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要文献选编(1989—2019)(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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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

在第四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

(2012530)

今天,在湖北与同志们相见,我很高兴!值此湖北省第四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召开之际,我首先代表中国残联向这次会议的召开、向受到表彰的“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在此,我还要向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有了大家的共同努力,湖北的残疾人事业才有了很大的进步。在这里,我还要向全省残疾人兄弟姐妹及其亲人,向我们辛勤的残疾人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

到湖北来是我的一个长久的愿望,我童年曾在武汉生活过,那时我还能走路,这里留下过我奔跑的记忆。自从来到中国残联工作,我也一直盼望着能来看望湖北的残疾人兄弟姐妹,今天这个愿望实现了。我一直非常关注这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这两天,通过调研,我和中国残联一行同志更深入地了解了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以及残疾人事业取得的进步,还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两天来,通过工作调研,我有很多收获和思考。我们考察了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看到康复中心规划和建设,我感到很欣慰。其实此前,我已经在湖北省残联的网站上看过康复中心的介绍了,我期待它早日落成,为残疾人带来康复的希望。我分别参观了武汉市残疾人阳光家园、艺萌听力康复中心以及鄂州市康复中心。托养是我近年来特别关注的,因为建设好服务设施,更多的残疾人就能得到更好的照顾,他们的家庭,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的家庭成员就能得到解放,就会减轻他们的精神压力和护理负担,从而提升家庭的幸福指数。在生活中,我们总是祝愿亲人朋友永远幸福,可是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呢?我想,幸福就是没有痛苦,或是为人们减轻痛苦。我们做残疾人工作就是要为承受痛苦的残疾人和家庭努力创造幸福的生活。所以,残疾人工作是高尚的、神圣的。我们承担着残疾人的希望和梦想,责任重大!

这一次,我来湖北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看望0—6岁的贫困残疾孩子。得知自2009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拿出5000多万元资金,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共1个多亿,对全省7500多名孩子进行抢救性免费康复,我很感动,相信感动的还有几千个家庭。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美好希望,一个孩子康复了,就解放了一个家庭,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把幸福送给所有的残疾人家庭。

在这里,我再一次感谢省委、省政府为残疾人做了实实在在的好事!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我衷心祝愿亲爱的孩子们节日快乐!还要特别祝愿我们的残疾孩子节日快乐!为此,我代表中国残联、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将50万元款项捐赠给湖北省需要康复的贫困残疾孩子,祝他们早日康复,幸福成长!

在调研期间,我深切地感受到湖北省委、省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湖北省是中部地区的重要省份,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各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通过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阳光家园计划”、就业培训、扶贫帮困等一批项目,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正朝着实现美好生活的道路坚实迈进。

关心爱护残疾人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参加了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联组讨论会,在会上特别强调:“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当前,尽管残疾人事业发展很快,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还比较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仍然面临很多突出的问题。要实现“十二五”末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的目标,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去年中国残联派出了28个调研组深入各地调研,走访了一批贫困残疾人家庭,一些残疾人的贫困程度还很严重,特别在一些偏远农村、山区,相当一部分残疾人离小康生活还有很大差距。如果残疾人群体没有达到全面小康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难以实现。希望湖北省继续深入做好残疾人工作,让更多残疾人摆脱贫困,缩小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理想的社会就是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地享有社会福利,都享有必需的生活保障。所以,我们要更加重视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保障机制,推动《残疾人保障法》的有效实施,让残疾人真正平等共享美好生活。

残疾人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残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当前,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艰巨,各级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担负着重要责任。每一位残疾人工作者都要恪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把爱和关怀送到他们的身边。其次,还要解决好思想认识的高度问题,要加深对残疾人问题的认识,要加深对生命的认识,要把人道主义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核心思想,形成保护人权、尊重和维护人的生命尊严的理念,要从这个高度出发做好残疾人工作。残疾人工作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各地残联不仅要清晰、准确地掌握本地区残疾人的现实状况,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而且还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条件、现有的资源,最大程度地、更多更好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维护和保障残疾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

湖北是楚文化的发祥地,伟大的诗人屈原给我们留下了忧国忧民、矢志不渝、艰辛探索的宝贵精神财富,残疾人工作者要学习屈原“忧思”、“哀民”和“求索”的情怀。我认为,今天我们学习屈原的“忧思”情怀,就是把残疾人事业始终挂在心上,“哀民”就是时刻想到残疾人的困难和痛苦,“求索”就是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地为残疾人谋福祉。我们发展残疾人事业文化,就是为了营造良好的精神文化氛围,激励残疾人兄弟姐妹勇敢地面对困难,创造幸福生活。

亲爱的同志们、朋友们,回良玉副总理说过,残疾人事业是我们国家人权事业的亮点;他还说,我们要带着感情去做残疾人工作。我希望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能够开创新的业绩,为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更多的残疾人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做出新的贡献!

在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530,根据录音整理)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

尊敬的张海迪主席,中国残联的各位领导和各位同志,全体与会同志们!

我们召开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十一五”时期我省残疾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实施《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进行动员部署。中国残联对我省残疾人事业十分关心,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今天,海迪主席在百忙之中亲临会议,这是对我们的极大鼓励,也是因为对湖北有一份特殊的感情。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向海迪主席和中国残联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向为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与会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全省的残疾人表示亲切的问候!

刚才,海迪主席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讲话,讲得深刻、生动、真实、感人,我感到深受教育。三十多年来,我每次听海迪主席的报告,都受到一次教育,都是一次洗礼,都是对人生观、价值观的一次提升。海迪主席强调做好残疾人工作首先要有感情,二是要注意树典型,三是要坚持抓落实。这些对我们非常有启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下面,我借这个机会讲几点意见:

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残疾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重要成员,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人道主义事业,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不断深化认识,积极主动作为。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相对于健全人而言,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更多,是一个特别需要关爱和帮助的社会群体。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我们必须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正义和增强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发挥残疾人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实现的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包括残疾人的全面小康;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和展示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为全社会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切实高度重视,切实认真抓好。

“十一五”时期,我省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在中国残联的关心和指导下,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制定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在法规、政策、规划、组织、宣传、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在帮助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脱贫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残疾人普遍纳入城乡社会保障范围,康复、教育、就业受益面进一步扩大,残疾人生活和生存状况普遍得到改善,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残疾人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障碍,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残疾人问题已经成为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民生问题和重要的社会问题。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正视差距,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缩小残疾人的工作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广大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认真抓好《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创造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服务、教育有条件、居家有照料、活动有场所、出行无障碍的良好环境,使残疾人幸福而有尊严地生活。

()扎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是改善残疾人状况的根本举措。目前,中国残联与湖北省正在推进共建残疾人“两个体系”试验区,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机遇,也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一个切入点和重要的抓手,务必在先行先试、敢试敢为上出新招、出实招、出成效,为全国“两个体系”建设提供更加鲜活的实践经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政府的主导地位,带着感情抓投入,强化责任抓落实,加快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为广大残疾人构建起“安全网”和“民生网”。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不断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

在推进城乡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给予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

一是切实提高残疾人综合保障水平。按照温饱优先、重在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专项制度相配套的残疾人救助制度体系。采取应保尽保和定额补助、临时救济相结合的措施,加快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不断健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权益,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代缴补贴政策。

二是加快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机制。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加大投入,认真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等重点康复工程,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三是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教育、文化、广电、残联等部门要积极推广手语、盲人有声读物和残疾人专栏节目。住建、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落实残疾人驾驶车辆扶持政策,不断创造大爱无疆、有爱无碍的人文环境。

()不断增强服务能力,积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公共服务是实现民生保障的重要载体和基本途径。要将残疾人服务体系作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发展领域予以支持。

一是全面发展残疾人教育。我省是教育大省,教育资源丰富。发展残疾人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机会均等的重要方面,决不让残疾人输在教育公平的起跑线上。要加快建立完善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到成人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更稳定、更优质的教育。

二是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要大力实施就业先导战略,广泛开辟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努力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要依法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在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危房改造等工程中给予残疾人优先扶持。

三是丰富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在推动“文化强省”的进程中,要高度重视和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要创造条件,积极向残疾人开放,鼓励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要实施好“文化助残项目”,繁荣特殊文化艺术。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助残工程”,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努力为湖北增光添彩。

()夯实残疾人基础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

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协调发展,关键是要夯实基础、强化支撑,不断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和条件。

一是加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加强市、县、乡、村级残联组织建设,把残疾人工作和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形成健全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优先安排、重点扶持,努力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优化、功能完善。坚持统筹规划,投入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城乡和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法制建设和政策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完善保障状况监测评价体系和残疾人事务管理运行制度。法制办、司法、残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法律援助。要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政策支持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残疾预防意识。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重视、广泛参与的残疾预防控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大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预防残疾意识,并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预防残疾发生,提高人口质量。

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残疾人工作涉及面广,关联部门多,工作难度大,政策性较强,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上下齐心,坚持用科学的方法、有力的举措、健全的机制,保障和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完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事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行政督查、工作视察列入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工作内容,巩固和强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各级政府残工委作为政府综合协调、督办检查、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机构。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残工委的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努力形成联系顺畅、沟通有效、协调有力的工作格局,在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谋划发展、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十二五”残疾人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加快制定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快制定规划实施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动态监测,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

()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和谐环境

加强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组织和各界人士奉献爱心,使社会力量成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个强大动力源。要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工作进机关、学校、社区的步伐,大力开展科技助残、志愿者助残、文化助残、法律助残、军民共建等各种形式的助残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使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

各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和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强化“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真正把各级残联建成“残疾人之家”。省残联要主动与基层加强沟通联系,善于通过组织渠道了解基层、指导基层、服务基层。广泛听取残疾人的呼声,感知残疾人的疾苦,纾解残疾人的困难。残疾人工作者要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理念,提高精神区位,善于创新,勇于担当,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希望广大残疾人继续发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努力实现人生价值,同全省人民一道,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同志们,残疾人事业是功德无量的民生事业,残疾人工作是聚爱行善的民心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各级各部门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以更加博大的爱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确保“十二五”各项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努力为推动残疾人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同步跨越、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务实求新,团结进取为实现我省残疾人事业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在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2530)

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党组书记陶慧芬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隆重召开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全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执行情况,部署“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共商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大计。下面,我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岱梨主任的委托,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十一五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残疾人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残疾人事业迈出历史性新步伐的五年,是政府投入规模最大、事业发展最快、残疾人得实惠最多、社会影响最广泛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残疾人民生改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各界积极扶残助残,广大残疾人热情参与,《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残疾人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我省残疾人事业在湖北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中日益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增添新保障。“十一五”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我省《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促进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重大部署,提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促使残疾人和全省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的战略目标。省政府制定了《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全省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一系列惠民助残政策,省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扶残助残政策,涉及残疾人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无障碍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方面面,全省形成了更加完善的残疾人普惠加特惠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各地在贯彻国家和省里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出台了100多项针对当地残疾人特殊需求的特惠政策,从制度层面有力地维护了全省380万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事业获得了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

(二)保障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民生改善呈现新亮点。“十一五”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把残疾人事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在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上下功夫,不断改善和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全省残疾人民生得到有效改善,呈现出许多新亮点。全省有66.2万困难残疾人被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120多万人次残疾人得到临时生活救助。所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的重度残疾人参保均实施了政府补贴。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困难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都由政府统一买单,参保率高达96%以上;残疾人白内障手术等多项医疗康复项目被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困难残疾人大病住院报销的起付线逐步取消。“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连续三年被列入省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7544名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获得了新生。66.6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类型的康复服务,比“十五”时期增长30%;免费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64万件;残疾人康复受益面持续扩大。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稳步上升,达到85%;1973名残疾学生被高等院校录取,全省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高考录取率达到100%。免费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5万人次,有96万农村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23.8万城镇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3.3万人次。1.6万名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信访回告率、办结率均达到100%。2.3万名残疾学生得到彩票公益金、交通银行及社会各界的资助,5.7万名残疾人享受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4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得到改造或重建。残疾人的需求基本能得到回应,生存和发展状况明显改善。

(三)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再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建、改扩建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61个,加上原有的综合服务设施,全省已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87个、独立的康复中心12个、独立的托养中心8个,各类公办民办残疾人托养机构120所、辅助器具站99个、假肢装配站8个、聋儿语训机构27个、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6个、低视力康复中心8个、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定点医疗康复机构106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110个,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国家级36个、省级103个、市县两级184个,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10个、残疾人特艺人才培训基地10个。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一期顺利完工。培训了各级残疾人工作者、专职委员、业务技术人员上万人次,推动服务能力提档升级,湖北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全国的局面得到逐步改善。扎实开展信息、统计、调研工作,完成了全省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状况的基本数据清晰,为规划和推动各地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扶残助残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参与社会达到新水平。“十一五”以来,通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全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残疾人社会参与面不断扩大。全省先后组织了优秀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参观北京残奥会、上海世博会,组织了残疾人“热爱祖国自强不息”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各地迎回报告,举办了全省第八届残运会、东亚残疾人足球运动会,五年来我省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大赛上共获得金牌94枚、银牌72枚、铜牌78枚,残疾人体育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北京残奥会上我省残疾健儿勇夺8枚金牌、3枚银牌、3枚铜牌,打破6项世界纪录和1项残奥会纪录,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湖北增添了光彩。全省举办了残疾人艺术汇演、“残疾人文化周”等文艺活动,在59个乡镇、社区开展了“文化进社区”活动。志愿者助残活动深入推进,累计扶残助残160多万人次,年均服务1000多万小时。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的作用,逐渐成为一支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各行各业涌现出不少自强模范、残疾人先进典型和优秀残疾人企业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一大批优秀残疾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表达诉求渠道畅通。残疾人参与社会广泛深入,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文明和谐。

(五)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残疾人工作呈现出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残疾人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同步推进。各级政府残工委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的重要职责,争先创优,协调有力;各有关部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各级残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按照“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尽责奉献。广大助残志愿者和爱心人士扶残助残,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建设。全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支持、社会参与、残联协调的残疾人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呈现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投入,逐年加大了投入力度,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彩资金、社会捐赠慈善资金为补充的稳定增长的经费投入机制。“十一五”全省累计投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近7亿元,年增长率在35%以上,创下历史新高。

(六)勇于开拓创新,基层残疾人工作迈出新步伐。武汉、宜昌在构建“两型社会”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战略背景下,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和“全国无障碍先进城市”为载体,形成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不同特点,成为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排头兵和全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龙头。武汉在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和“全国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试点城市”工作中,始终坚持重点项目推动和完善发展机制相结合、创建服务品牌和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相结合,在落实中央政策和创新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积极尝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托养服务、志愿助残、农村扶贫、阳光创业、宣传文化等多项工作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已形成叫响全国的“武汉品牌”。宜昌把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残疾人社会参与作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残疾人生活状况显著改善,残疾人素质显著提高,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显著增强。在市县两级换届中,全市有42名残疾人当选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宜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为宜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现湖北零的突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鄂州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积极探索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城乡一体化,鄂州模式已推向全国。黄石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在托养、就业、无障碍建设等方面为全省贡献经验,为各地提供了参考和借鉴。荆门残疾人体育战绩骄人,在国际、国内、省内运动会上共获得77枚金牌、18枚银牌、13枚铜牌。恩施州积极探索针对山区残疾人扶贫、托养、社区康复等重点工作的新路子,并在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上取得重大突破。襄阳作为金三角中的一角,在工作中努力加压,主动寻找发展中的标杆,开展了“六大能力、十大工程”建设。荆州连续六年把为残疾人办实事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通过办实事,推动了一批项目的实施,为残疾人解决了一批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黄冈注重领导资源整合,在搭建老区残疾人工作平台上积累了很多经验。咸宁积极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的法制建设,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给予残疾人更多更广泛的优惠特惠待遇。十堰、孝感、随州、潜江、天门、仙桃、神农架在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两个体系”建设过程中,依托当地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发展思路、工作方法、工作平台建设以及政策突破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宝贵经验。钟祥作为中国残联CBM社区康复国际合作项目试点县市、硚口作为全国首批“阳光家园”示范区,其工作模式已在全国进行推广。武钢、东汽、江汉油田等大型企业也在提高残疾职工的福利水平、建立研究机构、完善工作格局等方面积极尝试,富有特色。

同志们,在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践探索中,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

一是党政重视,纳入大局。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残疾人民生和福祉,主导残疾人事业融入全省发展大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多次研究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问题,每次都能出台几项惠及残疾人民生的重大决策,着力解决残疾人生存和发展面临的困难,引领全省残疾人事业向前发展。

二是先试先行,核心突破。中国残联与我省签署共建协议,将我省列为全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三个试验区的中部试验区。我们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这一核心任务,谋篇布局,先试先行,积极探索,力求突破,不断拓展和丰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内涵,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贡献了一大批成果和经验。

三是部门协作,省市联动。省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在政策制定、工作布置、经费安排、督促检查中主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统一部署和落实,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省发改委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省财政厅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力度与资金调度,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省民政厅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省卫生厅认真开展残疾筛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医疗康复;省教育厅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探索建立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省人社厅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省地税局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积极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省扶贫办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优先配置人、财、物等资源。其他各成员单位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尽心尽力。此外,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圈一带”等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省残联先后与鄂州市、恩施州和黄冈市政府签订了残疾人事业发展协议,上下互动,省市联动,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创造性地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四是项目带动,破解“三最”。围绕缩小差距、加快推进残疾人奔小康目标,我们针对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先后实施了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白内障复明、辅助器具适配、危房改造、“阳光家园计划”、职业培训、扶残助学、无障碍改造等大大小小20多个项目,有效地解决了广大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和困难。实践证明,只有把工作变成可量化、可操作的项目,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实现残疾人工作的工程化、项目化,才能真正把解决残疾人“三最”需求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五是夯实基础,增强后劲。我们坚持“打基础、管长远”的方针,开展以残疾人基层组织、基本队伍、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县级残联组织建设基本达标,有90%乡镇(街道)建立了残联组织,残疾人专职、专业工作者队伍达到3万余人。残疾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基层工作基础逐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为残疾人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增强了后劲。

同志们,“十一五”以来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亲切关怀的结果,是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热情参与的结果,是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辛勤耕耘、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府残工委,代表全省380万残疾人及其亲属,代表全体残疾人工作者,向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代表省政府残工委,向积极奉献、艰苦奋斗在残疾人事业一线的全省残疾人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把握大局,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省还有130万残疾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仅为社会平均收入的60%,而其所需的医疗康复等费用却是社会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医、就业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残疾人事业城乡和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社会上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破解办法、不断强化工作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前所未有,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前所未有,残疾人及其亲属对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期盼前所未有,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从全国形势看,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是残疾人事业经过二十几年的努力,正逐步转入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阶段。全面,指的就是残疾人工作由点及面,残疾人服务由部分人群向全体人群覆盖,残疾人事务由重点业务向全面业务拓展;协调,指的就是要统筹兼顾残健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甚至不同年龄、性别、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残疾人之间的实际差别,实现均衡发展;可持续,指的就是要更加重视残疾人工作的机制、制度和规范、标准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长效发展。二是党和政府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步伐,残疾人事业发展必将处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三是随着我国大国地位的确立,我国人权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而残疾人事业发展已成为我国向世界展示人权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受到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四是全国已经形成东、中、西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的阶梯态势,各地发展势头强劲,不进则退,慢进也退。五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残疾人口呈增长趋势,残疾人群体日益庞大,残疾人对“平等、参与、共享”的诉求更加强烈且呈现多元多样化的趋势,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的现实要求更加迫切。

从全省形势看,发展动力十足:一是湖北残疾人“两个体系”试验区作为全国三个试验区之一,已纳入国家战略层面,必将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二是全省经济社会“十二五”发展纲要已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大局,进行统一科学部署,为全省残疾人事业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三是“十一五”取得的显著成绩,为今后几年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全省已经形成部门协作,省市联动,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良性机制;人道主义思想在全社会得到进一步弘扬,自觉奉献爱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五是我们已打造出一支勇于开拓、艰苦奋斗、不断向上、追求卓越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可以说,目前我们逢天时、占地利、得人和,湖北残疾人事业发展正当其时。

同志们,宝贵的机遇激励我们加快发展,激烈的竞争迫使我们加快发展,良好的基础和条件支撑着我们加快发展。加快发展,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事业发展水平,全力实现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总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系统开展残疾预防,逐步建立残疾预防机制和工作体系,开展重点干预,普及预防知识,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宣传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为此,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以普惠、优惠加特惠为政策导向,扩面提标,全面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不仅是“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针对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突出顶层制度设计,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普惠全覆盖”。要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凡是惠及民生的各类普惠政策,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每一个残疾人的身上,实现残疾人民生保障与各类民生保障的无缝对接。二是“政策更优惠”。对弱势群体的照顾政策,要把残疾人优先纳入,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降低门槛,提高水平,对贫困残疾人给子更大的优惠,确保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三是“特惠更实惠”。结合我省自身实际,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出台一系列专项特惠政策。包括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和低保边缘户给予特别救助,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和以“阳光家园计划”为依托的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制度;对贫困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改造、重度残疾人托养给予补贴;制定完善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使残疾人享受实实在在的利益,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改造、重度残疾人托养给予补贴;制定完善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使残疾人享受实实在在的利益,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三最”需求为第一信号,惠民助残,大幅增加服务供给。2010年以来,省政府已连续三年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十件实事”,残疾人工作已在省政府惠民工程中牢牢占据了一席之地。“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持续加大投入,针对残疾人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一系列助残服务项目,大幅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康复方面:以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为重点,实施系列康复服务工程,帮助6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类型的康复服务;总结CBM等项目经验,融入国际社区康复理念,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严把残疾预防和康复质量两个关口,提高人口质量,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满意的康复服务;开展康复理论研究,推进新型辅助器具研发。托养方面:建立健全以县级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街道(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引进家政服务企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创新居家托养模式;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7万人次残疾人托养服务予以补助。扶贫方面: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扶持100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帮助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手工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为10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残疾人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施“阳光安居”工程,完成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整合组织、扶贫、住建、商务、人社、新闻出版等部门资源,开展各种助残扶贫项目,广泛动员社会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三)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为导向,加强就业服务和教育培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就业是民生之本,从微观看,它关系到每个就业人口及其家庭的福祉和尊严;从宏观看,它关乎经济平稳运行乃至社会政治稳定。残疾人就业既是康复、教育成果的归宿,也是残疾人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十二五”期间,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了特殊的历史性机遇。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大援助力度,千方百计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确保全省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5万人次。一是要依法强力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要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要牢牢把握“征收保障金只是手段,安置残疾人才是目的”的原则,坚决纠正“交钱不安残”的不良倾向。二是要落实并完善集中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税收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三是要将各类公益岗位拓展为残疾人就业新渠道。将政府购买的公益岗位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使之成为拓展残疾人就业的一项刚性政策,其中要重点开发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领域,将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纳入公益岗位开发,保障其工资待遇,并为其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四是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全省要实施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工程,积极扶持残疾人能人大户自主创业,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五是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助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支持工疗、农疗产品的开发和利用。六是以就业为导向,加快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要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对中高等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要加强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以培训促就业,强化追踪服务,提高培训后就业率。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各行各业的残疾人行家里手,并使之成为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技术带头人。

(四)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以城乡、区域均衡发展为目标,强基育人,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统筹兼顾是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针对当前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要充分考虑地区、城乡之间的现实差距,有计划地开展分类指导、分层次保障、分阶段推进工作。目前各地工作大致可分为三个梯级,我们要把第一梯级的成功经验推向全省、中部乃至全国,成为全省、中部和全国先进典型。第二梯级要跳起来摘桃子,查漏补缺,你追我赶,积极向第一梯级靠拢。第三梯级要突击补课,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发展步伐,实现跨越发展。工作的推进、事业的发展,究其根本,还在于组织体系、工作平台、工作队伍这三个基础。各地要以八大服务能力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和基础设施建设,培养残疾人工作队伍,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要抓组织之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级残联组织要做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体系,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规范化建设全达标”。要着力解决少数县市的组织建设问题,强化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组织建设,赋予相应职能。推进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加强对大型企业、大专院校残联组织的联系与指导,使其发挥积极作用。二要抓设施之基,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21个还未建设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市区,要在“十二五”时期全部建成。已建但不能适应事业发展、无法满足残疾人需求的,要及早实施改扩建工程。综合考虑国家项目布局和全省行政区划、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服务需求量等因素,全省将按照“1+17+25”的总体思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省、市、县三级残疾人重点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建设,即除集中力量建设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使之成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技术资源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和项目示范窗口外,将重点扶持17个市州的康复、托养中心,重点扶持25个辐射能力强的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使之与各地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一起,形成布局科学、分工合理、适应不同需求的多层次、多类别的残疾人服务设施体系。三要抓人才培养,加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残疾人事业领域活跃着四支队伍,第一支是各级残联干部队伍,重点抓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第二支是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重点抓选拔、培训,提升能力素质。第三支是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包括康复人才、就业服务人才、特殊艺术人才、体育人才等等,要按照整合人才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广纳贤才、提升素质、优化结构、注重使用,招得来,用得好,留得住。第四支是助残志愿者队伍。要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促进志愿者助残服务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

(五)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文化引路,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工作方式是残疾人工作的基本方式,也是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残疾人文化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它得益于残疾人事业的整体发展,同时又会极大地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要以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为指引,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残疾人文化、体育项目为载体,以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全面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一是要把残疾人文化建设切实纳入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局,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的、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二是要充分整合公共文化资源,推进残疾人文体活动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节、文化周活动,认真实施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积极推进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就近就便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努力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文化服务,满足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三是要充分整合残疾人文化作品产品,积极搭建残疾人文化创业平台,探索建立残疾人文化产品销售平台,不断拓宽销售渠道,扶持残疾人文化创业,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四是充分整合残疾人文化人才团队,加强残疾人文体管理人员、残疾人文体人才、教练员队伍建设,扶持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团队和残疾人特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注重选拔、培养后备人才,不断提高文化水准。在发展文化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社会环境。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残疾人的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的、群体性的合法利益诉求,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支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活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倡导社会扶残助残,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人文环境。

同心同德,务实求新,全力推进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承载着党和政府的殷切期望,承载着残疾人朋友的热切期盼,承载着湖北小康建设目标全面实现的使命。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同心同德,务实求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奋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力推进“两个体系”国家试验区任务完成。解放思想是干事创业的逻辑起点,是事业发展的发动机、第一动力。事实证明,思想观念不一样,能力水平就不一样,解决问题的力度、发展的进度也就不一样。湖北作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国家试验区,肩负着率先在中部构建起残疾人“两个体系”框架的重任。我们要按照一元多层次的发展战略思路,以率先在中部构建起残疾人“两个体系”为统领,分层分类,梯度推进。根据国家时间节点要求,武汉要在2012年,宜昌、襄阳、鄂州、黄石要在2013年,其他地区要在2014年早于全国一年率先完成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工作是创新的,任务是艰巨的,使命是光荣的。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争先的姿态、必胜的信心、开放的理念和务实的作风,不断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要坚决打破思维定式,提升“精神区位”,从等、靠、要的陈旧观念中解放出来,创造性开展工作,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理由,力求思想上先人一步,发展上快人一拍,事业上争创一流的业绩;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多角度、多视野地整合资源、破解难题,力求在创新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提档进位,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推进试验区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夯实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大格局。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要求高、责任大、任务重,必须按照联合、整合、融合各种资源的理念,进一步夯实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大格局。一是强化政府主导。抓好残疾人工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主导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各地要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在公共资源配置上向残疾人倾斜。各地残工委主任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切实抓好有关残疾人事业重大决策的推动落实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政府的政绩评价考核体系和目标责任管理体系。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把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与本部门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主动为残疾人提供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和设施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并做到“四进”,即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进工作规划,残疾人工作任务进年度计划,残疾人专项业务进工作方案,涉及残疾人的重大问题进会议研究。二是强化社会参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间力量的壮大,“小政府,大社会”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社会的事业社会办已成社会发展趋势。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构成的复杂性、分布的普遍性、需求的多样性、参与社会生活的全面性、涉及工作领域的广泛性,决定了残疾人事业有很强的社会性。随着社会活力的大大增强,残疾人事业可利用的社会资源会越来越丰富,我们必须树立面向社会、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观念,努力挖掘社会助残资源,积极拓展工作平台与工作臂膀,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与政府公共资源融为一体,形成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合力。三是强化舆论宣传。“不是不人道,而是不知道。”做残疾人工作要边做边说,加强宣传。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手段,不断强化社会舆论,延伸工作手臂,向社会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重视与支持以及残疾人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各地各单位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感人事迹和先进人物,宣传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和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让社会了解、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让党和政府重要民生工程在加强宣传中得到认可、赢得民心。

(三)突出重点,聚合亮点,打造湖北特色品牌。残疾人民生是党委、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彰显党和政府德政与形象的品牌民生。湖北残疾人事业要立足中部、走向全国,必须突出重点,聚合亮点,注重系统谋划与策划,并将之落到实处,做实做好。一是要以“湖北十大助残工程”为重点,打造系列品牌。目前,我省有不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阳光家园计划”、社区康复等工作初具品牌效应,具备一定的影响力,但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单个品牌项目效益,而是要科学规划,实现品牌系列化。“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实施以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和社区康复为重点的康复系列工程、“阳光家园托养计划”残疾人托养项目、“阳光助学”项目、“阳光扶贫基地”、“阳光就业援助”工程、“阳光安居”工程、文化助残项目、全民健身助残工程、志愿助残阳光行动、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等十大助残工程,这十大助残工程涵盖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住房、社会保障、扶残助残等各项业务亮点,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系列品牌框架已经建立。二是要做好做实品牌项目。对每个品牌项目要进行精细化管理、标准化运作、优质化服务,使之成为政府放心、社会舒心、残疾人称心的优质工程、品牌工程。在做好项目的基础上,要注意总结经验、提炼精髓,形成自己的特色风格。三是要在残疾人企业家、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中选拔培育一批精英推向全国,使之成为湖北残疾人事业的“形象代言人”。

(四)加强研究,夯实基础,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对残疾人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在加强基础性研究的同时,在科学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要成立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会,借助高校、研究机构强化研究力量,对我省残疾人事业进行系统化、全方位的研究,尤其是加强基础性、制度性的战略与应用研究。二是要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机构是残疾人服务体系的骨架,是各种助残项目的载体,也是衡量一个地方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们要坚持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公益性,努力为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服务。要按照国家部委制定的《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建好、用好、管好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同时加大对机构的监管力度,设立准入门槛,制定服务规范,实行绩效考核,不断推动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要充分发挥民办机构的作用,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扩大优质资源,增强机构活力,形成以公益性机构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机构和民办机构共同发展的格局。三是要加强资金管理。近几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了,项目多了,资金量也大了,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残疾人的身上。四是要加强信息管理。要加大第二代残疾人证办证力度,为残疾人建档立卡,收集残疾人需求基础数据。要加强推进信息技术与残联业务的融合,以信息化促进业务提升,加快实现残联系统业务信息化。五是要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保障和服务残疾人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提高残疾人群体和残疾人工作科学管理水平。

(五)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充分发挥残疾人的主体作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残疾人。以残疾人为本,必须充分发挥残疾人主体的作用,离开了残疾人热情、广泛的参与,残疾人工作就失去了意义。一是要以活动为载体,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聋人节”、“白手杖节”等各种残疾人节日为契机,鼓励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调动广大残疾人的参与热情,让残疾人自己“活”起来。二是要支持优秀残疾人代表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代表残疾人群体,反映残疾人诉求,推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三是要加强对残疾人群体的教育引导,利用残疾人先进榜样的力量,采用各种方式激励引导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提高残疾人群体整体素质。四是要注重开发残疾人潜能。残疾人虽然是一个特殊群体,但他们的体内存在着巨大的潜能,要通过开发挖掘残疾人群体的潜能和特殊的比较优势,开发他们的人力资源,激发他们的各种潜能,促进残疾人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五是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肩负着“代表,服务、维权”职能,是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民间力量。在残疾人生存与发展诉求越来越多元多样化的今天,各地更要充分认识残疾人肢协、盲协、聋协、精协、智协等五大专门协会“民”的独特性,在“联”字上做文章,依托专门协会的触角,广交残疾人朋友,倾听残疾人呼声,了解残疾人疾苦,疏导残疾人情绪,排除化解残疾人矛盾,团结、教育残疾人,使残疾人与社会实现残健共融,良性互动。

同志们,残疾人事业是光彩事业,也是充满文明气息的德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蓝图已经描绘,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期盼正等着我们去实现。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借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代会的东风,抢抓机遇,务实求新,团结进取,加快推进湖北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为推动湖北支点战略、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