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以案普法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三章 房屋住宅

1.儿子结婚后,让老母亲回破旧老宅居住,违法了吗?

案情

吴兰婚后第三年,丈夫就在一次工地事故中不幸去世了。担心再婚后的丈夫对儿子不好,吴兰坚持一个人将儿子鲁平抚养长大。她个性要强,又勤劳肯吃苦,带着儿子从农村来到城市,起早贪黑,从小工做起,恨不得一个人当成两个人用。经过吴兰的努力,不仅供鲁平一路念完了研究生,还帮他攒出了婚房的首付。鲁平结婚那天,吴兰又感动又欣慰,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的苦终于熬到了头,可以享享清福了。谁知,婚后不久,鲁平就借口妻子想过二人世界,以两人的婚姻为威胁,让吴兰搬回农村居住。为了儿子夫妻和睦,吴兰只能含泪答应。面对农村年久失修的老宅,吴兰悲从中来,她想不明白,儿子这样做真的对吗?

解析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在上面的案例中,鲁平让吴兰搬到农村年久失修的老房子中居住的行为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应当被谴责。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吴兰可以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吴兰独自一人将鲁平抚养长大,两人之间本该有深厚的母子亲情,但鲁平却忘记了母亲的养育之恩,做出这样不仅违背道德,而且违背法律的事情。每个人都会变老,善待老人不仅仅是为了回报亲情,也是为了在自己变老的那一天能得到更好的照料。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七十五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