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17: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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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犯罪
(一)犯罪与刑事责任
1 参选村主任期间收取贿赂并承诺将为之谋取利益,当选后履行承诺,可构成受贿
2 出租车司机为泄私愤殴打乘客,被挂靠公司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单方聚众殴打他人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
4 贩毒人员住处查获的毒品能否计入同住共犯贩毒的数量
5 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案件中被告人主观故意的认定
6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毁财”型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在于所侵害财物是否具有明确指向性
7 介入因素是否阻断因果关系的判断
8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
9 生产有害食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支付赔偿金并纳入国家财政专户管理
10 客人酒宴饮酒致死过错责任人承担问题
11 “事出有因”型敲诈勒索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标准
12 收买他人信用卡后加价转卖行为如何定罪
13 网络开设赌场案件中的从犯认定标准
14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
15 以非法获利目的买卖亲生子女是犯罪行为
16 在恶势力团伙犯罪个案中应充分考虑犯罪动机和目的对罪名认定的影响
17 在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亵渎英烈事迹和精神,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18 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的界定
(二)共同犯罪
19 共同寻衅滋事致人轻伤如何定性
20 环境刑事审判中主从犯的认定和专家鉴定、咨询意见的区别与适用
21 以是否从事公务为基础判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2 用包容评价的方法处理共犯逾越的问题
(三)罪数形态
23 向多人贩毒或多次贩毒是否一律认定为情节严重
24 单位责任人员在实施单位犯罪时,又以个人身份犯与单位犯罪相同之罪的,应数罪并罚
25 “套路贷”犯罪中利用虚假诉讼擅自变卖查封财产的罪数认定
26 行为人实施毒品犯罪的目的是诬告陷害他人,两个犯罪行为构成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处罚
二、刑罚的具体运用
(一)量刑
27 恶势力犯罪中违法事实折抵刑期的认定
28 向多人多次贩卖“咳嗽水”,情节严重,以贩卖毒品罪论处
29 对认罪态度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人身危险性大的醉驾再犯也可顶格量刑
30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要同时查明被告人的认罪事实“认罚”表现
31 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建议采纳条件的把握
32 以虚假做法事方式利用微信诈骗行为的定罪量刑
(二)自首与立功
33 “翻供型”坦白的认定
34 共同犯罪人未如实供述所知同案犯的自首认定问题
35 交通肇事后逃逸不影响逃逸后自首的认定
36 被抓获归案的犯罪分子主动交代其他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应认定构成自首
37 被查获后如实供述其他罪行的罪名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犯罪的罪名在法律、事实上密切关联的,不以自首论
38 主动报案但不具有投案意愿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39 对被告人自愿认罪情节的考量
40 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上游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公安机关据此将上游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抓获的构成立功
(三)假释
41 假释案件罪犯是否履行财产性判项应以生效裁判文书判决主文为依据
三、刑事证据
42 低龄未成年被害人陈述的采信
43 “零口供”可以定罪
44 一方未进行酒精检测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采信
45 对伪造借据以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理解与适用
四、程序及其他
46 被告人违法所得应该首先责令退赔给受害人
47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者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48 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身份不明情形下的强制医疗程序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