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婴幼儿心理成长快乐
常言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句话虽然不够全面,但对儿童成长确有一定启示意义。
世上极少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父母对孩子大多是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养育子女固然是一件费心、费力的事,但也是为人父母的责任,同时也是一件最快乐、最幸福的事。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呢。
但是,徒有淳朴的爱心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精心、科学、全面地培育孩子的身体、智力、行为、品德,既不可拔苗助长,也不可漠视孩子的天分。当发现孩子确有某方面特长时,因势利导促其成才。虽说“婴幼儿是一张白纸,任由父母去塑造”,但只有看准了孩子的特长,有的放矢,才可功到自然成,切莫不顾孩子的实际情况过度施压,那样会适得其反。父母应该尽力给孩子创造一个自然、快乐、幸福的环境,鼓励孩子发愤图强。
其实父母和师长的言行就是孩子学习的最好的榜样。父母和教师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言一行和为人处世的态度等都是孩子的活教材。老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母必有其女。父母对孩子的赞赏是孩子成长、进步的动力;教师对孩子的正向评价,会终身保留在孩子们的心中,是不灭的火种和灯塔。2012年10月,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动情地说:“感谢我的小学老师,是他在小学五年级班上,表扬了我的作文,鼓励我‘将来成为作家’。”
我国古典启蒙读物《三字经》里说:“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现在的孩子3岁即进托儿所、幼儿园,进入个人发展的摇篮,开始接受社会教育。与同龄玩伴一起进入陌生的幼儿园,懵懵懂懂地克服陌生感,拘拘束束地与“同一性伙伴”相处、玩耍交流,扩大视野,增长才智,过着快乐的时光。此刻,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特别旺盛。在帮助他们克服羞涩、忧虑、嫉妒、嫌恶或失望等幼稚的情绪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积极鼓励和培养他们的自尊心、上进心和自主精神,培养他们的尊重父母、师长、同伴、帮助他人的品格。做一个勤奋好学、天天向上、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11~12岁儿童进入初中。虽然他们对自己已经有一定的了解,但仍以“自我为中心”;对所接触到的事和物缺乏识别真假、对错的能力;自己的行为仍受着情绪支配,意志力不强,常渴望得到赞许、鼓励和支持。进入初级中学后期,同学之间各自的追求和目标出现差异。少数初中生有了自己的志向和梦想,明确了自己的目标,想要成为一个完善的人。但大多数初中生仍处于懵懂状态,此刻家长和教师的正确引导就成为关键性因素。
除了努力开发学生的智力和督促完成学业之外,教育重要的任务是“因材施教”“励志树人”。这是考查校风、考察教学质量和施教水平的“金指标”。在这个时期,不仅学生个人的才智、个性、品德已有充分展现,个人特长也会显露出来。及时发现他们的兴趣爱好,确定他们的特长,乃是家长、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刻,如适当组织他们参加各种课外活动,鼓励他们搞一些小发明创造,说不定会发现某个领域的神童或天才呢。
但只有父母的爱心、教师的责任,对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仍不是全面的,还需要先进社会文化的熏陶。对边远贫苦地区的“留守儿童”,父母离异或亲人早亡的“孤儿”,或身缺智残的儿童等,更要给予全面关怀和帮助,这是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互动问题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这句话已成为中国教育工作的箴言。因此,中国正在设法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教育质量参差不齐、不能满足基础教育需求等问题。
由于不满于当前教育质量,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家长争着为孩子报学前班、学奥数、搞特长、争名校……广大有心无力的家长则焦急无奈苦不堪言;那些经济拮据、荒废学业、流落街头、或迷恋网吧或走上歧途的孩子,也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家长的主体责任,要求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孩子的职责,严格遵循孩子成长的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的合力,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国家和政府也在尽力改变这个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