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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巧合:一种观察和表达世界的别致视角

阅读自以为不错的小说,我会做出两个反应。一是舍不得加速阅读,甚至我会延缓进行时的阅读享受,甚至,暂停阅读,去自足地回味一番。二是忍不住向朋友推荐,大有分享阅读乐趣之嫌,希望将这种乐趣和幸福传递出去。像老人家所言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其实现在已不可能。

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的《红色笔记本》就属此列。我是在读了所有已翻译过来的他的长篇小说之后,邂逅了《红色笔记本》。我也担心朋友消受不了他的长篇小说。那么,他唯一的一本译过来的短篇总不至于接受不了吧。四个短篇小说,其实,是由一系列记忆碎片构成,那些碎片完全符合微型小说的独立品质。

保罗·奥斯特颇具博尔赫斯的气质,他的长篇小说,探索类似博氏关注的东西:镜子、迷宫、双重性等等。只不过,他的小说“迷宫”的规模宏大,常常表现出生命的无常和困惑。而他的《红色笔记本》放下了长篇小说的“架子”,表达得可亲可近,像拉家常。2009年3月15日,我读毕,在扉页中引用了法国哲学家让·波德里亚《冷记忆》中的一句话表达了我的感受:在不幸的源头,总有一桩意外,在幸福的源头,总有一桩巧合。

《红色笔记本》是一部关于巧合的故事集,或说,他用巧合这个视角,去回忆过去,探讨记忆中关于真实、关于巧合的主题。同时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说过:“当你有了一个发现世界的独特的视角,你就成功了一半。”

保罗·奥斯特就是用巧合的独特视角去发现他记忆中亲历和听来的事情。其中,人物命运在巧合、偶然中出现了难料的突变的聚合、转机。而且,奥斯特善于把握和关注小东西,又由小东西去纵深掘进,展示出背后的大背景、大变迁。可否说,这是“迷宫”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个别篇章,我甚至觉得有汪曾祺笔记体小说那种洒脱、自然。文学就是这样共生共通。我们写小说的同时,是不是小说也在写我们?

我在《红色笔记本》里摘出一组,并试加了标题。译者小汉的译文不错。该书有个副标题:真实的故事。我想,这是奥斯特记忆中的真实故事。不过,阅读中,他对记忆常常有点把握不准,似乎在探索到底真实到什么程度,甚至,会提出多种说法去界定去排除去猜测,雷蒙德·卡佛的小说里也同样有这种口吻这种态度。这种对真实和生活的难以掌控是当今世界作家应持有的谦卑姿态。

《一枚角币》中两枚不同时空中的角币,构成了这篇短章的巧合,前一枚消失,后一枚等候,由此,探索的是关于记忆的真实性问题,不过,仅仅是觉得那就是早晨我在布鲁克林掉的那枚“角币”。它涉及一次婚姻。失落和寻找的执着,我们不是可以感到主人公对失却的婚姻很在乎吗?不过,它仅仅存在于记忆之中。

《一封退还的信》中经历无数个环节,那封信回到写信人手里,信却不是出自“我”之手,而那个收信人,“我”也不认识,难道有人试图冒充写信人?唯有“提醒自己生存其间的这个世界仍将永远使我迷惑”。最后,作家仍未解开这个谜。

《爆胎》中爆胎和友谊,这两个事儿并置,而又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这就造成一种象征意味的隔阂——“我”就是这么理解这种貌似必然的生疏,仿佛爆胎爆开了友谊,人与人就这样疏远,以致十年没通过话。两个毫不相干的事或物并置,能构成一种关联,生成一种寓意,却是难以阐释的主观阐释。

《麻烦》这篇作品,叙述的方式相当别致,是现在引出过去的故事,意外的结局——那么巧,夫妻俩的父亲竟是同一个人,战争打乱了人与人正常的关系。战争中的麻烦,战争后的麻烦。

《签名笔》先是铺叙“我”八岁时“没有什么比棒球对我更重要”,引出他崇拜的棒球运动员威利·梅斯,能幸运地获得同意签名,却找不到签名笔,错过了机会后,他习惯随身带笔——随时准备获得签名,但同样的事情不再发生,“如果你的口袋里有支笔,总有一天你会想要去用它的”。他就这样成了作家。笔的作用由外转向了内。

保罗·奥斯特的故事里,那些小东西总是发挥奇妙的作用,一枚角币、一封信、爆破的轮胎、签名笔,它们和人物同行或交错,导致人物的关系、人物的命运出现意外的境遇。高明的作家总是从小处着眼,小处着手,去展现宏大的世界。

如果将保罗·奥斯特与雷蒙德·卡佛对比阅读,尽管这是两个风格截然不同的作家,但是,两位作家都对小东西充满了兴趣。卡佛说:“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管它是椅子、窗帘、叉子,还是一块石头,或女人的耳环——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

卡佛确实做到了。他的小说中那些东西,不经意中透出象征意味。而奥斯特的视角显然不同——其用力的方向是小东西在人物命运巧合层面上的作用,他没去攀形而上的高枝,一向飞翔着的他,在地上走走了,这组微型小说,走得平易近人,不是很好吗?我们的命运中确实布满了巧合——包括每一个人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