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叙述视角:这是谁的故事
我们都知道,在写记叙文时,要精心设计故事,那么其中的场景,人物的外貌、动作、语言及心理活动等,你是怎么让读者知道的呢?这需要有叙述者讲给读者听。叙述者由什么人来担任、用什么方式来讲,这就是叙述视角的问题,比如你,我,他,就是三种不同的视角。
有位小说家说过,视角就是人物在讲述或者体验故事时的思维活动。你在动笔之前,要想清楚,“这是谁的故事”,然后根据所叙故事及主题的需要,选择最合适的叙述视角。
我重点谈两种视角: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为什么不讲第二人称呢?第一,从叙述方式的角度说,有人认为,第二人称是一种文学手法,而不是真正的直接称呼;第二,第二人称只偶尔出现在记叙文中,平时作文很少使用。
尽管如此,第二人称还是有一些好处的。这种方法,采取作者直接同读者或作品中人物谈话的形式,能更好地表达深切的感情,增强文章的感染力。
关于第一人称,鲁迅先生的小说《祝福》就是一个典范之作。他是怎么写的呢?“我”是叙述者,祥林嫂的故事就是通过“我”的观察和叙述才得以展现的。“我”也是祥林嫂故事唯一的批判者,正是从“我”的视角出发,祥林嫂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底层妇女的命运悲剧,才得以被关注和审视。
那么,第一人称这一叙述视角有哪些好处呢?
简单来说,就是以“我”的眼光讲故事,叙事者站在故事里面,或多或少是故事的参与者。它会给人真实感,显得真切,也便于直接抒情、描写或议论。但它局限于“我”的视野,受到时间、空间的严格限制,比如,要是讲“我”没有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的事情,那就不太方便了。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选择第一人称比较好?简要来说,如果你想把自我写进文章,选择第一人称就合适。有的“我”就是作者本人,一般用于写实性的文章,如朱德的《母亲的回忆》。平时写记叙文,如果写的是自己本人的真生活、真自我、真性情,那最好的选择就是第一人称。
说到这,我想再说说虚构性文章里的“我”。有时候,“我”并不是,或不完全是作者本人,只是作品里虚构的人物,一般出现在文学作品中,如鲁迅的《一件小事》,其中的“我”虽然有作者的影子,但并不完全等于作者。
还有的作品,比如契诃夫的小说《套中人》,其中的“我”,则纯属虚构,这篇小说借中学教师布尔金,即小说中的“我”,和兽医伊凡·伊凡内奇的谈话,讲了别里科夫的故事。类似这样的虚构性文章,如果你也想把自己写进去,那就选择第一人称的写法吧。
关于第三人称,我以《林黛玉进贾府》为例来谈。本文的中心事件是林黛玉来到贾府,与众人见面。曹雪芹不直接叙述,而是透过林黛玉的眼睛,你看到了,贾府是一个社会地位和气派非比寻常的豪门望族,是皇帝信任和赏识的簪缨世家,礼节繁复,等级森严,仆从如云,吃穿用度极尽奢华。通过这些描写,读者知道了人物所生活的典型环境。
而借黛玉之眼介绍贾府中的女眷,也有不少妙处。因为在《红楼梦》里,女性占了多半,有必要先集中介绍。贾府老太太率领家里的太太、小姐和黛玉见面的时候,自然而然就让一大排女性出场。其中,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王熙凤“人未到而声先到”,“凤辣子”在荣国府的地位和她的性格,让人印象深刻。后面提到,黛玉还要拜望舅舅,老爷们也照顾到了。这样从林黛玉的角度又介绍了贾府的人事体系,读者对荣国府,对它的“鲜花着锦”之盛,对府中人物的印象就逐渐清晰了。
这样的叙事视角的确妙,称得上别具匠心,一石多鸟。
也许你会有这样的疑问,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这两种叙事方法,都是在小说中常用的。那写记叙文的时候,又有什么借鉴意义呢?
下面,我以一篇作文为例,谈谈“叙事视角”的妙用。
作文题的导语是这样的:书签,与书相伴,形式多样。设想你有这样一枚神奇的书签:它能与你交流,还能助你实现读书的愿望……你与它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呢?
写作要求:请展开想象,以“神奇的书签”为题,写一篇记叙文。表现爱读书,读好书的主题;有细节,有描写。
这篇文章的叙事视角有什么特别之处呢?我来分析一下。
第一,是第一人称设计
我是一个天生文静,喜爱读书的女孩,然而因为家境不好,父母很少给我零花钱,每天晚上我只能一个人坐在书店的地上,与心爱的读物作片刻温存。这样的背景介绍,尤其是“我”爱书、读书的需求,就为下文书签的出场做了铺垫,凸显其神奇作用。和一般写法不同的是,文中的“我”更多的时候处于从属的地位,而“大圣”般的书签,却是变客为主,无所不能。在文中,“我”的作用主要是为“书签”展现“神奇”提供对象。比如,书签变成马克躺在“我”的手里,伴“我”坐在冰冷的地上,陪“我”到图书大厦。再如,书签“拉”着“我”又一次来到书店。最后,书签变成一张百元钞票,躺在“我”手里。书签的这一系列动作,都是通过“我”的口吻在讲述。这样的视角,突出了书签的神奇,增强了故事性,给读者以真实感,显得真切。文章结束部分,作者写道:书签变成钞票——马克,我因此得到了心仪的《三国演义》。这样一个情节,经过“我”的口吻讲述出来,表现了爱读书、读好书的主题。
第二,是对“书签”的营造,也就是第三人称写法的运用
开篇“‘让我来!’说完,马克变成一张钞票,躺在我手里”,一下子把人带向了故事的中心。可是,它又不轻易说破,这种具有张力又有节制的起笔,增强了故事的吸引力。还有,在对书签“神奇”的表现上,作者极尽渲染:“马克”之“神奇”,神在伴读以增“我”智,力挺以知“我”心,叮嘱以励“我”志,赠书以抚“我”心……这个“可以七十二变,可以分身无限”的物质形象,在一连串的情节发展中站立起来,灵动起来,给人慈爱、庄重、亲密和忠诚的感觉,让人自然地进入作者构筑的故事里,悲喜与共。
第三人称的妙处在于,叙事者站在故事之外,是个假定的旁观者。这个旁观者可以是全知全能、无所不晓的。像例文中的书签就有这样的作用。这种写法,讲故事更灵活自由,可以深入到故事里每个人的内心,可以对每个人的举动作出评判,同时不受时空限制,可以讲同一时间内发生在不同地点的故事。
Tips
你要明确的重点是叙述视角的两种基本方式——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以及它们各自的妙处。
课后一练
以“肩膀”为题,用第三人称写出你理想中的老师,写一段200字左右的文字。
【范文】
神奇的书签
“让我来!”说完,马克变成一张钞票,躺在我手里。我从小家境不好,父母很少给我零花钱,可我却天生文静,喜爱读书。因财力所限,每天晚上我只能一个人坐在书店的地上,与心爱的读物作片刻温存。那时已是冬日,地是冰冷的。
直到我遇到了“马克”。它是一枚“大圣”般的书签,可以七十二变,可以分身无限,可以伴我坐在冰冷的地上。
那天放学,马克陪着我来到图书大厦,我洗净带着泥土的小手,打开了《三国演义》的第一页。从此,我发现我爱上了这本书,故事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深深地吸引着我:关羽温酒斩华雄叫我大呼过瘾,诸葛亮的空城计令我拍手称妙……我仿佛回到古代,看三国群雄争霸,竟然忘了时间……
“孩子,快走吧,快走吧!我们要下班了!”
我被保洁阿姨“推”出了书店大门,刺骨的风把我打回现实。马克从怀中飞了出来:“不怕,我们明天还来!”
如约而至的我又一次打开了《三国演义》的书页,又一次重回古代,看赵子龙大战长坂坡,看诸葛孔明七擒孟获,看关云长大意失荆州……我陶醉其中,乐战争之胜,痛英雄之坠……
“快走吧,快走吧!我们要下班了!”每天看到高潮时刻,我总会被无情打断,赶出门外。我是多么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带这部心爱的书回家啊。
马克懂得我的心思。在春分这天下午“拉”着我又一次来到书店:“你记住了,不管以后是福是贵,是贫是贱,都要好好读书,读世上最好的书。”说完它“抱”来厚厚的《三国演义》,放进我的怀里。
“让我来!”说罢,它变作一张百元钞票,躺在我手里。我的眼角湿润了,马克回不来了……
我付了“马克”,抱着《三国演义》,再次打开第一页,书页上多了几个突起的大字:你从古代遨游回来,我就会伴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