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叛乱
纽约的领导人一向不轻意颂扬任何质疑权威的人,也就从来没有为莱斯勒或他的“叛乱”建立纪念碑。只在新罗谢尔有一座纪念他的雕像,因为那里的居民从未怀疑过他纯洁的动机。
跟今天有钱有势的纽约人一样,17世纪,富裕而有实力的纽约人会抓住任何机会逃离城市夏季的炎热、潮湿和难闻的气味。1673年8月就是这种情况。统辖纽约的弗朗西斯·洛夫莱斯总督决定航海去康涅狄格,当然是“公务”旅行,由于英格兰正跟荷兰打仗,他需要保护,就带走了通常与他一起守卫这座城市的大部分士兵。
洛夫莱斯可能觉得不用安排重兵把守纽约。因为战争的一方是英格兰人和法国人,另一方是荷兰人,对英格兰王国来说,这场战争进展得非常顺利。1672年,法国从南部和东部入侵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并迅速占领了荷兰的大部分领土。与此同时,英格兰人开始封锁荷兰海岸。英格兰国王查理二世设想将尼德兰联省共和国人口最多的中部地区并入英国版图。眼看着尼德兰7个省有3个落入敌手,其余的处于被侵占的危险之中,荷兰军事指挥官采取了极端措施,下令凿开堤坝,希望随之而来的洪水能够阻止入侵者。冬天来临,洪水结冰,法国军队设法前进,却被穿着溜冰鞋的荷兰士兵击退。由于国家被占领了一半,大部分庄稼被自己造成的洪水摧毁,荷兰人似乎没有能力对数千英里以外的英格兰殖民地构成威胁。
但洛夫莱斯大错特错了。荷兰人认为最好的防守可能是大胆的进攻。尽管国内形势危急,荷兰领导人还是派出了他们的海军穿越大西洋,以期把敌人从尼德兰引开。这可是他们最可怕的战斗力量,其中一支小舰队的指挥官是海军上将小科内利斯·埃弗森,他得到的命令是攻击法国和英格兰在美洲的领地,“夺取并摧毁一切可能的东西”。1673年夏,埃弗森决定攻击纽约。8月初,他率8艘军舰抵达纽约。他们在下纽约港停泊了数日,没有遭遇预料中的战斗,纽约当局甚至都没有人过问他们打算干什么,这让荷兰指挥官感到震惊。最后,长岛的一伙荷兰农民划着船来到舰队,告诉埃弗森总督洛夫莱斯不在,纽约的大部分士兵也不在,而且城堡年久失修。农民们抱怨“英格兰人的统治太严苛”,并预言如果埃弗森将这座城市重新收归荷兰,大多数纽约人会欢迎他,因为这里的人四分之三是荷兰人。
那天晚上,荷兰的这伙蓄意破坏者用炮把纽约港围了起来。第二天早上,也就是8月9日,600名荷兰海军陆战队员在哈得孙河岸登陆,地点就在现在的三一教堂附近,他们在荷裔纽约人“快乐游行”的欢呼声中占领了城堡和镇子。一名英格兰士兵在战斗中丧生,几个荷兰人受伤。埃弗森以荷兰奥兰治的威廉王子的名字把这座城市重新命名为新奥兰治,三天后,当洛夫莱斯返回小镇时,埃弗森将他驱逐出境。

1673年的纽约,它曾短暂地成为“新奥兰治”。
纽约是跟约克公爵同名的殖民地,这里是他北美商业帝国计划的基石,对于它因为防守者满不在乎而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易手他人,他感到十分难堪。纽约的失去表明,领土易得,但要使被征服的民众成为忠诚的公民却困难很多。10年前,约克公爵在英格兰获得新阿姆斯特丹后,决定让原先治理该镇的荷兰精英大多继续留任,并且没有齐心协力让英国人重新定居纽约。此事件发生之后,英国人对公爵的决定甚是后悔。他们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1674年2月,就在荷兰人占领纽约六个月后,他们同意归还纽约,作为遵守《威斯敏斯特条约》(Treaty of Westminster)的部分条件。根据条约,各方都同意恢复到之前的状态,洛夫莱斯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有些荷裔纽约人对于荷兰领导人几乎没有努力留住这座城市感到愤怒,那些曾积极帮助推翻英格兰人的统治,或在荷兰重新控制后向其英国邻居公开表示幸灾乐祸的人尤其如此。这些荷裔纽约人“诅咒和咒骂”荷兰政府,并要求得到一个“屠杀英国狗”的机会。有些人则担心受到报复,决定在这座城市被正式归还给英国的11月10日之前,搬到另一个荷兰领地,或回到荷兰。
纽约迅速回归英格兰之手,但没有让约克公爵对失去它的洛夫莱斯的愤怒有所减轻。公爵决定拿他杀一儆百,让每一个朝臣都要三思而后行,不得在看管王室领地时再有任何轻忽之举。公爵派人逮捕了洛夫莱斯,没收了他的财产。1675年1月,在纽约重回英格兰控制的几个月后,他把洛夫莱斯囚禁到了臭名昭著的伦敦塔。对于一个习惯了锦衣玉食生活的53岁的人来说,在伦敦塔里瑟瑟发抖地度过一个英国的冬天对其健康大为不利。4月,洛夫莱斯病得很重,当局只好放他出狱,当年底,他就死了。
公爵的有些谋士建议他应该把荷兰臣民迁到奥尔巴尼,放在那里对安全的威胁会小得多。其他人则呼吁将荷兰人全部逐出该省。公爵反而派了一位更年轻的新总督去纽约,此人即是埃德蒙·安德罗斯爵士。安德罗斯爵士军事经验丰富,与王室关系密切,而且说一口流利的荷兰语。公爵指示安德罗斯与当地的荷兰精英重新建立友好关系,他们是在该省经济和政治事务中占主导地位的商人、牧师和地主。但是英国人也决定积极地激励移民,从而使纽约成为一个更英国化的城市。
乍一看,改变纽约的种族构成对英国人来说并没有那么困难。1664年,斯泰弗森特投降时,这座城市只有约1 500名白人居民(其中5%是英国人)。仅仅过了十几年,英国人的比例就攀升至28%。然而,随着波士顿、费城和其他主要说英语的北美城市的繁荣发展,安德罗斯很难说服英国人移民到纽约,因此纽约的荷兰味仍然很浓。1692年新抵达的一位英国军官说:“这里最不让我们高兴的是各国人混杂在一起。”即使英国人真的来到了纽约,他们也在那儿待不长。一位英裔纽约人解释说:“他们不知道在这里做生意的诀窍与其他多数地方的不同,一旦遇到挫折,留下来也不会变得更聪明。”即使在斯泰弗森特向英国投降35年后,该镇“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由卫戍部队占领的、被征服的外国省”,而不是“一个由我们本国人拥有和定居的英国殖民地”。到1700年,纽约市的居民已增至接近5 000人,但英国人只占总人口的30%,只略高于1677年,而且这些英国人大多数是相对较新的移民。与此同时,最显赫的荷兰家族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这座城市的经济和政治贵族的地位。
即使落入了英国人之手,荷兰移民仍然继续向这座城市迁移,这就是纽约仍然保留荷兰特色的原因之一。这些荷兰新移民大多数并非直接从荷兰移民至纽约,而是先在北美其他地区定居后再迁到纽约。如17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使得边界地区的生活变得危险,成百上千的荷裔美国人因此放弃了奥尔巴尼。这些难民大多定居在纽约。其他荷兰移民是先住在哈得孙河谷下游或东泽西,后到达纽约的。1664年之后,少数直接从荷兰移民纽约的人通常是投亲,因为他们的荷兰家庭成员已经生活在纽约了。
被英国人称为“荷兰人”的绝大多数纽约人实际上并非荷兰人;到1695年,他们中接近90%的人是在美国出生的。然而,这些荷裔美国人仍然竭尽所能地保留自己的语言和习俗,甚至在英国人接管纽约几十年后也是如此,以至于英国人无法轻易地将第二代和第三代纽约人和荷兰移民区分开来。在新阿姆斯特丹成为纽约多年后,这座城市的荷兰居民继续按自己的风格建造自己的房子,这就是同时代人所谓的“山墙冲着街道的荷兰式建筑”。荷裔纽约人的衣着也不同于他们的英国邻居。1704年,一位到访纽约的波士顿人写道,荷兰人戴着“法国帽子,就像帽子和头巾合二为一,耳朵毫无遮蔽,用大而多的珠宝装饰着。他们的手指上没戴戒指,有的戴着许多大石块,就像她们耳朵上的垂饰一样。你可以看到年纪很大的老年妇女和年轻女士都戴着这种饰物”。在冬季的几个月里,那些荷兰人会在被英国人占领之前他们建造的运河上,“穿着冰鞋从一个地方飞速滑到另一个地方”,“头上和背上”负着沉重的货物,这让英裔纽约人看得目瞪口呆。
最令其他纽约人惊讶的是荷兰人对其祖先语言的热爱。1699年,在英国人接管该市35年后,纽约总督、第一代贝勒蒙特伯爵理查德·库特哀叹道:该市典型的荷兰居民“很无知,既不会说英语,也写不出漂亮的英文”。荷兰商人的精英主导着市政府,他们也觉得没有必要学太多英语。库特指出,不无讽刺的是,在该市所谓的英语派提名的四名市议员候选人中,有三名“几乎不会说英语”,他们是约翰内斯·范基普、里普·范达姆和雅各布斯·范考特兰。有时,就连这些荷裔纽约人的子孙也不太懂英语。直到19世纪,该市才建立公立学校。所以,那个时代的荷兰父母在荷兰归正教会开办的荷兰语学校里教育他们的后代,加剧了荷裔纽约人与其他人口的文化隔离。这种语言隔离也因社会孤立而长期存在。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结婚的纽约荷裔男人中,有99%选择荷裔女人作为配偶,这就保证了在纽约出生的又一代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说英语以外的语言。
拥有一个感觉很像荷兰的英国殖民地,而且其居民对英国缺乏忠诚,在莱斯勒叛乱期间的混乱日子里,其危险性表现得再明显不过了。这场危机从1689年一直持续到1691年,起因于英格兰王室成员皈依罗马天主教的消息引致英格兰的紧张局势。很多安妮·哈钦森这样的英国北美领地的居民之所以移民来到殖民地,是因为他们认为英格兰的国教保留了太多天主教的成分。尽管很少有清教徒居住在纽约市,但民众仍怀有强烈的反天主教情绪。毕竟,荷兰人对天主教强国法国和西班牙最近入侵他们的领土感到不满,而这座城市的大多数法国和德国移民都是新教徒,是因为不愿意忍受天主教在其祖国进行的迫害而逃到美洲的。
在奥利弗·克伦威尔统治英国期间,幸存的王室成员住在法国,并经常参加那里的天主教礼拜仪式。克伦威尔死后,英格兰重新恢复斯图亚特王朝,这些王室成员似乎比逃离英格兰之前更支持天主教。1683年,国王查理二世任命爱尔兰天主教徒托马斯·唐根为纽约总督。唐根带了几位耶稣会神父来到纽约,到达之后立即就在城堡里举行弥撒,这是纽约有史以来第一次举行天主教礼拜仪式。唐根任命天主教徒担任其政府的重要职务,也允许耶稣会开设一所天主教学校。这一切都无法取悦那些控制着纽约民众的荷兰、德国和法国新教徒。在英格兰,人们普遍认为查理是一个秘密的天主教徒,即使不是真的,思想观点也倾向于它。1685年,查理在临终前皈依罗马天主教,似乎证实了这一推测。
由于查理死时没有正统继承人,便由其52岁的弟弟约克公爵詹姆斯继任,此时,纽约因其得名已经过去21年了。17世纪60年代,詹姆斯秘密皈依了天主教,成为天主教徒。17世纪70年代初,他改变信仰的事为公众所知。议会法案规定:为了查明政府中秘密的天主教徒,要求公职人员在宣誓就职时,需要否认变体论[1]和其他罗马天主教教义,而在接受一个海军荣誉头衔时,詹姆斯拒绝遵从此项规定。最初,英国新教徒似乎愿意容忍詹姆斯国王信仰天主教,因为他唯一幸存的子女(他初婚的两个女儿)是作为新教徒抚养长大的。长女玛丽在15岁时嫁给了信奉新教的远亲表兄荷兰奥兰治的威廉王子,这有违她的心愿,目的是想让那些担心詹姆斯会建立天主教王朝的英国人放心。看来威廉和玛丽及他们的新教徒子女将继承詹姆斯的王位,再次使英格兰成为一个新教国家。
然而,在1685年登基之后,詹姆斯比以前更加努力地想要培育男性继承人。詹姆斯的第二任妻子是30岁的意大利天主教徒摩德纳的玛丽,1688年,在她上次怀孕十多年后,为他诞下一子,震惊了整个英格兰。如果这个天主教婴儿幸存下来,他将成为王位的第一继承人。因为不愿冒此风险,一伙新教徒贵族要求荷兰的威廉王子入侵英格兰,废黜詹姆斯,与他的妻子玛丽共同担任君主。1688年11月,威廉和他的入侵部队在英格兰西南部的托贝登陆,这时詹姆斯的支持者开始成群结队地抛弃他。仅仅与威廉的军队拼杀了一场小规模的战斗,国王就从战场上撤回了已经崩溃的军队,并于12月逃往法国。议会很快便安排为威廉和玛丽加冕,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至此完成。之所以称为光荣革命,乃是因为几乎没有流血。
当这些事件的消息开始慢慢流传到大西洋彼岸时,纽约的统治者起初试图压制这一消息,因为他们是由詹姆斯或其代理人任命的。1689年初春,当詹姆斯被驱逐的确凿证据到达曼哈顿时,纽约人想知道传达消息的船只为什么没有同时带来命令,用忠于威廉、玛丽和新教的新成员取代他任命的“教皇党人”。支持光荣革命的纽约人要求市政府官员宣布他们效忠新君主,当这些领导人含糊其词时,关于他们动机的流言蜚语流传开来。有些人认为唐根正带头努力使纽约成为天主教新法国(现在的魁北克)的一部分。谣传三艘法国军舰正为此而驶近纽约。该镇主要的英格兰官员副总督弗朗西斯·尼克尔森不敢面对危机,溜出城,回到了英格兰。其他镇政府领导人则躲到了长岛或新泽西。最终填补权力真空的是一位雄心勃勃的德国移民,名叫雅各布·莱斯勒(Jacob Leisler)。
1640年,莱斯勒生于法兰克福。他的父亲是一位牧师,其教堂是为满足法兰克福的法国新教徒而建,在西欧加尔文教徒圈子里很出名,也有外交经验,但于1653年去世。之后,莱斯勒入读一所新教军事学院,18岁时,他搬到了阿姆斯特丹,为科内利斯·梅林工作。梅林曾是新阿姆斯特丹的一位出色的居民,但因与彼得·斯泰弗森特长期不和而回到了荷兰。尽管如此,梅林仍然是西印度公司的一位大股东,而且很可能是通过他的影响,西印度公司任命20岁的莱斯勒担任一队西印度公司士兵的队长,1660年4月,他们离开荷兰,前往曼哈顿。
即使以纽约的标准来衡量,莱斯勒的野心和决心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到22岁时,他已成为皮草和烟草商人。一年后,他娶了一个比他大的寡妇埃尔茜·泰门斯,她的继父是商人霍弗特·卢克曼斯,可能是该市最富有的居民。利用其在商业上的新关系,莱斯勒开始主导该市与切萨皮克的烟草贸易,只不过他跟大多数商人一样,倾向于买卖他认为可以赚钱的任何东西。他出口毛皮、盐、谷物、鱼、鲸油和马匹,进口糖、香料和布料,以及可以与印第安人交换毛皮的“商品”,甚至涉足契约仆役和奴隶。像任何一个精明的商人一样,他把赚到的钱进行多样化的组合投资,购买了多条船只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以及曼哈顿、威斯彻斯特县、长岛、奥尔巴尼、新泽西和欧洲的房地产。后来,他及其住在巴塞尔的兄弟们也开始涉足银行业。到1676年,他已是纽约第三富有的居民了。
莱斯勒也是虔诚的宗教徒,“严格”和“极端正统”的加尔文主义者。当越来越多的基督徒开始相信人类可以对他们是否最终获得救赎施加一些影响时,莱斯勒和其他正统的加尔文主义者认为这些想法都是异端邪说。因此,当纽约的英国国教徒和荷兰改革宗的牧师敦促人们被动地服从该省天主教统治者的意志时,莱斯勒离开了纽约的荷兰教会,而不是赞同这种观点。相反,他加入了纽约更激进的反天主教的法国归正教会。当国王路易十四在1685年废除南特敕令(Edict of Nantes)时,新教在法国再次成为非法教义,这使莱斯勒这样的人相信被动服从天主教君主是幼稚而危险的。从那以后,莱斯勒将自己的大部分财产用于积极反对天主教的活动。他为穷困的法国新教徒支付了移民费用,并在纽约正北现在的威斯彻斯特县购买了6 100英亩的土地安置胡格诺派难民(法国新教徒被称为胡格诺派教徒)。新教在法国的中心是拉罗切利市,所以,莱斯勒把他们在美国的避难所命名为新罗切利。另外大约400名胡格诺教徒在纽约定居,到1689年,他们大约占纽约总人口的10%。
那年,光荣革命让纽约人忧心忡忡,他们担心法国的天主教徒即将入侵纽约,并且不相信詹姆斯二世任命的官员领导的城市军队能够击退这样的攻击。支持威廉和玛丽的纽约人决定召集自己的民兵队伍保卫纽约。在一封给国王和王后的信中,他们写道:“无论怎样都要抗击陛下所有的敌人,直到陛下的王朝进一步为人所知。”这场立即取代市府官员的运动对纽约人特别有吸引力,他们感觉自己在社区事务中没有发言权,这个群体既包括那些憎恨英格兰统治的荷兰商人,又包括不喜欢英国国教接受一位天主教君主统治的积极的新教徒,以及认为在政府中缺乏真正代言人的中等收入的纽约人(尤其是荷裔纽约人)。这些团体都钦佩莱斯勒,并请他领导他们的运动。最初他拒绝了,但在民兵占领了城堡,并解除了“其中的天主教徒”的武装之后,他于6月2日同意指挥民兵,直到威廉和玛丽找到合适的人选,替代国王詹姆斯任命的军官,正如莱斯勒在给威廉和玛丽的信中所述,“在新教的职权范围内,仍然受到教皇的影响”。
过了一天,威廉和玛丽加冕的消息传到纽约,强烈支持他们的人成立了一个“安全委员会”,以保护莱斯勒所说的“现在统治英格兰的新教力量”。委员会成员让莱斯勒负责城堡,并在8月中旬将军事指挥权扩大至全省。委员会成员塞缪尔·埃兹尔和彼得·德拉诺伊在8月给新国王的信中写道:他们之所以选择莱斯勒,是因为他是“一位真正的新教日耳曼人、训练有素的军官和商人”,也是“对新教充满热忱的人”。此后不久,威廉国王写给尼克尔森的信抵达,指示他:“在他不在的时候,需要有人暂时维护我们美国纽约省[2]的和平,并且执法。”该信还要求尼克尔森保住他的职位,并在该省“主要业主和居民”的协助下执行法律。鉴于尼克尔森已经失踪两个月了,而市长仍然下落不明,安全委员会宣布尼克尔森副总督的职位空缺,并将其职位和职责委派给莱斯勒。
1689年夏天,莱斯勒开始着手组织新的省政府。他任命了军官、执法官、税吏和太平绅士。他甚至监督市长的选举,德拉诺伊赢得市长的职位,成为这个城市有史以来第一个民选的市长(直到1834年才再次有民选官员[3])。莱斯勒似乎真的相信他只是在让该省免受“教皇的狗和魔鬼”的控制,直到威廉和玛丽终于找到时间任命一个新的政府。但是他的一些追随者似乎有其他的动机,其中很多人是普通工人和工匠,他们对在旧政权下被排除在外心有不满,想要有一个用更加平等的方式组建的政府。还有一些是憎恨英国统治的荷裔纽约人,或者是逃离了一个天主教国王却感觉受到另一个国王威胁的胡格诺派教徒。还有一些人是反天主教的狂热分子,他们相信詹姆斯及其走狗试图将美国领土在内的“英格兰拖入天主教和奴隶制的罪恶深渊”。
然而,虽然莱斯勒受到大多数纽约人的青睐,他的敌人却在英国宫廷赢得了宣传战。尼克尔森返回英国,告诉政府领导人,莱斯勒是推翻王权的革命暴民的领袖,狡猾地略去了莱斯勒宣称的接管指挥权的理由。反对莱斯勒的纽约人包括英国官员及其任命的荷兰贵族官员,他们也向朝廷提供了大量的错误信息。有一封标准的公函将莱斯勒和追随他的人描述为“一小撮暴民”,“不适合担任我们中间哪怕是最卑微的职务”。另一个“有品位的人”公开抨击他那“醉醺醺的跟班”就是一伙“最卑鄙的凡夫俗子”。他们说荷兰人企图重新控制纽约,而莱斯勒就是这个阴谋的领导者。当莱斯勒意识到他派往英国的游说者是些无能的笨蛋时,为时已晚。用一位历史学家毫不夸张的话说,他们“给宫廷留下了非常差的印象”。莱斯勒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代表威廉和玛丽干预乱局的英勇之举,在伦敦却被误解成了反对他们的激进的、革命性的阴谋,对此,莱斯勒显然不明就里。
1691年1月,在莱斯勒主持纽约政务近18个月之后,由理查德·英戈尔兹比少校指挥的三船英国士兵抵达港口,要求莱斯勒把城市移交给他们。但是军队拿不出王室的委任状,无法证明他们有权接收,因为他们的指挥官亨利·斯劳特上校乘坐的第四艘船在百慕大搁浅了,自以为是的莱斯勒拒绝投降。英戈尔兹比任命了新的市议会,并从该市和周边地区召集英国民兵,以增强其军事力量,这座城市再次陷入混乱。莱斯勒拒绝解散他的立法机构,宣称少校和他所有的同盟者是“上帝的敌人”。
纽约人开始意识到英戈尔兹比可能确实是代表威廉和玛丽而来的,莱斯勒的民众支持率随之下降,3月,莱斯勒及其残余追随者退居城堡。3月17日,莱斯勒命令他的军队向包围他们的英国军队开火;几人死亡,多人受伤。两天后,斯劳特带着他的委任状来到了纽约。当他提出赦免除莱斯勒及其头目之外的所有人后,莱斯勒的400名残余追随者放下武器投降。3月20日,英戈尔兹比把莱斯勒及其核心小圈子几个人抓捕入狱,指控他们谋杀、叛国和暴动。
由于认为莱斯勒的叛乱是荷兰人的阴谋,斯劳特下命由全部是英格兰人组成的陪审团审判被告。并且进一步打破先例,要求他们只能用英语陈述证词,尽管有些荷兰被告表示不满,称这种规则使他们无法充分为自己辩护,那也无济于事。埃兹尔和他的女婿德拉诺伊让陪审团相信了他们是无辜的。法院裁定其余十多名被告有罪,并判处把他们“挂到绞刑架上绞死,在他们死绝之前,掏出他们的肠子,在他们的面前架到火上烤他们的肠子,再割下他们的头,把他们的身体割成四块,头、四肢和肠子则根据国王和王后的决定处置”。
斯劳特最终批准了大多数莱斯勒党人的保释,意味着他们可以获得自由,但未来任何的不当行为都会导致保释撤销,并立即执行死刑。这一策略既让斯劳特看起来宽容大度,又能确保莱斯勒一伙的领导者今后在政治上不可能再度活跃。几年后,当纽约人不管怎样都要选举他们中的一个人担任官职时,斯劳特的继任者宣布选举结果无效。
对于莱斯勒和他的得力助手及女婿雅各布·米尔本,斯劳特则毫不留情。1691年5月17日,也就是他们被处死的日子,面对聚集在一起见证他被绞死的一大群人,莱斯勒简短地说了几句话。莱斯勒很谦逊,但并不后悔,坚称他的所作所为是“为了威廉国王和玛丽王后,为了保护新教和维护国家的利益”。刽子手随后迅速将这两个人绞死并斩首,场面特别可怕,因为仅靠绞刑不能杀死米尔本。后来,根据纽约人世代相传的故事,“就像对待一个殉道者一样,出于崇高的敬意,人们剪下莱斯勒的衣服碎片作为珍贵的遗物,还分割了他的头发。”
为什么威廉和玛丽要抛弃雅各布·莱斯勒这样一位热心的支持者呢?可能君主对他一无所知。就连国王写给尼克尔森的信也是有人代写的。国王和王后把殖民地的管理权交给了保守党议会的领导人,他们则任命了尼克尔森和他的下属,并把任何对其官吏的挑战视为对自己权威的蔑视。17世纪90年代中期,当议会从保守党转为辉格党把持时,新的领导人宣布莱斯勒和米尔本为爱国者,并推翻了之前对他们的定罪。莱斯勒死后埋在他自己的旧农场里,而农场位于现在市政厅的东南。1698年,支持者将他们从墓里挖了出来,在该市荷兰归正教会的花园街(Garden)墓地择一荣显之地,将他们重新下葬。新墓地现在是布罗德街(Broad)和威廉街(William)之间的交易大楼。仪式很传统,号角齐鸣,观者云集,远至宾夕法尼亚都有人参加。然而,纽约的领导人一向不轻易颂扬任何质疑权威的人,也就从来没有为莱斯勒或他的“叛乱”建立纪念碑。只在新罗谢尔(New Rochelle)有一座纪念他的雕像,因为那里的居民从未怀疑过他纯洁的动机。
[1] 变体论是天主教的神学理论。1551年,特伦特会议定义变体论如下:饼和葡萄酒祝圣(consecration)后,饼的整个实体变成我们主基督身体的实体,葡萄酒的整个实体变化成他宝血的实体,这种变化被天主教合宜和正确地称为变体论。
[2] 纽约省(Province of New York)是北美的英属殖民地,最早是1664年荷兰投降交出的新尼德兰,包括美国现在的纽约州、新泽西州、特拉华州和佛蒙特州,以及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和缅因州的一部分和东宾夕法尼亚州。但很快英国国王进行了重新分封,只留下了哈得孙河和莫霍克河河谷部分及佛蒙特地区。
[3] 纽约自1689年出现民选官员后,没有再搞选举。1689年至1834年,纽约是由市议会或其任命的官员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