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哪些免费的服务?
案情
小王在某纺织公司工作。受疫情影响,该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20%的职工被裁掉,其中就包括小王。小王没有什么别的技能,妻子患重病,父母身体也不好,家里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到处需要用钱,家庭经济负担特别重。某市为减少疫情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影响,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方式,组织多家企业单独就失业人员进行招聘。小王在听到这个政策后就去某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然后在人社局的帮助下找到了新的工作岗位,摆脱了失业带来的生活困境。但是该市人社局在提供就业援助后向小王收取了100元的费用。小王想,自己本身就是失业人员,人社局提供的这些服务帮助我们就业,应该是免费的。那么,小王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哪些服务是免费的?
解析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初衷就是作为政府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对城乡劳动者免费,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我国目前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就业援助、职业指导、政策法规咨询、失就业登记等服务。本案中,小王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的服务是免费的,不应收取费用。因此,当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小王收取费用时,小王有权拒绝支付。
法条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