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诗词文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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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得知字韵

学诗三十年,缄口不求知

谁遣好奇士,相逢说项斯

①分得知字韵:此系作诗的一种方法,指作诗时先规定若干字为韵,各人分拈韵字,依韵作诗,叫作“分韵”。李清照拈得“知”字,就是限其押“知”字韵。此诗的写作时空与《蝶恋花·上巳召亲族》大致相同。聚族饮宴,遂生酒意诗情。《醉花阴》注①所说韩驹与赵明诚多所赓和事,亦正是在此时此地。周辉《清波杂志》卷八云:“顷见易安族人,言明诚在建康日,易安每值天大雪,即顶笠披蓑,循城远览以寻诗,得句必邀其夫赓和,明诚每苦之也。”所谓“明诚在建康日”,即指其于建炎元年(1127)八月至建炎三年(1129)二月,知江宁府其间。李清照是于建炎二年(1128)正月或二月,由青州抵江宁,其循城之所作,自认不乏惊人之句,人称“以诋士大夫”。“诋”在此当作“非议”解,即以其诗指责那些不思抗金的士大夫。李清照的这类诗篇,如能有更多人知晓或与之唱和,当可激起同仇敌忾之志……此诗委婉表达的或许正是这样一种愿望。

②学诗三十年:此系作者自述其作诗经历。“三十年”的上限和下限,虽然均带有一定的推测性质,因为这种推测是建立在对诗人的生平有所了解的基础之上,所以本书附录《李清照年谱》将此诗系于建炎二年(1128),当是可信的。至于其自谓“学诗”,实际是指她的“作”诗历程,其学步阶段当开始得甚早。因为这既取决于她的天赋,又与家庭和亲友的熏陶有关。在文学氛围浓郁的家庭中成长的李清照,极可能牙牙学语的同时就在“学”诗了,这样她十七岁时写出成名之作——《浯溪中兴颂诗和张文潜二首》也就不奇怪了。

③缄口:语见《说苑·敬慎》:“孔子之周,观于太庙,右陛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原有明哲保身之意,此处谓闭口不言。

④项斯:字子迁,唐朝台州临海(今浙江临海)人。其当初能诗而无诗名,遂以诗卷谒见国子监祭酒杨敬之。杨赏识其才,作《赠项斯》诗云:“几度见诗诗总好,及观标格过于诗。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未几,诗达长安,明年擢上第”。(《唐诗纪事》卷四九)“说项斯”,即替人说好话,并使其增重于世。故此句,既有诗人渴望像杨敬之那样德高望重的人为自己“说项”,亦当隐含着对曾为自己“说项”的文学长辈晁补之等人的怀念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