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文集(第2卷):论法的精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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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培尔先生的又一个悖论

培尔先生咒骂了所有宗教之后,又对基督教大加斥伐,他竟然声称,真正的基督教徒倘若组成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就不可能生存下去。为什么不可能?那将是一批对于自己的义务了然于胸的公民,他们具有极大的热情去履行自己的义务;他们对于天赋的自卫权利有强烈的感受,越是觉得自己受惠于宗教,就越是觉得自己沐泽于祖国。深深地铭刻在他们心中的基督教教义,具有无比强大的力量,远远胜过君主政体下虚伪的荣宠、共和政体下人类的美德以及专制国家中卑劣的畏惧。

这位大名鼎鼎的人物由于不了解自己所信奉的那个宗教的精神,不懂得区分建立基督教所需的神品和基督教本身,不懂得区分《福音书》中的戒律和劝导,因而受到指责,这让人颇感震惊。立法者之所以不制定法律而进行劝导,那是因为他们发现,如果把这些劝导作为法律颁布的话,就会违背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