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与此在:海德格尔前期瞬间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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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转变作为存在的核心规定

如导论所述,那份被遗忘的题为《海德格尔关于柏拉图<巴门尼德篇>的阐释》(HEIDEGGERPlatoParmenides)的研讨班手稿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记录了1930年至1931年冬季学期的研讨班内容,海德格尔几乎逐条阐析了《巴门尼德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前两组推论(127e-156c8),直到被他称为“第三条进路”(der dritte Gang)即155e-157b,也就是柏拉图开始讨论“瞬间”(έξαίφνης)问题的地方。海德格尔最后留下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论断:“《巴门尼德篇》中的第三条进路乃是西方形而上学曾达到的最深刻之处。这条进路最彻底地推进了存在与时间问题,然而,它非但未曾(由亚里士多德)继承下来,反而遭到阻断。”(4)

第二部分则记录了1931年夏季学期关于同一主题的研讨班内容,海德格尔继续详述了《巴门尼德篇》的“第三条进路”,尤其是“瞬间”问题,并与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Δ卷中所讨论的时间和瞬间问题展开比照。最后,他简要阐析了《巴门尼德篇》后面六组推论,并认为它们皆已通过“第三条进路”确立了基本框架。

总的来说,海德格尔对《巴门尼德篇》的阐析与《存在与时间》时期的基础存在论进路一脉相承,整份手稿的核心观点可概括为“存在是转变,转变是瞬间,瞬间又不在时间中,因此,存在没有时间”(5)。弗朗西斯科·J.冈萨雷斯(Francisco J.Gonzalez)就此进一步指出,海德格尔关于《巴门尼德篇》的阐释在根本上重置了存在与时间问题的传统理解范式,简而言之,“存在作为转变(μεταβολή),时间作为瞬间(έξαίφνης)”(6)

一、存在作为理念

我们首先考察海德格尔关于这篇对话第一部分(126a-135e)的现象学阐析。他认为,《巴门尼德篇》的第一部分主要围绕这样一个基本问题展开,即“作为‘一’(理念)的存在如何能够在‘多’(诸存在者)之中存在”(7)。换而言之,理念与个别事物的分离问题被海德格尔转化为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差异问题。在《巴门尼德篇》中,为了解决这个疑难,少年苏格拉底提出了“分有说”(131a-135e),即个别事物由于分有了各自的理念才存在。海德格尔提到,“分有说”其实将上述基本问题细化为如下三个层面(8)

第一,在分有活动中,理念或者作为一个整体出场(131a-b),或者作为一个可被分割的部分出场(131c-e),这两种情况都被证明为不可能,因此,柏拉图必须寻找另一种分有模式。

第二,这一完全崭新的问题背景植根于由柏拉图所揭示的理念与“看”()之间的源始关联,理念具有“被看见”这一根本特征(132a3:έπί πάνταίδ όντι),这里的“看”并不是肉眼感性的观看活动,而是灵魂的理知活动(),这便是132a-133a的主要内容,包括理念作为可被理知的对象(νόημα)(132a-c)和理念作为“原型”(παράδειγμα)(132d-133a)。

第三,“分有说”同时将会面临一个主要困难,即一般理念的可理知性如何可能?(133b4-135e)

海德格尔指出,上述第二个层面最为重要,因为它正是展现并解决“一”之理念与复多的个别事物之间分离问题的关键所在,因为“任何诸类规定始终是通过眼睛才被持守!古代的整个存在问题在这里被置入一个前所未闻的表述中!”(9)。由此可见,一般存在作为理念不能脱离“看”即理知活动。存在在理知活动中始终保持为“一”,这一点“自存在问题被明确提出以来便是哲学的中心问题”(10)

这样一来,存在作为理念就同时具有双重特征,即它一方面是个别事物的“原型”,从而具有客观实在性,必须同个别事物发生关联;另一方面,它又是被看见的对象,由此无法脱离灵魂主观的理知活动,这两个方面如何得到统一呢?海德格尔指出,这个问题才是理念所具有的“一”之特征的实质内容,换而言之,“‘一’()必须是理念,即‘一’与‘努斯’()的关联:只有作为理念,作为通过努斯被看见的东西,理念才可能行使其作为‘一’的功能”(11)。然而,在“看”即理知活动中被揭示的存在者之存在实际上是一种被看见的在场状态(Anwesenheit),更确切地说,是一种“什么—内容”(Wasgehalt),也就是说,作为可被理知的对象,理念根本上就是一种现成在场的存在者。那么,理念究竟是如何被灵魂看见从而在场显现的呢?这不仅需要灵魂的理知活动,还需要一种让这类“看”得以可能的媒介——光亮。

二、存在作为光亮

海德格尔特别提到了柏拉图在131b3处列举的“白天”(der Tag)这个例子。柏拉图在这里原本想要探讨个别事物如何分有理念,共有两类方式:一类是像白天那样完整地被任何个别事物分有,二者是一与多的分有关系;另一类则是像帆篷那样被个别事物部分地分割,二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海德格尔认为,这里的“白天”不是一个时间量度,比如一天、日子,而是一种光亮(Helligkeit)。光亮显然与“看”即理知活动必然关联,“它是看的媒介”(12)。由此可见,这个例子并不是柏拉图随意构想的产物,因为白天作为光亮这一点也在《国家篇》的“洞穴譬喻”中得到展示。他进一步断言,这里的“白天根本不是一个可被分割的存在者,它根本上就不是存在者”(13)

“白天”乃是光亮,它既不是在场的存在者,也不是存在者之在场状态,而是让存在者得以显现在场的必要前提。海德格尔由此指出,柏拉图的“理念学说”正是在这里遇到了最根本的挑战:如果存在仅被视为理念,仅作为存在者的在场状态,即使是“一”这个最高的理念,它也无法从根本上消解被理知的对象与具体外在之个别事物的分离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只是从被看见的对象即被理知的对象这一方面得到领会,而没有继续追问并揭示让灵魂的理知活动同被理知的对象发生关联的可能性根据,这样一来,存在仍被当作一个现成在场的存在者,而与其他具体个别的存在者并列,二者只具有类属层面上的区分,也就是说,理念与个别事物只是普遍存在者与特殊存在者的关系,它抹平并遮蔽了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根本差异。关于这一点,海德格尔亦曾在《存在与时间》中引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中的观点予以说明:“存在不是类。”(14)

由于具体的个别事物被排除在“看”即理知活动之外,按照这一思路,理念与个别事物之间的分离问题将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海德格尔最后得出如下结论:“他(柏拉图)因此未能领会‘一’之理念的同一性以及它的统一方式,因为他未能将存在把握为一个属于超越者(Transzendenz)的东西。”(15)

三、存在作为超越者

存在作为光亮,它不是存在者,而是超越者。如何理解这里的“超越者”呢?海德格尔强调从理知活动()方面来理解超越者,而理知活动归根结底又是人之实存(die menschliche Existenz)的一类活动,少年苏格拉底在《巴门尼德篇》第一部分结尾提出的“拯救现象”()其实揭示了人之实存作为哲学活动开展的有限性,它对“实体—理念—属”()这一哲学的基本问题方式提出了挑战。海德格尔接下来进一步廓清了《巴门尼德篇》与《智者篇》关于上述问题的内在关联,即《智者篇》以追问哲学家(尤其是智者)的实存方式发现了哲学的基本问题即“存在是什么”(τί τò ǒν),简而言之,通过追问哲学家是什么,深入探讨了哲学实质上的基本问题(das sachliche Grundproblem);在《巴门尼德篇》中,柏拉图则正好相反,他通过哲学实质上的基本问题展现了哲学家的实存方式(哲学家巴门尼德的八组推论),并且由此表明:“哲学实质上的基本问题(‘存在是什么’,τί τò ǒν)无法脱离哲学家的实际生存,(二者)亦不能被分开对待。它不是随口说出或者出于偶然旨趣生发的问题,毋宁说它植根于哲学家之实际生存。”(16)

海德格尔在这里着重强调“哲学家”这一身份,可能出于如下考虑:一方面,哲学家不但居于流变的感性世界中,还能超越于具体的感性事物之上,观照到天外区域中普遍永恒的事物原型即理念,因此,“存在是什么”这一哲学的基本问题实际上是通过哲学家的理知活动得以实现的。另一方面,哲学家作为此在(人)的一种可能样式,其理知活动仍然属于此在(人)的人实际生存活动。就此而言,海德格尔仍继承了《存在与时间》时期关于此在之生存论阐析的一贯做法,将《巴门尼德篇》第二部分的若干推论视为哲学家巴门尼德的理性“训练”,这类“训练”活动根本上植根于哲学家的实际生存,也就是此在(人)的实际生存。简而言之,哲学家的理知活动不是一种无生存处境关涉的、客观中立的静观活动,它根本上乃是此在之实际生存的一种可能样式。

四、存在作为转变

存在作为理念,侧重于从可被理知的对象方面把握存在;存在作为光亮,则侧重于从灵魂的理知活动与可被理知的对象之间的关联中介理解存在,这两类方式根本上揭示了存在被视为一个在场者还是超越者,从而展现了两类截然不同的问题范式:其一,如果存在作为理念,“一”之理念与个别事物的分离问题实际上涉及普遍在场者与特殊在场者的关系问题,归根结底,任何存在者都首先被看成一个现成的在场者,这仍停留在存在者层次。其二,如果存在作为光亮,也就是哲学家的理知活动与可被理知的对象之间的关联媒介,也是让理知活动得以可能的实现条件,上述疑难就变成了“一”之理念与个别事物如何在作为光亮的人之存在视域中生成和转变的问题,这一存在视域首先是哲学家这个特殊此在的实际生存境域。具体而言,一与多、理念原型与具体的个别事物是在哲学家的理知活动这一特定的实际生存活动中得到结合的,从一进入多,从理念原型进入具体的个别事物,这不是从普遍存在者到特殊存在者的简单运动(κίνησις),也不是量、性质、位移方面的变化,而是从存在者到非存在者的一次超越和转变(μεταβολή)(17)。有鉴于此,存在不再被视为存在者之在场状态,而是作为由存在者进入非存在者的转变,这也是一种理念的生成(γίγνομαι),“理念自身的这一‘生成’在接下来的‘训练’中得到实际展示,即作为理念之转变。转变就成为存在之核心规定!”(18)

由此可见,《巴门尼德篇》对柏拉图通常的“理念学说”构成了根本性挑战,即存在不是作为在场状态,而是作为让在场状态得以可能的转变,更确切地说,存在不是在场者,而是超越者。那么,存在作为转变是如何发生的呢?在《巴门尼德篇》中,柏拉图认为任何转变都是在瞬间中发生的。海德格尔随即转入对“第三条进路”尤其瞬间问题的存在论阐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