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豪族与名士:三国争霸时代的权力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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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的五种领主制形态

东汉末年,董卓通过在凉州的“权力繁殖”,逐步割裂了中央与地方的连接,建立起以凉州(关中)为根据地,以凉州(关中)地方豪族为依托,以李傕等为将领,以“凉并”劲旅为战斗单位,以董卓为首脑的“凉州集团”。这是董卓起家,以及最后控制东汉政权的资本。

凉州集团是东汉末年第一个民间自治集团,它的创立引发了巨大的社会震荡,使“领主制”回光返照,进一步加剧了汉末“豪族领主化”的倾向。虽然魏晋时期,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下,士族社会逐步确立,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领主化的倾向,但这个过程却呈现出漫长而反复的状态。尤其是东晋南北朝时期,长期的分裂导致领主化倾向不断滋长,尤其是分裂的倾向呈现出细分的状态,出现了领主化与反领主化的长期博弈。

国家权力经常处于变动的状态,社会结构极其脆弱,即使在魏吴、东晋、南北朝局部统一的情况下,由于南北对峙的局势,各个政权内部必然会倚重当地大族势力,尤其是东晋和南北朝,东晋是门阀大族,南北朝是权阀大族。而南北对峙又会引发“间歇性”的社会运动,从社会最基本的群体中,自然会产生自卫的民间自治集团,经过一系列的统合之后,它们中的许多都在国家制度下变成军队。

根据汉末各割据势力的特点,可以将这些武力集团分成五类。这五类集团会形成五种“领主制”。

第一类,军事领主制:以军事状态为主的民间自治集团。代表是董卓的凉州集团,公孙瓒的幽州集团。这类集团的特点是以武力起家,以武力形成集团,再以武力维持集团的运转。

董卓在进入洛阳后,试图依靠关东士族的力量改变集团的性质,但被关东士族集团排挤。迁都长安后,董卓依靠关西豪族和凉州军的力量,建立起关西朝廷。再依靠关西朝廷的力量,将凉州集团演化为关西集团。关西集团从军事集团逐步转变为军政一体的集团。

董卓死后,虽然李傕、郭汜、樊稠等继续掌握了凉州军,维持了凉州集团在关西的统治,并再度控制东汉政权,但这仅是昙花一现。因为李傕等破坏了这种演化路径,军事将领再度成为集团的核心,使关西集团又退化为军事性质的集团。最终演化成集团内部的军事冲突,整个集团四分五裂,直至瓦解。董卓及凉州集团控制东汉政权,“挟天子以令不臣”的事业也完全失败。

第二类,雇佣领主制:是军事领主制的一种变异形态,它以军事力量为资本,受雇于另一群体,为其完成既定任务。其代表是吕布的并州集团。

由于吕布出身“轻侠”,身份低微,始终被关东士族轻视,而只是他们实现目标的工具,一旦目标完成,双方的雇佣关系行将解体。吕布先受雇董卓,控制东汉政权;后受雇王允诛杀董卓;再受雇袁绍攻打黑山军;后来又被陈宫、张邈利用,夺取兖州,对付曹操;最后又与袁术结盟夺取徐州,对抗曹操。吕布的这些行为,一方面是其轻侠特点的表现,另一方面是并州集团内部结构的特点造成的,它最终被曹操消灭。

第三类,宗亲领主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维持整个集团的运转,领地与武装力量由各个宗亲统领,这些宗亲逐渐形成与中央集团并立的地方集团,最终会演化为“封臣”,这类集团最具封建领主制的特点。其代表是袁绍集团。

冀州集团是在河北士族(豪族)和颍川士族(豪族)的联合支持下形成的,是当时最大的割据势力。内部便形成了河北集团和颍川集团,两派素来不合,争权夺利,互相倾轧。

袁绍为了控制四州,分别派儿子袁谭、袁熙和外甥高幹统管青、幽、并三州。他让儿子袁尚在冀州,协助自己处理军政,并打算将大位传给袁尚。除袁熙和高幹外,袁谭、袁尚都具有一定才能,但兄弟不和,争权不止。河北集团支持袁尚,颍川集团支持袁谭。这样,两派的矛盾又影响并发展到袁氏家族的内部,袁谭与袁尚在两派的支持下逐渐演变为地方领主,目的都是争夺河北地区的最高权力。

这种宗亲性质的集团,内部结构非常不稳定,即使没有曹操集团的打击,最终也会引发宗亲之间的权力战争,使集团走向瓦解。官渡之战只是加速了集团覆亡的进程。

第四类,政治领主制:这类集团依然以武装力量为资本,武将依然是整个集团的核心,但集团的运转动力已经调整为政治目标,大姓名士成为集团的主导力量,军事力量和武将被置于政治的统控之下。其代表是曹操集团,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曹魏政权。

这类集团最为成熟,已经具有建立统一政权的基础,最终的演化趋势,必然是建立中央集权型的政权。秦末的刘邦集团,东汉初期的刘秀集团,曹魏末期的司马氏集团,都属于这种类型,最终建立起两汉帝国和西晋王朝。

第五类,开发领主制:这类集团处于开发中的长江以南地区,受当地社会形态的极大影响,通过不断开发,来维持集团的运转,代表是孙坚、孙策父子创立的孙氏集团,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孙吴政权,还有西蜀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