机。要消除风险的影响,应该控制风险的扩展,使它不衍化成新的风险,于是就需要风险切割。利用风险切割技术,将风险的影响限定于固定范围,然后大化小、重化轻、有化无,不使其“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企业纳税风险切割是指将风险的影响限定在固定的范围内,减少企业的损失,减轻不良的影响。
税务执法风险切割是指将风险的影响限定在固定的范围内,减轻对组织的影响,减轻对执法个人的影响。
学会风险切割之法,会让我们解放思想,放下包袱,积极作为,不因风险而束缚头脑,不因风险而缩手缩脚。
7.执法风险
税务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都会形成执法风险。执法风险的形成,除了素质觉悟、技术能力外,因害怕风险而自己吓唬自己、却吓唬出风险的事例也不少。
比如:社保费归税务机关代收,有些税务人员就要对以前的欠费进行追缴。但以前的不归税务局管,国家又没有授权追缴。好在国务院及时明确“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可见,法无授权不可为。如不可为而为之,就会酿成风险。
税务上本无风险而自造风险,破坏干扰他人的事不少。这些乱象的起因是对风险的无知,由于无知又自以为是,反而成为麻烦的制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