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脉:中国儒家学派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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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从儒道之争到独尊儒术

从战国中期开始,黄老之学大盛于世,其影响力不在儒家之下。《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称:“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儒道两家相互攻忤,大有平分秋色之意,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了西汉初年。汉初采用黄老之政,其原因乃是用老子无为之治来反驳秦朝的苛刑峻法,另一个目的则是让社会休养生息,虽然汉初维持着较低的税率,但由于放开了地方经济,使得国库迅速充盈。

随着时间的推移,皇朝宗室及诸侯王、外戚的势力迅速膨胀,由此而削弱了皇权,北方的匈奴也时常入侵,皇帝意识到必须改变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文帝到景帝间开始逐步削弱同姓王的权力。

景帝中元三年(前147),《诗》学齐派大师辕固生与黄老派重要人物黄生当庭论辩“汤武受命”问题。《史记·儒林列传》载有二人对话,黄生说:“汤武非受命,乃弑也。”其称汤王和武王并不是秉承天命继承皇位,而是弑君篡位。辕固生反驳说:“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

辕固生称那是因为夏桀和商纣残暴昏庸,天下人心都归顺商汤周武,而商汤周武是为了顺应天下人的心愿,才杀死桀纣,汤武是不得已才登天子位,这就是秉承天命。黄生反驳说,帽子虽破,却一定要戴在头上,鞋子虽新,也必定是穿在脚下,这就是上下有别的道理,桀纣虽然无道,但他们是君主,汤武虽然圣明,却是臣下,君主有了过错,臣子不直言劝谏,去纠正他,保护君主的权威,反而借其过错诛杀天子,并取代他的地位,这难道不是弑君篡位吗?

辕固回答黄生说:“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一定要按你的说法来断是非,岂不是说高皇帝取代秦朝即天子位也是错的?两人的争辩让景帝很为难,如果他认为黄生是正确的,那就等于承认刘邦是弑君篡位,如果认同辕固生所言,就等于承认汉朝今后也会被别人所取代,于是只好说了几句和稀泥的话,就此平息了争论。但自那之后,再没有学者胆敢争论汤武是受命于天,还是篡夺君权。

汉武帝继位时年仅十六岁,未到亲政年龄,朝政由其祖母窦太后和母亲王太后临朝称制。《史记·外戚世家》载:“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于是“(景)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窦太后听到辕固生与黄生在庭上的辩论后,很不高兴,她招来辕固生,问他认为《老子》这部书怎么样?辕固生知道窦太后喜黄老之术,但是他性格耿直,直接回了一句:“此是家人言耳。”意思是,这不过是普通人家的言论罢了。窦太后闻言大怒,说《老子》总比你们儒家的那些书要好吧,然后当场下令让辕固生去跟野猪搏斗,幸亏景帝给了辕固生一把利剑,让他将野猪刺死,得以保命。太后没办法,只好放过了辕固生。

汉武帝继位后,想通过儒家来制衡黄老道家,于是任命儒家学者卫绾为丞相,同时提拔其他儒家学者,推行有为之治。建元元年(前140),他下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但是各地推举来的贤良中,有不少是“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者,丞相卫绾觉得这不是他想要的儒士,认为如果这些人在朝中任职,将会“乱国政”,所以提出“请皆罢”,得到了汉武帝的批准。卫绾的上奏被后世视为第一次罢黜百家。

接着汉武帝任命外戚窦婴为丞相,田蚡为太尉,两人均好儒术,反感黄老之术,他们推举了儒生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派使者接来《鲁诗》学者申培公,而申培公是赵、王二人的老师。汉武帝同时下令各诸侯王一律返回封地,不得居住于京城,以此来防止这些人干政。

这些举措使得窦太后十分恼怒,借机发动宫廷政变,将赵绾、王臧罢官,赵、王先后自杀。窦太后同时还罢免了窦婴、田蚡,这些举措使得汉武帝尊崇儒家的愿望落空。四年之后,窦太后去世,在其去世仅六天的时候,汉武帝就罢免了窦太后任命的丞相和御史大夫,接着任命窦婴为丞相,转年五月,汉武帝采纳公羊学大师董仲舒的建议:“卓然罢黜百家,表彰六经。”(《汉书·武帝纪》)定儒学于一尊。

汉武帝的态度使得儒家学者意识到这是极重要的机会,公孙弘向皇帝提出建议,说夏商周三代的做法是“乡里有教”,所谓的“教”,近似于学校,三代的学校分别是“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设立学校的目的是“劝善也”,所以他建议汉朝也开办官学,“治礼次治掌故,以文学礼义为官,迁留滞”,同时提出具体办法:“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已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史记·儒林列传》)

公孙弘的建议对后世影响极大,因为此后的官吏升迁必须要精通儒家经典,这种做法使得五经博士的地位空前提高,同时儒家经典从民间思想变成了朝廷官员的晋升阶梯。汉武帝采纳了这种建议,于建元五年(前136)设立五经博士,同时逐渐将其他博士罢黜,使得儒学成为国家意识形态。

朝廷独尊儒家,与董仲舒有重要关系,其为西汉早期最著名的儒学大师。班固在《汉书·五行志》中说:“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后世称董仲舒为“一代儒宗”,即本于此。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中将中国哲学与西洋哲学的分歧作了对比,认为相同的是都分为上古、中古、近古三个时期,同时明确称:“在中国哲学史中,自董仲舒至康有为,皆中古哲学。”又称:“自孔子至淮南王为子学时代,自董仲舒至康有为为经学时代。”尽管他的分法没有得到全部学者的认可,但也足以说明,董仲舒在中国经学史上的地位。

汉景帝时,董仲舒为博士。汉武帝继位后,下诏策问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上“天人三策”,策中首先批评了法家和黄老思想,认为武帝应当对民众予以教化,“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提防之,不能止也”。在董仲舒看来,人的趋利性就如同水向低处流,只有经过教化才能像建造大堤那样,阻止水向下流。这种观念显然是本自荀子,董仲舒指出:“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汉书·董仲舒传》)但是秦朝却强化法制,在董仲舒看来,德治成本低,效果更大,而汉初继承秦制,沿袭法治,结果却出现了“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的局面,所以朝廷必须把思路转到以德治国的策略上来。

董仲舒的经学观念首先是“奉天法古”。对于天,他有独特的解释,其所著《春秋繁露·官制象天》中称:“何谓天之端?曰: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他认为天道有十个组成部分,分别是天、地、阴、阳、水、火、木、金、土和人。把人与自然合而为一来论之,这就是“天人合一”说,故而“天人关系”是董仲舒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在他看来,虽然人是“十端”之一,但人在天地万物间具有最高的位置,“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春秋繁露·人副天数》)。

为什么人能在天地万物中处于最高位置呢,《人副天数》中讲述了人的身体与天数的关系:“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乍视乍瞑,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乐,副阴阳也。”董仲舒认为,人的身体有366节骨,正好符合一年的天数;其中有大骨12节,正好符合一年的月数;人有五脏,符合五行之数;人有四肢,符合四季;人有睁眼闭眼,符合昼与夜;人有时刚有时柔,符合严冬与酷夏;人有时哀有时乐,符合阴与阳。经过这些对比,他想说明的是:“观人之体一,何高物之甚,而类于天也。”

董仲舒想要说明,人与天是如此之对应,所以人不是普通的生物,其想得出的结论是“唯人独能为仁义”,而这一点恰好是“行有伦理,副天地也”。其做法乃是把自然规律与伦理法则混为一谈,同时把天地万物所有的一切都看成是上天有意的安排。

董仲舒在“奉天法古”的概念中加入了灾异说,认为“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汉书·董仲舒传》),上天用灾难来谴告国家失道,如果仍不自省,上天又用怪异来警告天子,如果仍然不改,必会出伤败。董仲舒的整体概念是给汉朝的存在提供神学依据,确定其在历史传承中的正统地位,同时又担心皇权无限,故以灾异论来约束皇权。

董仲舒的另一大观念是“春秋大一统”,董仲舒专修春秋公羊学,而《公羊传》重点谈到的就是抑臣尊君,他在《春秋繁露·王道》中说:“有天子在,诸侯不得专地,不得专封,不得专执;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乐,不得致天子之赋,不得适天子之贵。”

他通过阐发《春秋》微言大义的方式,为汉王朝加强中央集权统治提供理论依据,这也正是儒学成为西汉官学的主要原因。在董仲舒看来,孔子所修的《春秋》绝非一部简单的史书,这部书包含了孔子的全部思想,他认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但是,西汉时期的状况是每师各教其观念,使得观点各异,百家各有各自的主张,为此他提出:“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这就是他提出“罢黜百家”的理由,认为只有这样才能“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

只有消灭掉其他各家学说,只推崇儒家观念,才能让政治清明,百姓归顺。董仲舒为此提出的具体做法则是“三纲五常”。“三纲五常”乃是宋代之后儒家学说的重要内容,可视为儒家思想的集中体现,而“三纲”和“五常”这两个概念都确定于董仲舒。

关于三纲,本自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中的所言:“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董仲舒将天喻之为君,地视之为臣,夫为阳,妇为阴,然后配之以春夏秋冬,他将封建社会的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伦理关系视为“三纲”,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概念本自董仲舒在对策中所言:“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五常”被后世写作仁、义、礼、智、信。孔子的道德观念主要是讲仁,另外他还强调忠、恕、敬、孝、悌、礼、智、勇等。孟子首次将仁、义并称,同时把仁、义、礼、智列为人的四种善端。荀子也重仁、义,重点在于讲礼。只有到了董仲舒,才将“四端”加上信,成为仁、义、礼、智、信的“五常”。

对于三纲五常的重要性,朱熹认为:“三纲五常,亘古亘今不可易。”(《朱子语类》)永嘉学派的陈傅良认为:“自古及今,天地无不位之理,万物无不育之理,则三纲五常无绝灭之理。”(《宋元学案·止斋学案》)只要天地运行,万物不灭,三纲五常就永远存在,可见董仲舒的观念对后世影响至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