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凌晨四点半(家庭教育丛书)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4章 征服学习是哈佛的口号

人要想变得强大就需要学习得更多,为此哈佛给学生的课程安排多而且紧张。在哈佛享誉世界的“通才教育”的核心课程中,每个哈佛本科生必须修满涵盖八大学科领域、分为七大类的32门核心课程,练就长时间超负荷学习的毅力,培养哈佛式的学习精神。在课堂上教授们讲得飞快,不管你听得懂听不懂,课下又留下一大堆阅读材料,通常有上百页,读不完你根本就完成不了作业。

学习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既然是人生的一部分——学习都无法征服,你还能做什么呢?

哈佛教你看到自己的无知

哈佛教授教导哈佛的学子们,在真理面前,人类要学会谦虚,要认识到自己的无知,要不断学习,不断探索。

在哈佛大学的校园里有着各色的人种,各个国家民族的人,有各种文化理念的人。这些人从世界的各个角落来到哈佛,并不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而是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信仰,那就是对真理的追求。

有一年医学院新生入学,哈佛医学院院长照例要发表欢迎讲话。这位院长的开场白是:“在座的都是今天步入医学界的佼佼者,十年二十年后,在座的人当中可能有人能治好癌症,有人能治好糖尿病,甚至还有更厉害的,能治好感冒。”学生们都笑了。“自从人类有文字以来,医学史上记载下来的疾病种类已逾千种。如今都说科学进步,医学发达,在座的是否知道,在这有史为证的几千种人类疾病中,到底有多少种是属于我们今天已经了解并且能够彻底治疗的呢?”众新生交头接耳。院长转过身去,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个数字:“42”。

“没错,同学们。我们今天已经真正了解而且能够完全有效地进行治疗的疾病,只有42种。”众新生愕然。“其余的,我们都只是在猜。”

说完,院长转身走了。众新生沉默。

听过这个故事也许你会一笑而过:最高明的医生治感冒,最差劲的医生治癌症,人们一直在宣扬现代医学有多么发达,其实人类真正能治好的病只有42种。这是有着自知之明的哈佛教授的自嘲和对社会上更多缺乏自知之明的不知道真理为何物的人的冷嘲。

还有一个类似的故事:

这是哈佛大学期终考试的最后一天。在教学楼的台阶上,一群工程学高年级的学生挤作一团,正在讨论几分钟后就要开始的考试,他们的脸上充满了自信。这是他们参加毕业典礼和工作之前的最后一次测验了。

一些人在谈论他们现在已经找到的工作;另一些人则谈论他们将会得到的工作。带着经过四年大学学习所获得的自信,他们感觉自己已经准备好了,并且能够征服整个世界。

他们知道,这场即将到来的测验将会很快结束,因为教授说过,他们可以带他们想带的任何书或笔记。要求只有一个,就是他们不能在测验的时候交头接耳。

他们兴高采烈地冲进教室。教授把试卷分发下去。当学生们注意到只有五道评论类型的问题时,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三个小时过去了,教授开始收试卷。学生们看起来不再自信了,他们的脸上是一种恐惧的表情。没有一个人说话,教授手里拿着试卷,面对着整个班级。

他俯视着眼前那一张张焦急的面孔,然后问道:“完成五道题目的有多少人?”

没有一只手举起来。

“完成四道题的有多少?”

仍然没有人举手。

“三道题?两道题?”

学生们开始有些不安,在座位上扭来扭去。

“那一道题呢?当然有人完成一道题的。”

但是整个教室仍然很沉默。教授放下试卷,“这正是我期望得到的结果”,他说。

“我只想要给你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即使你们已经完成了四年的工程学习,关于这项科目仍然有很多东西你们还不知道。这些你们不能回答的问题是与每天的普通生活实践相联系的。”然后他微笑着补充道,“你们都会通过这个课程,但是记住——即使你们现在已是大学毕业生了,你们的教育仍然只是刚刚开始。”

随着时间的流逝,教授的名字已经被遗忘了,但是他教的这堂课却没有人敢遗忘。

法国科学家,数学家笛卡儿说,愈学习,愈发现自己无知。这句话正说明了哈佛教授想要对他的学生说的话。浩瀚宇宙,真理在有无之间浩瀚无边,然而人生百年,真理只存在于每个人的生死之间。人类就是因为这种无限与有限才会无知,所以才应该探索不息。

哈佛大学教育它的学子们:“要说哈佛的信仰是什么,那唯一的答案就是真理,哈佛是真理忠实的信徒。你们每一个人来到这里,都要为获得关于世界的、人类的无止境的真知而努力。”

哈佛是世界顶级聪明的人,也是世界最博学的人的会聚地,那里是美国的智囊团,世界的精英集中营。但是哈佛教导它的学子们,在真理面前,人类要学会谦虚,要认识到自己的无知,要不断学习,不断探索。对我们而言,这更启发着我们首先要做一个喜欢学习、坚持学习的人,其次也要让自己的人生投入到对真理的探索中去。

知识是无穷的,人的潜能也是无限的。无论在什么时候,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一切。否则,你前进的脚步只会就此打住。

人的一生是学习的一生,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一个人就难以在工作和事业中取得突破性进展,也难以向更高的地位发展。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不断地学习,这样才能成就卓越的人生。

学习,学习,再学习

竞争无处不在。在外,哈佛大学有与耶鲁等其他各世界名校的竞争;在内,有着各学科、各系别内的竞争。对哈佛学生而言,最现实、最残酷也是最赤裸裸的竞争就是与其他同学的竞争——“今天不走,明天就要跑。”“就在此刻,在你喝咖啡的时候,你的对手还在不停地翻书、奋斗,你时刻都有被打败的危险。”许多哈佛学生都用此类警句来激励自己。

哈佛是一个人人都是精英的地方,在这里,即使是最牛的人,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也丝毫不敢放松自己。

在看似平静的哈佛校园里,处处都充满着紧张而激烈的竞争。

一位哈佛MBA人士在谈到竞争时说:“因为哈佛很强调领导力,所以,几乎每个人都充满进取心和竞争意识。但这其实是非常好的,因为我发现我周围都是些一流的精英,我必须向他们学习。这给我带来很大的压力,但是与此同时,也给了我很大的动力。

“在哈佛,你的成绩并不是由你学得有多好决定的,而是要看相对于其他学生的表现。每个班级每门课规定,成绩好的15%~20%的学生得‘优’;成绩差的15%~20%的同学得‘及格’;成绩中等的60%~70%的学生得‘良’,还有5%左右的学生‘不及格’。不管多努力,总会有‘不及格’的学生。这样的计分方式,其作用就在于能逼迫那些已经非常优秀的人有更大的动力去学习。

“一年级学生拿到8个以上‘及格’或‘不及格’的称为‘触网’,一旦触网,究竟能不能升入二年级,要经学生成绩委员会根据学生本人的请求、教授的评价以及造成‘触网’的客观因素来决定。其中有一小部分人将获准升学,而另一部分则被迫退学,但可以保留重新申请入学的权利。”

因“触网”而被迫退学的威胁是始终存在的,因为评分的范围是按照固定的百分比在班级内分配的,这就给哈佛学生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哈佛学生的告诫就是:“如果你想进入社会后,在任何时候都得心应手,那么你在哈佛学习期间,就没有晒太阳的时间。”在哈佛广为流传的一句格言是“忙完秋收忙秋种,学习,学习,再学习”。

没有去过美国的人往往会产生这样的偏见:美国的孩子学习轻松,不用刻苦用功,是玩着学大的孩子。但是假如你到过哈佛,你肯定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像狗一样学习,像绅士一样玩。”短短一句,已经告诉了我们哈佛学生在哈佛的生活节奏和主题。在中国,学生学习到夜里十二点,已经算是最用功的了,但是在哈佛,只学到十二点的学生应该算是懒学生了。

一个在哈佛读本科的韩国女孩在韩国念完小学才来的美国。入哈佛后第一年,选了一门韩国文学课,由来自韩国的著名教授上课。课上所讲的韩国古典文学,使她感到很吃力,很难得到“A”,她说真不知道其他非韩国来的同学是如何完成这门功课的。

这个韩国女孩在第一年选了五门课,每门课的教授都留下大量的作业和阅读材料。完成一门没问题,两门还可以,三门就很紧张。要想出色地完成所有的作业,就只有缩短晚上睡觉的时间和牺牲周末休息。临近大考,她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

在哈佛医学院,很少见学生穿前卫的奇装异服或留有怪异的发型。他们生活上如此简朴,原因之一是学业上的巨大压力,看书都感到时间不够用,女孩几乎都没时间化妆。

哈佛虽然不强调分数,不提倡死读书、读死书,提倡“无压力状态学习”,但哈佛学生必须有足够的知识积累和思考才能在课堂上跟得上教授的思路、参与讨论。

所以对学生而言,每节课前都有大量的课前阅读材料。没有阅读这些材料,就很难听明白老师在讲什么,而且无法参与讨论,而讨论是要计入总成绩的,有的课程课堂参与程度占总成绩的60%。一般来说,每次课前平均约130页的阅读量,属于阅读量中等。阅读量稍小一些,每次课前大约90页的阅读量。如此的阅读量,不熬夜是不能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们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还不到5个小时,因此,这里的学生也戏称哈佛就是“炼狱”。能考上哈佛的人都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人才,对于他们而言优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优秀就是他们的一项人生追求,因此进了哈佛的人,除了极少数外,都想走在前面,都想更快地掌握更多的知识。很多学生因此总是自己给自己加压,不断地增加课程。

哈佛大学有一位加德纳教授,他在哈佛读本科的四年中选了一百门功课,而且门门优秀,据说到今天这个选课纪录在哈佛还没有被打破。

一个哈佛的研究生说:除了星期六外,我一直在学习。我是说,我仅在星期六休息一天,这就是我的学习理念。这一天我要放松,恢复体能。每个人都在学习和读书上投入很多时间,如果因安排不合理而浪费了时间,每个人都会觉得不安。

这样的学习和作息安排使学生没有时间去消遣或从事个人爱好。在残酷的竞争环境下,对于哈佛学子们而言,昔日的成功再也不是吹嘘的资本,落后无异于死亡。紧张的节奏从入学的第一天一直持续到学习的最后一天。这就是哈佛的学风。它也告诉我们,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努力,天上不会掉下馅饼。

征服学习,你努力了吗

2010年,哈佛有36名华裔本科生(研究生数量更多),2110名收到通知的新生中至少有9个来自中国,这其中就有常帅。常帅是上海七宝中学的高中生,17岁的她2010年被哈佛大学录取。对于中国家长来说,送孩子上哈佛或者耶鲁大学是他们的梦想。

对于一些学生来说,最高梦想就是上哈佛。甚至有家长愿意支付30万美元,让孩子参加5年的补习班,旨在帮助他们进入常青藤联盟学校。挂哈佛牌子的学校遍布中国,哈佛幼儿园,哈佛形象艺术学校,哈佛美容学院。

在中国,为什么人人都想上哈佛大学呢?理由很多,国外教育先进啦,学到的先进知识多啦,开阔自己的视野啦,能有个好前程啦……不一而足,但是很多人只看到了上哈佛的好处,没看到考上哈佛之后的种种困难。其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学习,不错,就是学习,不要以为在国内夜以继日的学习就是终极煎熬了,还有比这更变态的就是哈佛的学习。

哈佛学生为什么这么拼命地学习呢?这是因为学校的淘汰机制。哈佛平均每年有大约20%的学生会因为考试不及格或者修不满学分而休学或退学,而且被淘汰的20%的学生的考评并不是学期末才完成,每堂课都要记录发言成绩,平均占到总成绩的50%,这就要求学生均匀用力、不能放松。

学习的过程是痛苦的,但没有痛苦哪来成功,如果每个人的成功都是随随便便的事情,那么成功也就没有意义了。哈佛大学就是在用刻苦的学习来塑造未来世界的精英,比起以后要面对的各种更大、更强的压力,一个人连学习都征服不了,他还能做什么呢?所以,练就学生们长时间超负荷毅力、培养哈佛式学习精神就是哈佛大学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在这个要求下,每个哈佛学生都喊出了要“征服学习”的口号。

在哈佛要想修好一门课非常不容易,作业负担太重,评分等级更是严格,教授是不会轻易让学生过关的。在人数少的班里,“A”只能给头名状元;在人数多的班里,能得“A”的学生不会超过5%。

周一至周五,每天都有课,最忙的一天从早上8点上到下午5点,4门课。有时候中午没时间吃饭,只能在课间喝杯水,吃点儿饼干充饥,一天下来,筋疲力尽。回到宿舍,简单吃点儿东西,又背着书包到图书馆看书,一看就看到半夜一两点。

美国的授课方式以启发式为主,所以必须做好预习,否则很可能听不懂。例如在法学院,课堂上讲的都是复杂的法庭案例分析,其间还夹杂大量的法理、习俗和以往惯例等。老师的假设是学生们已经熟读了所有背景资料,对课上要讲的案例都基本理解,因此在授课时一般不会重复书上已有的内容,而是加入课本上没有的内容,启发学生更深入思考。所以,如果想偷懒,那你就惨了。

一位哈佛学生回忆说:“我的每一分钟都是掰着手指头算的。预习、上课、做作业,预习、上课、做作业,预习、上课、做作业……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睡眠严重不足。实在太困了,就在书桌上闭一会儿眼睛,再用凉水洗洗脸,然后继续看书。仅仅半年时间,我的体重下降了15千克,视力也急剧下降,不得不戴起了眼镜。值得高兴的是,我的几门功课成绩全部高于毕业要求,其中有3门是A或A-。”

这种情况并不是特殊的,而是每个哈佛学生都要面对的。一个学生这样说:“在哈佛,你不想刻苦也得刻苦。”因为,只有顶住学习的压力才能证明你的优秀,那些因无法忍受学习压力而退学甚至自杀的学生是不会被人同情的,哈佛认为,只有先征服了学习,你才能证明自己有征服未来的能力。

一名高考生一旦成为哈佛大学的学生,便会得到一份安排缜密的学习计划、锻炼表格和校内政治文化活动安排。哈佛的学生要首先弄清楚,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什么是选修课、什么是必修课,然后再根据个人特点确定整个学期的学习计划。“起跑线一旦画定,落后的人会吃尽苦头。你没有别的选择,只有沿着别人铺的铁轨跑,而且以不是你自己选择的速度飞速奔跑。”曾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如今在一个跨国公司当经理的彼得这样说道,“否则的话,你会被甩出去。”

一位哈佛商学院的学生说:“在哈佛不想刻苦也得刻苦,因为每天3个案例,每个20页,然后还要准备5到6个问题,如果积压一天就会成为6个案例,熬夜学习自然在所难免。12点之前很少睡觉,一两点也正常,晚睡也必须早起,8点40分准时上课。”哈佛商学院被称为“商业的西点军校”,在巨大的压力之下,有人退学,甚至有人自杀。

从哈佛大学毕业受聘于世界银行的于家娣说:“在哈佛学习,语言是第一关。上课时,老师的讲课只能听懂小部分;完成老师布置的阅读作业,速度较慢;用英文写作,就更加困难。由于作业多,每天夜里两点钟才睡觉,有时早晨四五点就起来,因为要完成作业。每星期上6门课,还要做助教,整个日子过得昏天黑地,没有时间做饭,就吃速冻饺子,后来吃腻了,一闻就想吐。学习强度大,睡眠很少,有在炼狱的感觉,对意志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但是如果挺过去,以后再大的困难也就能够克服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多数学生当然是图书馆的常客,不敢松懈。不是哈佛的学生有多优秀,而是在多年形成的制度之下,不用功也得用功。要成为优秀的人,这些就必须做到。

哈佛告诉它的学生:“学习时的痛苦是暂时的,未学到的痛苦是终生的。”“现在流的口水,将成为明天的眼泪。”“只有比别人更早、更勤奋地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这就是哈佛人成功的秘密。今天你努力了吗?

哈佛的“通才教育”

哈佛告诉我们:如果为了应付工作,那你只需要一些特定知识就行了;但是从长远看,要成为有成就的人,就不应该只是专注于狭小的领域,而是要让自己成为一个“通才”。

哈佛之所以能够培养出那么多世界级的人才,主要源于它培养“通才”的理念。所谓“通才”,就是全面发展的人才,他们不仅具备渊博的跨学科的知识结构,而且具备各种社会能力,比如创新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社会参与能力、领导能力等。哈佛喜欢全面发展的学生甚于喜欢独具某方面天赋的学生。哈佛着眼于培养未来各个领域的领军人物,综合素质是这类人物成功的必要条件。

哈佛大学的课程,在本科阶段都是“通才教育”的课程,其核心课程分为七个大类,跨越七大领域,综合了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包括外国文化、文学与艺术、道德伦理、社会分析、人文历史、数理与科学等。在哈佛大学,学生初进校园是不分学科的,开始选修的全都是“核心课程”。修完核心课程之后,二年级开始才从不同的课程分类中选择不同的主攻方向,主攻方向可以是几个不同的类别。学生从三年级开始,即可尝试做一些研究项目。到了四年级,部分学生甚至就可以选修研究生的课程,并且与以后的研究生学习结合起来。到了研究生阶段,“通才教育”自然过渡到“专业教育”与“课题研究”阶段。

哈佛的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卓越人才。为了使学生成为品学兼优、熟悉艺术、体格健壮、扶危济困的未来社会栋梁,学校内往往设有文学社、合唱团、辩论会等社团组织。

关于为什么要实行“通才教育”,哈佛大学数学系丘成桐教授说:年轻人也应当多读书,不仅读专业的书,也读其他方面的书才可能成才。这些知识是你考试所不能得到的,因为考试是其他人写下题目你去解决,并不是你自己去创造。我们讲的是怎么样去创造,怎么样去解决,这两个过程是连在一起的。此外,你还需要种种修养,无论是数学、物理,还是文学的修养都需要。哈佛大学很注重“通才”的培养,一个学期里,学生应该去学不同的学科,有了这些教育,才能够掌握种种不同的接触大自然的方法和能力。知识面窄对于学生一生的成长和发展都不利,甚至有的人因此毁了前途。

哈佛的教育宗旨是培养综合性的“通才”,使他们能够真正地适应社会,对社会有用,在未来能够领导更多的人带动社会的进步,因此哈佛录取学生的标准就是你首先要有“优异的学习成绩”,其次是要有“过人的才华和潜力”。对于哈佛的学生来说,学习成绩优秀只是参考指标之一,哈佛更关注其他能力,如曾经做过什么,在社会活动中获得了什么能力,是否拥有综合性能成为可塑之才等。因为它要挑选和培养的是未来的社会精英,所以招收的学生必须是个综合实力很强的好苗子。

波士顿地区有个小镇阿克顿,它的高中某一年有四位学生考上了哈佛,其中有三位是华裔学生。除了优异的学习成绩,他们的社会活动成绩都非常优秀。一位叫缪忱然的女孩综合素质报告简直令人吃惊:课外活动——演讲与辩论,连续三年获全国参赛资格,多次地区比赛第一、二名,马萨诸塞州第六名,全国第四十八名;学术十项全能,团体第二名,马萨诸塞州比赛四面金牌、两面银牌,全国比赛一面铜牌;领导能力——全国优秀学生联盟阿克顿分会主席;奖励——西点军校特邀工作展成绩优良奖、哈佛图书奖、全国拉丁文考试金牌。还有一位叫吴欣儒的女孩则突出了另一些方面:校刊主编(两年),校高年级学生会主席,校环保社创始人,镇公所、爱默森医院及学校义工,女子曲棍球及田径队成员。

从这两位被哈佛录取的学生的履历中不难看出,哈佛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的高度重视。这些要求不仅是对报考哈佛考生的要求,也是对哈佛在读学生的要求。

哈佛在校生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学习的时候小组讨论和合作是哈佛教学的特色;学生们组织参加各种联谊会,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学术会议;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无论是进入社区做志愿者,还是进入企业或是政府机构都能让他们学到很多。在这样的学习生活中,哈佛学生的学术精神、领导能力、个性就培养出来了。在哈佛,重要的已经不是学到多少知识,而是培养各方面的能力,哈佛要打造的是“通才”。

美国第二十六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18岁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其主修课有英法文学、拉丁文、地质学、古生物学、美术和演讲术。但他的兴趣主要集中在社会科学方面,他选修了十几门历史课和大量的政治学、经济学方面的课程。这些课程包括欧洲史、英国史、美国史、美国政治、立宪政治、美国立法倾向、国际法、国家法、货币法规以及有关金融、运输和企业方面的古典经济学课程。

在“通才”方面,哈佛的教授可以说是典范,比如哈佛大学著名的心理学家柯尔伯格教授,他做学生时最大的成功是不但学有所专而且博览群书。不光如此,他还指导他的学生也博览群书,学会从不同角度去看待同一问题,这就是他做学生的诀窍。

大多数人考进大学,只是希望将来能够在社会上获得一份理想职业,或者说获得一份工作。美国的大学也是这样。但是哈佛告诉我们:如果为了应付工作,那你只需要一些特定知识就行了;但是从长远看,要成为有所成就的人,就不应该只是专注于狭小的领域,而是要让自己成为一个“通才”。

哈佛的“通才教育”告诉我们:一个人必须全面发展才能在知识、思想、才能等各个层面成为一个完整的人,才更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学习期间切记不可在学习上有严重的偏科现象,或者只以学习成绩评价人。

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哈佛大学的教授,每年都会为自己的学生列出一长串学习书目,作为教学的辅助学习材料要求学生学习阅读。因为他们深知仅仅是课堂教授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学生们更需要在课余通过自己的学习去扩展知识面,学会一种学习的方法。教授们可以说是用心良苦地希望学生将时间用在学习上,打下实现理想的坚实基础。

在哈佛大学博物馆,陈列着许多关于哈佛的介绍资料。其中有一份,标题是:“教授布置了大量阅读,我根本无法完成,怎么办?”答案是:“阅读材料是教授们精心准备的,要尽量阅读,哪怕是在离开哈佛以后。因为,哈佛的字典里没有‘毕业’。”

这个问题的答案使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你离开哈佛以后,虽然形式上的学习生活终结了,但你一辈子都还是学生。不到生命和世界告别时,你真正的学习生活是不会结束的,也不应该结束。你还需要不断地去学习,让学习成为你一生都在做的事,而不管你的人是否还在学校。

本杰明·富兰克林自幼酷爱读书,辍学回家务工期间,仍然抓紧业余时间自学。他把家里有限的藏书读完后,又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书看。其中有《约翰·班扬集》、柏顿的历史文集、古希腊学者普鲁塔克的名著《希腊罗马名人传》、笛福的《计划论》、科顿·马德的《为善论》等。

在印刷所当学徒时,他通宵达旦地阅读文学、历史、哲学著作。这些书,是在书店当学徒的朋友借给他的,是新书,他必须尽快读完、干干净净地还给人家。他也买了一些书,买书的钱,是从饭钱里省下来的,为此,他成了一个素食者,常常以饼干、面包、葡萄干、水果馅饼和清水充饥。他自学了数学和外语,勤奋地练习写作。结果,这个仅上过两年小学的人,被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牛津大学、爱丁堡大学、圣安德鲁斯大学等院校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每一个成功者都是有着良好阅读习惯的人。有人做过调查,世界500家大企业的CEO至少每个星期要翻阅30份杂志或图书资讯,一个月可以翻阅100多本杂志,一年要翻阅1000本以上。如果你每天读15分钟,你就有可能在一个月之内读完一本书。一年之后你就至少读过12本书了,10年之后,你会读过总共120本书!想想看,每天只需要抽出15分钟时间,你就可以轻易地读完120本书,它可以帮助你在生活的各方面变得更加富有修养。如果你每天花双倍的时间,也就是半个小时的话,一年就能读25本书——10年就是250本。

不要总是找借口没有时间读书,每天进步一点点,每天都是一个崭新的、不断进步的、超越昨天的自己。

乔治·路易斯在阿根廷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作家。1899年,乔治·路易斯出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郊区。他的父亲乔治·博格斯是一位民事律师,同时也是一位兼职的心理学老师及作家。

乔治·路易斯每次谈起自己的父亲,那种感激之情都溢于言表。他曾经在许多场合声称,父亲是一生中给他鼓励最多的人,他爱好写作的兴趣是由父亲激发的。

当被别人问起什么对他早期的成长产生过重要影响时,乔治·路易斯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我父亲的书房。实际上,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早年的许多时光都是在父亲的书房中度过的。父亲书房里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数千本书都整齐地放在玻璃书架上。以前的许多事情我都忘记了,可那些父亲推荐给我读的书却是永远也忘不掉的。”

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乔治·路易斯爱上了阅读英文诗,并且养成了遇到不懂的地方,喜欢查阅字典和百科全书的习惯。

他写了许多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其中有两则就是关于百科全书与图书馆的。

当乔治·路易斯只有6岁的时候,就骄傲地向父亲宣称:“我长大之后,要当一名作家。”

这位著名作家在成名之后,依然不忘父亲对他的影响。

在哈佛校园中,除了教室,就是图书馆学生最多了,如果说哈佛大学的真正财富都在那一百多个图书馆中,那么哈佛要让每个师生的大脑都变成一座移动图书馆。

在人生这场游戏中,我们应当保持生活的热情和学习的热情,不断地汲取能够使自己继续成长的东西来充实自己的头脑。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一旦离开学校,就不再继续学习了。前几年,中央电视台做了一次调查,发现许多人家里根本没有买过什么新书,书架上放的几乎全是在校学习期间的课本。这反映了一个事实:上班后许多人不再读书,不在工作之外求知,往往把时间浪费在闲聊与看电视上。电视节目固然也具有一定的教育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电视节目都如此。我们更应该学一些工作之外的新东西,以增强自己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自己适应这个社会的能力,这样才能在飞速发展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