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在玛利格林
是啊,世间有多少男人为了女人而冲昏头脑,为了她们而沦为奴仆。又有多少男人为她们命赴黄泉,误入歧途,犯罪造孽……啊,男子汉呀,女人既然有这样的手段,怎能说她们不是强者?
——《埃斯德拉斯》[3]
1
小学校长就要离开村庄了,大家都显得很难过。克莱斯库姆的磨坊主把自家的那挂带有白色遮篷的小车连同马儿一道借给他,好把他的东西运往二十英里开外他将要奔赴的那座城市,这样的车辆为这位上道的老师运送行李绰绰有余,因为学校里的家具有一部分是校董们凑集的;除过那箱书之外,属于校长的行李就只有一架竖式钢琴最笨重了,那是有一年他想学乐器时在拍卖行买的。琴虽买来了,但由于热情衰退,他一直未掌握弹琴的技巧,于是这件东西在搬家时就成了他永远摆不脱的负担。
牧师躲了出去,因为他不愿看到搬家的场面。他打算等傍晚再回来,那时新教师已走马上任,并安顿下来,一切都会重新恢复平静。
村里的铁匠、土地管理员以及校长本人聚集在客厅,一筹莫展地站在钢琴前。校长说即便把钢琴装上车,他抵达目的地克里斯特敏斯特时也不知道如何安置,因为他初到那座城市,只能找个地方临时寄宿。
一个十一岁的小男孩先前满腹心事地帮着收拾行李,此时和这几个汉子待在一起。当大人们愁得直摸下巴时,他开口说了话,听到自己的声音脸蛋还微微一红。他说:
“老师,我姑婆有个宽敞的柴火房,也许可以把琴先放在那里,等到你找地方安好家再说。”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铁匠说。
大家决定让人去找这孩子的姑婆——一位终身未嫁的老村民,问她愿不愿代为保管钢琴,等费洛特孙先生以后遣人来取。铁匠和管理员起身去看刚才提的方案是否能行得通,客厅里只剩下了男孩和校长孤零零地站在那儿。
“我要走了,裘德,心里难受吧?”校长和气地问。
泪水涌上了男孩的眼眶,他并非那种可以自然而然跟校长密切接触的正式学生,这位校长任职期间他只能参加夜校学习。倘若必须以实情相告,那些正式生这当儿正站得远远的,好似历史上的某些门徒[4]一般,未显露出丝毫情愿帮忙的热情。
男孩难为情地翻开手中的一本书,那是费洛特孙先生赠给他的临别礼品,承认说自己心里的确很难受。
“我心中也不好过。”费洛特孙先生说。
“你为什么要走呢,老师?”男孩问。
“哦……说起来就话长了。我的心思你是不会理解的,裘德,也许你大一点能够明白过来。”
“我想我现在就能够理解,老师。”
“好吧,我告诉了你,你可不能到处跟人乱讲。你知道大学和大学学位是怎么回事吗?对一个希望在教学方面有所作为的人而言,那可是必不可少的金字招牌。我的计划或梦想,是读完大学,取得圣职任职资格。前往克里斯特敏斯特居住,或者住在那座城市的附近,就等于到了圣地。假如我的计划切实可行,我觉得在那地方比到别处更有可能使美梦成真。”
铁匠和同伴双双返回。弗利小姐的柴房很干燥,大可以利用;看来,她很情愿给钢琴以存身之地。于是,他们把琴先放在学校,待傍晚人手多的时候再搬走。校长最后巡视四周。
小裘德帮着把小物件往车上装。九点钟,费洛特孙先生登车,坐到书箱及其他行李旁,跟朋友们辞行。
“我不会忘记你的,裘德,”马车启动时,他盈盈含笑地说,“记住,学乖点,要以仁爱之心对待动物和鸟儿,多读些书。如果到克里斯特敏斯特去,看在老交情的分上,别忘了找我。”
马车辘辘地驶过草地,在牧师住宅那儿转过弯去不见了。男孩回到了草地旁的水井跟前,因为他原先跑去协助恩师装车时将水桶丢在了那儿。此刻他嘴唇发抖,揭开井盖朝下放水桶时停了下来,将前额及胳膊靠在辘轳架上,脸上凝结着一个过早地尝受生活辛酸的那种小孩的深沉表情。他俯视的那眼井和村子一样古老,从他所站的位置看去,形成一个长长的圆筒,在纵深一百英尺的末端是一汪闪闪发亮、微微颤动的清水。在靠近井口的地方有一圈绿色的苔藓,再往上则生长着鹿舌羊齿类野草。
他以喜欢遐想的孩子那种多愁善感的口气自言自语,说校长不知多少次在这样的早晨来井边打水,而以后校长却再也不会来了。“我曾看见他在打水打累的时候像我现在这样往井里望,稍加歇息,然后把水提回家去。可他是那样聪明,再也不愿厮守在这种死气沉沉的小地方了。”
一滴泪珠滚出他的眼眶,落到了水井的深处。这天早晨有些薄雾,男孩呼出的气在凝重的大气中扩散,形成一团浓雾。忽然一声叫喊,打断了他的沉思:
“快把水提回来,你这个不务正业的小坏蛋!”
喊声是一位老妪发出的,她出了自家的门,正朝不远处一家农舍的庭院大门走,那农舍的茅草顶盖上绿苔斑斑。男孩连忙挥手表示照办,然后付出和他这般单薄身材的孩子不相配的巨大的努力,将水打出井来。他先把偌大的公用水桶放到地上,然后又将水倒入自家较小的桶里,稍稍喘口气,提起水走上了水井旁的那片湿漉漉的草地——草地位于小村,或称玛利格林村的中心地带。
这个村庄古老且狭小,位于一片与北维塞克斯低地相邻的起伏不平的高原凹陷处。它虽然年代久远,但当地真正未发生变化的历史遗迹恐怕也只有那眼井筒子了。近年来,许多顶盖上开着天窗的茅草屋都已拆掉,草地上的树木也有许多被伐倒。除此之外,原来的那座弓背驼腰、修着木头塔楼、脊梁显得古里古怪的教堂也已夷为平地,拆下的材料或碎成铺路石堆在街巷里,或用去砌了猪圈的围墙、庭院的石座、篱笆旁的防护墙以及街坊四邻花圃里的假山。取而代之的是一座英国人所看不惯的高大的现代哥特式建筑。新教堂另择地而起,建筑师是一位历史遗迹毁灭者,特地从伦敦赶来,当日便打道回府。供奉基督教诸神的古庙矗立了那么多的年头,而今却踪影全无,甚至在那片自打远古时期便作为教堂墓地的草场和绿草坪上也未留下痕迹,满目只见仅保证五年使用寿命的廉价生铁十字架,将一座座坟茔湮没其中。
2
裘德·弗利虽身子单薄,但一路上没歇气一直把满满两桶水提回了家。他家的房门上方悬挂着一小块长方形蓝色木板,上面以黄色字体书写着“朱西拉·弗利面包房”。这是幸存下来的寥寥无几的老宅中的一幢,小铅框玻璃窗内摆着五瓶糖果,还有三只小圆面包陈放在一只绘有柳树图案的盘子上。
他在后堂倒水时,可以听见老姑婆(即招牌上的那个朱西拉)在跟几位村民热热火火地聊天。那些人目睹了校长辞别的情景,这时正详细地议论那件事,并对校长的前景做出预测。
“这是谁呀?”裘德进屋时,一位比较陌生的村民问。
“哦,你问他吗,威廉斯夫人?他是我的侄孙子,是你走后才来的。”回答问话的弗利小姐是村里的老住户,细高细高的身段,即使说起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哀声悲调,此刻将话头轮流抛向各位听众。“他一年前来自南维塞克斯的梅尔屯,是个倒霉蛋,贝林达(把脸转向右侧)他的父亲住在梅尔屯,得了一种要命的病,没出两天就咽了气,这你知道,卡罗琳。(又将身子朝左边扭去)如果万能的上帝把你和你的父母一同招走,倒是一件幸事,可怜而不中用的孩子!我把他弄到这儿和我住在一起,看能不能为他想点办法。不过,我有责任让他尽自己的能力挣些钱花。目前,他在地头为楚萨姆轰鸟,这也省得他调皮捣蛋。你怎么走开啦,裘德?”她这样发问,是因为裘德觉得众人的目光似鞭子一样抽打在他脸上,于是掉头躲至一旁。
村里的洗衣妇认为弗利小姐(也有的人不经意地称其为弗利夫人)把他接来住是个非常好的办法。她说:“这孩子可以陪你解闷,为你打水、晚上关窗户,还可以帮着烘烘面包。”
弗利小姐听了不以为然:“你为什么不求校长把你带到克里斯特敏斯特去,也当一个学者呢?”她皱起眉头说着俏皮话,“我敢肯定他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了。这孩子一个心眼迷上了书,我们家里有这个脉气,听说他的表妹苏也是这个样子。那丫头出生在此地,而且出生在这间屋子里,可我也有几年没见过她了。我侄女跟她的丈夫在结婚之后个把年头都没有自己的住房,后来自己有了家却……唉,往事不提也罢。裘德,我的孩子,你可千万别结婚。弗利家的人别再走那样的路。苏是他们的独女,我却待如己生,贝林达,后来发生了家庭大破裂。唉,一个小丫头片子不该经受那样的磨难!”
裘德发现众人把注意力又集中到了他身上,于是一走了之,去了面包房,在那儿把留作早点的蛋糕吃掉。待空闲时间结束,他翻过树篱出了后边的花园,沿小径北行,来到广漠的高原上一处宽敞、僻静的田地上,这儿种着小麦。这块宽展的凹地就是他为农夫楚萨姆干活儿的场所,于是他举步走到麦田的中央。
这块褐色的田地四周朝上隆起,此时慢慢隐没在迷雾之中。大雾笼罩住地缘,使这儿愈加静寂。在茫茫景色之中,唯一醒目的东西就是用去年的麦秸在田间堆成的麦垛,是那些在他接近时腾空而起的乌鸦,是他刚刚斜着走过的那条荒僻的小径。在那条道上来往的现在不知都是些什么人,但他知道自己家中有许多亡故的亲人都走过那儿。
“这地方简直太难看了!”他喃喃地说。
田里刚刚耙出的纹线好似一块新灯芯绒上的条纹伸展开去,带上了一丝孜孜追求实利的庸俗气氛,抹去颜色的层次,除过近几个月的痕迹,将其他的历史一概湮没;其实,这儿的每一个土块、每一块石头都和过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古代丰收日的歌声、缠绵的话语以及不朽的业绩,仍然余音袅袅。每一英寸的土地都曾经一度是辛勤劳作、寻欢取乐或吵架怄气的场所。这儿的每一平方地码,都曾有人蹲在太阳地里捡麦穗。为邻近的那个村庄增添人口的婚姻就是在这儿,趁着割麦和运麦的间歇缔结的。在那道将田地和远处林带隔开的树篱下,一些少女曾对情郎以身轻许,而负心汉在下一个丰收季节到来时对她们则连回头看一眼也不愿意。在这片古老的麦田里,曾有许多男子对恋人海誓山盟,可一旦在教堂结缘,待到下一个播种季节,听到妻子的声音他们也会不寒而栗。不过,无论裘德还是周围的那些乌鸦,脑子里想的却并不是这些。对他们而言,这儿只是一处僻静的地方,一方视其为劳动的场所,另一方则视其为取食的粮仓。
裘德站在刚才提到的那个麦垛下,每隔几秒钟便轻快地摇动一阵哗啦板。那些乌鸦听到哗啦一响,便停止啄食,悠闲地扇动光亮得似铠甲上的甲片一般的翅膀飞到一旁,过后又飞回来,小心翼翼地把他打量一番,落到较远的地方继续啄食。
他不停地摇哗啦板,胳膊都酸疼了,最后竟对屡遭干扰不得饱腹的鸟儿产生了怜悯之心。看来,它们和他一样,生活在一个并不需要它们的世界里。为什么非得把它们轰跑呢?他愈看愈觉得它们像是些温和的朋友和乞怜者,可以说,只有这些朋友才对他感兴趣,因为就连姑婆也常常说她对他不感兴趣。他停下了手中的哗啦板,那些鸟儿又落到了地里。
“可怜的小东西!”裘德出声地说,“你们就随便吃吧,反正粮食也够咱们大家享用的!让你们吃些麦子,楚萨姆农夫是供得起的。吃吧,亲爱的小鸟儿,美美地吃一顿吧!”
那些乌鸦留下来啄食,在深褐色的土地上印下斑斑黑点。一缕同病相怜的魔线把他的生活跟鸟儿的生活连接在了一起。那些小生命微弱而可怜,和他是多么地相像。
这时,他已经把哗啦板扔到了一旁,因为那是一件卑鄙、可憎的工具,那些鸟儿和他这个鸟儿的朋友看着都不顺眼。猛然间,他感到屁股上狠狠地挨了一击,接着哗啦一声巨响。他那吃惊的感官发现揍他的正是那个哗啦板。鸟儿和裘德同时惊跳起来,裘德发晕的眼睛看见伟大的楚萨姆农夫站立在自己面前,红红的脸膛俯视着他蜷缩的身躯,手中挥舞着哗啦板。
“好一个‘吃吧,亲爱的小鸟儿’!说得好,小伙子!好一个‘吃吧,亲爱的小鸟儿’!让我给你的屁股挠挠痒,看你还敢不敢说那种话!你还在校长那儿瞎泡,迟迟不到这儿来,对不对?你就是这样一天挣六便士替我轰地头的乌鸦!”
楚萨姆一边用这种激烈的言辞向裘德的耳朵致敬,一边用左手扭住对方的左手,隔着一臂的距离摇晃着他单薄的身躯,同时用裘德自己的哗啦板的平面抽打他的屁股,每抡一圈便抽打一两下,使田间地头响彻了啪啪声。
“别打了,先生……求求你别打了!”头晕目眩的孩子叫喊道。他在离心力的作用下显得可怜巴巴,就像是一条上了钩的鱼在向岸上摇荡,觉得丘陵、麦垛、树林、小径以及乌鸦在以惊人的速度围着他一个劲转圈圈。“我……我……先生,我只是觉得地里有的是庄稼……我看见他们种的……乌鸦吃一点填肚子不当紧……你不会觉得少什么的,先生……费洛特孙先生要我以仁爱之心对待鸟儿……哎哟!哎哟!哎哟!”
这种实事求是的解释似乎使农夫更加恼火,还不如裘德干脆什么也别说的好。楚萨姆仍在狠揍这个头晕目眩的顽童,打人的工具发出的哗啦声不停地在田野的各处回荡,一直传到在远方干活儿的人们耳中,使他们觉得裘德正在孜孜不倦地摇动哗啦板赶鸟儿;雾团之后新教堂的塔楼哗啦哗啦地反射出回声。为了建造那座教堂,楚萨姆农夫还捐过一大笔钱呢,以证明他对上帝及人类的爱。
过了一会儿,楚萨姆对这种惩罚的工作感到厌倦了,便将哆嗦不已的孩子放到地上,从衣袋里摸出一枚六便士的硬币,给他作为当天的工钱,命他滚回家去,再也不要让他看见他来这片地里。
裘德跳到农夫够不着的地方,流着眼泪沿小径走去;他流眼泪,倒不是因为身上那剧烈的疼痛,也不是因为他发现俗情天道存在着漏洞——对上帝的鸟儿有益,对上帝的农夫就有害,而是因为他惊恐地感到自己来这个教区未足一年便干了丢人现眼的事情,恐怕自己将成为姑婆终生的累赘。
心中有了这层阴影,他实在不愿到村里抛头露面,于是走上一条弯道,经高耸的树篱后边穿过一片牧场回家。路上,他看见许多成双成对的蚯蚓半缩着身子躺在潮湿的地面上,每逢这个季节的这种天气它们总是如此横于道上。按平时的走法,每一次落足肯定会踩死几条蚯蚓。
楚萨姆刚刚伤害了他,可是依天性他却不忍心伤害任何生物。每次他把一窝幼鸟带回家,都要闷闷不乐得半夜睡不着觉,常常在第二天早晨就将幼鸟和鸟窝放回原处。看见别人伐树或剪枝,他简直就受不了,认为树也能感到疼痛。当他还是幼儿的时候,谁要是修剪晚枝,会使他万分悲哀,因为那种时节树汁上升,剪枝后汁液大量淌出。这种懦弱的性格(假如能称其为懦弱的话)表明,他这种人天生就该经受痛苦的煎熬,直至他那多余的生命落下帷幕,他才会重新得到平静。此刻,他踮起脚尖在蚯蚓之间小心翼翼地穿行,连一条蚯蚓也没踩死。
进入家门,他看见姑婆正在向一位小姑娘出售一块价值一便士的面包;待顾客走后,姑婆冲他问道:“喂,上午刚过了一半,你怎么就回来了?”
“我被赶回来了。”
“什么?”
“楚萨姆先生把我赶了回来,因为我让乌鸦吃了地里的一些麦粒。这是我的工钱——最后的一次工钱!”
他悲哀地将那枚六便士的硬币扔到桌子上。
“好呀!”姑婆倒抽一口气说。随之,她便数落起他来,说这一下他整个春天都落得无事可做,靠她吃闲饭了。“你连鸟都不会轰,那你能干什么?算啦,别摆那副哭丧脸!楚萨姆农夫说实在的比我强不到哪儿去。正如约伯[5]所言:‘如今比我年轻的人倒嘲笑起我来了,可当年他们的父辈跟我的狗在一起,我都觉得掉价呢。’不管怎样,楚萨姆的父亲曾为我父亲干过雇工;我八成是昏了头,竟然让你去为他干事情;要不是怕你在家调皮捣蛋,我才不会那样做呢。”
裘德到地里为楚萨姆干活儿降低了姑婆的身份,这比他玩忽职守更令她生气;于是,她责骂他时以前一点为主,道德情理倒沦为其次。
“倒不是说你应该纵容那些鸟儿吃楚萨姆农夫种的庄稼。在那件事上,你当然做得不对。裘德呀裘德,你为什么不跟着你的那位校长一起到克里斯特敏斯特或别的什么地方去?唉,罢啦,罢啦……值得可怜而庸庸碌碌的孩子啊,你们家的那个支系从未出过人才,将来也决不会的!”
“姑婆,那座美丽的城市——就是费洛特孙先生去的那个地方,究竟在何处呢?”男孩默默地思索了一番,然后问道。
“天啊……你应该知道克里斯特敏斯特位于何处。离这儿约有二十英里呗。依我看,那可是洞天府地,和你没有多大的缘分,可怜的孩子。”
“费洛特孙先生要一直住在那儿吗?”
“我怎么能知道!”
“我可以去看他吗?”
“天啊,这可不行!你不是这儿长大的,否则你就不会提这样的问题。我们从不跟克里斯特敏斯特的人打交道,克里斯特敏斯特的人也不跟我们打交道。”
裘德出了房门,心里比以往更加觉得自己的存在是一种负担。他来到猪圈跟前,仰面躺倒在杂物堆上。此时,雾气已趋于淡薄,透过薄雾可以看见太阳的位置。他拉了拉草帽遮在脸上,从草帽辫褶间的缝隙望着白炽、明亮的阳光,出神地陷入了遐思冥想。他发现,随着年岁的增长,责任便接踵而至。世间万事并非似他从前所认为的那样和谐。自然界的逻辑过于残酷,令他不敢细想。对一种生物的仁慈,便是对另一种生物的残酷,这有悖于他和睦相处的观点。他发现一旦长大,就会觉得自己已抵达生命的中心点,而不是像小的时候那样觉得身处边际轨道的某一点,这时你就会产生微微战栗的感觉。四面八方似乎遍布炫目耀眼的光芒和刺耳的声音——那嘈杂声以及雪亮的光刺激着你那被称之为生命的小小细胞,使之震撼,使之扭曲。
要是能够阻止自己长大,那该多好!他不想当成年人。
后来,跟普通的孩子一样,他忘掉了心中的沮丧,一跃跳起身来。在上午剩下的那段时间里,他帮着姑婆干活儿,下午见再无事可做,便进了村。他遇见一个汉子,便向他打听克里斯特敏斯特的位置。
“克里斯特敏斯特吗?噢……在那边呢,只不过我从没去过。我向来不到那种地方办事。”
汉子说话间指了指东北方向,而裘德曾自辱其身的麦田也在那个方向。这种巧合当时固然令人有些不快,但畏惧感反倒使他对那座城市的好奇之心更加强烈。楚萨姆农夫曾说不许他再到那块麦田露面,可那儿却是去克里斯特敏斯特的必经之地。不过,那条小径倒是属于公众的。于是,他溜出村子,深入早晨曾目睹过他受罚的那片凹地,一丝一毫也未偏离小径,吃力地爬上对面长长的斜坡,径直走到一小丛树木旁小路与大道的衔接点。这儿,耕地便到了尽头,眼前只有荒凉、空旷的丘原。
3
大道上连一丛树篱也没有,无论是道上还是两旁都见不到一个人影。白色的路面沿坡向上伸展,愈远愈细,最后似乎跟天空相连。在这条大道的最高处有一条长满青草的“山脊路”——伊克尼尔路与之十字交叉;在过去,伊克尼尔路是该地区通往罗马的古道。这条古道东西走向,有许多英里长;活着的人仍依稀记得,这儿曾是赶庙会逛集的牛羊贩子来往的路径,如今却遭到冷落,布满了荒草。
几个月之前的一个昏黑的傍晚,驿车把裘德从南边的一个车站送到了姑婆僻静的村庄;他一直待在村子里,从未北行如此之远。在此之前,他想不到在紧靠他们的那个高原世界的边缘,竟有这么一片宽展、平坦的低地。北边的这片土地整个儿铺展在他面前,东西纵横有四五十英里;这儿的天空比村子里的蓝,空气也明显地比他在村子里呼吸的湿润。
路旁不远处,坐落着一栋红砖灰瓦、久经风吹雨淋的旧粮仓,当地人称其为“粮房子”。他正待走过,却瞧见房檐上靠着架梯子。他暗忖登高可以望远,此念一生,便止步不行,停下来观察。在房顶的斜坡上,有两个男子正在修整瓦片。他折上山脊路,向粮仓跟前走去。
他若有所思地观望两位工人干活儿;过了一会儿,他鼓足勇气,攀上梯子,站到两个人的身旁。
“哦,小伙子,到这上边来想干什么?”
“多有打搅,我是想知道克里斯特敏斯特城在什么地方。”
“克里斯特敏斯特在那边,在那片树丛的旁边。你可以看得到的……至少在晴天能看得到。喔,不,现在看不到。”
另一位瓦匠乐得停下手中单调的活计,不管干什么都愿意,这时也偏头朝同伴所指的方向瞭望。“这种天气一般是看不到的。上次我看见那座城市的时候,太阳正落山,火红的光芒四射。克里斯特敏斯特看起来就像……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
“像是神圣的耶路撒冷。”男孩庄严地提示说。
“啊,对……要是我永远也想不到这种比喻……可今天我看不见克里斯特敏斯特。”
男孩极目远眺,然而也看不到那座遥远的城市。他下了房顶,把克里斯特敏斯特抛在了脑后,因为他这种年龄的孩子注意力是很容易转移的。他沿着山脊路行走,在周围的山坡上寻找自己感兴趣的自然景物。返回玛利格林的路上再次经过那座粮仓时,他发现梯子仍靠在原处,但那两位工人已干完当天的活儿走了。
天色渐晚,周围仍淡雾缭绕,但除过附近的潮湿地带及河道沿岸,雾气倒是比先前消散了些。他又想起了克里斯特敏斯特;既然从姑婆家跑了两三英里的路专程赶来,他希望能看一眼那座常听人说起的迷人城市。不过,即便他候在这儿,天黑之前也不大可能雾散天晴。但他实在不愿离开,因为只要朝村子那儿走上几百码远,他就看不到北边的这片旷野了。
他登上梯子,想再眺望一下瓦匠方才所指的那个地方;他坐到最高的一根梯杠上,斜依着房瓦。下次要来这么远的地方,恐怕得等许多天以后。也许,如果他祈祷,便可以遂心如愿,看到克里斯特敏斯特。听人说,有的时候祈祷词会应验,但有的时候也不灵。他曾读过一本宗教小册子,里边说有个人着手盖教堂,却没钱完工,于是跪下祈祷,结果下一邮班就把钱送来了。另一个人如法炮制,却没有拿到钱,可后来他发现自己祈祷时穿的裤子是一个邪恶的犹太人缝制的。裘德从中受到鼓舞,于是转过身跪倒在第三梯级上,身子靠着上边的梯级,祈求上天让雾气散去。
随后,他又重新坐下等待。过了十分钟或十五分钟,薄雾终于从北边天际散尽,而别的地方则早已没有了雾气。离太阳落山大约还有十五分钟的时候,西边的乌云分开,露出了太阳的半边脸;阳光从两团蓝灰色的乌云之间形成一道道明亮的光束倾泻下来。男孩立即回首眺望原先的那个方向。
在那一片绵延的景物中间,有些光点似黄宝石般晶莹闪亮。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空气变得愈来愈清澈;后来,那些黄宝石亮点转变成了风向标、玻璃窗、湿漉漉的石板房顶以及塔楼、穹隆顶和石灰石建筑物上的闪光点,另外还有各种各样轮廓朦胧的景物。毫无疑问,那就是克里斯特敏斯特,如若不是肉眼直接看到的,便是那座城市的海市蜃楼。
男孩目不转睛地望啊望的,直至那些风向标和玻璃窗不再闪闪发光,如风吹蜡烛一般几乎骤然消失了。那座朦胧的城市罩在了云雾之中。他把脸转向西方,发现太阳已经落山。那一带的前景变得阴森漆黑,近处的景物无论颜色和形状都像是妖魔鬼怪。
他提心吊胆地下了梯子,发足朝家里疾奔,尽量不去想什么巨人啦、游魂赫恩[6]啦以及伏击克里金的魔王[7]啦,也不去想天灵盖上有个血窟窿的魔船船长以及那些躺在他周围的甲板上、每天夜里都起来造反的死尸。他情知自己已经长大,不再相信那些恐怖的传说,但一看到教堂的塔楼和他家窗口映出的灯火,他还是感到一阵高兴,尽管那个家并非他的出生地,尽管姑婆不太关心他。
那个老太婆的“店铺”橱窗由二十四个铅框组成,上边的玻璃有些因年代久已经氧化,所以橱窗里陈列的那些可怜的每个一便士的货品让人难以看得清楚。那只是一部分货物,但全部货物加起来强壮的汉子一个人也能搬得动。裘德在橱窗内侧和周围待了许久,然而却是人在心不在。这儿的天地实在渺小,而他的梦想则是那般宏大。
北边冰冷冷的白垩高原形成一道牢固的屏障,透过这道屏障他总能看到一座辉煌美丽的城市——那就是他在想象中比作新耶路撒冷的地方。不过,在他的梦境里,比起《启示录》[8]的作者,也许多一分画家的成分,少一分珠宝商的成分。那座城市之所以具有实体性和永恒性,影响着他的生活,主要是因为一个核心事实——那个在知识及志向上都令他万分钦佩的人就生活在那儿,不仅如此,而且还生活在思想更为深邃、智慧更为卓越的人们中间。
遇到阴晦的雨季,他虽然知道克里斯特敏斯特也一定在下雨,却简直不能相信那儿的雨景会这般凄凉。他不常出村,可一旦离开这一方之地,他总要溜到山丘上的棕房子那儿,不住眼地远眺,有时瞥见一个穹隆顶或尖塔,有时瞧见一缕轻烟,这在他看来像是圣香在冒烟,带有些许神秘的色彩。
一天,他忽然心生一念:倘若天黑之后赶到那个瞭望点,或者再朝前走一两英里,便可以观赏到那座城市灿烂的华灯。那样,他得孤身一人走回家,可即使这种顾虑也阻挡不住他,因为他毫无疑问可以壮起胆,表现出一丝男子汉的气概。
于是,这项计划得到了实施。抵达瞭望点时,天色还不算晚,薄暮刚刚降临;但东北边的天空黑压压的,再加之从那个方向吹来一股股的风,使周围十分阴暗。他总算未虚此行,不过他没有像先前期望的那样看到一排排或一盏盏的灯,只见一片光晕或燃烧的云雾以漆黑的天空为衬幕罩在城市的上方,使灯光和城市显得大约只有一英里之遥。
他心潮起伏,不知自己的恩师在那片灯海的哪一处;恩师跟玛利格林断了音讯,和村里的任何人都没有联系,在村民们的眼里仿佛死了一般。裘德似乎瞧见费洛特孙正在那片发亮的地方安闲地散步,好似尼布甲尼撒[9]炼炉里走出的一个人影。
他曾听人说。微风的速度为每小时十英里,此时他想起了这一点。他面向东北方张开嘴把风吸进肚里,就像是在喝甜酒一样。
“一两个小时前你还在克里斯特敏斯特城,”他亲昵地对风儿说,“轻轻拂过街面,把风信标吹得滴溜溜转,抚摸着费洛特孙先生的面孔,被他所呼吸,而现在你却来到这里让我呼吸;你,还是克里斯特敏斯特的你。”
突然,风儿裹来了一种东西,一种来自于那座城市的信息,就好像那儿有个人在呐喊。原来是钟鸣,是克里斯特敏斯特的城市之声,正在轻缈、悦耳地冲他喊叫:“我们在这儿很幸福。”
他心往神驰,完全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使大劲聚集精神才清醒过来。在离他所站立的山头有几码远的地方出现了几匹拉车的马,它们从陡峻的山坡底下,循着弯曲的路线,费了半个小时方来到这儿。大车上装的是煤,而往高原上运煤只有走这条道。跟车的有车把式、助手,还有一个男孩;这时,男孩用脚踢过一块大石头堵在一个车轮后,让气喘吁吁的牲口好好休息休息,而那两个人则从车上取过一瓶酒对饮起来。
两位大人都已上了年纪,说话的声音很温和。裘德和他们搭话,问他们是否从克里斯特敏斯特来。
“拉着这样重的货,那怎么可能!”他们说。
“我指的是那个地方。”裘德对克里斯特敏斯特爱悠悠、情绵绵,就像一个小伙子谈到自己心爱的姑娘一样,觉得不好意思再提它的名字。他用手指了指天上的光晕,那光晕是老眼昏花的人难以注意到的。
“是啊,东北方是有块地方看起来比别处亮一些,你要不说我还注意不到呢。毋庸置疑,那就是克里斯特敏斯特。”
裘德腋下夹了本故事书,那是天黑前来时路上看的,此刻滑落到了地上。车把式睁着眼看他捡起书,把书页弄平展。
“喂,小伙子,”他说,“你得换一下脑子,才能看得明白他们那儿念的书。”
“此话怎讲?”裘德问。
“噢……咱们老百姓所能理解的东西,他们历来看也不看。”车把式侃侃而论,以消磨时间。“他们钻研的语言是修通天塔[10]时所用的那种各不相同的语言。他们读起那种东西快得宛若夜鹰打旋。那儿只讲究学问,除了宗教和学问,别的什么也不讲。宗教按说也是一门学问,我反正压根不懂那玩意儿。是啊,那是个庄严肃穆的地方。虽然如此,夜间的街头上还是有妓女游荡……那儿培养牧师,就跟在地里种萝卜一样,这你大概知道吧?不过,培养一个人才……要花多少年,鲍勃?……得花五年的时间把一个游手好闲的青年训练成一个不带一丝邪心杂念的正经传教士。只要能够改造,他们一定会不遗余力,像工人一样对其加工打磨。栽培出来的人才板着面孔,身穿黑色长袍及背心,戴着传教士的那种衣领和帽子,装束得跟《圣经》里的人物一样,有时连自己的母亲都难以辨认……那是他们的事业,这和别的人也有其他的事做一样。”
“可你怎么知道……”
“别打岔,我的孩子;长辈说话的时候,万万不可插嘴。把前边的马朝旁边拉拉,鲍勃,有人过来了……要知道,我此处所讲的是大学生活。他们过的是高尚的生活,这一点无可否认,尽管我本人对他们并不看重。咱们此刻身在高处,他们则心在高处,无疑都是些思想崇高的人……有些人只消吐出心里的学问,就能挣好几百镑。有些年富力强的,赢来的银杯差不多就可以值那么多钱。在克里斯特敏斯特,到处都飘荡着美妙的音乐。不管你信不信宗教,或嗓音好不好,你都会情不自禁地跟随大家一起引吭高歌。那儿有一条街道——一条大街,在世界上可谓独一无二。我认为,我对克里斯特敏斯特的情况还是略知一二的。”
这时,马儿已缓过劲儿来,又开始埋头拉车。裘德怀着崇敬的心情最后望了一眼远方的那片光晕,随即转身,和那位见多识广的朋友并排走在了一起。途中,那人又给他讲了一些那座城市的情况——讲了那儿的塔楼、大厅和教堂。马车折上一条横路时,裘德对车把式提供的情况千恩万谢,说自己非常希望在介绍克里斯特敏斯特的情况时,也能像车把式介绍得那么好。
“哦,我也只是道听途说罢了,”车把式谦虚地说,“我和你一样,从没到过那儿。这点情况是我四处听来的,很乐意介绍给你。我这种人云游四方,混迹于三教九流,免不了会听到一些情况。我的一位朋友风光的时候曾在克里斯特敏斯特的牧杖旅馆擦皮鞋,晚年跟我熟得亲如兄弟。”
跟车把式他们分手后,裘德孤身一人朝家走,由于陷于沉思,竟忘记了害怕。他突然之间长大了。他心中一直有一种渴望,希图寻找一处能令他景仰的地方以安身立命。到了那座城市,能找到这样的地方吗?在那儿,是不是无须害怕农夫的侮辱、世人的阻挠或嘲笑;是不是可以等候、观望,像自己所听说的古人那样从事伟大的事业呢?一刻钟之前他曾经凝望的那片光晕使他心动,而现在摸黑赶路时,那座城市令他神往。
“那是个光明的城市。”他自言自语道。
“那儿生长着知识之树。”往前走出几步之后,他又补充道。
“那是一座人类的导师出现和汇集的城市。”
“那儿可以称为学问和宗教的城堡。”
做出这种比喻之后,他沉默了半晌,最后才又说道:
“那是个适合于我的地方。”
4
这孩子在思维的某些方面显得很老成,而另外一些方面却比自己的年龄幼稚得多。因为耽于遐想,他行路有点缓慢,叫一个步履轻捷的人给超过了。虽夜色苍茫,但可以看得见那人头戴一顶非常高的帽子,身穿燕尾服,甩开两条细腿,一双靴子走路时无声无息,表链摆来荡去,把映在上面的星月之光射向四方。裘德心生孤独之感,所以拼命想赶上那人。
“喂,伙计,我急着赶路呢!要想跟我一道走,就得把步子加快。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想我是知道的。你是韦尔伯特医生吧?”
“啊……看来我已名扬四海!一个为公众谋福利的人,理应如此。”
韦尔伯特是个云游四方的江湖郎中,在乡下无人不知,但在别的地方却默默无闻,因为他着意隐匿行迹,以免遭到盘查,引起麻烦。只有乡下人才找他看病,所以他在维塞克斯的名声也只局限于农人之间。比起那班资金雄厚、宣传有方的江湖郎中,他的地位更为低下,对象也更为卑微。实际上,他是个在夹缝里生活的郎中。他走的路非常多,足迹几乎遍及维塞克斯的各个角落。有一天,裘德看见他把一罐加了颜色的猪油当作治腿病的药卖给一位老妪;那老妪按分期付款出一畿尼[11]买这种珍贵的药,每两星期付一先令。那位医生声称此药只能从西奈山上的一种特殊的动物身上提取,而该动物只有冒着伤肢体、送性命的巨大危险才可以捕获得到。裘德对这位绅士的药品虽早已狐疑满腹,但是却觉得他肯定经得多、见得广,可以针对并非绝对跟他的职业有关的事情提供可靠的情况。
“你大概去过克里斯特敏斯特吧,医生?”
“去过……去过许多次,”那位瘦高个回答,“那儿是我悬壶行医的一个中心。”
“那是座盛行学问和宗教之风的奇妙城市,是不是?”
“你要是亲眼目睹,会这么说的,我的孩子。嗨,就连那些在大学里洗衣服的老太婆的儿子也会讲拉丁语;不过,让我挑毛病的话,他们的拉丁语不标准,我们在上学的时候称其为阿猫阿狗拉丁语。”
“学不学希腊语呢?”
“哦……那是将来做主教的学生修的课程,为的是能看懂原文的《新约全书》。”
“我也想学拉丁语和希腊语。”
“这是一种崇高的志向。两种语言都得先弄一本语法书看看。”
“我意在有朝一日到克里斯特敏斯特去。”
“你啥时候到了那儿,就说韦尔伯特医生是包治各种消化系统病、气喘和气短症的药品专卖人。每盒两三个便士,有政府颁发的特许证。”
“假如我答应在这一带宣传,你能为我搞到语法书吗?”
“我将很乐意把我的卖给你——那是我上学时用的。”
“啊,谢谢你,先生!”裘德感激地说,但却喘着粗气,因为那医生走路大步流星,使他一路小跑,腰部一阵剧痛。
“我看你还是在后边慢慢走吧,小伙子。现在我把我的打算讲一讲。如果你到村里别忘了挨家挨户宣传韦尔伯特医生的金膏药、长命水和妇科良药,我就把语法书拿来,并且给你上第一课。”
“你准备在哪儿把书给我?”
“两个星期后的今天,也是在这个时辰——七点二十五,我将准时经过这儿。我的行动和沿轨道运转的行星一样准确无误。”
“我届时将在此处恭候。”裘德说。
“你可要为我的药揽到顾客。”
“是的,医生。”
裘德说完留在了后边,等了几分钟喘口气,然后才向家中走去,心里觉得自己已经向克里斯特敏斯特迈出了一步。
在后边的两个星期里,他东奔西跑,想到前程脸上便微微含笑,仿佛心里的念头变成活脱脱的人在冲他点头打招呼。年轻人一旦萌发美好的念头便满面生辉、笑容可掬,犹如一盏神灯照亮了他们晶莹的心,使他们产生美妙的幻想,觉得天堂近在咫尺。裘德这时脸上浮现的便是这种笑容。
他忠实地履行了自己对那位悬壶济世的郎中所许的诺言。他实心实意地相信那人,于是奔忙于周围的村落之间,为那位医生兜揽生意,到了约定的那个傍晚,他一动不动地站立于他上次跟韦尔伯特分手的那片高原上,等待着他的来临。那位云游四方的医生准时赶到,然而却丝毫没有减慢速度。裘德跟上他的步子,心里好生奇怪,因为虽然隔了两个星期,傍晚的天色比上次亮了许多,而那人似乎认不出自己年轻的朋友了。裘德暗忖也许是由于自己换了一顶帽子的缘故,于是郑重地跟医生打过招呼。
“什么事,我的孩子?”那人心不在焉地问。
“我来了。”裘德说。
“你?你是谁?啊,对啦……当然是你!揽到生意了吗,孩子?”
“揽到了。”裘德把一些村民的姓名及地址告诉了他,说那些人愿意买他那闻名于世的药丸和软膏,试试其药效。医生用心一一记牢。
“拉丁语和希腊语的语法书呢?”裘德焦急得声音有些发抖。
“什么语法书?”
“你上次说要把你获取学位前曾经用过的语法书给我带来。”
“噢,对啦,对啦!忘得一光二净!你看,伙计,那么多人的性命都系于我一人之身,即便想分出些精力处理别的事情也不能够。”
裘德控制住自己,过了很长时间才确信这是实情,于是用万分痛苦的声音说:
“你没把书带来!”
“是的。你得再为我从病人那儿揽些生意,下次一定把语法书给你带来。”
裘德留在了后边。他是个单纯的孩子,但小孩子家有时会突然产生入木三分的洞察力,于是乎他立刻瞧出了这位江湖郎中是什么货色。从这个渠道不能获取智慧之光了。理想中的月桂树的叶子从树冠飘落了下来。他走到一扇大门前,靠在门上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失望之后,接踵而至的是一段时期的迷惘。也许,他可以从阿尔弗利逊买语法书,但那毕竟得花钱,而且还得知道书的名字。他虽然生活舒适,然而却完全靠别人养活,自己身无分文。
正在这个时候,费洛特孙先生遣人来取钢琴,裘德从中得到了启发。何不写信给校长,麻烦他在克里斯特敏斯特为他搞语法书呢?他可以悄悄把信塞入琴箱,对方一定能看得到。何不求恩师寄两本经过大学气氛熏染的旧书呢?
把这意图告诉姑婆就会使其流产,所以必须单独采取行动。
他又运筹了几天,终于行动起来。钢琴上路的那天碰巧是他的生日,他偷偷将信放入盛钢琴的货箱里,上面注明是写给自己无比崇拜的朋友。他害怕暴露这次行动,担心朱西拉姑婆一旦发现他的动机,会迫使他放弃计划。
钢琴被送走了。裘德等了一天又一天,候了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每天早晨姑婆未起床前他都要到那个乡村邮局去。最后,终于有一个包裹寄到了村里,他从两端看到里面装的是两本薄书。他把包裹拿到个僻静处,坐在一株伐倒在地的榆树上将其解开。
自从上次克里斯特敏斯特及其希望之光使裘德产生了狂喜心情或幻觉之后,他就大动脑筋,好奇地思量着把一种语言的词句转变成另一种语言究竟有哪些步骤。他最后得出结论:一门外国语的语法主要包括一种规律、定则或密码性质的线索,一经掌握,使用时便可以随心所欲地将母语中的词句转换成外国语。他这种幼稚的想法实际上就是把闻名遐迩的格林规律[12]像数学一样极度精确化,把极为粗糙的规律提高到了理想的完善程度。这样,他就认为未掌握的语言当中的词句潜伏在已知的语言里,只要学会技巧去揭示就行了,而这种技巧可由上述的语法书提供。
因此,当他看过包裹上盖着克里斯特敏斯特的邮戳,把绳子割断,打开书去看拉丁语语法时(那本书碰巧放在上边),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那是一本有三十年历史的旧书,脏兮兮的,到处都胡乱写着一个陌生的名字,好像处处都和印刷的字母过意不去,上边信手标的日期比他的出生日早二十年。然而,这并不是令裘德困惑不解的原因。他这才头一次得知,语言中并不似他起初幼稚地推测的那样有什么转换规律(在某种程度上应该是有的,只不过语法家未承认罢了);不管是拉丁语还是希腊语,都要花费数年的心血,一个词一个词地记。
裘德扔下书,仰面躺倒在榆树那宽展的树干上,苦恼到了极点,这样有一刻钟的时间。像以前常常做的那样,他拉下草帽遮住脸,观望着那轮透过草帽的缝隙阴险地偷瞧他的红日。原来拉丁语和希腊语就是这个样子——瑰丽的幻景消失了!他原以为手到擒来的美事,到头来却如以色列人在埃及干苦工那样没了希望。
过了一会儿,他心想:克里斯特敏斯特的学者们该多么聪明啊,一个词一个词地学,竟能掌握数万词汇。他望尘莫及,不具备这种头脑。阳光穿透草帽倾泻在他的脸上;他希望自己从未见过书,以后也永远不会见到,希望自己压根就没有降临人世。
按说,如果有人走这条路,问问他为何伤心,安慰他说他的想法比语法家的想法先进,那样也许可以令他振作起来。可惜没人过来,因为平时就没人走这条路。裘德觉得自己犯了个大错,顿感天塌地陷,真恨不得一死了之。
5
以后的三四个年头里,可以看见一辆离奇古怪的马车来往?于玛利格林附近的小道支路上,就连赶车的方式也古里古怪、独树一帜。
收到语法书后过了一两个月,裘德便把那些僵死的语言和他开的可悲的玩笑抛到了脑后。实际上,他对那些语言的性质所产生的失望情绪,过了一段时间后,反而使他觉得克里斯特敏斯特的学问更为辉煌灿烂。要学会一门语言,不管是逝去的还是现存的,他现在知道势必会遇到种种障碍,但毕竟是一种移山倒海的事业,于是他逐渐产生了兴趣,而这种兴趣要大于他先前对那种独出心裁的语言转换过程所表现出的兴趣。那些蒙满灰尘的书卷就是所谓的经典著作,里边蕴藏着真知灼见,只需像耗子一样顽强不屈地一点一点啃掉压在上边的大山,便可以学到知识。
他竭尽全力帮姑婆干活儿,免得那个脾气乖戾的老太太嫌弃他;于是,乡村小面包店的生意红火了起来。在一次大拍卖中,他们花八英镑买了一匹总耷拉着脑袋的老马,又用去几英镑购来一辆配着浅棕色布篷的咯吱咯吱响的大车。有了这样一套装备,裘德给玛利格林近旁的村民及独门独户的农人每星期送三趟面包。
以上所言的古怪情景,少一半在于马车本身,而多一半在于裘德赶马车的方式。车上是他进行“自学”的主要场所。一待马儿认识了途径,知道在哪家门前停顿,这孩子就端坐于车的前部,把缰绳搭在胳膊上,用一根皮带巧妙地将打开的书系在篷上,膝上摊着一部字典,专心致志地读恺撒[13]、维吉尔[14]或贺拉斯[15]的著作中比较简单的文章;他学习的方法犹如盲人骑瞎马,所花费的精力足以让一个心肠软的教师为之落泪;在稍稍了解了书中内容的情况下,便细心琢磨原著的精神,决无走马观花的意思,可他的理解与作品的实质往往背道而驰。
他唯一能搞到的书,都属于古老的戴尔芬版本[16],由于已经废止,所以价钱便宜。不过,这种书对懒惰的学生虽不实用,对他来说倒是挺好的。这位送货人遇到了重重困难,但他独自苦学,有意识把书页边缘的注解盖起来,只是在不懂句法结构的情况下才揭开求教,就像是求教于一位碰巧从旁边路过的朋友或导师一样。
他埋头钻研这些古书陈卷(曾经翻阅过这些书的人,也许已长眠于地下),发掘着那些非常遥远又显得非常近的思想;与此同时,那匹瘦骨嶙峋的老马则巡回送货;有时,马车停下来,会把裘德从狄多的那些悲惨往事中惊醒,耳边响起某个老太婆的喊叫声:“卖面包的,今天要两个,把这个变味的退给你。”[17]
他在送货的路上经常遇到行人及其他一些人,然而却对他们视而不见,于是附近一带的人便逐渐口生微词,说他干活儿时一味贪玩(人们把读书和玩耍混为一谈),这也许对他倒是挺方便,可是对同路而行的人却不一定安全。在一片怨怪声中,邻近的一位居民把这事告诉了当地的警察,说不能允许这个送面包的孩子在赶车时看书,要求警察履行职责当场抓住他,把他送到阿尔弗利逊警察局,以“危险赶车”罪对他处以罚款。警察听后便埋伏起来等待裘德,有一天将他截住,对他提出了警告。
裘德每日凌晨三点就得起床生炉子、和面,再把白天要送的面包置入烤炉,这样,在晚上刚一把面发上就必须上床睡觉。因此,如果不能在路上研读他的经典古卷,便一点也没了看书的机会。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看书时尽量把眼睛放尖,注意前方及周围的情况,一旦瞧见远处有人(尤其是警察)出现,便立即将书藏起。说句公道话,那位警察并不十分为难如此赶车的裘德,因为他觉得在这种偏僻的地区,危险主要针对裘德本人而言,所以他隔着树篱一瞥见马车的白布篷,便常常转悠到别的地方去。
到了16岁的光景,裘德读书已大有长进。一天,他在回家的路上,口中生涩地念着《娱神颂》[18],突然发现马上就要经过棕房子旁的高原边缘了。此时天色发生了变化,正是觉察到了这一点他才抬起了头。太阳正在下落,与此同时,一轮满月从对面森林后徐徐升起。他脑子里装的净是《娱神颂》里的诗句,心中倏然又涌起了数年前使他跪倒在梯子上的那种冲动,于是喝住马儿,下车东张西望,见四下没人,便手捧打开的书跪在了路旁的土坡上。他先转身面向银光闪烁的月亮女神,那女神似乎在以温和但却挑剔的目光注视着他;接着,他又转身面向另一侧的那个渐渐隐去的发光体,口中念念有词:
Phoebe silvarumque potens Diana![19]马儿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听着他把赞美诗念完。他心中产生了对神的崇拜,把诗句又重复了一遍;要是在大白天,他绝对不会有这种情绪。
回到家中,他浮想联翩,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中包含有奇异的迷信色彩,弄不清这是先天固有的还是后天产生的。想来也怪,像他这样一个立志当学者或做基督教牧师的人,竟然如此健忘,把常情俗理抛到了一边。这全是因为他读的净是异教著作。他愈琢磨愈认为自己是矛盾的。他开始怀疑,自己所读的可能并不是那种有利于实现他终生目标的书。显然,异教文学和克里斯特敏斯特的中世纪学院——基督教的传奇里程碑之间毫无协调之处。
最后他断定,自己虽然喜欢读书,可是作为一个基督教青年却把一腔热情倾泻到了错误的地方。他曾涉猎过克拉克版的《荷马史诗》,但却从未对希腊文的《新约全书》下过大的功夫,虽然他从一家旧书店邮购了一本这样的书。他放弃了现在已经熟悉了的爱奥尼亚方言,改学另外一种方言,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只读格里斯巴克版本的“福音书”和“圣徒书”。另外,一天他到阿尔弗利逊,在书摊上看到几卷附近的一位败了家的牧师留下的教会领袖的著作,于是便和教会文学结下了缘分。
这种改弦易辙还产生了另一种结果:他每逢星期天徒步去瞻仰各个教堂,翻译15世纪的铜牌及墓碑上镌刻的字。在一次这样的瞻仰活动中,他遇到一位驼背老妪,此人知识渊博,凡是能搞到的书无所不读,针对那座象征着光明和知识的城市给他讲了许多趣闻奇事。他一如往初,铁着心要到那座城市去。
可是,到了那儿后怎样生活呢?
眼下他没有分文的收入,既无体面的职业也无固定的工作,所以不能够独立生活,也不能进行也许将持续多年的脑力劳动。
城里人最需要的是什么呢?食品、衣服和住房!从事食品行业收入过于低微,缝制衣服他却觉得索然无味,他倾向于染指第三种必需品。城里总是要盖房的,所以他就学建筑好啦。他想起了他那从未见过面的姑夫,即表妹苏珊娜的父亲;姑夫是一个用金属做圣物的匠人,而中世纪艺术,不管用什么原料,都叫裘德倾心。步姑夫的后尘不会走错道,他可以暂时建造学者们借以容身的房屋。
他先从石料入手,搞到一些小块的石头(当时找不到金属),暂且放下书本,利用每天半个小时的空闲时间,到他那个教区的教堂里仿造柱首和柱头。
阿尔弗利逊有个地位卑微的石匠,裘德得知后先找到一个人替他帮助姑婆料理小店里的生意,自己即刻投到石匠的门下做事,只拿一点点工资。在这儿,他至少有机会学习石匠活儿的入门知识。过了一些时候,他又向当地的一位建筑师学艺,在建筑师的指导下为附近的几座教堂修整坍败的石头建筑物。
他没忘记他所从事的这种石匠活儿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有助于实现他自认为更适合于自身志趣的宏伟目标;可与此同时,他对这种石匠活儿也产生了兴趣。他平时在阿尔弗利逊小镇住宿,每个星期六的晚上回到玛利格林。就这样,他的十九岁来到又过去了。
6
在他的一生中,这是一段值得纪念的时期。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大约三点钟的时候,他从阿尔弗利逊返回玛利格林。这种夏季的天气,晴朗、暖和、温馨。他背负干活儿用的工具,大小铁凿在篮子里碰撞,发出轻微的叮当叮当声。这天是周末,他早早收了工,沿着一条不经常走的弯路出了镇,因为他答应过姑婆要到克莱斯库姆附近的一个面粉磨坊为她办件事。
此时,他正处于亢奋的情绪之中。他似乎寻找到了通达克里斯特敏斯特的道路,一两年之内便可以到那儿过舒服的生活,叩开一座他魂牵梦绕的知识学府的大门。当然,他现在就有能力到那儿谋生,但他情愿等把握性大些再进那座城市。想起自己所取得的成就,他心里很满足,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途中,他不时转过脸瞥一眼道路两旁的乡村景色。不过,他几乎什么也没看到,因为那只是他较为悠闲时所习惯的机械性重复动作,他此刻心中真正所想的却是自己学业上的进展。
“我已经具备了一般学生攻读普通古典著作的能力,特别是攻读拉丁文的著作。”这一点倒是实情,裘德已经掌握了这门语言,路上寂寞时可以轻而易举地想出一席拉丁文的对话词借以解闷。
“我读过两卷《伊利亚特》[20],此外还非常熟悉另外几卷中的一些篇章,如第九卷中斐尼克斯的讲演,第十四卷中赫克特与阿耶克的鏖战,第十八卷中阿基里斯空手赤拳上阵,后获得天神赐予的甲胄,还有第二十三卷中葬礼上的竞技。我还看过赫西俄德[21]的一些著作,一星半点修昔底德[22]的文章,以及大量希腊文的《新约全书》……真希望希腊文只有一种,自始至终保持一样。”
“我学习了数学课程,包括欧几里德著作中的头六卷、第十一卷和第十二卷,至于代数学的则是一元一次方程式。”
“对于教会的作品、罗马国的历史以及英国史,我也略知一二。”
“这些仅仅是开始。不过,在这种地方不会再有大的进展了,因为很难搞到书。所以,我必须集中全部精力,准备到克里斯特敏斯特定居。一旦到了那儿,有旁人指点迷津,我定会取得非常大的进步。我现在的这点知识到那时候就显得幼稚可笑、微不足道了。我必须攒钱,这一点我一定要做到。总有一家学院会向我敞开大门——即便他们现在瞧不起我,但终究会欢迎我;就是等二十年,我也要等到那一天。”
“我一定要当上神学博士,否则死不瞑目!”
他就这样不停地想入非非,认为自己只要过一种纯洁、检点、勤勉不息的基督徒生活,甚至还可以当上主教哩。到时候他将处处起表率作用。如果年薪为五千英镑,他就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把四千五百英镑施舍出去,用剩下的钱过一种对他来说算是豪华的生活。唉,转念想想,当主教的念头怪可笑的。只要当上副主教也就行了。也许,副主教和主教具有同样的素质,也必须乐善好施、博学广闻。可想着想着,他又动起了主教的心思。
“一旦在克里斯特敏斯特安顿下来,我就着手读在此处所无法搞到的那些书,如李维[23]、塔西陀[24]、希罗多德[25]、埃斯库罗斯[26]、索福克勒斯[27]、阿里斯托芬[28]……”
“哈哈哈!去你的吧,去你的吧!”树篱的另一侧有人在悄声细语地说笑,但他却没有留意到,心里仍在遐想。
“……还有欧里庇得斯[29]、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卢克莱修[30]、爱比克泰德[31]、塞内卡[32]以及安敦宁·毕尤的作品。我还必须兼学别的东西,彻底阅读教会的著作,笼统了解比德[33]的作品及教会历史;再学些希伯来文……对于这种语言目前我只能认些字母……”
“嘻嘻!去你的吧!”
“……不过,我可以刻苦攻读。感谢上帝,我有的是持之以恒的毅力,这才是决定的因素……对,我要把克里斯特敏斯特作为我的母校,而我是她的爱子,要让她为我感到自豪。”
他沉湎于对未来的设想,不由放慢了步子,后来索性呆呆地站在那儿,眼睛望着地面,就仿佛魔灯把未来的影子投射到了那儿。突然,有样东西啪地砸在了他的耳朵上,他觉得那东西又软又凉,此刻掉落在了他的脚旁。
他扫了一眼便知道是什么东西了。那是一片肉,是从阉猪身上的一个特殊部位割下来的,乡下人常用来擦靴子,因为它别无用处。当地的猪非常多,因为北维塞克斯的一些地区盛产肥猪。
树篱的另一侧有一条小河。他此时才意识到,他方才遐想冥思时隐约听到的悄声嬉笑就是从那儿传来的。他登上土坡,从树篱的上端放眼望去。只见小河的另一边有一幢小的住宅,旁边连着园子和猪圈;三位年轻女子跪在房前的小河边,身旁放着一桶桶、一盘盘的肠子,正在流动的河水里洗肠子。她们当中有一两个抬头偷眼一瞧,见他的注意力终于被吸引了去,而且他正在观望她们,于是便端庄地噘起嘴,手中起劲地洗着猪肠子,供他检阅。
“多谢你们啦!”裘德严肃地说。
“把话讲清楚,那不是我扔的!”一位姑娘对身旁的伙伴说,好像没注意到这位年轻小伙子似的。
“也不是我扔的。”另一位姑娘申辩道。
“噢,安妮……你怎么抵赖!”第三位姑娘说。
“要是我扔的,我也不会扔那种玩意儿!”
“得啦吧,我才没心思砸他呢!”她们哈哈大笑,头也不抬地继续干着活儿,嘴里还装模作样地相互指责着。
裘德一边擦脸,一边想挖苦她们几句,于是便接上了她们的话茬儿。
“不是你干的,当然喽,绝对不会是你!”他冲着上游方向的一位姑娘说。
对方目如点漆,是个挺标致的姑娘,虽然并不一定美丽,但稍微隔远一点看是很不错的,只是皮肉不十分细嫩罢了。她隆起的胸脯圆鼓鼓的,嘴唇丰润,牙齿整齐,脸蛋似交趾鸡下的蛋那样红扑扑的。毫不夸张,她完全是一个健壮的雌性动物。裘德几乎可以断定:正是她施展手段把他的注意力从比较高雅的文学梦那儿吸引到了这几位玩弄心计的姑娘身上。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是谁干的。”她一本正经地说。
“不管是谁扔的,总归是白白浪费别人的东西。”
“哦,那倒没什么。反正东西是我父亲的。”
“你大概愿意跟我谈谈吧?”
“哦,如果你有这个意思,我乐意奉陪。”
“要我过到河那边,还是你到板桥这边来?”
也许,她事先就看出了有机可乘。裘德说话的当儿,这位肤色黝黑的姑娘紧紧盯住他的眼睛,刹那间二人心心相通,默默地产生了共鸣,只不过在裘德·弗利的一方不包含有预先谋划的成分。她看得出,他从三个姑娘当中选中她是和当时的情势有关的;他并非存心想跟她进一步交往,而是好像接到司令部的一道命令一样,自然而然地加以服从;他这种不幸的人下意识地就接受了命令,其实他在生活中决无跟女性打交道的意图。
她一跃而起,说道:“请把地上的那东西给我拿过来。”
裘德这时才明白,她以这种方式跟他打招呼,和她父亲的生意没有丝毫的关系。他放下盛着工具的篮子,捡起那片烂肉,用手杖在树篱间拨开一条路,然后越过了树篱。二人在河的两岸并排向那座小板桥走去。姑娘快接近板桥时,趁着裘德不注意,很巧妙地连续吸腮帮子,动作稀奇古怪、独出心裁。接着,像施了魔法一样,她那平滑、丰满的脸蛋上出现了好看的酒窝,而且她只要微笑,酒窝就不消失。其实这样随心所欲地制造酒窝是一种广为人知的把戏,许多人都做过尝试,只不过仅有少数人取得成功罢了。
二人来到板桥的中央,裘德把那片猪肉抛还给她,似乎期望她作出解释:她为何要用这种新颖的“炮弹”厚颜无耻地拦住他,而不是喊住他?
可她狡猾地将目光移往别处,手抓住桥栏杆,前后摇晃着身子。后来,她出于对异性的好奇,把挑剔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
“你不会认为拿东西砸你的是我吧?”
“哦,不会的。”
“我们这是为我的父亲洗猪肠子,他什么东西都舍不得扔掉。这些东西是用来做防水油的。”她说着,朝草地上的杂碎摆了摆脑袋。
“我不明白,那俩姑娘为何要用东西砸人?”裘德问道;他虽然礼貌地接受了她的话,但对其真实性却疑窦丛生。
“无礼嬉闹呗。记住,别对人乱说是我用东西砸的你!”
“怎么可能呢?我连你的芳名都不知道。”
“啊,当然。需要我告诉你吗?”
“请讲!”
“阿拉贝拉·顿恩。我就住在这儿。”
“要是我常走这条道,早就认识你了。可惜我一般都沿着大路直着朝前走。”
“家父是养猪的。这两位姑娘帮我洗猪下水,洗好后做血肠什么的。”
他们倚在桥栏杆上,相互打量着对方,说了一段话又是一段。女性对男性的那种无声的呼唤在阿拉贝拉的身上非常明显地表现了出来,使裘德不由自主地留了下来——这几乎是违背他意愿的,从某种程度对他是新的体验。差不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裘德在这之前还从未如此细心地打量过女人,而是隐约地觉得女性与他的生活及目的都不相关。他的目光从她的眼睛转向她的嘴巴,继而落到她的胸脯上,再移往她那圆滚滚、裸露在外的胳膊——她的胳膊湿漉漉的,被冷水刺激得泛红,像大理石一样结实。
“你真好看!”他喃喃地说;其实,他对她身上的吸引力所产生的感觉无须用语言表达。
“啊,星期天你要是看到我就好了!”她顽皮地说。
“我恐怕见不成你吧?”他说。
“那就由你自己考虑吧。眼下还没有人追我,不过再过一两个星期可能就会有了。”她说这席话时脸上没带笑容,酒窝也消失了。
裘德奇怪地产生了飘飘然的感觉,简直由不得自己。“允许我追你吗?”
“你追不追我不介意。”
她把脸转开一会儿,又重复了一遍上述的那种奇异的吮吸腮帮子的动作,使脸蛋上又出现了酒窝。裘德注意到的却仍然只是她笼统的外貌。“这个星期天怎么样?”他壮着胆子问,“也就是明天。”
“可以。”
“我来找你可以吗?”
“可以。”
她得意扬扬,面露喜色,用近乎于温柔的目光将他溜了一眼,然后转身走上河边草地,找她的同伴去了。
裘德·弗利背起工具篮,又一个人上了路。他充满了激动的情绪,而在心里却对这种情绪感到诧异。他刚刚从一种新气层里呼吸到了一口空气;这种气层其实如影随形处处不离他的左右,也不知道存在了多长时间,但中间好像隔了一道玻璃墙,他始终都没有呼吸到。不知怎么,仅仅几分钟之前他所周密筹划的有关读书、工作和学习的计划,此刻鬼使神差地土崩瓦解,被抛到了一旁。
“哦,这只不过是寻寻开心罢了。”他自言自语道。他心中朦朦胧胧地觉得,这位吸引着他的姑娘天性里缺少了某样东西,而另一方面却有些东西明显地充盈有余,所以他把追求她视为逢场作戏,以此作为理由。他一直醉心于文学研究,念念不忘瑰丽的克里斯特敏斯特之梦,姑娘在这一点上跟他格格不入。她既然用砸人的方式拉开了向他进攻的序幕,那她决非贞洁淑女。他理智地看到了这一点,但也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正如在行将熄灭的灯光下瞥了一眼墙上的题词,随即便是一片天昏地暗。这种明辨是非的能力转眼便已逝去,裘德心中一片茫然,只能感觉得到一种新鲜、狂烈的喜悦,觉得自己又找到了一个发泄感情的出口——这个出口原本就近在眼前,可他一直视而不见。这个星期天,他将跟这位使他情窦绽开的异性约会!
就在这当儿,姑娘已回到了伙伴们的跟前,默默地轻舒粉臂,在清澈的河水里洗涮猪肠子。
“把他钓到手了吗,亲爱的?”那个叫安妮的姑娘直截了当地问。
“不知道。刚才真不该用那种玩意儿砸他!”阿拉贝拉懊悔地咕哝道。
“得啦,不管你怎么想,反正他算不上个人物。他先前在玛利格林为朱西拉·弗利老婆婆赶车送面包,后来到阿尔弗利逊拜师学艺。从那时起他便抖了起来,总是手不释卷地读书,据说想当学者哩。”
“嘿,我才不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也不关心他的事情。别以为我有意于他,小宝贝!”
“啧,亏你还说这话!你没必要瞒我们!既然对他没意思,那你为何和他聊个没完?不管你是否钟情于他,反正他单纯得和小孩一样。当你们在桥上调情时,我可以看得出来这一点。他直勾勾望着你,仿佛一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依我看,哪个女人如果决意要把他搞到手,只消稍稍令他倾心,便可如愿以偿。”
7
第二天,裘德·弗利待在自己的那间天花板朝一边倾斜的卧室里,先望望桌子上的书,再瞧瞧石灰天花板上那块在这几个月里叫油灯熏黑了的地方。
这是星期天的下午,他和阿拉贝拉·顿恩约会之后已过了二十四个小时。在整整一个星期里,他都一直在盘算着要把这个下午腾出来用于特殊的目标——阅读希腊文的《新约全书》。这本书是他才搞到的,比原来的那本印刷质量好,以格里士巴赫版为蓝本,又经多人修订,边角上还附有注解,使他很是引以为自豪。为了买这本书,他曾大着胆子给伦敦出版商写过信,这在他还是破天荒第一遭儿。
他原以为今天下午能像从前那样在姑婆家安静的房间里(如今他每星期只在这儿睡两夜)读书,一定会其乐无穷。可谁知他那平稳、宁静的生活溪流昨天却横生波澜,发生了变化;他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就像一条蜕去了冬皮的蛇一样,对才换上的鲜艳、敏感的新皮还缺乏了解。
不管怎样,他都不能出去找她。他坐下身,打开书,将胳膊肘稳稳支在桌上,用手扶住太阳穴,开始看起书来:
H KAINH ΔIAΘHKH[34]
他是不是答应过要去找她?毫无疑问,他许过这样的诺言!那可怜的姑娘一定会在家等候,为了他白白浪费一下午的时光。除了他许过诺这样的一条因素,还因为她身上有一种叫人着迷的东西。他不应该对她食言。他虽然只有星期天以及平日的夜晚才有时间看书,但一个下午他还是能够腾出来的;看人家别的年轻人,抽出那么多的下午会女朋友。错过今天的机会,他可能再也见不上她了。说实在的,依他的计划来看,他不可能再去见她。
总之,仿佛真的有一条异常强壮有力的胳膊不容分辩地拽住了他,这种力量与从前左右着他的精神和影响截然不同,似乎丝毫不理睬他的理智及意愿,也不理睬他的所谓崇高志向,就像一位粗暴的教师抓住一个小学生的领子,一味地把他朝一位女子的怀里拖,可他对那位女子并无敬重之心,而且两人除了住在同一地区之外再无相通之处。
《H KAINH ΔIAΘHKH》被抛到了一旁,受到命运驱使的裘德腾地站起身子朝房间外走去。其实他早已预料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提前便穿上了最好的服装。三分钟之后,他出了大门,蹽开步子沿小径穿过山坳里的一片宽展、空旷的麦田;这片麦田的一边是玛利格林村,另一边则是处于高原旁凹陷地的阿拉贝拉家的那座孤零零的房宅。
他边走边看表,觉得自己在两个小时内便可以轻而易举地赶回来。这样,吃过茶点后仍有很长一段时间供读书用。
他急匆匆走过稀落、萎谢的杉树林,来到小径与大道交会处的一座农舍前,然后向左转弯,下了棕房子西边的那面陡峭的山坡,抵达白垩山冈脚下。他挨近从山冈里流出的那条小河,顺河而下到了阿拉贝拉家。她家的房后传来一股猪圈的臭味和猪的哼哼声。步入院内,他用手杖柄叩响了房门。
有人从窗口瞧见了他,只听到屋里一个男子的声音说道:
“阿拉贝拉,你的小伙子求婚来啦!快去吧,我的孩子!”
裘德听到这话,心里有点吃惊。那位说话的人显然把他的来访看成了正经八百的求婚,而他却绝对没有这种想法。他打算和阿拉贝拉一道去散步,也许还要吻她,但“求婚”是十分严肃的重大事情,和他的目的不相符。房门打开后,他走了进去,正撞见身着艳丽的出门服装的阿拉贝拉下楼来。
“请坐,这位不知名的先生!”她的父亲看起来很精神,脸上蓄着黑色的络腮胡子,说话时还是用的裘德在门外听到的那种一本正经的腔调。“我想这就出去走走,你说呢?”阿拉贝拉悄声问裘德。
“好的,”他说,“咱们到棕房子那儿,然后回来……用半个小时就够了。”
阿拉贝拉在家中凌乱的环境里显得十分漂亮,他感到很高兴,觉得自己幸亏来了。萦绕于心间的顾虑一扫而空。
他们先登上那座雄伟的山丘,路上他有时握住她的手搀扶她。抵达山顶后,他们向左拐上山脊路,一直走到上文交代过的棕房子附近山脊路与大道交界的地方,他曾满怀热烈的愿望从那儿眺望过克里斯特敏斯特。可现在他已淡忘了那种愿望,跟阿拉贝拉谈的净是当地再普通不过的琐碎小事,而且带着极大的热情,即便跟前不久才引起他满心钦慕的那所大学里的导师们研讨哲学也不会如此津津乐道。二人经过他曾冲着狄亚娜和菲比下跪的那个地方时,他竟忘了神话中的这两位神灵,只知道太阳是一盏有用的明灯,照耀着阿拉贝拉的面容。他走路时,脚步轻快得简直难以形容。这位刚刚起步的学者,未来的神学博士、教授、主教或什么的,心里感到无限光荣和体面,因为身旁的这个穿着星期日服饰、头扎丝带的楚楚动人的乡村姑娘竟肯屈尊俯就陪他一道散步。
他们一路走到了那座充为粮仓的棕房子跟前——他原打算从那儿返回。可是就在眺望北边辽阔的风景时,他们突然发现约两英里开外的那个小镇子附近有一片浓烟冲天而起。
“着火啦!”阿拉贝拉说,“走,咱们跑去看看!反正离得也不远!”
裘德心中一片柔情蜜意,不愿扫她的兴,反而感到有些高兴,因为这给了他借口,可以和她多待一会儿。二人下山时几乎跑了起来,可是到了山脚下的平地,又向前走了一英里,他们却发现起火的地方比他们想象的要远得多。
不过,既然已经踏上了去那儿的路,他们索性继续朝前走,直到五点钟才赶到现场。那儿离玛利格林大约有六英里的路程,离阿拉贝拉家约有三英里。大火已经扑灭,他们稍稍看了看惨不忍睹的废墟,便走上了归程,途中路过阿尔弗利逊镇。
阿拉贝拉说她想喝茶,于是二人一道走进一家低级酒馆,点了茶。由于他们要的不是啤酒,所以得等很长时间。女招待认出裘德后颇觉意外,悄声对坐在不引人注目地方的老板娘说,想不到他这样一位“自命不凡”的学者竟突然自甘堕落,和阿拉贝拉混在了一起。阿拉贝拉猜出了她们谈话的内容,望着自己恋人的那双真情而温柔的眼睛笑出了声——那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女人情场得意时所发出的低级趣味、扬扬自得的笑声。
他们坐着等茶,一边环顾四周,时而看看墙上的那幅参孙和大利拉的图画,时而看看啤酒在桌上留下的圆圈污痕,时而看看脚旁那盛满了锯末的痰盂。屋里的诸般情景使裘德情绪低落,很少有别的地方会产生这样的影响;只有在星期日黄昏的酒馆里,西沉的太阳斜着照入室内,四处弥漫着夜晚的气息,不幸的赶路人既喝不上饮料,又未寻到栖身之地,才会有这样的心情。[35]
暮色开始降临。他们说,他们真的再也不能干坐着等茶了。“可是又能怎么办呢?”裘德问,“你还得走三英里的路程呢。”
“我看还是喝些啤酒吧。”阿拉贝拉建议道。
“啤酒?啊,对呀,我怎么给忘啦。不过,星期天的下午跑到酒馆里喝啤酒,显得有点怪。”
“可咱们并非特意来喝啤酒的。”
“是的,是这么回事。”此刻,裘德恨不得赶快离开这种跟他格格不入的环境,但他还是要了啤酒。
不一会儿,啤酒便端了上来。
阿拉贝拉尝了尝,然后“啊”地叫出了声。
裘德也举杯喝了一口。
“怎么啦?”他问道,“说实在的,我现在对啤酒不大在行了。我倒是挺爱喝的,只是啤酒对读书不利,所以还是喝咖啡好些。不过,这酒好像还可以呀。”
“这是掺和的杂酒,我喝不成。”使裘德万分惊讶的是,她如数家珍地报出了她在酒中所尝出的成分——除过大麦芽和啤酒花,另外还有三四种成分。
“你懂得可真多!”他温情脉脉地说。
尽管不满意,阿拉贝拉还是重新举杯,饮干了自己的那份酒。随后,二人便上了路。此时天已经快黑了。他们一走出小镇的灯火,就朝一块儿凑,直至肌肤相挨。她不明白他为何不用胳膊搂住她的腰。他没有那样做,只说了一句对他而言已算相当放肆的话:“请挽住我的胳膊。”
她牢牢挽起他的胳膊,把手搭在他的肩上。他感到她那暖烘烘的躯体贴在了他身上,于是将手杖夹在另一边的腋下,用右手握住了她那只搭在他肩上的右手。
“现在咱们已算十分亲密的了,是不是?”他问。
“是的。”她回答。可随后又自言自语道:“只是有点文绉绉的。”
“我变得多么放荡啊!”他心中暗自思忖。
他们就这样一直走到高原的脚下,在苍茫的夜色里可以看见那条白闪闪的大道沿坡而上。从这儿到阿拉贝拉家只有这一条路,上到坡顶后朝右拐,下到她家所处的那条山谷里。他们走了没多远,猛不丁从草地上过来两个人,差点没跟他们撞个满怀。
“这些恋人们,也不分个季节和天气,老是在户外游荡,只有谈情说爱的人和野狗才会如此。”那两人消失在山丘下时,其中的一个说。
阿拉贝拉扑哧低声笑了笑。
“咱们俩是恋人吧?”裘德问。
“你应该最清楚。”
“但我想让你告诉我。”
她没吱声,却把脑袋斜靠在他肩上。裘德若有所悟,伸臂搂住她的腰将她揽入怀里吻了吻。
他们现在不再挽着胳膊走路了,而是像她所希望的那样抱在了一起。裘德心想,既然天已经黑了,这样做是不当紧的。在向那长长的山岭攀爬的时候,他们于半路不约而同地停下来,他再次吻了她。抵达山巅后,他又吻了她一次。
“如果你愿意,就用胳膊一直搂着我好啦。”她温柔地说。
于是,他遵从了她的建议,心里觉得她对他太信任了。
他们就这样慢慢地向她的家走去。他是三点半离开自己的家,原打算五点半赶回去重新坐下来读《新约全书》。可是当他再次拥抱了她,把她送至她父亲的家门前时,已经是九点钟了。
她邀请他进去坐坐,哪怕只待半分钟也行,因为如若不然就显得太怪了,仿佛她黑夜单身一人出了门似的。他顺从地跟了进去。谁知刚一推开门,他就发现除过她的父母,还有几位邻居也坐在屋里。大家说了一些祝贺的话,煞有其事地把他当作阿拉贝拉选定的终身伴侣对待。
那些人和他不是一类人,他觉得自己与这种环境格格不入,感到很不自在。他没料到会是这种情况,起先也只不过是想跟阿拉贝拉散散步,度过一个愉快的下午罢了。他仅仅跟她的继母——一个普通、安静,外貌和性格都毫无特点的女人搭讪了几句,和大家道了晚安,随后便带着如释重负的心情,启程翻越丘陵而去。
不过,这种心情只是昙花一现,阿拉贝拉很快又主导了他的情绪。他觉得自己和昨天的那个裘德已判若两人。以前他孜孜不倦地读书,日复一日连一分钟也不愿浪费地严格执行自己的计划,可现在那些对他都算得了什么呢?什么“虚度光阴”,那得视你以怎样的观点看待了。他第一次尝到了生活的甘甜,并非虚度光阴。和女人谈情说爱,比当大学生或牧师强,甚至也比当主教强。
回到家中,姑婆已经睡了。面前的每件什物似乎都在指责他不该荒废学业。他摸黑上了楼,只见房间里一片朦胧,他觉得所有的一切都在伤心地质问他。他的书摊开放在那儿,和从前一模一样。扉页上的那行大写字母——H KAINH ΔIAΘHKH,像死人未闭上的眼睛一样在暗淡的星光下向他投来责备的目光。
第二天早晨,裘德早早就得回到平时上班寄宿的寓所去。他怀着一种一事无成的感觉将那本带回家但没有阅读的书扔到篮子里,放在工具及其他必需品之上。
他对自己激动之下做出的事情秘而不宣,甚至连自己也不去想它。阿拉贝拉则相反,在朋友和熟人之间逢人便讲。
借着晨曦他又踏上了几个小时前他曾在夜色中陪情人一道走过的那条路,抵达山根时放慢了脚步,后来索性站住了。他此时所处的位置,正是他第一次吻她的地方。由于太阳刚刚升起,也可能自打他们分手之后还没有人从这儿经过。裘德望着地面,叹了口气。他仔细瞧瞧,能依稀辨得出他们紧紧拥抱时留在潮湿地面上的脚印,而现在却不见了她的倩影。想象的力量在他的脑海里穿针引线,织绣出她的芳姿;他心里感到一种无法填充的空虚。不远的地方伫立着一棵截去了梢的柳树,那棵柳树跟天下所有其他的柳树都不一样。他答应过还要见她,但二人六天之后才能相会;他最强烈的愿望就是抹掉这段时光,哪怕只让他活一个星期也在所不惜。
一个半小时之后,阿拉贝拉和星期六跟她一道洗猪肠的那两位伙伴也打这儿经过。她虽然对那两位姑娘滔滔不绝地讲述她和裘德谈情说爱的经过,但是对他们接吻的地点以及那棵作为标志的柳树却看也未看。
“他后来和你说了些什么?”
“他后来说……”她把他的一些无比温情的话语几乎一字不漏地复述了一遍。要是裘德躲在树篱后,得知他昨晚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情被如此曝光,一定会吃惊不小。
“你已经让他对你有些倾心了,绝对没有错!”安妮语气郑重地喃喃道,“这下子可好啦!”
过了一会儿,阿拉贝拉以一种隐含着肉欲的异常低级、贪婪的语调说:
“我让他对我倾心,那倒是真的!可我不仅仅想让他倾心于我,我还想让他得到我、娶我!我必须把他搞到手,否则我决不罢休。他正是我所憧憬的那种男人。要是不能完全彻底地把自己交给他,我会发疯的!第一次见他的面,我就有这种感觉!”
“他有情有义,是个正直诚实的小伙子,只要你方法得当,立志把他搞到手,就一定能如愿,让他做你的丈夫。”
阿拉贝拉思索了一阵子,然后问:
“怎样才算方法得当?”
“得啦,你难道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第三位姑娘沙拉说。
“我发誓真的不知道!是不是不要超过限度,只限于一般性的谈情说爱,注意不要让他搞得太过分?”
第三位姑娘瞧了瞧第二位说:“她还真的不知道!”
“很明显,她的确不知道!”安妮说。
“亏你还在城里待过呢,连这也不知道。好吧,我们可以教教你,咱们相互传授经验。”
“这就对啦。依你们看,怎样才能稳稳当当把一个男人弄到手?全当我什么也不知道,敬请赐教!”
“让他做你的丈夫。”
“怎样做我的丈夫?”
“正因为他老实巴交,我才为你出谋划策。他要是个大兵、水手、城里来的商贩,或者是一个专门对可怜的女人玩心眼儿的家伙,我决不会多嘴。我可不愿坑害朋友。”
“当然,他的确是个老实人!”
阿拉贝拉的两位伙伴你看看我,我瞧瞧你,诙谐地把眼皮朝上一翻,嘻嘻傻笑起来。其中的一位走近阿拉贝拉的身旁,尽管跟前没有别的人,却压低声音说了些悄悄话,另一位则在好奇地观察着阿拉贝拉的反应。
“啊!”阿拉贝拉慢声慢气地说,“我可真没想过用那种法子!……不过,如果他并非正人君子呢?作为一个女人,还是别冒那种险。”
“要成事就得冒点险。再说,你可以弄准了他是正人君子之后再依计行事嘛。用这种方法不会出事的。我要是有这种机会就好了!许多姑娘都采用这种手段;你想想,如若不然她们怎么嫁给意中人呢?”
阿拉贝拉没吭声,边行路边思索,后来低声说了句:“那我就试试吧!”
不过,这句话不是说给伙伴们听的。
8
到了周末,裘德又像往常一样,离开他在阿尔弗利逊的寓所,前往玛利格林村他的姑婆家。这样的旅行现在对他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但这另有别的原因,倒不是说他渴望见到他的那位年老、乖戾的亲戚。抵达山丘的时候他拐上了右边的道路,唯一的目的只是想在正式约会之前顺路去看一眼阿拉贝拉。还未走到她家跟前,他那双敏锐的眼睛就从庭院篱墙的上方瞧见她的脑袋忽东忽西地飞快移动。进了大门,他这才发现,原来是三头未养肥的小猪跳过猪圈的围墙逃了出来,阿拉贝拉正单枪匹马地忙活,想把它们从那扇她事先打开的猪圈门赶进圈里。一看见裘德,她那张干活儿时紧绷着的脸便舒展开,浮现出温柔的爱意,两汪秋水脉脉含情地注视着他。那些猪崽子趁此机会东躲西藏,从她身旁跑开去。
“这些猪娃是今天早晨关进圈的。”她高声喊叫着,一边也不顾情人在跟前,便奋起追猪。“家父买猪花的是高价,昨天才从斯帕德尔霍特农庄赶回来。这些蠢东西又想跑回原来的家去!亲爱的,是否请你把院门关上,帮我赶猪入圈?家里也没个男人,光妈妈一个人,如果咱们不费点心,猪娃会跑丢的。”
他插手帮忙,在土豆和白菜地里东奔西跑地追赶。二人不时地跑到一起。他叼个空便拉住她亲吻。第一头猪很快就关回了圈里,第二头稍微费了点事,第三头猪腿长,且比较顽强和机灵。它钻过院篱间的一个窟窿,跑到了街上。
“假如不跟紧,它会跑丢的!”她说,“快随我来!”
她冲出庭院全力追去,裘德跟随在她身旁,二人尽管拼命追赶,也仅仅刚刚能使那位逃亡者保持在视野之内。有几次他们喊路上的小孩截住那畜生,可猪娃每每闪身躲过,继续朝前跑。
“让我拉住你的手,亲爱的,”裘德说,“你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她显出一副很情愿的样子把发热的手递给他,接着他们又一道朝前跑。
“这全是因为当初是把它们一路赶回家的,”她说道,“赶着过来,它们就知道返回的路。当初应该用车把它们拉回来。”
此时,那头猪已抵达一道没拴着的栅栏门跟前,出了门就是空旷的丘原。小猪撒开腿狂奔起来。追赶的人经栅栏门来到高地的顶端,发现如欲撵上那头猪,就非得一路跑到农庄不可。从山丘之巅,可以看见那猪成了一个小黑点,正沿着一条准确无误的路线奔向自己原来的家。
“追也没用啦!”阿拉贝拉喊道,“不等咱们撵上它,它早就到了家中。现在知道它没在路上跑丢或被人偷走,也就没有关系了。他们会认账的,而且会把它送回去。老天呀,我真热坏了!”
她执着裘德的手没松开,往路旁一拐,向一棵发育不良的荆树下的草丛倒下身子,同时把裘德猛地一拉,使他双膝着了地。
“对不起,差点没把你拽倒。唉,我真是累坏了!”
她仰卧在这山巅倾斜的草坡上,像一支箭一样把身子挺得笔直,仰望着辽阔的蓝空,而且仍温情地握着裘德的手。裘德将胳膊肘支在地上,趴在她身旁。
“咱们白白跑了这么远的路。”她又说道,同时急促地喘着气,胸脯一起一伏,脸蛋绯红,两片红润的嘴唇分开着,皮肤上沁出了细小的汗珠。“喂,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吭声呀?”
“我也累坏了。这一路全是上坡。”
他们所处的环境十分幽静,显然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幽静的地方了,因为四处全是空地。只要有人来,一英里开外便可以看得到。实际上,这是全郡最高的山巅之一,从他们躺着的地方可以看到远处克里斯特敏斯特周围的景色。不过,裘德此时心里想的却不是那座城市。
“啊,我可以看见这棵树上有个非常漂亮的东西,”阿拉贝拉说,“是一条毛毛虫,黄绿相间,从没见过如此可爱的虫儿!”
“在哪儿?”裘德坐起身问。
“在那个地方看不见,你必须到这儿来。”她说。
他欠过身来,把自己的头和她的头凑在了一起。“没有呀,我看不见。”他说。
“嘿,就在那根树枝上分杈的地方,靠近那片飘动的树叶——就在那儿!”她轻轻把他拉向自己身旁。
“我看不见。”他又重复了一遍,后脑勺触在了她的脸上。“也许站起来就可以看得到。”他说着立起身来,顺着她的视线望去。
“你真蠢!”她生气地说了一声,将脸扭到了一边。
“我不想看了,亲爱的,看那有什么用呢?”他低头望着她说,“请你站起来,阿比[36]。”
“干什么?”
“我想亲亲你。我已经等了这么老半天了!”
她转回脸来,斜着眼把他狠狠盯了一会儿,然后微微撇撇嘴唇,跳起脚突然说了声“我得走啦”,接着就迈着快步踏上了归家的路。裘德撵上去,和她走在了一起。
“只亲一次!”他哄劝道。
“不!”她答道。
“怎么回事?”他诧异地问。
她气愤地紧闭嘴唇,裘德像一只乖羊羔一样跟在后边。后来,她放慢脚步,和他并肩而行,不动声色地净说些不相关的事情。不过,他一旦企图拉她的手或搂她的腰,她就阻止他。二人就这样一路下了山,来到她父亲的家门前。阿拉贝拉进屋时,点头跟他告别,露出一副高傲、嗔怪的神色。
“我大概对她太随便,冒犯了她。”裘德叹口气,抽身走向玛利格林时自言自语道。
星期天上午,阿拉贝拉家里又是一幅忙碌的景象,为隆重的星期日晚餐做准备。她父亲对着一面挂在窗棂上的小镜在刮脸。而阿拉贝拉本人正和母亲一道在近旁剥豆角。一位邻居在附近的教堂做完早祈祷回家时从这儿路过,看见顿恩在窗前刮脸,冲他点点头,走了进来。
这位邻人一进门就对着阿拉贝拉开玩笑地说:“我瞧见你跟他在一起跑呢……嘿嘿嘿!但愿会有点结果吧?”
阿拉贝拉仅仅会意地瞥了她一眼,连头也没抬起。
“听说他只要一有机会,就到克里斯特敏斯特去。”
“你是最近才听说的吗?”阿拉贝拉恶狠狠地吸了口气,带着一丝妒意问。
“哦,不。可这是他的计划,大家早就知道。他在这儿只是在等待时机。我想他和别的姑娘也有交往。如今的年轻人感情不专一,四处采花引蝶。我们那时候跟现在不一样。”
这位长舌妇离去之后,阿拉贝拉突然对她的母亲说:“下午用过茶点,我想让你和爸爸到艾德林家串串门。或者你们可以到芬司渥兹去,那儿有晚祈祷。”
“哦?今晚你有何打算?”
“没什么。我只是想一个人留在家里。他很害羞,你们在家,他就不肯进来。即便我对他一往情深,如果不经心,也会让他从我的指头缝里漏掉的。”
“如果天气好,我们可以满足你的愿望,出门走走。”
到了下午,阿拉贝拉和裘德相会,然后一道散步。现在的裘德已经有好几个星期都没有看希腊、拉丁或别的语言书了。他们溜达着上了山坡,来到山脊上那条绿草茵茵的道路上,随后顺着这条路走到了不远处的环形不列颠土埂。裘德遥想这条路当年的盛景,也许在罗马人未到此间之前,这儿就是牲口贩子往来之地。从脚下的平川地传来了教堂诸钟的和鸣。不一会儿,和鸣变成了单鸣,随即节奏加快,最后便停止了。
“咱们回去吧。”侧耳倾听钟鸣的阿拉贝拉这时说道。
裘德同意了她的建议。只要和她在一起,他才不管到哪里去呢。来到她家时,他迟疑地说:“我就不进去了。今天为何急急忙忙的?天还没黑呢。”
“你等等。”她说完扭了扭门的把手,发现房门上了锁。
“噢,他们到教堂去了。”她解释道。在擦鞋垫后摸了摸,她找出钥匙打开了房门。“喂,你进来待一会儿吧?”她以淡淡的口气问,“家里没旁人。”
“非常乐意。”裘德见情况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于是欣然说道。
二人进了屋。阿拉贝拉问他是否想喝茶,他说早已过了用茶点的时间,他情愿坐着和她聊天。她脱掉外套、摘下帽子;二人坐了下来,很自然地紧挨在一起。
“你可不要碰我,”她柔声细语地说,“蛋壳一碰就烂。要不,我还是把它放到安全的地方吧。”她动手解衣领的扣子。
“什么东西?”她的恋人问。
“一个鸡蛋——一个交趾鸡蛋。我正在孵化一种罕见的小鸡,不管到哪儿都带着它,用不了三个星期就出壳了。”
“你把它放在什么地方?”
“就在这儿。”她说着把手伸进怀里,掏出用棉花包着的鸡蛋,外边还裹着个猪尿泡,以防碰破。展示完之后,她又把东西放了回去。“你注意着别靠近我。我可不想把蛋弄破,再从头开始。”
“你怎么干这种离奇古怪的事情?”
“这是一种古老的风俗。女人想把活生生的东西带入这个世界,也是很自然的。”
“只是现在孵小鸡,让我作了难。”他笑着说。
“那你就自认倒霉吧。瞧,我的这个部位可以交给你。”
她转过椅子,隔着椅背探过身,小心翼翼地将脸蛋伸给他。
“你这简直是在寒碜人嘛!”
“刚才我把鸡蛋放下时,你为什么不搂我,现在才灵醒过来!瞧着吧!”她蔑视地说,“我身上没有鸡蛋啦!”她飞快地第二次把鸡蛋掏出来,可是未等裘德伸手抱她,又神速地将蛋放了回去,同时哈哈大笑,为自己玩的花招感到得意。经过一场小小的搏斗,裘德扑向她怀里,终于胜利地把鸡蛋拿到了手。她的脸变得通红;他突然若有所悟,也是一副面红耳赤的样子。
他们喘着粗气,相互打量着对方。后来,他起身说道:“再吻一次。这下不用担心把蛋打破了。吻完我就走!”
可她一跃而起,高声叫道:“要吻,你就得先找到我!”
她一闪身躲开了,而她的恋人尾随在后。此时屋里一片黑暗,窗户又小,所以他找了很长时间都没发现她在何处。后来她的一声笑才暴露出她已上了楼,于是裘德也向那儿奔去。
9
这一年又过了两个月,其间这对恋人经常幽会。阿拉贝拉似乎不太顺心,总是在幻想和等待,显得满腹心事。
一天,她碰到了韦尔伯特。跟这一带所有的乡下人一样,她非常熟悉这位飘游四方的江湖郎中,于是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阿拉贝拉原先郁郁寡欢,可未待二人分手,她的心情便好转起来,当天晚上她跟裘德约会,见裘德愁容满面。
“我要走了,”他对她说,“我觉得自己应该离开这儿,这对你和我也许都有好处。但愿咱们之间没发生那些事情!我知道全都怪我。不过要补救也不算太迟。”
阿拉贝拉潸然泪下。“你怎么知道不算太迟?”她说,“这话说起来倒轻松!我还没告诉你呢!”她泪眼汪汪地注视着他的面孔。
“怎么?”他的脸色变得煞白,“不会吧……”
“怎么不会!你抛弃了我,我该如何是好?”
“天呀,阿拉贝拉……你怎么能说这种话,亲爱的!你明明知道我决不会抛弃你的!”
“那么……”
“目前我几乎连工资也挣不上,这你清楚;也许当初我该想到这一点……不过,如果事情真是那样,咱们就必须结婚!你说说,我还有别的法子可想吗?”
“我原以为……亲爱的,我原以为你为了这一点也许更要离开这儿,丢下我一人面对困难呢!”
“那是不可能的!当然,在六个月之前,甚至可以说在三个月之前,我压根就没想到结婚这档子事。这彻底毁了我的计划——我指的是在认识你之前的计划,亲爱的。不过,我的计划算不上什么!那只不过是梦想罢了,追求的是书本、学位和不可能得到的地位那一套。当然,咱们还是结婚吧,一定要结婚!”
这天夜里他单独出了门,漫步于黑暗之中,心里想个不停。在大脑的最深处,他非常清楚阿拉贝拉是个没有许多可取之处的女人。不过,根据乡村地区的规矩,体面的小伙子如果和女人过于亲密,像他和阿拉贝拉一样,就得履行诺言,承担后果。为了安慰自己,他违背心愿地树立起对她的信任。他有时简单地对自己说:最为重要的是他如何看待阿拉贝拉,而非阿拉贝拉本人。
第二个星期的星期天,结婚通告的内容经商定后登载了出来。全教区的人都说年轻的弗利是个头脑简单的笨蛋。他读了那么多书,只落得这种下场——把书本卖掉买饭锅。那班悟出事情真相的人,其中包括阿拉贝拉的父母,则声称像裘德这样的小伙子为了补救对自己无辜的心上人做出的错事而采取这种措施,完全在他们的意料之中。为一对新人证婚的牧师似乎也认为这是一条令人满意的出路。
裘德和阿拉贝拉在上述的这位证婚人面前指天盟誓,说他们一定终身都像这若干个星期一样相互信赖、关心和勉励,至死方休。他们的婚姻是件石破天惊的事情,同样令人吃惊的还有一样事实:好像没有一个人对他们的誓言感到意外。
弗利的姑婆是开面包房的,给他做了块结婚蛋糕,辛酸地说这是她为他这个可怜的傻家伙所能尽到的最后心愿了;她认为裘德还不如多年前就追随自己的父母于黄泉之下,省得活在世上惹她烦心。阿拉贝拉从蛋糕上切下几片用白纸包好送给和她一道洗猪肠的伙伴安妮及沙拉,每个纸包的外面都标着“纪念锦囊妙计”的字样。
即便在最为乐观的人士看来,这对新婚伉俪的前景也不是十分灿烂的。十九岁的裘德是石匠的学徒,徒满之前仅能拿半份工资。起初他认为应该到镇上的寓所居住,可在那儿他的妻子就一点作用都发挥不出来了。当务之急是增加收入,点滴微财也很必要,于是他在棕房子和玛利格林之间的道路旁租了一座孤零零兀自伫立的农舍。在这儿,他既可以利用菜园子,也可以利用妻子过去的经验养猪。不过,这种生活并不理想,每天到阿尔弗利逊,来回要走很远的路。阿拉贝拉则认为这一切只是权宜之计,关键的是她得到了一个丈夫——这个丈夫具有充足的挣钱能力,一旦有所觉醒,发奋工作,把愚蠢的书本抛置一旁而脚踏实地干事情,不愁给她买不来衣服和帽子。
结婚的当天晚上,他放弃了他在姑婆家的那个房间(在这儿他曾花费大量精力攻读过希腊及拉丁文),把阿拉贝拉带往租下的农舍。看到她第一次卸妆,他全身感到一阵寒意。只见阿拉贝拉从容不迫地解下长长的辫子(那辫子在她的头后绾成一个大大的圆髻),梳理齐整,然后挂在他为她买的那面镜子上。
“怎么……这不是你自己的头发?”他心中突然对她产生了一种厌恶感。
“哦,不是的……如今较体面的人根本就不展示自己的头发。”
“无稽之谈!在城里或许是那种情况,可乡下就不一样了。再说,你自己的头发也不是不够嘛。”
“不错,按乡下人的观点倒是够多的。可城里人则认为多多益善;我在阿尔布利坎当吧女的时候……”
“你在阿尔布利坎当过吧女?”
“哦,也算不上吧女……我在一家酒馆为客人斟酒,只干了很短一段时间,仅此而已。别人劝我买个发套戴,我觉得好玩,就买了来。阿尔布利坎比你的克里斯特敏斯特强,那儿的人认为头发愈多愈好。理发师的助手告诉我,每一个有身份的女士都戴假发。”
裘德听了觉得很不舒服,可他认为这话也有几分真实性;不过,据他所知,许多纯朴的姑娘进城后多年,仍在生活和服饰上保持朴素的风格。另有些姑娘却从骨头缝里本能地向往矫揉造作的美,一见别人戴假发,她们就如法仿效,而且变得非常在行。不过,说来说去,女人戴戴假发也算不上弥天大罪;于是,他决定不再计较此事。
一个刚结婚的妻子,即使家庭前景暗淡、生活拮据,通常在头几个星期里也是可以引起人们兴趣的。她本人的身份,以及她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时在熟人面前所表现的态度,都带有一定的刺激性。这会拂去愁云惨雾,哪怕最卑微的新娘也会暂时忘掉现实。一个集市日,裘德·弗利太太在阿尔弗利逊的大街上行走,遇到老朋友安妮时,她的言谈举止就具有这种性质;自打结婚后,她这是第一次和安妮相见。
跟从前一样,她们未开口说话先笑了一阵子;毋庸多言,这个世界在她们眼里显得很可笑。
“瞧瞧吧,果真是一条锦囊妙计!”那位黄花闺女对这位做妻子的说,“我早就知道对他一定能奏效。他是个可亲可爱的好人,你应该为他感到自豪。”
“我的确很自豪。”弗利太太沉静地说。
“你什么时候生……”
“嘘!没影儿的事。”
“怎么?”
“我搞错了。”
“阿拉贝拉呀,阿拉贝拉,你可真是深不可测!搞错啦?好聪明的手段,简直是天才性的创造!我虽然见多识广,也万万没想到这一招。我想到的只是闹真的,却料不到你竟然还会演戏!”
“请你别急着下结论!那并非演戏,只是我当时没弄清罢了。”
“我敢说,他知道后一定会生气的!星期六夜里看他不跟你发脾气!天呀,不管是真是假,他都会说你玩弄诡计欺骗了他!”
“我承认玩弄了诡计,但不承认欺骗他……算啦,他反正也不会在意的!我说的话出了岔,他反倒会高兴哩。他的情绪会稳定下来的,男人家都是这个样。要不然又能怎么样呢?结了婚,已是覆水难收。”
可是,按照事情的常理,阿拉贝拉需要解释自己无缘无故惹起的那场风波时,心里却直打小鼓。一天傍晚该睡觉的时候,夫妻二人都在寝室里;他们的家傍于路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裘德每天下了班都回到这儿。这天他干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的劳累活,所以比妻子睡得早。阿拉贝拉进屋时,他正似睡非睡地躺在床上,几乎没意识到她对着小镜子宽衣解扣。
不过,她的一种动作却使他完全清醒过来。她坐在那儿,映在镜中的脸正冲着他,所以他可以看见她正自娱自乐,在两边的脸颊上挤上文所提到的那种假酒窝;对于这种古怪的技巧她很在行,脸蛋一吸吮就奏效。他这才第一次意识到,如今和她生活在一起,她脸上酒窝出现的次数远不如他们刚认识的那几个星期多了。
“别玩这种游戏了,阿拉贝拉!”他突然说了话,“按说也没什么坏处,可我不愿看你这样。”
她转过脸哈哈笑起来。“天呀,谁知道你没睡着!”她说,“你真是个乡巴佬!这有什么关系?”
“你是从哪儿学来的?”
“我也说不清从何处学来。在酒馆干的那阵子,不用费劲就可以让酒窝留在脸上,现在却不行了。那时候,我的脸蛋比较丰满。”
“我并不喜欢看酒窝。我觉得酒窝并不能够给女人增加姿色——尤其是你这样结过婚的体格成熟的女人。”
“大多数男人跟你的想法不同。”
“我不管他们怎么想。你怎么知道大多数男人喜欢酒窝?”
“我在酒馆干活儿的时候,人们常常对我这么说。”
“啊……在酒馆干过活儿,难怪那个星期天的傍晚咱们到酒馆喝啤酒时,你知道酒里掺的有什么成分。结婚之前,我还认为你一直住在令尊大人家里呢。”
“你该知道是怎么回事,该看出我比较成熟,不至于苦苦厮守在出生的地方。当时在家里没多少事可做,心烦得要命,所以就离开家门在外边待了三个月。”
“现在,你马上就有很多事情做了,对不对,亲爱的?”
“此话怎讲?”
“哦,当然啰……譬如做点小孩用的东西。”
“噢。”
“何时才为大喜的日子?你能不能给我个确切的日期,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笼统地估计?”
“给你确切的日期?”
“是的。”
“没有确切的日期,因为我搞错了。”
“什么?”
“我把事情搞错了。”
他一下子在床上坐得笔直,眼睛瞪着她。“怎么可能呢?”
“女人家有的时候会产生错误的幻觉。”
“可是……你要知道,我当时毫无准备,连一样家具也没置下,穷得几乎身无分文;要不是你把那事告诉我,我就不会匆忙结婚,把你带入一个装饰不全的房子里;不管有无准备,总得挽救你的脸面……苍天呀!”
“别生气,亲爱的。反正生米已做成了熟饭。”
“我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他简单地说了这么一句,倒头躺下;二人之间出现了沉默的局面。
第二天早晨醒来,裘德似乎换了一种眼光看待世界。对于他们谈论的那个问题,他只得接受她的观点。在常情俗理横行于世的情况下,他又无法采取别的措施,只能入乡随俗。可是,他那时为什么让常情俗理左右了自己呢?
他模糊朦胧地觉得社会伦理中有错误之处;为了这样一种伦理,他不得不取消为之思索和奋斗了多年的完美计划,不得不放弃他证明自己比低级动物优越的机会,不得不打消为社会的普遍进步做贡献的念头;这全是因为自己一时糊涂,屈服于一种虚幻的本能,按说那本能决无任何邪恶的性质,至多只能称其为软弱。他真想搞清在那件事情上自己到底造了什么孽,或者她到底受了什么损害,竟让他落入一个毁掉他一生的陷阱里(也许还会毁了她的一生)。造成这桩婚姻的直接原因经证实压根就不存在,这也许是件值得庆幸的事。可是,婚姻却存留了下来。
10
裘德和妻子秋季在圈里养肥的那头猪到了该宰杀的时候,时间安排在清晨天刚一放亮,这样,裘德去阿尔弗利逊上班,耽搁的时间就不至于超过一天的四分之一。
夜里似乎出奇地寂静。离天亮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裘德望望窗外,发现遍地白雪(这种季节,好像不该下这么厚的雪),而且空中仍在零零落落地飘雪花。
“恐怕杀猪的来不了啦。”他对阿拉贝拉说。
“放心好啦,他会来的。你得起床把水烧热,等着查罗给猪褪毛。不过,我最喜欢的是用火燎毛。”
“我这就起来,”裘德说,“我喜欢我们家乡的那种杀猪方式。”
他下了楼,生火烧水,把豆秸往火里填,始终没有点蜡烛;燃烧的火焰给屋里带来了令人愉快的光亮,可一想到生火的原因,他的愉快感便有所减弱——生这火全是为了烧水褪猪毛,那畜生这当儿仍活蹦乱跳,从庭院的一隅不时地传来它的哼叫声。六点半钟,到了跟屠夫约好的时间,水已经烧沸,裘德的妻子走下楼来。
“查罗来了吗?”她问。
“没有。”
夫妻二人等待之际,天逐渐放亮,洒下雪天黎明时的那种凄冷的光。阿拉贝拉出门朝路上张望一阵,回来后说:“他不来了,可能是昨夜喝醉了酒。因为这一点点雪不足以拦住他!”
“那就得延期了。只是这水算是白烧了。也许山谷里的雪很深哩。”
“不能延期,猪都没吃的了。昨天上午它吃光了最后一顿大麦面拌的食。”
“昨天上午?那它这段时间靠什么活着?”
“什么也没有。”
“怎么?让它一直饿着肚子?”
“是的。杀猪时总这样,提前一两天让猪空着肚子,省得洗肠子麻烦。真是无知,连这都不懂!”
“怪不得它嗷嗷乱叫。可怜的畜生!”
“唉,没人帮忙,只得由你执刀了。我教给你怎样下手。要不,还是我干吧,我觉得我能行。不过,这口猪太大了,我倒情愿请查罗宰杀。幸好他那一篮子杀猪刀之类的家伙已经提前送来,咱们可以用用。”
“怎么能让你杀呢,”裘德说,“既然非杀不可,还是由我来吧。”
他出了房门走到猪圈前,用铁锨把积雪铲到两三码开外的地方,将杀猪凳放到圈前,再把刀绳预备在手边。一只知更鸟从近旁的树上偷觑这一番准备工作,虽然饿着肚子,但由于不喜欢看这种悲惨的场面,最终还是飞走了。此刻,阿拉贝拉已来到丈夫跟前;裘德手中拎着绳子步入猪圈,套住惊恐万状的猪——那畜生起初诧异地尖叫,后来愤怒地连声高嚎。阿拉贝拉打开圈门,二人把猪四腿朝天抬起放在凳子上;裘德把猪按住,阿拉贝拉捆绑时,先用绳子将它的腿绑牢,免得它挣扎。
猪的嚎叫变了腔调,现在已不是愤怒,而成了绝望的哀号——那声调又长又慢,丧失了任何希望。
“以我的灵魂起誓,我宁肯不要这猪,也不愿这般对待它!”裘德说,“要知道,它是我亲手喂大的。”
“别成了个软心肠的傻瓜!用那把杀猪刀,就是那把尖尖的。听着,无论如何都不要捅得太深。”
“我偏要一下子把它捅死,让它少受点罪。关键就在这一点。”
“千万不要那样做!”她嚷嚷了起来,“猪肉必须把血放净,要做到这一点就得让它慢慢死去。如果肉里红红的带着血丝,咱们每二十磅就得损失一先令!刚刚割破一点血管就够了。我从小养猪,对此很清楚。凡是出色的屠夫,放猪血时都把时间拖得很长,至少应该等八至十分钟再让猪断气。”
“我才不管猪肉怎么样呢,只要能办得到,我半分钟也不愿等。”裘德语气坚定地说。他从猪的朝上仰着的脖子上刮净猪毛(他以前见屠夫们杀猪时都是这样),然后割开脂肪,拼尽全力一刀子捅了进去。
“真是活见鬼!”她喊叫起来,“怎么不听我说的?你扎得太猛了!我这还一个劲地叮咛着你呢……”
“别大喊大叫的,阿拉贝拉。你还是可怜可怜这畜生吧!”
“赶快端起桶接血,别说话了!”
这件事情做得很外行,但是却显示出了慈悲。猪血没有像她所期望的那样缓缓流淌,而是汹涌奔出。垂死的猪换上了第三种腔调——即最后的腔调,痛苦地尖叫着,一双发呆的眼睛固定在阿拉贝拉身上,显然在严厉地谴责她,仿佛终于认清了被自己视为唯一朋友的人原来如此阴险狠毒。
“别让它叫了!”阿拉贝拉说,“这么大的声音会把本地的人都招来,我可不想让人们知道咱们自己在杀猪。”她捡起裘德扔在地上的刀子,扎进已经割开的口子,挑断了气管。猪立刻哑了声,垂死的喘气声从喉管里传出。
“这下好了。”她说。
“这种事情让人厌恶。”他说。
“猪总得杀呀。”
那畜生最后痉挛地抽搐了一下,尽管身上捆着绳子,仍使尽最后的力气乱蹬一气。一汤匙那么多的黑色血块流了出来,因为殷红的鲜血几秒钟之前就停止流淌了。
“完啦,这下该死啦,”她说,“这种动物很狡猾,总是保留一摊血不肯放出来!”
猪的最后挣扎突如其来,使裘德晃了晃身子;他竭力想站稳,没留神踢翻了接血用的桶。
“瞧你!”她十分生气地喊叫了起来,“这下我可做不成血肠了。浪费这么大,全都怪你!”
裘德把桶扶正,但桶里热气腾腾的血只剩下三分之一左右,大部分血都泼到了白雪上,让那班持别的观点、不把这视为一般性的杀猪取肉的人看到,会觉得悲惨、卑鄙、丑陋。猪的嘴唇和鼻尖先变成青色,后又变得惨白,四肢的肌肉也松弛了下来。
“感谢上帝!”裘德说,“它死啦。”
“上帝跟杀猪这种肮脏的事情有何关系,我倒想知道!”她轻蔑地说,“穷人也得活下去呀。”
“我知道,我知道,”他说,“我并无责怪你的意思。”
猛不丁,他们听到近旁有一个声音说了话。
“干得好,你们小两口!我肯定,要是让我杀,也不见得能比你们强到哪里去!”那声音有点沙哑,是从院门那儿传来的。
夫妻二人把目光从杀猪的现场收回,抬头望去,只见查罗先生把魁伟的身躯靠在栅栏门上,正以挑剔的眼光观察他们表演。
“你倒好,站在那儿说风凉话!”阿拉贝拉说,“由于你姗姗来迟,猪肉染了血丝,差不多都糟蹋了!待到卖的时候,二十磅内恐怕得损失一个先令!”
查罗表达了自己的歉意。“你们应该等一会儿才对,”他摇头晃脑地说,“这种事你们不该自己做,而且你这阵子情况很微妙,干活儿太伤身子。”
“不用你操这份闲心。”阿拉贝拉说着哈哈大笑起来。裘德也笑了,不过他的笑声里含有强烈的苦涩味。
查罗没能执刀杀猪,这时将功补过,卖力地又是褪猪毛又是刮皮。裘德对自己感到不满,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缺乏人道,可又认为这样的看法不合常理,因为即便请别人杀猪也会导致同样的后果。猪和他一样同是生物,其鲜血染红了白雪,此番情景让一个热爱公理的人看了也觉得荒谬,更何况一个基督徒呢。可是,他看不出怎样才能对事情加以补救。毫无疑问,他的妻子说得不错,他正是一个软心肠的傻瓜。
现在,通往阿尔弗利逊的道路使他厌恶。那条路用嘲笑的目光公然瞪着他。路旁的景物总是令他想起自己追逐阿拉贝拉的往事;于是在上下班的路上,他尽可能把时间用在看书上,不去注意那些景物。但有时他却觉得,自己虽热衷于读书,也逃脱不了平庸,产生不出超尘拔俗的思想,现在的劳动者都有读书的雅趣。一天,他沿着河边从最初结识阿拉贝拉的那个地方路过,又像从前一样听到了说话声。原来,阿拉贝拉的一位女伴正在一个小屋里跟朋友聊天,把他充为谈话的内容,可能是远远地看见了他,才扯起了他的事。殊不知,小屋的墙壁很薄,他从旁边经过时可以听得见她们的话。
“不管怎样,当初是我为她出谋划策!我告诉她:‘要成事就得冒点险!’如果我不管,她就当不上他的情妇。”
“依我看,她对他说她身上起了变化,其实那是无中生有……”
这位女子到底给阿拉贝拉出过什么主意,诱他收阿拉贝拉做情妇而非妻子?她的话让人十分不舒服,激起他满腔怒火;他到了家却没进去,而是把篮子往院门里一扔便扬长走了,准备去看望年老的姑婆,在她那儿吃晚饭。
这样一来,他回家就特别晚。不过阿拉贝拉正用猪的脂肪炼猪油。她出门玩了一整天,耽搁了家务活。他唯恐他偷听到的情况会导致自己说出不该说的话,于是便缄口少语。可阿拉贝拉非常健谈,扯东拉西的,还说她需要些钱。她看见了他衣袋外边露着的书,又补充了一句,叫他多挣钱。
“一般来说,学徒的工资不够养活妻子,亲爱的。”
“那你就不该成家。”
“得啦,阿拉贝拉!别装洋蒜了,你明明知道这个家是怎么成的。”
“我对天起誓,我当初告诉你的那件事,我还以为是真的呢。韦尔伯特医生也搞错了。既然搞错了,对你倒是件好事!”
“我指的不是那个,”他连忙说,“我指的是那以前。我知道不是你的过错,可你的那些女友净给你出馊点子。如果她们没出坏主意,或者你没接受,咱们此刻就不会受到婚姻的束缚——坦白些说,这婚姻给咱们俩都带来了巨大的痛苦。这种事也许非常令人伤心,但却是真实的。”
“是谁在你面前诋毁过我的朋友?什么主意不主意的?我要你把话说清楚。”
“行了……我还是不说的好。”
“你必须说、应该说,不说出来就是小人!”
“那好吧。”他略微提了提自己无意中听到的情况。“对这种事我不想再纠缠不清。咱们就别再说下去了。”
她得理不饶人的态度垮了下来。“这算不上什么,”她冷冷一笑说,“每个女人都有权那样做,出了事由自己担着。”
“你的话我不同意,贝拉[37]。如果那样,男的将终生受到制约;男的要是不履约,女的就倒霉。一时做出的蠢事不可能立刻就烟消云散,其影响久久不散,所以作为一个女人不应该那样做,因为那等于陷害了诚实的男子,而男的要是不诚实,她的下场就是作茧自缚。”
“你说我该怎么办?”
“你该给我时间……你为什么非得今晚急着炼猪油?快把那东西拿开!”
“那我就得明天早晨炼,这脂肪不能久放。”
“悉听尊便。”
11
第二天是星期日。上午十点钟左右,她又炼起油来;这一工作使她想起了昨夜她和裘德的谈话,于是心头冒火,耍起了犟脾气。
“我设计诱骗了你,是不是?玛利格林的人是这么说的吗?上帝啊,你还真伟大,值得别人诱骗!”气头上,她看见裘德的几本心爱的古典著作放在一张她认为不恰当的桌子上。“我不允许这些书碍手碍脚的!”她暴怒地高声嚷嚷道,把书一本本抓起来往地上扔。
“别乱扔我的书!”他说,“如果你嫌它们碍事,可以放到一边去嘛,不该这般可恶,把书弄脏!”由于炼猪油,阿拉贝拉的手上沾满了热油,结果在书皮上留下了非常明显的指印。她仍旧不紧不慢地把书一本本往地板上扔,气得裘德忍无可忍,拽住她的胳膊阻止她。他不知怎么弄散了她的头发,使她的头发披落到耳朵旁边。
“放开我!”她说。
“你得答应我别扔我的书!”
她迟疑了一下,又重复道:“放开我!”
“你得答应我!”
她犹豫片刻,然后说道:“我答应。”
裘德松开手,她径直奔过去,板着脸出了房门来到大路上。她在那儿走来走去,气鼓鼓地把被他弄散的头发搞得更为蓬乱,而且解开了几个衣扣。这是一个晴朗的星期日上午,空气干爽、清澈,四处白霜铺地,微风从北边送来阿尔弗利逊教堂的钟声。路上行走的人身着节日的盛装,多为成双成对的恋人——裘德和阿拉贝拉几个月前也曾沿着这条路漫步徜徉。路人们纷纷侧目观望她那副古怪的模样:光着脑袋。乱发迎风飘散,敞胸露怀,衣袖卷至肘上,两手沾满猪油。其中的一个装出害怕的样子说:“仁慈的上帝啊,快救救我们吧!”
“大家看看,他是怎么对待我的!”阿拉贝拉叫喊道,“星期天的上午我本该到教堂去,可他逼我干活儿,还弄乱我的头发,撕开我的衣服!”
裘德勃然大怒,冲出去想把她用强力拽回来,可半路却突然泄了气。他意识到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完结,她不管做什么都已无关紧要,于是他——阿拉贝拉的丈夫,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打量着她。他心想他们的生活已经毁掉,被大错特错的婚姻所葬送;他们以转瞬即逝的短暂感情为基础缔结了永恒的契约。殊不知这种感情与心心相印的爱情并不一定相同,只有心心相印的爱情才能使伴侣的关系万古长青。
“你父亲虐待过你的母亲,姑妈虐待过你的姑父,你也想继承家风虐待我吗?”她问道,“你们弗利家的人真古怪,不配给人当丈夫和妻子。”
裘德以诧异的目光呆呆地打量着她。可她再没言语,又管自在路上走来走去,直到累得筋疲力尽。他离开那地方,漫无目的地乱转了一会儿,然后朝着玛利格林走去,前去看望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的姑婆。
“姑婆,我爸爸老是虐待妈妈,姑妈老是虐待姑父,是不是?”裘德傍着炉火坐下,突然发问道。
姑婆总是戴着一顶过了时的帽子,此时抬起那双遮在帽檐下的昏花的老眼,问道:“这是谁告诉你的?”
“我是道听途说的,所以想知道个究竟。”
“我觉得让你知道也无妨。你大概听了你妻子的胡言乱语。过去的事情不应该再重新提起。其实,也没有多少需要了解的。你的父母和不来,于是便分了手。那天从阿尔弗利逊集市往家赶,走到山上的棕房子旁,他们吵了最后一架。当时你还是个婴儿。他们俩分道扬镳,各自东西,过后不久你的母亲就死了——简单地说,她是投水自尽的。你父亲带你去了维塞克斯南部,再没有到这儿来过。”
裘德回想起来,父亲至死都绝口不提北维塞克斯和母亲。
“你姑妈的情况也是一样。她丈夫得罪了她,于是她对他讨厌至极,不愿跟他生活在一起,带着她的小丫鬟跑到了伦敦。弗利家的人天生就不配结婚,婚姻似乎从未给咱们家带来过好运。咱们的血液有问题,不愿受到约束,如果别人逼咱们干某件事,咱们就老大不愿意,假如没人强迫,咱们才乐意去做。所以,当初你应该听我的话,不要结婚。”
“你刚才说,我的父母是在棕房子旁分的手?”
“再稍微朝前走一点——就是在往芬司渥兹去的路分岔的地方,那儿竖着块路标。那地方曾经有个绞架,跟咱们的历史还是有些关系的。往事不提也罢。”
这天傍晚,在茫茫的暮色里,裘德离开姑婆住的地方,做出一副要回家的样子。可他一抵达空旷的丘原,就由着步子往前走,最后来到了一个圆形大池塘跟前。虽然天气并不特别冷。但四下还是白霜铺地;在头顶的上方,较大的星星慢慢露出脸来,闪烁着亮光。裘德一只脚踏上结了冰的池塘边缘,接着另一只脚也踏了上去。冰在他的重压下咯吱咯吱作响,但这并没有阻拦住他。只见他一步步朝着池塘中央走去,脚下的冰咔吧咔吧发出刺耳的声音。大概快走到池中央的时候,他四下里瞧瞧,然后原地跳了跳身子。池塘里结的冰又是一阵咔吧咔吧地响,但他却没有陷入水里。他又跳了跳身子,这次冰块没再发响。他回到池塘边,抬脚上了岸。
他心里感到奇怪。上天为什么要把他留在这个世界上呢?他大概连自杀的资格都不够。安乐死的死神厌恶他,不愿接收他。
他该怎么办呢?怎样才比自我毁灭更为卑俗,更为下贱,更合乎他目前的这种堕落的状况呢?他可以一醉方休!对,一点不错,他把这一点给忘了。没出息的人在绝望的时候一般都借酒浇愁,这是他们常用的方法。他现在才开始明白,为什么有些人爱在酒馆里开怀痛饮。他下山朝北走,来到了一家不引人注目的酒馆。进了门坐下身子,看见墙上的那幅参孙和大利拉的图画,他一下子认出在他和阿拉贝拉相爱的第一个星期天的傍晚,他们曾一道来过这儿。他要了酒来,痛痛快快地喝了一个多小时。
深夜跌跌撞撞回家时,沮丧的心情一扫而光,不过脑子倒还满清醒。他放声大笑,不知阿拉贝拉看到他这副模样,会怎样对待他哩。进了家门,屋里一片漆黑,他东倒西歪,摸索了好一阵子才点着了灯。这时,他发现整理过猪肉、炼过猪油的痕迹仍触目可见,然而那些东西却已不翼而飞。他的妻子在一个旧信封的内侧写了句话,用针别在壁炉的布风帘上,其内容如下:
“去探望亲友,不准备回来了。”
次日他在家待了一天,把宰杀了的那口猪托人送到阿尔弗利逊。然后他将前堂后室打扫干净,锁上房门,把钥匙放到一个她回家时能找得到的地方,取道返回阿尔弗利逊去干石匠活儿。
晚上他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回家时,发现她一直未归来。第二天和第三天仍不见她的踪影。最后,他接到了她的一封信。
她直言不讳地声称对他已感到厌倦,说他头脑迟钝,生活方式一点也不讨人喜欢。他根本没有指望改善他的状况,也改善不了她的状况。她在信中还说到,她的父母老早就在考虑移居澳大利亚的问题,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因为养猪这一行如今很不景气。他们最终决定前往澳洲,如果裘德不反对,她也准备陪他们一道去。她这样的女子到了那儿,比待在这个愚蠢的国家有更多的机会。
裘德说决不反对她走,认为她既然想到澳洲,倒不失为明智之举,也许于他们二人都有好处。他把写好的信、卖猪得来的钱以及身上仅有的为数不多的一点钱,一股脑儿装进了信封。
从那天起,他再没有收到过她的信,只是听人说她父亲和家里的人并未立即动身,而是等着要把货物及其他家财卖光才走。裘德得知顿恩家要举行拍卖,便把自己家中的东西装上马车送到她娘家去,让她如数卖掉,或者依自己的意愿想处理多少就处理多少。
他回到阿尔弗利逊的寓所时,在一家店铺的橱窗上看到一则广告,上面写着他岳父的家具要进行拍卖。他留心记住了拍卖日期,但那个日期来到和过去之后,他也没到拍卖场所跟前去过,而且也没注意到由于拍卖的缘故,从阿尔弗利逊往南的路上车马行人有所增加。过了几天,他步入该镇大街上的一家肮脏的经纪人店铺,看见后边乱七八糟堆放着汤锅、衣架、擀面杖、铜蜡台、挂镜以及其他一些东西,显然是刚从拍卖场买来的;他发现有一幅镶着镜框的照片,原来是他自己的肖像。
这幅照片是他特意请一位当地人拍摄的,作为给阿拉贝拉的礼物镶在鸟眼枫木镜框里,结婚的那天赠给了她。照片背面仍看得到“裘德赠阿拉贝拉”的字样和日期。她一定是在拍卖时,把这幅照片和其他的东西一道抛了出来。
“哦,”经纪人这时说了话,他只看见裘德在盯着照片和别的杂物瞧,却没留意照片上的人就是裘德。“在通往玛利格林的那条路上,有户人家拍卖东西,这些玩意儿是他们处理给我的。把照片取出来,这幅框子是很有用的。你付一个先令,可以把东西拿走。”
拍卖他的照片和礼物是无声的证据,自然而然地证明妻子对他的感情已彻底完结;这一小小的打击使他明白了过来,断送掉了他对她的全部情意。他付给经纪人一先令,把照片带回寓所。将它连同镜框统统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两三天之后,他听说阿拉贝拉跟着父母已经上路了。他曾经托人捎过口信,想正式跟她告别,但她说自己正忙于准备(这也许是实情),劝他不要去。阿拉贝拉一家走后的第二天傍晚,他干了一天的活儿,吃过饭后出了门,借着星光沿那条极为熟悉的路朝着高原走去——在那儿他曾产生过一生中非常重要的憧憬。而今,周围似乎又成了他自己的世界。
他简直不能够自主。在这条昔日的小径上,他好像还是那个小男孩,站立在山巅想入非非,心里燃烧起从未有过的炽烈的火焰,向往着克里斯特敏斯特和学问。“可是我已成年,娶了妻子,”他自言自语道,“不仅如此,我还达到了更为成熟的阶段,跟她闹别扭、讨厌她,并和她吵架,同她分了手。”
他醒悟到,自己所站的地方,离姑婆所说的他父母分手的地方相距不远。
再往前一点有一座山头,从那儿他似乎看见过克里斯特敏斯特或他想象中的克里斯特敏斯特。近旁的路边有一块里程碑,仍跟从前一样竖立在那儿。他走上前去,虽看不到那座城市的里数,却感觉得到。记得有一次回家的路上,他曾用崭新、锋利的铁凿在里程碑的背面自豪地刻了几个字,以表示自己的愿望。那是在他拜师学艺的头一星期,还没有为一个不适于自己的女人分心。他感到纳闷,不知那几个字是否还能看得清,于是便走到碑后,拨开荨麻。他划亮一根火柴。仍辨得出自己很久以前怀着激情凿下的那些字:
目标前方→
裘·弗
在荒草和野麻的遮盖下,那些字完好无损,他一见,心里便升腾起了昔日的那种火焰。一点不错,他应该排除万难、勇往直前地实现自己的计划;即便看见了这个世界上的丑恶面,也不能心怀病态的伤感。Bene agere et l?tari(欢欢喜喜奔前程)——听说这是一位斯宾诺莎[38]派哲学家的哲学观;即便现在,他也可以奉此为自己的信条。
他应该跟厄运作斗争,把自己最初的愿望付诸实施。
他朝前走了几步路,瞥见了东北方的天地接合处。那儿果真有一片淡淡的光晕,一小团朦胧的星雾,除过虔诚的人,别人是很难看得到的。对他来说,这就足够了。待学徒期一满,他一定要到克里斯特敏斯特去。
返回寓所时,他的心情有所好转,在这种心境中做了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