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质之辨”的论证
曹魏时期的“尚实”政风,又曾有哲学层面的论证予以支撑,这就是当时的“文质之辨”。《尚书大传》所说“王者一质一文,据天地之道”[15],“文质”本属于“道”的范畴,“尚实”政风由此学术论证、哲学论证而更加深入人心,笼罩社会。
时“建安七子”的阮瑀、应玚都有《文质论》[16],阮瑀重质轻文,应玚重文轻质,都是一种学术的、哲学的论证。阮瑀论“质”曰:
盖闻日月丽天,可瞻而难附,群物著地,可见而易制,夫远不可识,文之观也,近而得察,质之用也,文虚质实,远疏近密。
是从自然界的实用方面论证“质之用”的。而应玚论“文”曰:
盖皇穹肇载,阴阳初分,日月运其光,列宿曜其文,百谷丽於土,芳华茂于春。是以圣人合德天地,禀气淳灵,仰观象于玄表,俯察式于群形,穷神知化,万国是经。故否泰易趋,道无攸一,二政代序,有文有质。若乃陶唐建国,成周革命,九官咸乂,济济休令。火、龙、黼、黻,暐鞾于廊庙,衮、冕、旂、旒,舄奕乎朝廷。冠德百王,莫参其政,是以仲尼叹焕乎之文,从郁郁之盛也。
这也更从政教的实用方面论证“焕乎之文”的“郁郁之盛”的。
虽然两人的《文质论》又都是从人才与治国方面讲“文质”的,并非专论文学;但都是用言辞的质朴、华丽来打比方;而我们知道,语言文字作品经过一个从“口出以为言”到“笔书以为文”的过程[17],那么,用言辞的质朴、华丽来论“文质”,必定涉及文论。因此,“文质”之辨后来被应用到文体批评领域,也是自然而然的,如刘勰《文心雕龙·时序》论文学与时代的关系,称“时运交移,质文代变”“质文沿时”,其《通变》称语言风格,“黄歌《断竹》,质之至也;唐歌《在昔》,则广于黄世;虞歌《卿云》,则文于唐时”云云,应该“斟酌乎质文之间”。所以,其《序志》论及“近代之论文者”提到“应玚《文论》”[18],即指应玚《文质论》,把它视为文论著述。而阮瑀、应玚的论“文质”,可说是从现实生活方面为文学的“文质”所设的规范。
阮瑀《文质论》中既称“言多方者,中难处也”,又称“少言辞者,政不烦也”,“安刘氏者周勃,正嫡位者周勃,大臣木强,不至华言”,也就是从是否能够办成实事方面论证“质”重于“文”。阮瑀又云“孝文上林苑欲拜啬夫,释之前谏,意崇敦朴”,说到汉代抑压能说会道者的一件史事,《史记·张释之传》载:汉文帝视察上林苑,“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十余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而“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非常乐意表现“其能口对响应无穷”。于是文帝说,吏不应该就是这样吗?那个尉太差了。“乃诏释之拜啬夫为上林令”。这时候张释之有所进谏,他说:
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斅此啬夫谍谍利口捷给哉!且秦以任刀笔之吏,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敝徒文具耳,无恻隐之实。以故不闻其过,陵迟而至于二世,天下土崩。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实。且下之化上疾于景响,举错不可不审也。[19]
于是文帝不拜啬夫。这是对“谍谍利口捷”“争为口辩”的批判,所谓“徒文具耳,无恻隐之实”,是从“实”着眼来讨论吏的才华的。
应玚《文质论》以“且少言辞者,孟僖所以不能答郊劳也”与“夫谏则无义以陈,问则服汗沾濡,岂若陈平敏对,叔孙据书,言辨国典,辞定皇居”,于是称“然后知质者之不足,文者之有馀”。他先说“少言辞者”办不成事,又称“敏对”“据书”“言辨”“辞定”之类的“文”才能成事,也是从能否办成实事来论证“文质”的。
阮瑀、应玚的《文质论》,无论正方、反方都“尚实”,而如此高于文学一层的“文质”“尚实”的论证,也为日后文体风格的“文质”的论证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