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进欧洲的匈奴:从大青山到阿尔卑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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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苍狼长啸:蒙古高原的第一个主人

草原的气候变化快,灾害多。游牧民族长期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如果没有不向任何困难低头的顽强精神是无法生存下去的。所以,能在这里站稳脚跟的民族必然有顽强的生存意志,有着十足的狼性。姜戎的《狼图腾》向我们诠释了草原苍狼的顽强性格,匈奴人则是蒙古高原走出来的第一匹野狼。

一、草原人文:匈奴民族的社会生活

每一个民族都是从不可思议的传说和神话中走出来的。这不是因为他们喜欢故弄玄虚,而是因为对自然以及作为自然化身的神灵的热爱。匈奴人,因为得罪了太多的农业民族,他们的族源因而被附着了太多的挖苦和嘲讽。只有太史公说了句公道话:他们是夏后氏之苗裔,是炎黄的优秀子孙。

追日夸父的故乡人

关于匈奴的族源,历来有多种说法。光传说就有好几种。

欧洲人的说法是哥特王菲利莫尔率领部众进入东欧西徐亚人(也译作“斯基泰人”,即中国史籍中的“塞种人”)的地盘。抵达西徐亚后,他在自己的部落中发现了一些来路不明的巫婆。菲利莫尔怀疑这些女人是敌对势力派来的奸细,于是下令把她们赶到远处的荒野中去。巫婆们迷了路,进入了一片荒漠的深处,在那里遭遇了几个妖怪。九个月后,在这些巫婆的怀抱里,诞生了一个奇丑无比的种族——“Hun”,他们的天性就是要压迫和毁灭其他的民族。“Hun”即西方人对匈奴的称谓,从发音上接近“胡人”。

欧洲人的传说带有明显的诬蔑、歧视味道。在中国的史册上则记载着另一种说法。《史记·匈奴列传》中云:“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唐司马贞在其《史记索隐》的释文中说:大约公元前17世纪,夏朝被东方的商国君主汤推翻后,末代夏帝“桀”战败后被放逐到南巢,成为商朝的附庸,三年后死在亭山。夏桀的儿子淳维把父亲的女人收为己有,为躲避商汤的惩罚,率众北走,开始在草原上游牧,并自称本部落为“荤粥”。到了周朝时又改名为“猃狁”。夏王室在古史传说中属于黄帝的后人,猃狁是公认的匈奴旧称。照此说法,匈奴无疑是“夏后氏之苗裔”,是地道的华夏儿女。

匈奴民族最早生活在阴山和河套一代,在这里曾经诞生过一位伟人:夸父。按照《山海经》的记载,夸父生活在“大荒”之中,一年,酷日当头,举国大旱,颗粒无收。夸父为救百姓决定干掉火热的太阳,他追过一座座高山、一条条大河,追到一个叫禺谷的地方,眼看就要抓到太阳了,突然头晕目眩,赶紧坐下来喝水。追了一路,实在太渴了,夸父喝干了黄河、渭水还不够,又往北走,前往大泽喝水,还没走到就渴死在路上了。夸父死后,他的手杖变成了一片邓林。

邓林即“桃林”,在现在陕西的潼关以东一带。按照宋朝人罗泌的说法,夸父是炎帝的后代,姜姓。而后世的匈奴英雄、建立了北周政权的宇文泰即自称“其先出自炎帝神农氏”。炎帝是农耕文化的“代言人”,夸父追日也是为了挽救被干旱困扰的农耕百姓。为了抗旱,他壮烈牺牲。可他没有屈服,把耕耘农田的手杖化作邓林,似乎在暗示他的后人为了和自然斗争,放弃农业生产,转为森林狩猎了。

不管他们的祖先是黄帝还是炎帝,总归是华夏儿女。从古史传说中来看,汉族的学者们从来没有把这些屡次袭击自己的游牧生灵当成外人,在他们眼中,匈奴和汉族人的斗争只能算作是家里兄弟之间的反目内讧。

在北方草原,苍狼经常被当作游牧民族的祖先。《周书·突厥传》中记载:在很早以前,突厥的祖先从匈奴族分离出来后,建国于西海之上,后被邻国所灭,全族男女几乎尽被杀绝,只留下了一个十岁的男孩。邻国士兵见其太小,砍去其手足,弃于草泽后离去。男孩被砍掉手足后,有一只母狼怜其不能寻食,就常叼来一些肉食喂他。久而久之,男孩长大了,并与母狼培养起了感情,结果双方交合,使母狼怀上身孕,不久生下十个男孩,其中一个名叫阿史那,他能力最强,后来成为突厥人的君王。

匈奴人因为没有自己的文字,没留下关于自己祖先起源的记载。不过从《魏书·高车传》中可以看到一些影子:相传匈奴单于生了两个女儿,姿容艳丽,无人可比,国人皆以为天仙。单于认为自己两个女儿不可配与凡人,应送给天神为妻,于是在草原上筑了一个高台,把二女放在高台之上,敬请天神来迎娶。四年之后,仍没有天神来娶单于的两个女儿,这时却有一匹狼昼夜守在高台之下嗥呼,长时不去。于是小女儿认为此狼乃天神,遂下台随狼而去,不久生下后代。

在人类没有强大起来之前,苍狼是草原的绝对主宰,游牧民族把狼作为自己的祖先,是其原始图腾崇拜的一种遗存反映。齐秦的一曲《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也许是最适合描述草原民族特点的歌曲了:“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匈奴,无疑是第一匹统治蒙古草原的苍狼。

传说终归是传说,匈奴人究竟来自何方?目前,商代的鬼方、周代的猃狁,基本被学术界认定是匈奴的祖先。春秋时的戎狄是否是前者的直接延续尚有争议。游牧民族天生有很强的流动性,非要给他找一个直系祖先似乎并不现实,把匈奴认定为由上古北方少数民族不断融合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似乎是一个虽然偷懒但肯定合理的结论。

一幅毡帐写春秋

匈奴人长什么样是个有趣的话题。可惜在东方史料中没有任何记载,大概是匈奴人和汉人相比并没有什么生理特质的缘故。不过在西汉名将霍去病的墓前有一尊“马踏匈奴”的雕像给了我们一个直观的印象。石雕高1.4米,马腹下一人,左手持弓,右手以短矛刺马胁,面阔多须,头大而后仰,小眼睛,眼睑呈三角形,厚唇平鼻,低额大耳。这个匈奴人具有明显的蒙古人种的体质特征。

匈奴人侵入欧洲后,引起欧洲民族大迁移,因此欧洲人对匈奴人的记载颇多。哥特历史学家约丹内斯写道:“他们的肤色很黑,脸没有定型。应该是眼睛的地方长了两个黑洞,鼻子扁平,面上疤痕累累。”对于匈奴大单于阿提拉,约丹内斯指出他也是胸宽头大,眼很小,鼻梁扁平,皮肤稍黑。大体上看很接近蒙古圆头人种的特点。至于其皮肤,则由于草原上太阳的强烈照射而变成了黑褐色。

由于被匈奴人统治了近百年,在欧洲人的笔下充斥着大量的对匈奴人的侮辱性描写。如,希腊人措西莫斯认为“他们看上去和猴子差不多”。斯道尼乌斯主教说:“匈奴人的新生儿也有一张令人恐怖的脸……他们的鼻子不允许超过脸,为了长大后在作战时能戴上脸盔,不惜用带子裹住鼻孔以遏制其生长。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亲生母亲才会给亲生的儿子破相。”

还是让我们看看近代一位比较严肃的西方史学家——戴遂良的研究成果吧。戴氏说:“他们的身材是矮小的,有粗短的体格,圆而极其硕大的头,脸宽,颧骨高,撇开的鼻翼,相当稠密的上唇须,除了在颌上的一簇硬毛外,没有胡子,在穿孔里戴着一个环子的长耳朵。除了在头顶上留有一束头发之外,一般是剃光的。眉毛是厚的,眼睛突出像杏仁一般,瞳仁是活泼的。”

对于匈奴人的生活习惯,罗马史学家阿米亚诺斯曾经有一个很具体的描述:“匈奴人的凶猛和野蛮是难以想象的。他们划破他们的孩子们的面颊,使他们以后长不出胡子。他们身体粗壮、手臂巨长,不合比例的大头,形成了畸形的外表。他们像野兽般生活,食生食,不调味,吃树根和放在他们马鞍下压碎的嫩肉。不知道犁的使用,不知道固定住处,无论是房屋还是棚子。常年游牧。他们从小习惯了忍受寒冷、饥饿和干渴。其畜群随着他们迁徙,其中一些牲畜用来拉篷车,车内有其妻室儿女。妇女在车中纺线做衣,生儿育女,直到把他们抚养成人。如果你问他们来自何方、出生于何地,他们不可能告诉你。他们的服装是缝在一起的一件麻织内衣和一件鼠皮外套。内衣是深色调的,穿上后便不再换下,直到在身上穿坏为止。头盔或帽子朝后戴在头上,多毛的腿部用羊皮裹住,是他们十足的盛装。他们的鞋子,无形状和尺码,使他们不宜行走,因此他们作为步兵是相当不适合的,但骑在马上,他们几乎像铆在自己的丑陋的小马上一样。这些马不知疲乏,并且奔驰时像闪电一样迅速。他们在马背上度过一生,有时跨在马上,有时像妇女一样侧坐在马上。他们在马背上开会、做买卖、吃喝——甚至躺在马脖子上睡觉。”

匈奴人确实有刺面的习俗,不过只是在祭奠死者的时候。为了表示与死者同在的心情,他们会划破脸颊,让血水和泪水一起流下来。这种习俗在同时代的西徐亚人中也存在。不过这一习俗在罗马人眼里居然变成了一种心理战的手段,“为了在作战中能吓倒敌人,他们不惜用刀子把脸颊划破”。这可真是自作多情。匈奴铁骑在欧洲无人可以阻挡,战马蹚起的烟雾就足以让敌人魂飞胆丧,还用得着心理战?!至于划破婴儿面颊,更是无稽之谈。

不过匈奴人倒是有一个更让欧洲人恐惧的野蛮习俗:猎头。摘取敌人的首级是他们炫耀武功的唯一手段。如果杀死的是敌方主将或与自己有着深仇大恨的人,匈奴人还会将其头盖骨在眉毛处割开,外面包上皮子,里面嵌上金银,做成酒杯使用。大月氏国王的脑袋就是这样被冒顿单于的儿子——老上单于做成酒具的。

游牧民族的生活节奏由他们蓄养的马、牛、羊、骆驼群来决定,而不是相反。毡房木车就是他们的家。在不同季节,为了适应放牧的需要,他们必须经常移换牧地,选择水草丰美的地方作夏营地,寻找可避风寒的谷地作冬营地。对于马和羊,牧场的要求也不一样,马群一般依山而营,羊群则临涧而驻。但是,这种游牧也不是随意进行的,每个部落都必须在一定的地域内按照一定的路线迁徙。他们居住在用木架、毡和皮构成的帐幕中,在迁移时,他们将拆下的毡帐及家庭用具装在马或牛拉的车上。

游牧民族在宿营地驻屯时,将车子围成一圈,毡帐扎在圈内,一般是部落酋长住在圆圈中心,其他人按地位从内向外分布。

牧民是纯朴、善良的化身。草原上不可能有旅馆,别人的毡房就是游客的家。对待远来的客人,他们会拿出美酒、奶酪供其享用,并提供住处。当然客人不能住得太久,因为牧民的经济实力也很有限。像哈萨克人称第一天的客人是“上天派来的客人”,殷勤招待;住到第二天则变成了“祖先请来的客人”,继续款待;第三天就变成了“魔鬼派来的客人”,给以粗茶淡饭;第四天再不走,就只好驱逐出“境”了。

放牧和狩猎是男子的事情,妇女则挤奶,捅马乳,制作乳酪,剪羊毛纺线,制衣服等。妇女在游牧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打仗时青壮年妇女往往随军出征,管理行李和钱财,同时搭建毡帐,运送粮草辎重等物。特有的劳动分工方式决定了妇女在游牧民族中往往具有相当的地位。北方民族盛产女英雄——北魏鲜卑族之胡太后、契丹萧太后、蒙古帝国的乃马真后、海迷失后,还有乐府诗中的花木兰——就是这个原因。

在游牧民族中广泛存在的“收继婚”制度,一直为汉人诟病。在中行说和汉朝使者的著名论辩中,收继婚是一个重要话题。

汉使说:匈奴的风俗不尊重老人。

中行说说:还是先说说汉朝的风俗吧。如果家里有人轮到戍边或当兵出发时,你们的老人和长辈难道不是都将自己暖和的衣服脱下来给他们穿,把自己的好食品给他们带着吃吗?

汉使不明就里,只好回答:是呀。

中行说说:匈奴人上马战斗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年老体弱的人没有战斗力,将自己质优味美的食品给强壮的人吃,也是为了自己能得到他们的保护,这样父子双方都能获得长久的安全,这和你们说的保家卫国有什么区别吗?怎么能说匈奴人轻视老人呢?

汉使无辞,开始攻击敌人的“要害”:匈奴人一家都睡在一个帐篷中,父亲死了,儿子娶自己的后母;哥哥死了,弟弟会收娶他的妻子。这是乱伦、没有礼法的表现。

中行说不慌不忙,回答说:匈奴的风俗,是大家吃牲畜的肉、喝它们的奶、穿它们的皮。牲口根据水草条件随时转移。所以情况紧急时人人都能骑马射箭,平时大家就喜欢随随便便。因为没有那么多规矩,所以容易管理。国君与臣子的关系很简单,全国的政务就像一个人指挥自己的身体一样方便。父子、兄弟之间相互娶对方死后留下的妻子,是为了防止种族灭绝。匈奴再混乱,也要尽量保存自己的后代。你们汉朝的礼法制度虽然详细,父、兄死了,子、弟不娶他们的妻子,但亲属疏远一点就互相残杀,甚至灭绝宗族,干的都是这类事。况且礼法太烦琐了,上下都不满意;宫室盖得太好了,劳动力消耗就大。你们百姓一有紧急情况也不会作战,平时却整天忙于劳动。可怜你们这些住在土屋子里的人,虽然衣服穿得整齐,帽子戴得漂亮,嘴里夸夸其谈,又有什么用处?

中行说对“收继婚”的解释其实是狡辩,纯粹为了打击汉使。游牧民族之所以流行这种婚姻方式,实际上是由他们的生产方式决定的。草原生活很艰苦,聚集一点财产很不容易。在草原上妇女是有一定地位的。如果父、兄死了,允许后母、寡嫂另外婚配,她们肯定要带走属于她们的那一部分财产。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产岂不要分与他人?

匈奴人的丧葬习俗也很有特点。马是匈奴人最亲密的朋友,也是最好的随葬品。按照他们的葬礼习俗,贵族的马要在主人死后的第3天、第7天、第49天分别被杀死,身子留给亲朋好友享用,马头埋入地下。马笼头、马鞍以及他的武器一同随葬。

在正式的葬礼开始后,男人们要剪下自己的辫子,划破脸颊,用血水和泪水的混合物哀悼自己的领袖。死者的尸体被安放在正中央的帐篷里,歌手骑着马围着帐篷高唱哀歌,接着是狂欢的酒宴,悲伤与娱乐交替进行。尸体在夜间下葬,如果是贵族,会有部分男性奴隶和漂亮的女子殉葬。

匈奴人的棺材分三层,最外面一层是铁皮,中间一层是银的,最里面一层是金的。如果是贵族,会全部用金、银、铁,财力有限的也要镶上银片、金片。埋葬的地点尽量保密,如果是在草原上,会尽量把墓地踩平,等草长出来后,就什么痕迹也看不到了。在欧洲,他们另有办法。像阿提拉暴亡后,匈奴人拦住一条河水,把其遗体埋葬在干枯的河床里,然后开闸放水,并把所有参与施工的奴隶全部杀死,以至于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埋在哪里。曾有人推测他的陵墓应该在匈牙利和保加利亚交界处的蒂萨河下游,是否属实,只有等以后的考古挖掘结果了。

“三权分立”的统治架构

冒顿单于建立起他庞大的草原帝国后,面临着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于游牧生活艰苦,匈奴的人口很有限,在征服了众多外族部众后,怎样统治他们呢?聪明的大单于创造出一种“三权分立”的统治模式。他把整个帝国一分为三,自己统治帝国中心区域;帝国东部交由左贤王管辖;帝国西部交由右贤王管理。三王各自建立王庭(首都或首府),大单于的王庭最初在杭爱山附近,后来为躲避汉朝打击,北撤到现在的蒙古乌兰巴托附近地区。除重大军事行动需要在单于的统一指挥下行动外,一般事务和小规模军事活动左、右贤王可以自行处理,无须向单于请示汇报。

大单于自称“撑犁孤涂单于”。匈奴人称天为“撑犁”,称儿子为“孤涂”,所以“撑犁孤涂单于”的意思就是“像天的儿子一样伟大的首领”。单于总揽军政大权,左右骨都侯是重要的辅弼大臣,只能由地位尊贵的呼衍氏、兰氏、须卜氏担任。

匈奴以左为尊,所以左贤王的地位仅次于单于,左贤王一般是单于的候补人选,因此常常由单于瞩意的儿子担任。在贤王以下,分别设有谷蠡王、大将等职务,分别隶属左右贤王。他们的地位高下顺序是:

左贤王第一,右贤王第二;

左谷蠡王第三,右谷蠡王第四;

左大将第五,右大将第六;

左大都尉第七,右大都尉第八;

左大当户第九,右大当户第十。

左右贤王有固定的游牧地域,他们手下的谷蠡王等高官也有相对固定的驻牧之地。这些高官和单于一样,同时也是各级军事首长,大的统领万骑,小的数千。其中万骑长有24个。在万骑长以下,又有千骑长、百骑长、十骑长、裨小王、相封、都尉、当户、且渠等官员。由于匈奴帝国是从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直接过渡到国家形态,所以保留了很多旧习惯,以上这些大小官员基本上都是家族世袭的,普通士兵努力征战并不能升官,把掳获的俘虏、财物赏给士兵本人是唯一的激励方法。这种僵化的统治结构为匈奴后来的分裂埋下了伏笔。

匈奴的统治结构看起来比较简单,左右各部“自治”的色彩很浓,集权的味道很淡,但是适合了匈奴不很发达的游牧经济水准,所以一直延续到1世纪匈奴衰落。即便在其西迁后仍有很大遗存。很多西方学者因为没注意到这一点,在记录西迁的匈奴帝国历史时经常出现一些误解,本书下文会随时修正。

二、三“花”怒放:多业并举的经济形态

造物主是公平的,在气候恶劣的蒙古高原,有着丰富的铁矿资源,使游牧民族可以更早地掌握冶铁技术,更早地获得锋利的武器,来和大自然搏斗。

草原民族有着博大的胸怀,从来不拒绝外来的技术和知识。于是,农业和商业有了天然的生存土壤,和叫喊了几千年“重农抑商”的汉民族相比,不知要强多少倍。

作为游牧民族,畜牧业自然是其经济形态中的主业。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为匈奴人的畜牧业生产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只要有效看管,牛马羊群就可以大量繁殖。畜群既是他们的财富,也是他们的生产资料。他们“食畜肉,衣皮革,被毡裘”。牛羊的乳汁及其制成的干奶酪是他们必备的食品。

马是匈奴人最好的朋友。在匈奴人的词汇中,关于马的词汇最多,像骊、駃鞮、騊駼,等等。骡子的出现,说明匈奴人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杂交技术。在汉匈战争中经常有数以10万计的牲畜被掳走,说明他们的畜牧业成果是巨大的。

每年秋天马肥畜壮的时候,单于都会在蹛(dài)林举行大会,检验这一年中各部落畜牧的成果。在帝国的各行业中,畜牧业是唯一需要定期检查统计的,足见畜牧业在帝国经济中的地位。

不过,匈奴人逐水草而放牧的游牧经济毕竟是粗放且不稳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利用自然而不是改造自然。所以,一旦遇到风灾雨雪、严寒瘟疫,牲畜就会大量死亡,经济萎缩,人民饥饿困毙,濒于绝境。这时,狩猎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

蒙古高原野兽种类众多,既有可供食用的黄羊、野鹿,也有危害畜牧业生产的狼群、狐狸。所以,匈奴人的狩猎既出于补充食物、手工业原料不足的目的,也有保护畜牧业生产的考虑。匈奴的狩猎一般集体进行,各部首领经常组织上万人参与围猎活动,在狩猎的同时进行练兵。他们打猎的常用方法是合围,然后乱箭齐发,竭泽而渔,一个不留。这种方法后来被运用到战场上,让汉人吃了大亏。

后来,匈奴社会里还出现了诸如“射雕者”这样专业的猎户。

对刚刚跨过文明门槛的匈奴人拥有农业,似乎很少有人能理解。其实不仅有,规模还很大。与定居民族不同的是,匈奴的农业并不是固定在一个地方,而是随着游牧地的变化,隔几年就要换一个地方。蒙古高原土壤肥力较差,土层较薄,隔几年就要休耕,客观上正好符合生态需要。大青山一带土壤较为肥沃,是他们首选的农业地带,常种的作物主要有小米、高粱、糜子等耐旱品种。

在占据了西域后,匈奴右贤王还曾派出人马到天山北麓的车师国屯田。车师国土地肥沃,汉朝政府在打通西域后也在这里驻兵屯田。匈奴和汉朝为了争夺在这里的屯田权利曾展开反复的争夺,这也说明匈奴人对农业非常重视。

生产出粮食就要贮藏。匈奴人发明了两种贮藏方法。一是“治楼”,即盖高楼,发挥其凉爽干燥又没有鼠害的优势;一是挖“大窖”,挖窖比盖楼技术复杂得多,既要保证不受地下水侵袭,确保干燥,又要防止其塌陷。估计蒙古高原良好的直立土层帮了匈奴人很大的忙。

正如适应游牧生活要有穹庐一样,适应农耕生活必然要有村落和城郭出现。头曼城、赵信城、范夫人城等是匈奴最有名的城池。它们大多点缀在适宜农耕的阴山山脉附近。从考古挖掘来看,匈奴人的城池和汉地的差不多。城中建筑物多为土木结构,屋脊也用瓦当覆盖。地下有下水管道,城周有围墙。墙外有数道壕沟。居民一般住在城外。

在匈奴的农业中少不了汉人的影子。战国、秦汉时代,“夷夏”的区分观念并不浓烈,经常有汉人因为不满内地统治逃往草原;匈奴的不时南下,也使边境上的汉人被大量掳掠而去。这些北去的汉族人肯定会把他们掌握的农耕、筑城技术带给匈奴。他们是草原与中原联系的纽带,也是汉匈文化交流的第一批使者。

弓箭让罗马人在第一时间领略了匈奴人的手工业发展水平。所以,他们在这方面的记载很多。毛皮制衣工、金饰工、木匠、木雕工、象牙雕工、皮革制件工、补锅匠、陶工、车辆制造匠等,不一而足。

匈奴人最擅长的是冶炼、制造铁器。在内蒙古白云鄂博等地蕴藏了大量的富铁矿石,为其冶铁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天然的条件。至晚从公元前7世纪起,匈奴人已经开始冶铁并用其制造铁斧、铁刀一类生产工具。由于铁制工具更坚硬、更有韧性,很快被用于生产兵器。著名的“径路刀”即是铁制匕首。三棱箭镞更是让敌人魂飞魄散。

匈奴人兴起的河套地区曾经诞生过著名的“鄂尔多斯青铜器文化”,说明他们冶炼青铜器的历史更为久远。后来由于兵器多用铁制,青铜器基本被用于生产日常生活用品,如铜锅、铜铃、炊具,等等。

草原民族受地理环境限制,生产并不能完全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天生就需要商业的辅助。他们和周边民族及中原内地都有商贸往来,用于交换的主要是马匹牛羊。

由于商业对他们至关重要,汉朝政府经常以禁止边境贸易作为手段要挟匈奴。匈奴也在同汉朝的“和亲”谈判中每次都附带上开“关市”一条。

由于性格粗犷,不善于在商场上钩心斗角,在匈奴经商的一般是外族人。因此,匈奴民众对商人向来很尊重,和汉人的“重农抑商”截然相反。西汉大行令王恢派侠客聂壹以商人身份往来汉匈之间刺探情报,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如果不是边境小吏泄露了消息,匈奴大单于差点儿就被这个假冒的商人骗到30万汉军的包围圈中。

畜牧业、农业、手工业,就像三朵鲜花盛开在匈奴的大地上,商业则像绿叶陪衬其间。匈奴的经济大厦就是靠着“三花一叶”,雄起于塞北高原。

三、祖先、自然:神秘的精神世界

以灵物与偶像崇拜为特点的萨满教是一种广泛流传的原始宗教,匈奴人是最早的信奉者之一。不过,这种信仰在碰到偶像崇拜宗教——比如佛教时,很快会被置换。所以,让佛教在草原民族中迅速传播成了中原政权消弭游牧民族强悍的民族性格的一把利器,屡试不爽。

匈奴人很幸运,在他们驰骋蒙古草原时,佛教还没有传入中原,西迁以后,进入基督教的势力范围。可基督教是最反对偶像崇拜的,与匈奴人的宗教信仰格格不入,所能产生的只是冲突而不是融合。匈奴民族的精神世界因此一直停留在较为原始的状态。

萨满教是我国北方阿尔泰语系民族信奉的一种原始宗教,曾经普遍存在于草原民族当中,草原民族信奉萨满教,有其深刻的原因。费尔巴哈曾说过:“自然是宗教的最初原始的对象,这一点是一切宗教、一切民族的历史充分证明了的。”“对于自然的依赖感,再加上那种把自然看成一个任意作为的、有人格实体的想法,就是献祭这一自然宗教的基本行为的基础。”费尔巴哈大师这一真理性的描述指出了宗教产生的最初原因:对千奇百怪、变化万端的自然现象不理解,既依赖它,又对它感到恐惧,认为是某种超人力的神灵在掌握这一切,于是拜倒在它的脚下。一旦有了这种想法,人们就会把与自身生活密切相关的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土地等自然现象作为顶礼膜拜的对象。因此恩格斯曾说:“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这样,作为原始宗教的萨满教便在人们的生活中应运而生。

在萨满世界里,“萨满”——巫师是中心环节。萨满最基本的功能是为人间沟通和联络神灵、祖灵、精灵、鬼灵诸界,以帮助人间解脱痛苦和灾难。而通灵这个神圣的使命,是普通的氏族成员难以承担和胜任的,必须具有天赋异禀的人才有这种能力。这种能力就是做萨满的基本素质。通灵能力和某些疾病相联系,如精神疾病的治愈者、得了天花而不死者、重伤不死者等,据说他们的伤痛是由神灵加诸其身的,因此,在选拔萨满时他们往往是未来合格的萨满人选。

萨满的产生与古老的猎牧地区的自然灾害和流行疾病分不开,因此在萨满的职能中天然地包含了医治疾病和占卜凶吉的内容。在治病方面,萨满采取的主要不是医术,而是巫术。萨满在治病时,以跳神的方式为主,也辅助动用火、水、木器、金属器等作法的巫术手段。如萨满赤脚踩踏烧红的炭火后,立即用脚去踩病人患病的部位,就是一种所谓以神灵驱病魔的巫医技巧。此外,也有用烧替身的办法为人治病的,即用纸或草等扎成人形,然后施以萨满术,使这些替身有了“生命”后,用火烧掉替身。

匈奴的萨满,在中文史籍中称“胡巫”,一般是女性。除了替单于沟通上天、祖先之外,匈奴的巫师还经常参与现实政治斗争。每次匈奴对外出兵时,都要先由巫师做祷告和占卜,吉则出,凶则缓。汉武帝的大舅哥贰师将军李广利兵败投降匈奴,丁零王卫律有意陷害,于是串通巫师,假托已死去的“先单于”留言,要用李广利做祭品,血祭胡社。单于信以为真,不敢怠慢,下令处死贰师。李广利也不含糊,临死前破口大骂,诅咒匈奴在他死后要受大灾,亡国灭种。巧合的是,李广利死后匈奴果然连续几个月雨雪不断,牲畜死亡众多,瘟疫流行,粮食作物也迟迟不成熟。单于大为恐惧,想起李广利的诅咒,连忙补救,专门为李广利修了一个祠室,定期祭祀。

在汉匈战争后期,匈奴连战不利,曾经命令巫师在死去的牛羊身上施用法术,然后掩埋在汉军经过的地方。汉军接触后大批感染疾疫,损失很大。何新先生甚至因此认为这些牛羊是被巫师做过特殊毒化处理的“生化武器”,匈奴人是人类历史上最早使用生物武器的人。名将霍去病年仅24岁就病死了,据说也是因为饮用了被污染的水。

这些巫师随着不断投向汉朝的匈奴人而流入中原地区,甚至进入宫廷,引发严重的宫廷政变。赵地人江充经汉武帝宠爱的钩弋夫人引荐被重用,被任命为“直指绣衣使者”,即特务头子。江充勾结大批胡巫,宣称皇帝生病都是因为有人用“巫蛊”害他。根据民间传说,巫师把毒虫、毒蛇放在一个器皿里,让它们互相吞噬淘汰,最后一个硕果仅存的怪物,即是蛊。巫师事先削制木人埋藏在仇人的住处或自己身边,然后操纵这种怪物进行诅咒,据说要仇人生病就生病,要他死他就死。汉武帝梦想长生不死,相信了这些鬼话。于是江充带着胡巫到处找“巫蛊”,趁机大肆迫害政治对手。太子刘据天性仁慈,和江充不睦,江充于是在太子东宫和其母皇后卫子夫的宫里大肆活动,翻了个底朝天,找出很多事先藏好的巫蛊,而且利用特务组织阻止刘据母子向皇帝申诉。刘据眼看大祸临头,被迫铤而走险发动政变,杀死江充,然后率领京城百姓和保皇派大战五日,最后寡不敌众,携幼子出逃,被捕时自杀身亡,史称“巫蛊之祸”。汉武帝老年丧子,性格日渐怪异,干了很多蠢事,使汉朝的江山大损元气,再也无法振兴。

当然,这些巫师并非只会装神弄鬼,他们也能治病救人。其巫术很多灵感来自自然的原始的临床医学。苏武出使,被动卷进一场政变,引刀自杀。巫医紧急治疗,在地上挖了个坑,燃起温火,把苏武放在上面,用脚踩他的后背,直到踩出血。苏武原本已经气绝,在巫医的治疗下竟然又苏醒了过来。

在原始的萨满教中,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是最主要的成分。在匈奴人的自然崇拜中,最突出的是对天、地、日、月的崇拜。匈奴人对天地十分尊崇,在一年三次大规模祭祀中,正月的春祭、五月的龙城大祭,都要祭祀天地——单于自称“天所立匈奴大单于”,单于的阏氏则代表后土——地。这样,祭拜天地的同时也相当于是对单于夫妇的膜拜,有利于巩固其统治。匈奴祭天最早在自己的发祥地——鄂尔多斯草原上的云阳甘泉城下。后来此地被秦朝夺去,只好向西迁到河西走廊休屠王右地。不幸的是,此地后来又被汉将霍去病夺取,连祭祀用的“祭天金人”也被掠去。据《魏书·释老志》的记载,这个金人大约有一丈高,汉武帝也不敢怠慢,把它陈列在自己的行宫——甘泉宫内,派专人烧香礼拜。

对日月,单于要每天在其升起时朝拜。另外,每次出兵之前都要观察星月,月盛则可攻战,月亏则必须罢兵。由于太阳从东方升起,匈奴人自然产生了以左为尊的观念。据说东部的左贤王地位仅次于单于。毡房的房门也常向左(东)开。大概是因为太阳带来了光明,匈奴人非常喜欢白色,与人盟约时要杀白马歃血,共饮血酒。

对自然的崇拜自然衍生出对鬼神的恐惧。对于一些无法解释的现象,他们一般会将其归之于鬼神作怪,敬而远之。比如苏武被扣留后,单于断了他的饮食,把他关在地窖里。正好天下大雪,苏武饮雪水,吃毡毛,数日不死。单于以为有神保护,连忙释放,并把苏武迁徙到遥远的贝加尔湖畔安置。

对于祖先,匈奴认为他的灵魂不灭,所以要随葬大批的衣物、器皿乃至奴婢人牲,供其在天国享用,必要时还会通过巫师与祖先对话。每年五月,单于会在龙城大会诸侯,举行大规模的祭祖活动。坟墓是祖先的住所,位置要严格保密,而且严禁任何人破坏。汉昭帝时,东胡的后裔乌桓曾挖掉了匈奴单于的坟墓,打扰了祖先的清静,匈奴大怒,马上发兵痛击乌桓。

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现在已经无法知道更多的关于匈奴人精神生活的信息。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信仰的是原始的图腾崇拜的进化物,以崇拜偶像为特点。这种信仰在碰到更为高级的偶像崇拜宗教——比如佛教时,会很快被置换。让佛教在草原民族中迅速传播是中原政权消弭游牧民族强悍的民族性格的一把利器,屡试不爽。

幸运的是,在匈奴驰骋蒙古草原时,佛教还没有传入中原。汉朝政府也还没有完全剔除诸子百家的影响,儒学的正统地位还在树立和巩固过程当中。自己的精神还没有完全统一武装起来,自然无法去控制别人的精神世界。匈奴西迁以后,进入基督教的势力范围,可基督教是最反对偶像崇拜的,与匈奴人的宗教信仰格格不入,所能产生的只是冲突而不是融合。所以,匈奴民族的精神世界一直停留在较为原始的状态。这究竟是福是祸,后人很难评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正是由于其信仰没有受到外来冲击,才保住了匈奴人借以傲视欧亚大陆的唯一资本——铁骑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