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海权:开局炮轰金军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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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转机

通判暗忖:“这杀才怎回得这般快?不是说他近日出城巡防?”指节不自觉攥紧了惊堂木。

正思忖间,但见魏大人龙行虎步跨入公堂,绯色公服下鱼鳞细甲泛着冷光,面膛赤若重枣,眉骨处斜亘着寸许旧疤,更添几分肃杀之气。

通判强作镇定起身,长揖道:“下官恭迎魏大人!”

魏大人右手虚扶,声若洪钟:“本官听闻通判拘了通金要犯,特来核查案情,烦请通判将案牍始末备细陈说。”

通判却沉声道:“大人虽主理海州军政州政,但州内刑狱钱谷乃下官职责。且朝廷明令文武分治,下官奉旨监察州政,大人擅离职守干预刑名,莫非想徇私枉法?下官当奏请朝廷,治大人擅权之罪!”

“放肆!”魏大人厉声喝道:“本官乃朝廷钦命知海州,总揽一州军政民政!刑名钱谷皆在职权之内!尔区区通判,不过佐贰之官,安敢阻挠本官问案?”

他猛地一拍案几,“若再抗命,莫怪本官以妨害公务之名参奏于朝!”

随后甲胄铿然,又逼近一步:“何况此案涉及金国细作,海州乃抗金要地,干系边防安危!依《军防令》,战时州内一切事务皆从军法。你若再行阻挠,本官便以临阵惑众之罪夺你职权!”

通判脸色煞白如纸,额角渗出冷汗。

他知道这杀才是真敢夺了他的职权,慌忙长揖及地:“下官...下官不敢。”

“呈口供来!”魏胜大马金刀坐下,自有亲兵捧上黄麻案卷。

趁着魏胜查阅文牒的功夫,沈舟却是反应过来了,暗忖:若史载不谬,这位当是绍兴三十一年以三百义士智取海州的魏胜将军。

只是后来在淮阳遭金军重兵围困,力战殉国,时年仅四十五岁。

沈舟也记不得更多细节,只记得一些魏胜一些生平事迹。

而且看这架势,魏胜与通判势同水火,如此一来,事情说不定有了转机。

魏胜迅速浏览供词,浓眉一挑:“依供词所言,郑广走私案证据确凿,其余人等均不知情,且还是灭了金贼的义士。”

通判狡辩道:“证词确是如此,但还有通金密信为证...”

“啪!“魏胜将供词重重拍在案上,震得惊堂木都跳了起来:“郑广走私,不过市舶司贪腐案。可你偏要往通敌大罪上攀扯!”他虎目圆睁,“你打的什么算盘,当本官不知道?”

通判踉跄退到明镜高悬匾下,后背抵着冰凉的匾额:“下官...下官也是为社稷安危...”

“好个社稷安危!《宋刑统》明载:谋逆重案,须由提刑司亲审,路级长官联署!你一介州倅,未得刑部札子,未报安抚使司,就敢擅动大刑、私定谋反?朝廷法度,岂容尔如此儿戏!”

他猛地抬起船主紫黑的双手,“这拶指是元祐年间就废的酷刑!”

通判喉头滚动如吞炭火:“下官...下官忧心细作潜逃...”

“住口!”魏胜一声断喝,“这海州地界,金人虎视眈眈!你不同本官商议,便私设公堂滥用酷刑,若这些真是诛杀金贼的义士,三木之下含冤而死,传至两淮军民耳中,叫万千豪杰如何自处?”

他抓起密信掷于案前:“单凭一张来路不明的蜡书,就敢咬定里通外国?你可知金人最善反间之计!去年完颜亮南侵,李都统就是被这等伎俩害得调离前线!”

转头对衙役喝令:“即刻松刑!将一干人等收监候审,待本官呈报提刑司复核。”

汤弘急辩:“魏大人,下官也是为了肃清通敌奸细。”

“肃奸更须依法行事!”魏胜抓起密信对这汤弘说道,“金人惯用伪造文书离间。此信既无火漆封印,又无金国官印,单凭船主花押岂能定罪?”

话音未落,跪在堂下的林老舟师以头抢地:“大人明鉴!老汉当年跟着韩元帅锁大江,砍的金狗脑袋能堆成京观!”

听闻林老舟师所言,满堂囚犯顿时爆发出此起彼伏的喊冤声。

疤脸水手挣得铁链哗啦,脖颈青筋暴起如蜈蚣:“老子砍过五个金狗卵蛋!倒要替贪官污吏背黑锅!“

沈舟趁乱观察魏胜神色,见这位名将扶在膝头的指节已然发白,当年黄天荡八千破十万的传奇,至今仍是两淮军汉的精神图腾。

“肃静!”魏胜突然暴喝,鱼鳞甲随着胸膛起伏铿然作响。

虎目扫过堂下,见满堂囚犯或叩首喊冤、或捶胸顿足,唯有个青衫少年跪得笔直如松。

“你便是沈舟?”魏胜蒲扇般的巴掌按在少年肩头,“沈存中的后人?敢动军器监勾当的狂生?”

沈舟抬眸迎上将军灼灼目光:“回大人,正是草民。”

“倒是有几分气度。”魏胜赞许的说道。

随即话音一转,横眉冷叱问道:“你可知私改火器是何等罪名?按律,私造火器者斩,家属流三千里。”

沈舟心里一惊,没想到宋朝改造个火器还要掉脑袋,原以为不过受顿脊杖,心思转动间,便有了应对之语。

沈舟不避不让,直视这位沙场宿将:“将军容禀。火器本无善恶,全在持器之人。若改良火器能多杀一个金贼,便是砍了草民这颗头颅,也算死得其所!”

“壮哉!”魏胜突然大笑,“听听!这才是大宋儿郎该有的血性!若我大宋儿郎皆怀此赤胆,何愁金人不灭?”

转头吩咐亲兵:“即刻派水师查验战场残骸。若确如供词所言击沉敌船,当奏请朝廷嘉奖义士!”

沈舟却听出言外之意,若水师寻不着铁证,众人抗敌之说便是做伪,暗叹这位魏大人粗犷悍勇的外表下,竟藏着这般缜密心思。

看似莽撞介入刑案,实则早已备好两全之策:寻得残骸可证清白,寻不得则坐实罪状,进退皆握于掌中。

魏胜大步跨出公堂,铁甲铿锵作响。行至门槛处忽地转身,一双虎目似笑非笑地盯着汤弘:

“汤通判,这案子可急不得啊。”魏胜虽然声音不高却字字如铁,

“当年秦会之罗织岳少保罪状,尚晓得要等十二道金牌。你这般火急火燎的...当心...烧了自家袍角。”

说罢抬脚踹开碍事的衙役,转身离去,那汤通判却被吓的脸上最后一点血色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