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律顾问工作原则与职责
一 法律顾问工作原则
法律顾问工作原则是根据法律顾问专业活动和执业要求所提炼出来的,也是所有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及指派的律师所应遵守的准则。法律顾问工作原则主要有:
(一)忠于法律原则
法律顾问始终应该忠于宪法和法律,其职业行为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这是国家法律对法律职业人士最基本的职业要求,法律顾问应当比其他人对国家法律法规更熟悉、更了解。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其应视坚持国家法律为最高信仰,无论何时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任何时候都不可践踏或亵渎法律。也就是说,法律顾问不可以为了个人利益而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二)依法合规原则
法律顾问论证或处理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时,应遵循依法合规原则,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办理,不得违背法律规定为顾问单位牟取非法利益。岳成律师事务所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严格自律、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意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为迎合当事人而出具违背法律的意见或建议,做到这些不但能帮助顾问单位预防法律风险,而且也会赢得顾问单位的信任、好评和赞誉。
(三)维护顾问单位合法权益原则
所谓“合法权益”,是指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非法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法律顾问也无法维护。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是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责,同时也是基本的工作原则之一,当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法律顾问应当为顾问单位献计献策,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使其避免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另外,法律顾问不得对顾问单位提起诉讼或仲裁,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的委托与顾问单位进行利益对抗。
(四)保密原则
法律顾问在为顾问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顾问单位的商业秘密,包括商标、专利和技术秘密,以及生产、销售信息、诉讼信息,等等,法律顾问有义务对这些信息和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其所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对其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五)避免利益冲突原则
利益冲突,是指同一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事项与该所其他委托事项的委托人之间有利益上的冲突,继续代理会直接影响顾问单位相关委托人的利益的情形。避免利益冲突就是有效防止给顾问单位造成损害。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担任聘方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依照《律师执业避免利益冲突规则》的规定,避免利益冲突。
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在顾问单位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及非诉法律事务中,不得接受对立方委托,不得接受非对立但存在相互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委托;法律顾问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年内不得接受对立方委托,不得接受利益冲突一方委托。
(六)独立服务原则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不隶属于聘请单位,聘请单位与顾问律师之间不存在管理和服从关系,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和执业要求,独立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但应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诚实守信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就是法律顾问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是一,二是二,既不夸大,也不缩小。诚实守信原则是法律顾问的重要原则之一,只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才能获得顾问单位的信任,否则,就会丧失最宝贵的顾问单位的信任。
二 法律顾问的职责
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责是基于法律顾问的身份而产生的,是法律顾问的责任所在。法律顾问的职责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二)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
顾问单位涉法事务非常广泛,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服务应是全方位的,凡是涉及法律问题,如法律咨询、论证、案件分析、提供法律意见等,法律顾问都应提供服务。法律顾问应就其所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纷繁复杂,许多法律事务都应委托法律顾问处理或者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后由顾问单位法务人员处理。法律顾问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不但可以减轻顾问单位的工作压力,更重要的是可以保证法律事务的处理合法妥当,避免顾问单位利益受损。
(四)帮助顾问单位降低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多种多样,有的来自合同,有的来自生产经营,也有的来自规章制度。法律顾问通过帮助顾问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合同管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顾问单位的法律风险。
(五)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通过为顾问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一方面可以以法律规范顾问单位的活动,使其经营活动有法可依,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在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法律顾问运用充分有效的法律手段为顾问单位谋求法律保护,以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六)接受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诉讼或仲裁
顾问单位发生纠纷时,可以委派自己单位的人出庭代理,也可以委派法律顾问出庭代理。由于诉讼或仲裁工作涉及证据收集、证据交换、开庭质证、辩论等环节,要求受托人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能力,单位员工一般无法满足出庭代理的要求,而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更强、实践经验更丰富,委托法律顾问出庭对顾问单位应对纠纷案件更为有利,法律顾问将以专业服务尽最大努力为顾问单位争取胜诉。
2008年5月23日,岳成律师荣获北京市“2007年度荣誉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