嬗变中的上海:民生发展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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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住房类型

住房类型通常是指按照房屋的楼体高度、屋型、政策属性等对居民的住房进行分类,反映了居民最基本的居住形态。不同类型的住房在区位、舒适度和居住环境等方面都可能存在显著差异。相对而言,新建的商品房通常具有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棚户和未改造的老住房、老工/公房通常建设年份较早,居住条件较差。已有研究发现,住房类型会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满意度等主观态度(李骏,2017)。此外,住房类型也体现着住房的阶层差异,不同阶层的群体聚集在不同类型的住房中。在我国城市中,棚户、廉租房等类型的住房零星地分散在城市的角落,成为城市打工者们的聚集区(秦晖,2012)。不同户籍、年龄、受教育程度或收入的人群在住房类型上也往往存在显著差异。

“上海都市社区调查”将上海市居民住房类型分为12类,分别为棚户和未改造的老住房、老工/公房、普通商品房、别墅/高档商品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公寓/宿舍、农村拆迁安置房、城市拆迁安置房、非居住房屋改建房、生产经营和生活两用房、自建房(平房或楼房)以及其他。

表7-1呈现了上海市居民住房类型的分布情况。样本家庭在住房类型的分布上具有较大的差异:居民家庭的住房类型以普通商品房、自建房、老工/公房为主,其他各种住房类型的比例相对较低。居住在三种主要住房类型的家庭占比分别为34.74%、23.03%、18.07%,三者之和达到了全部家庭的75.84%。此外,有7.28%的样本家庭居住在拆迁安置房中。

表7-1 上海市居民住房类型分布(N=3708)

根据住房类型的分布以及现实意义,在下文的分析中,本研究将住房类型重新归类为“老工/公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自建房”以及“其他”五种类型,并对不同住房类型的家庭户比例、同住人口数、住房面积进行统计分析。表7-2数据显示,上海市平均每户居住人数约为2.58人,平均建筑面积约为90.72平方米,人均面积约为40.85平方米。但是不同类型的住房在住房面积方面的差异较大,自建房的人均住房面积最大,达到67.52平方米,而老工/公房和其他住房居住空间最为拥挤,人均住房面积只有大约25平方米。

表7-2 不同住房类型面积详情描述(N=3708)

总体而言,上海市的住房类型以普通商品房、自建房、老工/公房为主。从人均住房面积来看,自建房的人均住房面积最大,居住空间最为宽敞;其次是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而老工/公房的居住空间最为狭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