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伦理与美国的社会学
马克斯·韦伯能够声名卓著,其中美国是发挥了特殊作用的。塔尔科特·帕森斯1930年最早翻译《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时,韦伯在德国的学术圈中已经确立了声望,但是德国的社会学还是一个正在争取一席之地的弱小学科,且很快遭到1933年上台的纳粹的扼杀。在英法两国,韦伯几乎没有得到关注。是帕森斯开始把韦伯变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大人物,他认为《新教伦理》是说明社会学应当如何作为的典范:它揭示了观念和价值观而不是马克思甚或涂尔干式的唯物主义归纳法的作用,揭示了verstehen(理解)——理解社会行动之主观取向的方法论——的重要性。几年以后,帕森斯在1937年发表《社会行动的结构》时,把韦伯列为与涂尔干和帕累托比肩的社会学大师。帕累托后来退出了这个行列,马克思和乔治·赫伯特·米德被补充了进来,但是韦伯从此以后便确立了最伟大恒星的地位,以至于任何人都会声称自己的理论主张至少在某个方面能够从他那里得到支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由于美国的影响,1950年以后,韦伯的声望也开始在德国渐趋隆盛了。
韦伯与美国还有一种更为密切的联系。我们已经知道,韦伯1904年的美国之旅进一步发展了他对新教伦理的洞见。美国也是他认为激进新教主义和最富活力的资本主义形态之间密切相关的巨大范例。要概括资本主义精神时,他援引了本·富兰克林;在结尾处要总结“外在之物”的“铁笼”时,他把美国当作“它获得了最高度发展的地方”。通读了韦伯的注释就可以发现,他还在美国的教会学校图书馆里对新教教派进行了大量研究。特别是,他根据自己对俄亥俄及北卡罗来纳德裔美国亲戚的访问,写下了《新教伦理》的姊妹篇,表达了美国宗教给他留下的印象,这就是一返回德国即发表的《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此文重新收在了这个版本中,下一节就要谈到它。
在韦伯的后期著作中,新教伦理主题被冲淡了,或者说,被抽象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这些著作关注的焦点不再是狭义上的激进新教主义,而是古代犹太教开了先河之后发展而来的更广义的基督教“入世的禁欲主义”。从这个抽象层面上我们已经看到了新教伦理的一些同调,甚至一种“天主教伦理”或者日本的“佛教伦理”。从结构上说,韦伯指向了带来理性化资本主义的综合条件,其中不光是宗教伦理,还有官僚制、公民权和法律。由于韦伯本人都已不再单单关注新教伦理,人们也许会奇怪,为什么我们还要读这《新教伦理》而不去专注于他的后期著作呢?
当然,一个答案是,《新教伦理》处于最佳位置,由此开始作为一个精心写出的起点可以进入一个更复杂的问题。但是还有另一个答案,这对美国的社会学家和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即使新教伦理不像我们曾经认为的那样是现代资本主义的核心诱因,它也另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是美国的生活方式或者社会“伦理”。读者不知不觉间就会进入这样的背景——如果你愿意——或者产生这样的看法: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关于新教伦理和现代资本主义崛起的著作;至关重要的是,这是一部关于“新教伦理与美国生活方式”的著作。
当然,从17世纪新英格兰的清教徒殖民地到20世纪末叶以消费为取向的社会,其间早已发生了沧桑巨变。然而,清教伦理对于我们的发展却始终发挥着巨大影响,而且至今仍是竞争控制权的多数人当中的一个主旋律。此外,不光是定居在这里的加尔文教徒,还有韦伯在第五章里说到的所有新教教派——贵格会、循道宗、浸礼宗,在美国比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都活跃,它们都给我们的生活方式留下了各自的印记。比如韦伯指出,政教分离学说就是出自这些教派;他还提到了他们培育分权式民主的方式和对中央政府的不信任。韦伯评论了清教徒厌恶艺术但是赞美科学的倾向,以及清教徒拒绝施舍穷人,认为那和预定得救或受罚不相容的全部理由。如果能够仔细阅读《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包括“注释”),你就会一再发现,韦伯正在指出的一些主题,至今仍是重大的公共事务问题,而且毫无疑问将来也仍会如此。当代美国的保守主义运动显然就是在奋力延续早先的新教伦理社会倾向。
现代社会学家已经认识到,任何一个复杂的社会都是由众多——往往还是相互冲突的——生活方式和信仰构成的。今天已经出现了大量与新教伦理相对立的价值观与活动:消费主义和信用卡赊账代替了储蓄和再投资;看重闲适而不再强调刻苦劳动的价值;社会利他主义运动代替了对精神或物质成就的个人主义追求;甚至“政治掠夺”式的资本主义也已卷土重来,表现形式就是操纵证券市场和投机国际货币市场,而不是扩张大规模生产、积小利以获大利。韦伯本人大体上已经认识到了这种局面,这就是他把观念类型分析看作他的方法论的原因所在,这种分析是一种片面的解释,它强调的是实际生活中交融在一起的诸多形态之一。《新教伦理》之所以意义重大,就是因为它描绘出了一个至今仍在与美国生活中的所有对立倾向进行斗争的关键成分。对于今天的社会学家来说,关键问题之一就是去认识这场斗争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