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乡村绅权建构与社会认同研究:以徽州士绅修谱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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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明清徽州士绅的家谱编修活动

第一节 明清徽州士绅修谱的基本情况

士绅作为四民之首,在基层社会具有特殊的地位。这种特殊地位的由来并不仅是因为士绅拥有诸多特权,更为重要的是,在传统中国社会生态中,士绅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就明清时期而言,皇权并无能力直接统治地方民众,唯有通过与士绅的“合作”才能有效控制地方。而士绅阶层以其掌握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地位,在基层社会长期深耕,发挥巨大的作用,成为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当地事务的地方精英。他们作为非正式权力的代表,以不同于地方政府的方式行使着自己的权力。

徽俗士夫巨室,多处于乡,每一村落,聚族而居,不杂他姓。其间社则有屋,宗则有祠,支派有谱,源流难以混淆;主仆攸分,冠裳不容倒置。至于男尚气节,女慕端贞,虽穷困至死,不肯轻弃其乡。女子自结缡末久,良人远出,或终身不归,而谨事姑嫜,守志无怨,此余歙俗之异于他俗者也。乡村如星罗棋布,凡五里十里,迢望粉墙矗矗,鸳瓦鳞鳞,棹楔峥嵘,鸱吻耸拔,宛如城郭,殊足观也。[1]

在如此稳定的宗族社会情境下,士绅便可充分利用宗族渠道实现有效构建和行使自身权力。而对于宗族渠道的有效利用离不开对于宗族的控制,明清时期,在徽州士绅的主导下,徽州各族编修了大量家谱,通过修谱加强了对宗族的控制,从而施加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力。家谱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说是士绅的文化特权与宗族统治相结合的产物。

一 士绅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是修谱的主力军

明清时期徽州私人修谱十分兴盛,多数宗族均编有自身家谱,作为族内掌握知识的阶层,士绅所具备的特殊地位,使他们能够在能力上满足宗族修谱的需要,自然也就成为宗族修谱的主力军。

首先是士绅在地方上具有一定的声望,受地方百姓的推崇。如“双溪郑先生佐,以江右大参致仕家居,尽息公府之交,殚心乡闱之事,凡有裨益里门者,靡不筹划详密”。“梅庄佘先生文义,弱冠行贾……中年积著累数千金,居乡以长厚闻。”[2]其中典型的郑佐就曾为《新安名族志》写序,肯定家谱之功效。家谱作为乡邦文献,不仅属于族内,也会在地方上产生一些影响,如若家谱编修者为这些相当声望的地方士绅,必将提升家谱的影响力。

除了在地方上具备声望外,明清徽州士绅往往还有着雄厚的经济基础。特别是此时徽州出现了一大批资产雄厚的大商人,即“徽商”,这些大商人通过多种途径被士绅阶层所接纳,从而跻身徽州本地士绅之列。典型的有明代休宁商汪起前,“公仅十龄,值家中落,安人命仲下帷,属公偕季挟箧游湖海间……竟以赀雄闾右……公念赠公(父)背早,丈夫不以儒成名,逐逐泉刀之末,未能以泽及民,乃通籍主幕。莱州豪有力为奸,绳以法……公故恬澹寡营,迨移襄阳暮随返初衣”[3]

《休宁西门汪氏宗谱》卷六载有明天启年间休宁商汪起英为其父汪应亨纳赀求得的 《京兆应亨公暨金安人敕命》,其文如下:奉天承运皇帝敕曰:“……尔汪应亨乃南京应天府通判起英之父。大隐隐市,良贾贾仁,雅有儒风,惟尔少工儒业,绝无利习,惟尔原薄利谋,急人急,以能周人,用归如流水……兹特赠尔为承德郎,南京应天府通判。”[4]

明清时期,像汪起前、汪应亨这类“资而郎者”的徽商是非常多的。因此,在基层社会有特殊地位的这类士绅,他们不仅有雄厚的财力,而且还有一定的权力,财力与权力一旦相结合,就必然决定了士绅会成为编修家谱的主力军。

二 士绅的文化自觉促使他们在修谱中发挥主导作用

在宗族需要士绅修谱的同时,士绅群体自身往往还具有相当程度的自觉,认为自身应当修谱,正是这种宗族情感和文化自觉,促使士绅在实际行动上践行修谱,从而在修谱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这种文化自觉自明代起就已在徽州士绅群体中出现,如万历间进士、贵州按察司按察使程大宾在《槐塘程氏续会通谱序》中即阐述了他对于士绅修谱职责的理解:

若稽谱牒,汉晋隋唐有宋存焉,然南北两宗支谱不相及,诚若风马牛者。我朝文实公尝会通之,陪郭公广为统宗谱,考证异同,览者当自论定。由会通以来至于今已三世矣,族之生齿死徙者日遐逖而无纪,久则疏,疏则忘,将至于涣散而不可合。每与弟司徒共慨之,方奔走简书,彼此尚未遑。既予谒告在里,族弟出续派一图,于心戚戚。顷司徒得归,因以自任。谓予曰:往君子搜摭见闻,殚思阐例,庶几克完家乘。兹溯先民之绪,弘来裔之摹,为高而因丘陵,尔视会通用力,纤钜何如哉?且以布衣之士能润色名行,设立法约,统治其族,此亦豪杰特立之行,矧今昆弟在事,通仕籍上太常博士诸生,绳绳不乏,乃弗明本支以收族,又何以语于仁孝之途,崇惇叙之化乎?[5]

程大宾显然对前代统宗谱并不满意,特别是针对陪郭公程敏政所修的《新安程氏统宗世谱》,他委婉地指出“览者当自论定”,那么至今三代未尝修谱,宗族涣散疏离,虽会通之谱“用力纤钜何如哉”!布衣之士尚能“统治其族”,程氏宗族“通仕籍上太常博士诸生,绳绳不乏”,这些士绅更应具备修谱之意识,认为如此方能实现敬宗收族,以至于推行仁孝。正是在这种意识的作用下,其族士绅,进士出身,历任通议大夫南京户部右侍郎前奉敕总督粮储等职的程嗣功续修了《槐塘程氏宗谱》,他自己描述了这种心态:

迨至于今,时逾百年,世更四代。稽厥有生计已数倍于昔,而究所分散,又杂然四出,莫可尽诘。谱牒不修,将漫无所统。匪值族之疏远者联之无由,即求诸一家,亦且愈久而愈失其传,将视若路人弗恤矣。吾为此惧,不揣僭越,谋诸按察兄,取会通谱,自槐塘一派偕里中文学,续而成之。旧稿所存,言或繁衍,稍加删削,凡可示训,悉存不废。若今续书,则自年月生娶之外,善可为法,量为裁定,多止数语,少则不过三四言,非敢妄加评骘,亦聊以纪一时之闻见。[6]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明代徽州士绅对于修谱的自觉认识来自这种意识,即士绅应主动利用家谱以达到家族敬宗收族目的。事实上,在家谱本身内容上,若是编修不够完整或是错误很多,非但无法达到敬宗收族的目的,反而还会对士绅构造宗族认同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有些明代徽州士绅即是有鉴于此,才产生了强烈的修谱意识,如《安徽歙县重修汪氏家乘》是明代进士,历任嘉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春坊等职务的汪奎等倡议编修的,其编修原因如下:

《汪氏家乘》,洪武庚戌我高祖贞一先生修辑之。由亲及疏,统宗毕具,于今四世矣。间有为人冒其名、破其例、讹舛疏甚者。不肖窃有心重修而奔走官辙,未暇及此,从弟陕西□方伯希颜已请同年进士长沙李东阳为序,有志未就。而不肖间归林下,蒐辑遐迩而重修之,曰《汪氏家乘》。并□编其文翰为垂范集,祗告于家庙。谨拜手而序之曰乘。[7]

因旧谱有人冒其名、破其例、讹舛疏甚,因此汪奎才主动重修家乘。并请同年进士作序,为编修家乘奔走官场,可见其对于编修家谱的重视程度。此外,明代徽州士绅还认识到在宗族迁徙环境下,必须修谱,不然不能达到“敬宗收族”的效果。典型者就是进士出身的程国维,“国维于是惕然念之,聚族而谋,与小阮润力肩期举,仿欧苏之例,依世家之体,纂为表图以序昭穆……国维于成化丁酉(1477)岁,自都门散馆归,思吾结林一族,迁于外郡者比比,使无谱以联属之,不将涣散而难稽乎”[8]。入清之后,徽州士绅同样是在“敬宗收族”的观念驱动下,具备了较强的修谱意识。试举数例如下:

虽有旧谱,未免残缺。不加纂修,吾恐尊卑失序,亲疏无别,冠婚丧祭之不相通,贫穷患难之不相恤,一本之诏,何可兴?诸族彦采辑各房图系,重加考订,有善者必书,有德者必扬。纪其功烈,表其节义。是吾族者,虽贫贱不弃;非吾族者,虽富贵不攀。庶几源流支派灿若列眉,远近疏戚了如指掌。谱系序,宗族收,而一本之义以敦,其为尊尊亲亲也大矣……皇清康熙丙申岁孟冬月上浣之吉二十二世裔孙邑庠生冕沐手百拜书。[9]

瑞阅历代谱志,姓原世系,前贤论之详矣;祖功宗德,先哲述之备矣,瑞安敢妄置一辞。奈房分年久,谱牒不无遗漏,苟弗复修集,真其狼獭不如。于是邀集宗族,勉力支修。谨汇先人之遗规以为后人之成法。注某祖生于某年殁于某日葬于某处迁系某方官系某职,昭穆以分、次序以列,令后之见者闻者触发天良而报本返始之思,浡然不可遏。至斯谱告成,全赖祖先之灵宗族之力,瑞何助之有焉?时瑞共襄谱务,嘱瑞作序……皇清嘉庆九年岁在甲子孟冬月吉旦栗里裔孙邑庠生应瑞百拜敬撰。[10]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咸同兵燹对清代徽州宗族的影响很大,在战争结束之后,一些宗族士绅意识到有必要对自身家谱进行重修,以确保敬宗收族目的的达成。这一点在诸多家谱中都有所反映,如:

我族宗谱修自咸丰八年(1858),经先考辈经之营之,历数寒暑而蒇事,图像、赞传、世系、年表,尽美尽善,至备且详,可望万世流传矣。不意粤匪肇乱、滋蔓天下。斯时生民涂炭、玉石俱焚,是以宗庙被毁,而族谱云亡。同治中兴以来,历承诸公倡,首将庙堂次第重建,族谱接踵续修。[11]

自咸丰二年(1852)采修世系,越三载,续修稿成。十年,粤匪入寇,桑田赤地、梓里沙场,黎民百免二三,白屋十焚八九。我宗祠亦为所毁,士培补正图纂,列宗字九十号,与续修谱稿偕亡。宪在京供职,感念及此,窃叹我族世系不可续矣。独怪谱成有年,何以未梓?[12]

隆自束发受书,则闻诸先君,吾门有修谱之议……今则兵燹余遗,合族搜罗,仅存两本。前之序文以缺,后之坟图不全。假诸林门一本而互订之,始能无恨……大清光绪三十年(1907)岁在甲辰夏仲之吉尚书公三十四世孙际隆沐手谨述。[13]

从这些实例来看,徽州士绅对于修谱一事具有很强的意识,特别是当家谱失修或是遭到破坏时,这种意识就表现得更为强烈,正是这种主观上的文化自觉促使徽州士绅群体积极主动得参与到家谱纂修中来。

三 以家族为例的士绅修谱行为

正是家族需求与士绅动因的结合,使大量徽州士绅参与家谱的编修,具体从每个宗族出发,将部分士绅所修家谱制成表3-1。

表3-1 部分明清士绅所修家谱情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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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徽州一姓之中,也存在大量士绅编修家谱的情况,以明清时期歙县程氏与汪氏为例,选取《中国家谱总目》中所搜集的家谱进行统计,即可看出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