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会话含义理论在我国的发展
胡壮麟在《语用学》(1980)中,最早将合作原则理论引入中国。随后,程雨民在《格赖斯的“会话含义”与有关的讨论》(1983)中,全面而详细地介绍了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沈家煊也在《语用学论题之二:会话含意》(1986)中译介了莱文森的观点。此后,会话含义理论逐渐成为中国语用学研究的热点,许多学者也都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对会话含义理论进行完善和补充,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徐盛桓的会话含义理论、周礼全的合作五准则和钱冠连的目的—意图原则等。
一 徐盛桓的会话含义理论
徐盛桓的会话含义理论是在认同合作原则的基础上,针对其不足而进行的修正和改进。徐盛桓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六个方面。
(一)含义分类
徐盛桓认为,无论是古典格赖斯理论,还是新格赖斯理论,对会话含义类别的区分都有不够严密之处。因此,他在《会话含意理论的新发展》(1996)中对会话含义进行了重新分类,如图3-4所示:
图3-4 会话含义的分类
徐盛桓将会话含义分为实质性含义和过程性含义两类。实质性含义包括语义含义和意向含义两种。而过程性含义则包括三对:潜在含义和实在含义、一般含义和特殊含义、基础含义和前台含义等六个含义。其中,一般含义指的是格赖斯和莱文森含义分类中的非会话含义、一般含义和规约含义的总和,而特殊含义指的则是会话含义、特殊含义和非规约含义的总和。
(二)含义本体论
徐盛桓在《常规推理与“格赖斯循环”的消解》(2006)中对含义本体论作了系统的概括,主要包括以下几点[52]:
1.含义本体论认为,话语的含义性是话语的一种基本特征,即任何话语通常都是有含义存在的。
2.含义可以看成是话语的隐性表述,话语的字面表达是话语显性表述。显性表述通常都是不完备的,有待它所蕴含的隐性表述加以补足或阐释,成为相对完备的表达,亦即人们在交际中达成的对话语的理解。
3.显性表述蕴含隐性表述,隐性表述补足、阐释显性表述,依赖的是常规关系和常规推理。这一过程设定以以下设定为语言运用的一般前提、逻辑先设:语言运用总是设定话语中所涉及的对象和事件之间所形成的关系是常规关系,除非另有说明;通过常规关系进行常规推理,发话人使显性表述蕴含隐性表述,受话人用隐性表述补选/阐释显性表述。
4.从本来形态来说,常规关系是两个事物之间的自身的关系,经由人们的感知,内化为一种认知框架,成为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工具。
5.常规关系以其共享的范围可分为:一般常规关系和个别常规关系。
6.含义的运用已经成为人类运用语言方式的一部分,语言的运用离不开话语的含意。
(三)语用推理机制
徐盛桓在《语用推理》(1991)中,从五个方面对比出逻辑推理和语用推理的不同[53]:
逻辑推理 语用推理
1.纯理性的思维活动 1.理性思维同非纯理性思辨的结合
2.静态推导 2.同语境相结合的动态推导
3.只考察大小前提中的客体,不与主体关联 3.主体对象同化于客体,同时客体又同化于主体
4.决定性,排除偶然性、游移性 4.既考察必然性,又考察偶然性,在二者的有机结合中把握结论
5.求出客观性的知识 5.不一定着眼于客观性知识,不排除主观经验附会
格赖斯利用合作原则解释了会话含义的存在,对会话含义推导的可能性作了详尽的说明,可是,缺乏切实有效的语用推理机制是合作原则不可忽视的不足。针对这种情况,徐盛桓在古典会话含义理论的基础上,为合作原则构建了一个语用推理机制,如图3-5所示:
图3-5 合作原则的语用推理机制
这个语用推理机制,是以合作原则中的“关系准则”为基础的,分出完全相关、部分相关和不相关三种情况,再结合量准则、质准则和方式准则来判定是否要进行推理,然后再经过投影,通过遵守或违反合作准则,最后得出语用含义。
(四)会话含义的推导过程
徐盛桓认为,莱文森三原则的提出是为了满足“上指代”研究的特殊需要,因此未能建构会话含意的推导机制。为此,他为新格赖斯会话含意构建了一个推导过程,如图3-6所示。[54]
图3-6 会话含义的推导过程
该推导过程从标记性起始,遵循“先纵后横”的原则依次进行推导,直至纵向终点。为此,徐盛桓在《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和语用推理》中,还设定了莱文森“三原则”的推导实施规则:[55]
1.方式原则推导的实施规则
一个有标记的表达形式可能得出会话含义集{l;,1:,…,In},若从语境效果来说,I:>T:>…>1n,则I:最可能成为所期待的含义。
2.量原则推导的实施规则
(S,W>符合“霍恩等级关系”,则:A(s)=A(w)+A(x)
(1)A(s)├A(w)
(2)A(w)├~A(s)
(3)∵A(w)├~A(s)
∴A(w)├~[A(w)+A(x)]
├A(w)+A(x)
├—A(x)
(4)A(w)├~T[A(s)](T表示“说明”)
A(w)—±A(s)(这是表示+A(s)V—A(s),下同)
(5)K[A(w)] ├K[~A(s)]
├~K[A(x)]
(6)设V={Fl,F2,…,Kl,K2,…}为一表感知活动的动词集,F表只是感觉、想象尚未达到“知”(K)的动词,K表已达到确知的那些动词。以“知”、“未知”形成“荷氏关系”,p为一命题,则:
(ⅰ)K(P)├P;
(ⅱ)F(P)├~K(P);
(ⅲ)F(P)—±P。
3.信息原则推导的实施规则
设语句所谈及的对象或事件可能形成如下关系:{Rl,R2,…,Rn},若从同实情或常规的贴近程度来说,R1>R2>…>Rn,则Rl优先成为扩展说话人话语的信息内容的最贴切的因素,推导出说话人的语义意图。
(五)会话含义三原则
徐盛桓在对格赖斯合作原则和莱文森三原则进行详细的对比和分析后,针对其中存在的不足,徐盛桓提出了自己的会话含义三原则,其具体理论内容如下:
1.信息强度原则(即莱氏的量原则)
提供你所知的最强的信息。
2.语义信度原则(即莱氏的信息原则)
最充分地利用常规关系;换言之,陈述中所体现的一切常规关系都是可信的。
对于常规关系可以这样来规定:
(1)对象所形成的共扼关系优先贴近常规关系;
(2)事件所形成的前提关系或蕴涵关系视为常规关系是不言而喻的;
(3)现实关系的认定优先于常规关系的认定。
3.方式效度原则
不要无故用有标记表达形式。其推导过程可以用图3-7来表示。
图3-7 方式效度原则的推导过程
徐盛桓发表的会话含义理论方面的论文主要有:《语用推理》(1991)、《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和语用推理》(1993)、《会话含意理论的新发展》(1993)、《论“一般含意”——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系列之四》(1993)、《再论意向含意——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系列研究之八》(1993)、《格赖斯的准则和列文森的原则——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系列之五》(1993)、《论“常规关系”——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系列之六》(1993)、《上指预测的语用因素——评列文森的上指推导模式》(1994)、《论意向含意——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系列研究之七》(1994)、《会话含意的分类——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系列研究之九》(1994)、《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和含意否定》(1994)、《论荷恩的等级关系——新格赖斯会话含意理论系列研究之十》(1995)、《含意本体论研究》(1996)、《话语的含意性》(1996)、《含意本体论论纲》(1997)、《话语含意化过程——含意本体论系列研究之四》(1997)、《含意的两种形态》(1997)、《论含意思维》(1997)、《全国第二次新格氏理论研讨会小结(摘要)》(1997)、《关于含意本体论的研究》(1998)、《广义含意理论的建构》(1998)、《含意研究的逻辑学思考》(1998)、《含意运用与常规关系意识》(1998)、《理论语用学中的假说》(2002)、《含意与合情推理》(2005)、《常规推理与“格赖斯循环”的消解》(2006)等。
二 周礼全的合作五准则
周礼全的合作五准则是对格赖斯合作原则的继承和发展。他认为格赖斯对会话含义的界定和分类都不够准确。而且合作原则只适合推导由直陈话语产生的会话含义,对命令和疑问话语却不适用。针对合作原则的不足,周礼全在《逻辑——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1994)中提出了自己的合作五原则:
1.真诚准则(相当于质准则)
(1)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S对听话者H说出了一句直陈话语“U(├A)”时,S必须相信命题态度“├A”所断定的事态是存在的,这就是说,S必须相信命题A所表达的事态是存在的或命题A是真的。
(2)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S对听话者H说出了一句命令话语“U(!A)”时,S必须相信命题态度!A所要求的行动是H能够完成的或是能实现的。
(3)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S对听话者H说出了一句疑问话语“U(?A)”时,S必须相信命题态度?A所提出的问题是H能回答的。
2.充分准则(相当于量准则)
(1)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S对听话者H说出了一句直陈话语“U(├A)”时,S必须相信命题态度├A所断定的事态是S所能提供的最大量事态。
(2)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S对听话者H说出了一句命令话语“U(!A)”时,命题态度!A所要求的行动必须是S要求H做出的最大程度的行动。
(3)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S对听话者H说出了一句疑问话语“U(?A)”时,命题态度?A所要求的回答必须是S要求H做出的最大程度的回答。
3.相关准则(相当于关系准则)
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说出的话语必须是有助于实现谈话目的的,这也就是说,说话者说出的话语必须是和谈话目的相关的。
4.表达准则(相当于方式准则)
(1)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说出的话语必须是不含混的。
(2)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说出的话语必须是无歧义的。
(3)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说出的话语必须是不冗长的。
(4)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说出的话语必须是有秩序的。
5.态度准则
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说出的话语必须是有礼貌的。
三 钱冠连的目的—意图原则
钱冠连认为:“合作原则不必是原则”,在会话交际中没必要考虑是否合作。他从量的不必合作、关系上的不必合作、方式上的不必合作和功能假信息论等四个方面,分析了为何“合作不必是原则”。立足于对格赖斯合作原则的批判,钱冠连提出了自己的目的—意图原则。
在《汉语文化语用学》(2002)中,钱冠连明确对目的—意图原则进行了界定[56]:“有了交际的总目的,就会在说话中将目的分解成一个个的说话意图贯彻到话语中去,交际就能顺利进行下去。如果没有交际的总目的,就不可能在每一个话轮中将目的分解成为意图,于是真正意义上的交际就无法开始或者中途失败。这样就必须把目的—意图驱动过程作为原则来遵守。这便是目的—意图原则。”
钱冠连的目的—意图原则摆脱了语用推理的形式化制约,是对合作原则的完全否定。该原则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会话原则进行了分析,在会话研究中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较强的模糊性和不可操作性,该观点也遭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