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研究论丛(2020年第1辑/总第39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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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水外交的战略目标、实践路径与模式分析

——以2011~2019年湄公河地区为例[1]

张励

【内容提要】自21世纪联合国倡议水外交以来,韩国与中国、美国、日本、欧盟等同步开展了水外交实践。湄公河流域作为全球水冲突最严重的四大地区之一,已成为韩国积极实施水外交的重点区域,更是其在东南亚地区发挥影响力、实现“新南方政策”等战略目标的重要舞台。2011~2019年,韩国在湄公河流域的水外交主要通过水资源平台建设、水资源项目与资金投入、水资源危机公关与管控、国际水外交话语权打造等多种独具特色的模式展开,并不断加强自身在全球水外交上的领导作用。

【关键词】韩国 水外交 湄公河 实践路径 模式分析

【作者简介】张励,复旦大学一带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上海高校智库复旦大学宗教与中国国家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

世界银行前副行长伊斯梅尔·萨拉杰丁(Ismail Serageldin)曾指出:“如果说本世纪(20世纪)的许多战争由石油引发,那么下个世纪(21世纪)水将成为引起战争的根源。”[2]2011年,韩国与全球同步开始实施水外交,并在全球四大水冲突地区[3]之一——湄公河流域进行了积极的实践。与此同时,韩国在水资源平台建设、水资源项目与资金投入、水危机公关与管控、国际水外交话语权打造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水外交实践模式,深化了全球水外交理论,并成为其他国家水外交借鉴的重要内容。在第七届世界水论坛(World Water Forum)上,韩国就曾表示自己“作为负责任的中等国家正在加强其在水外交上的领导作用”。[4]目前,国内外水外交研究领域包括韩国学界对韩国水外交的发展,尤其是韩国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实践内容、模式、特点等进行细致研究的成果仍相对较少。[5]对全球水外交中典型的“韩国案例”进行研究,将对未来中国水外交理论研究的发展、中韩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互动,以及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 全球水外交的兴起与韩国的战略目标选择

近几十年来,由水资源引发的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冲突正深刻影响着全球格局的转变、地区秩序的构建以及国家战略利益的发展。在此背景下,2011年联合国正式呼吁推进水外交,中国、美国、日本、欧盟等国政府或政府间国际组织纷纷展开研究与实践。韩国作为具有影响力的中等国家代表也进行了水外交实践,并做出了对应的战略目标选择。

(一)全球水外交的兴起

1.水外交研究的历史源流

全球水外交研究的发展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1980年前的“铺垫期”。该阶段从历史学、地理学、人类学等多学科角度探讨了河流水合作、水冲突和水管理的议题,但在研究过程中并没有明确提出水外交相关概念、案例,也未出现“水外交”一词。该阶段有关水外交的研究为之后的理论开创与案例研究开辟了道路,积累了经验。[6]

第二,1980~2010年的“萌芽期”。该阶段在研究跨界水资源问题中,首次出现了“水外交”一词。同时,水外交研究涵盖地区较广,包括了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非洲等,还出现了专门探讨中国水外交的文章。但该阶段的水外交研究尚处在对具体实际问题的对策提出与问题解决阶段,少有涉及水外交理论的探讨。[7]

第三,2011年至今的“发展期”。在这一阶段,水外交研究已经逐步发展到理论与案例并举、学术与实践共进的层面。从研究内容上来看,国内外对于水外交理论的研究开始兴起,案例研究也进一步增多。[8]从研究平台上来看,研究活动的开展不仅通过论著、报告等纸质平面形式,还通过专门的学术交流与培训等立体形式。[9]从研究实际运用上来看,政府间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与部分国家(如韩国、中国、印度等)已经开始逐渐将水外交运用到具体的跨界水资源处理与外交实践中。[10]

综上所述,水外交的学术研究与实践运用总体上于1980年起开始逐渐发展,并呈现出实践行动多于学理探索、学理概括晚于实践行动的特征。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在第二个阶段一些国家尚未使用“水外交”一词来指代其在跨界水资源议题上的外交行动,但事实上这些行动已经具备水外交之实,并与其在第三个阶段正式开展水外交的行动相匹配。

2.水外交概念与实施主体分类

当前,国内外学界从不同学科和视角对水外交概念进行了多种定义和阐述。本文采用国际关系视角下的水外交概念,即水外交是指一国政府或政府间国际组织为确保跨界水资源开发需求或水地缘战略利益,通过传统方式与技术方式与另一(多)国政府或政府间国际组织展开的一种灵活多变的活动。[11]

水外交的实施主体一般是某一国的政府或某一政府间国际组织。基于地理位置、目标指向等因素,水外交实施主体可以细分为以下三类(如表1所示)。

第一,全球(或区域)水资源冲突管理类行为体。该类行为体中有些并非直接坐落于河流沿岸地区,如联合国;有些则直接坐落于河流沿岸地区,如湄公河委员会(Mekong River Commission)。其目标指向主要基于全球利益或地区整体利益,致力于保障全球或区域内跨界河流沿岸国家的水权,推动合理的水经贸关系发展,保证流域内生态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倡导避免因水资源冲突而导致地缘秩序动荡。

第二,跨界水资源直接冲突行为体。该类行为体坐落于跨界河流沿岸地区并深受此影响。其目标指向在于维护自身水资源开发权利,促进水经贸关系发展,辅助实现对外战略目标,促进地缘秩序建设,保障流域生态健康,以及应对域内外水竞争。该类行为体是水外交最重要的实施主体,其代表有中国、湄公河国家(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印度、土耳其等。

第三,跨界水资源间接冲突行为体。该类行为体不坐落于跨界河流沿岸,其所受到的水资源开发利益冲击相较跨界水资源直接冲突行为体要小。该类行为体的目标指向更多在于辅助实现本国对外战略目标,促进地缘秩序建设,保障流域生态健康,促进水经贸关系发展,以及应对域内外水竞争。该类行为体的代表有韩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

表1 水外交实施主体分类[12]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类跨界水资源直接冲突行为体和第三类跨界水资源间接冲突行为体会根据水外交实施流域的不同而发生转换。例如,如果以湄公河(Mekong River)流域为实施地区,那么韩国应属于第三类跨界水资源间接冲突行为体,其目标指向主要在于通过水外交来增加自身在湄公河地区的地缘政治经济影响力;但如果是以韩国与朝鲜之间的临津江(韩语:;朝鲜语:[13]流域为实施地区,那么韩国则转换为第二类跨界水资源直接冲突行为体。同样,对于美国而言,在湄公河流域,美国应作为第三类跨界水资源间接冲突行为体,其目标指向更多在于参与湄公河地区秩序的构建与辅助自身对外战略目标的实现;但如果涉及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哥伦比亚河(Columbia River)[14]的跨界水资源冲突,美国便转换为第二类跨界水资源直接冲突行为体,其首要目标在于保证自身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权。

(二)韩国水外交的战略目标选择

湄公河流域是全球四大水冲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且韩国在该流域的水外交实践具有长期性和典型性。基于上述条件与水外交实施主体分类可以得出,韩国作为跨界水资源间接冲突行为体在湄公河流域实施水外交,其主要战略目标在于“对外战略”“经贸发展”“地缘秩序”“国际水外交话语权”等方面。

第一,辅助韩国“新亚洲构想”(New Asia Initiative)、“新南方政策”(New Southern Policy)等对外战略。2009年韩国在经济与外交的双重驱动下提出“新亚洲构想”,并指出要将过去偏重同中国、日本的外交关系扩大至全亚洲,向东南亚、中亚、南亚等地区扩展,[15]并在经济、绿色发展、安保、文化、能源等方面施行建立合作关系的新型外交战略。2017年韩国又提出“新南方政策”,重点构建韩国与东盟未来共同体,并准备扩大韩国—湄公河基金、韩国—东盟基金等。[16]不难看出,无论是“新亚洲构想”还是“新南方政策”,韩国始终将湄公河地区与绿色发展议题视为其对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韩国在湄公河地区积极的水外交实践,极大程度地辅助了其整体对外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改变韩国对外经贸关系发展格局,并提高其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水平。韩国一直希望改变经贸关系过多依赖中国、美国、日本等国市场的经济格局(如表2和表3所示),[17]欲加大在东南亚地区尤其是湄公河地区的出口份额,且韩国一直有意参与泰国[18]、柬埔寨[19]、老挝等湄公河国家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此,韩国水外交在湄公河地区积极拓展,为韩国扩大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利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与此同时,韩国水外交及时有效的水危机公关与管控也为韩国与湄公河国家水经济关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表2 2018年韩国对主要贸易伙伴出口额

表3 2019年1~9月韩国对主要贸易伙伴出口额

第三,提升韩国在湄公河地区的影响力,并为其构建地区秩序赢得空间。水资源议题不仅关乎上层决策者,也直接涉及普通大众,是受众面较广的领域。因此,韩国水外交在湄公河地区的实施能为其持续提高自身影响力、国际声誉与国家形象提供助力。同时,鉴于部分湄公河国家对与中国在水资源合作上有一定的担忧与疑虑,韩国水外交将为湄公河国家在水议题合作上提供更多选择和筹码,从而加强湄公河国家与韩国之间的利益关联,为韩国在该地区的地区秩序构建赢得空间。

第四,增强韩国的国际水外交话语权。水外交相较于经济外交、公共外交等是新兴外交,因此,在全球范围内暂未形成某国或某几国在政界或学界主导水外交话语权的局面。但从2011~2019年的水外交理论与实践发展过程中不难看出,各国政界与学界已经逐步认识到水外交对自身的重大战略意义,并纷纷加大投入。韩国除主办第七届世界水论坛并表示要加强其在水外交上的领导力,[20]更需要通过在理想地域的实践案例来增强该意愿的说服力。韩国水外交在湄公河地区的实践,无疑将进一步加强其在国际水外交话语权上的影响力,从而增强其在国际水外交领域中的威信。

二 2011~2019年韩国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实践

湄公河流域是诸多国家水外交竞争激烈的区域。韩国作为湄公河跨界水资源间接冲突行为体,其水外交实施的主要目标并非维护水权,而是在于辅助自身实现对外战略目标、构建地区秩序、改变对外经贸发展格局以及增强国际水外交话语权。因此,韩国在湄公河流域的水外交主要从水资源平台建设、水资源项目与资金投入、水资源危机公关与管控、国际水外交话语权打造四个方面展开。

(一)水资源平台建设

韩国通过举办和参与“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ROK-Mekong Foreign Ministers' Meeting)等加强其在湄公河水资源议题上的影响力。2011年韩国与柬埔寨、老挝、泰国、越南、缅甸启动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机制,通过了《关于建立韩国—湄公河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繁荣文明的汉江宣言》,提出要创造“湄公奇迹”,并就水资源保护等内容进行合作。[21]2014年在韩国首尔举行的第四届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上,与会各国重点讨论了湄公河地区的开发合作等,并通过了包含未来三年具体合作目标和方向的“行动计划”。这是自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召开以来第一次通过“行动计划”。通过联合主席声明,与会各国宣称将努力实现三大合作目标——与东盟的联系、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发展,并扩大在基础设施、信息通信技术、绿色增长、水资源开发、农业和农村开发、人才培养六个领域内的合作项目。[22]2016年在老挝万象举行的第六届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上,各国外长就近年来湄公河五国与韩国落实《2014~2017年韩国—湄公河国家行动计划》(ROK-Mekong Action Plan 2014-2017)所取得的进展,尤其是落实湄公河水陆交通研究项目等典范项目表示认可,同时表示要与包括湄公河委员会在内的湄公河地区各伙伴及国际组织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23]2017年在韩国釜山召开的第七届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上,各国外长对《2014~2017年韩国—湄公河国家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高度评价韩国为与湄公河国家合作所做出的贡献,同时对有关水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农业与农村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合作项目所取得的积极成效表示肯定。各国外长在探讨至2020年的下一阶段合作计划时还强调了要加强在湄公河水资源以及其他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管理上的合作力度等内容。[24]2018年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八届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上,韩国强调了实施“新南方政策”以及加强与湄公河国家的合作,并向韩国—湄公河国家合作基金会提供资金,同时湄公河国家各外长就对韩国—湄公河国家合作机制进行升级表示认可与支持。未来合作中韩国与湄公河国家将继续重视环保合作,预防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湄公河区域所发生的灾害,对湄公河水源进行可持续管理,扩大与湄公河委员会合作的范围等。[25]2019年在泰国举行的第九届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上,成员国高度评价韩国通过官方开发援助和韩国—湄公河国家合作基金会为湄公河地区提供的支持,并欢迎韩国“以人为中心的和平与繁荣共同体”的“新南方政策”。会议还就重点实施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包括可持续水管理和使用项目,与湄公河委员会保持密切配合达成一致。此外,六国就水资源安全(包括跨国水资源安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26]韩国通过启动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机制打造了进行水资源议题探讨的平台,并十分重视在每年举办的会议上与湄公河国家进行水资源合作内容的建设与完善。

(二)水资源项目与资金投入

韩国依靠其资金与技术优势加强在湄公河地区水资源项目建设、贷款、援助等方面的投入。其一,与湄公河国家展开河流治理方面的合作,帮助老挝和柬埔寨改造河流河道。韩国从经济发展合作基金中为老挝提供了4000万美元的贷款,主要用于两个项目,其中之一就是老挝万象湄公河沿岸发展建设项目。韩国在河道管理方面有着成熟的经验,这些经验为老挝万象湄公河沿岸发展项目提供了帮助。此外,韩国还帮助柬埔寨改建原来的克朗本力河(Krang Ponley River),改建工程在2013年4月全面完成。改建后的克朗本力河两岸形成了可以耕种的土地,河上筑起了堤坝,修起了蓄水池,有助于干旱季节的农田灌溉。其二,韩国向湄公河国家提供的大量援助资金占其1987年至2017年向东盟提供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总额的74%。2013~2017年,韩国为韩国—湄公河国家合作基金会提供430万美元的资金援助。这些资金主要用于韩国与湄公河国家开展水资源管理、森林种植等领域的合作项目以及合作活动。[27]

(三)水资源危机的公关与管控

韩国在湄公河水资源项目上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危机公关与危机管控。2018年7月23日,在老挝南部,由韩国的SK工程与建设公司(SK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建造的桑片—桑南内水电站大坝发生严重溃坝事故,超过50亿立方米洪水快速下泄,造成近30人死亡,130余人失踪,6000余人无家可归。该事件成为老挝数十年来最严重的一次水灾。与此同时,位于老挝下游的柬埔寨也受到影响。[28]韩国政府获悉后积极行动,多次向老挝政府表示慰问并派出应急救援队。韩国高层领导人在多种场合数次向老挝政府表示慰问,表现出对湄公河水资源议题的重视。韩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尹淳九2018年8月在老挝出席第16届东亚论坛期间会见老挝外长沙伦赛,就老挝南部发生大坝坍塌事故导致当地居民受灾表示深切慰问,并表示韩国政府将为灾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积极支持重建工作。[29]2018年11月,韩国总统文在寅在新加坡同老挝总理通伦·西苏里举行会谈,再次对溃坝事故表示慰问,并承诺继续关注援助灾民和重建灾区工作。[30]2019年3月,韩国国务总理李洛渊在中国海南博鳌同老挝总理通伦·西苏里举行会谈,继续就老挝溃坝事故承诺努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并希望开展各方都能接受的公正调查。[31]此外,韩国多次向老挝派出救援队进行营救。溃坝事件当月,韩国就向溃坝灾区派遣了第一批海外应急救援队,在萨南赛县医院和阿速坡省医院救治了200多名灾民。次月韩国又派出第二批海外应急救援队,应老挝之请将水传染病防疫专家和流行病学调查员编入二队。同时,韩国政府援助价值50万美元的救灾物资,包括2200多条毛毯、4500多条毛巾、5000多个水桶和大韩红十字会的5000多个急救包。[32]韩国高层领导人长期以来多次的诚恳表态以及及时有效的援助,使其在水资源危机的公关与管控上获得了对象国的谅解,有助于其后续水资源合作的展开。

(四)国际水外交话语权的打造

韩国在湄公河地区积极实践水外交的同时,又通过主办世界水论坛来增强其在全球尤其是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话语权,为其进一步推进在该地的水外交创造条件。世界水论坛有“水奥林匹克”之称,是世界最大的水务国际会议,由世界水理事会每三年举办一次(如表4所示)。2015年4月,韩国主办了主题为“水——人类的未来”(Water for Our Future)的第七届世界水论坛,来自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国际机构负责人,以及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企业代表等约4.1万人共同探讨“水安全”“水与发展和繁荣”“可靠的实施机制”等关于未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议题。韩国最高领导人朴槿惠总统对此十分重视,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上致辞。与此同时,韩国充分借助此次主办契机,面对来自全球的多元化群体代表,表达了作为负责任的中等国家要加强其在水外交上的领导力的意愿。[33]韩国主办世界性水议题论坛的举动无疑向湄公河国家展示出其对水资源议题的重视、决心和持续性投入,提升对方的信任,从而进一步掌握了水外交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保证其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实施绩效。

表4 1997~2018年世界水论坛

续表

三 韩国水外交模式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

长期以来,韩国水外交在平台、资金、项目、危机公关、话语权掌控上形成了独特的实践模式。根据水外交绩效评估体系,[34]韩国在项目资金投入面、危机管控、话语权掌控三方面表现为“强”,在平台建设方面表现为“中”(如表5所示)。因此,对韩国水外交优势之处的分析,将为中国进一步完善水外交以及与韩国在湄公河地区进行良性互动提供有益的启示。

表5 韩国水外交实施领域效果分析

(一)韩国水外交的模式分析

韩国作为中等国家,虽然无法像大国一样在水外交中依靠强大的政治资源、国际影响力、资金支持、技术支持等来进行实践,但其精细化的平台布局,以及关注多元受益群体、注重以“主导者”身份来增强国际水外交话语权、高度重视危机公关与管控等举措,也使其在水外交实施过程中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一,韩国水外交在平台功能建设上有长期的精细布局与规划,并主要体现在对自身平台的长期建设和与他者平台的积极合作。首先,2011~2019年,韩国水外交通过架构含水议题探讨功能的平台——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以及提出包含水资源保护与绿色发展议题的“汉江宣言”与“行动计划”,不断延伸和拓展韩国水外交平台功能的覆盖面,建立起湄公河水资源发展、灾害防治等规则。其次,韩国水外交平台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与包容性,注重与地区内重要的水资源合作组织——湄公河委员会进行合作。韩国水外交历经多年的发展,在平台功能建设上已经较为完善,并且建立起了与其他平台的良好关系。

第二,韩国保持了与自身实力匹配的项目资金投入,且关注群体分布相对全面。韩国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实施过程中十分注重受益群体的多元化与全面性,其参与项目既包含大坝等大型水利设施建设,也涵盖促进沿岸发展的河道改建工程,同时涉及河流灾害防治合作,并不断强调可持续管理湄公河水资源以及绿色发展的理念。这使得韩国水外交不仅给当地的政府、企业群体带来了利好,更为居住在河流沿岸的普通民众带来了实惠。因此,虽然韩国水外交在湄公河地区的整体项目资金投入总数和规模上不及大国,但其注重多元化、全面性受益群体的水外交实践模式,保证了其水外交的实施绩效,并最大化其知名度,同时也使其不易受到指责或者误解。

第三,韩国水外交在危机公关与管控的重视度与持续度上较强。由于水资源问题直接牵涉人类生存发展、国家政治经济利益等重大问题,因此考核水外交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之一便是在水危机中公关与管控效果的好坏。2018年韩国承建的大坝给老挝及其下游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在该流域内的历史上亦属罕见。韩国通过高层领导人在重要国际场合多次致歉、发布相关信息以及多次派遣救援人员,最大化缓解了国际舆论的指责,未使湄公河国家对其在水资源合作上进行“妖魔化”。因此,韩国在水外交危机公关中表现出的政府高度重视与诚恳致歉的态度,使得其更易获得对象国的原谅和信任,也便利于今后工作的展开。

第四,韩国注重以“主导者”而非“参与者”的身份来增强国际水外交话语权。韩国在国际水外交话语权掌握与议题设置上表现出强烈的领导意愿,并以“主导者”身份借助主办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水议题国际会议来扩大其在国际水外交上的话语权,同时通过在湄公河地区进行积极的水外交实践来印证其在国际会议上表达的愿意在国际水外交中起到积极作用的观点,而这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强了湄公河国家乃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对韩国在国际水外交作用发挥上的信赖。

(二)对中国的启示

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实践取得了迅速发展,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内容等方面变得更为全面、有效、合理。[35]同时,韩国是中国在湄公河地区水外交互动的重要对象,基于中韩关系主流向上、向好,且中韩关系为中国周边外交新范式的基础,[36]中韩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呈现趋于合作与良性竞争的趋势。未来中国作为跨界水资源直接冲突行为体,在湄公河地区的水外交目标指向保障自身水权,维护水经贸关系,促进对外战略实现与地缘秩序建设,以及合理应对与域内外行为体的竞争与合作。因此,中国水外交应围绕“分歧管控、合作共赢”[37]的基本原则,不断进行自我完善。

第一,推动与完善水资源合作平台与管理机制建设。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直到2015年才建立了涵盖流域六国的水资源平台,因此未来中国要进一步提升对水资源合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澜湄水资源中心的管理建设,持续召开“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并邀请来自六国的政界、商界、学界、非政府组织、社区民众代表参与。同时,中国还需要在进一步保证《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水资源合作”板块内容[38]实现的基础上,尽快落实《澜湄水资源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并注重湄公河国家各自的诉求,设计细致和可具体执行的管理规则。

第二,提升和掌握国际水外交话语权。中国在湄公河水议题上长期面临部分国际舆论的无端指责,因此在未来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同时着手。一是关注舆论反响,对不实信息及时做出反馈。中国要及时获悉不实言论,并迅速做出正面积极回应,通过多语言进行传播,避免误解。在重大事件上,还可以由高层领导人就相关事件进行发声。二是与流域内相关利益行为体共同发声。中国可以通过与湄公河国家以及湄公河委员会联合,以发布联合研究报告的形式对不实炒作予以回击,把握湄公河议题的国际话语权。三是积极主动承办或者主办水议题国际会议。中国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国际影响力与综合实力,邀请全球各方行为体代表参与并了解中国水外交,避免误解,同时扩大自身在国际水外交中的影响力。

第三,扩大水资源项目受益群体并建设水资源合作人脉工程。一是中国在继续推进水利基础设施、航道安全与经济投入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在技术提供、人才培养、信息分享方面的力度,同时还要增加惠及民生的河道改善、河岸社区建设等“投入小、效果好”的项目,以不断提升湄公河国家不同阶层对中国的好感度。二是中国要培养水资源合作的人脉。中国政府应与湄公河国家相关执政党、在野党领导人以及一些重要的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建立起密切、广泛的联系,同时要继续强化青年群体、知识群体有关“澜湄治理”的交流基础,充分发挥“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治理与发展青年创新设计大赛”(YICMG)的平台作用,增强六国青年互动,加深相互间友谊,为澜湄绿色发展献计献策,提供有效治理方案,并为未来澜湄水资源治理相关负责人的共同协商夯实基础。

第四,合理应对同域内外行为体的竞争与合作。一是巩固澜湄水资源合作机制并与域内外行为体进行良性合作。中国水外交首先要立足自身,不断推动和完善澜湄水资源合作机制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加强与域内外行为体的联系,寻求相互间水资源合作的利益结合点,推进部分水议题的联合研究,提高水治理成效。二是中国水外交须提前布局以应对域内外水竞争投入力度的加强。湄公河水资源议题越来越成为域内外行为体的关注焦点,湄公河委员会的“本地化”趋势与域外国家投入的“持续化”都表明它们将在湄公河水资源议题上加大介入力度,以此影响流域内的地缘政治走向及经济发展。对此,中国水外交应加以重视,主动出击并提前布局。

Strategic Objectives,Practical Paths and Pattern Analysis of Republic of Korea's Water Diplomacy:A Case Study of the Mekong Region from 2011 to 2019

Zhang Li

Abstract Since the United Nations proposed water diplomacy in the 21st century,Republic of Korea has conducted water diplomacy with China,the United States,Japan,and the European Union at the same time.As one of the four most serious water conflict regions in the world,the Mekong River Basin has become a key area for Republic of Korea to implement water diplomacy actively.It is also an important stage for Republic of Korea's influence in Southeast Asia and the realization of strategic goals such as the “New Southern Policy”.From 2011 to 2019,Republic of Korea's water diplomacy in the Mekong River Basin was practiced through a variety of unique modes,such as water resource platform construction,water resources projects and capital investment,water crisis public relations and control,and the right to international water diplomacy.Meanwhile,Republic of Korea continues to strengthen its leadership role in global water diplomacy.

Keywords Republic of Korea;Water Diplomacy;Mekong River;Practical Paths;Pattern Analysis


[1]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构建视阈下的水冲突新态势与中国方略研究”(项目编号:18CGJ016)、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澜湄合作机制下联合护航的升级发展路径与云南作用研究”(项目编号:JD2017YB0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项目“中国水外交的历史演进、理论构建与当代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019T12028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5批面上资助项目“国际社会对澜湄合作机制的意图认知与中国经略之策研究”(项目号:2019M651392)的阶段性成果。本文受第一届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感谢郑继永教授、詹德斌教授提出的宝贵意见,文中纰漏由笔者负责。

[2]Mary H.Cooper,“Global Water Shortages:Will the Earth Run out of Freshwater,”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Researcher,Vol.5,No.47 (1995),p.1115.

[3]全球四大水冲突地区分别是湄公河流域、阿姆河流域、底格里斯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参见Benjamin Pohl et al.,“The Rise of Hydro-Diplomacy:Strengthening Foreign Policy for Transboundary Waters,”Adelphi Report,2014,p.8。

[4]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Republic of Korea,“ROK Hosts the Ministerial Conference of the 7th World Water Forum,” April 13,2015,http://www.mofa.go.kr/eng/brd/m_5676/view.do?seq=315130&srchFr=&amp.

[5]参见Kim Taeyoon et al.,“Korea's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with the Mekong Region,” World Economy,Vol.3,No.40 (2013),pp.1-4;李永春《试析韩国的湄公河开发战略》,《东南亚研究》2013年第6期,第55~61页;张励、卢光盛《“水外交”视角下的中国和下湄公河国家跨界水资源合作》,《东南亚研究》2015年第1期,第42~50页;韦丽华、于溱《湄公河多边合作机制下越南与韩国、印度的合作》,《南洋问题研究》2017年第4期,第82~96页;等等。上述研究成果均有涉及韩国湄公河水外交和跨界水资源合作这两个议题的内容。

[6]该阶段的代表作有Eugene Rober Black,“International River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48,No.2 (1954),pp.287-289;Remi Nadeau,The Water War,Rockville:American Heritage Publishing Company,1961;Daniel M.Ogden,“Political and Administrative Strategy of Future River Basin Development:The National View,” Political Research Quarterly,Vol.15,No.3 (1962),pp.39-40;Albert Lepawsky,“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of River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39,No.4 (1963),pp.533-550;Jasper Ingersoll,“Mekong River Basin Development:Anthropology in a New Setting,”Anthropological Quarterly,Vol.41,No.3 (1968),pp.147-167;Eugene Rober Black,The Mekong River:A Challenge in Peaceful Development for Southeast Asia,National Strategy Information Center,1970;Virginia Morsey Wheeler,“Co-Operation for Development in the Lower Mekong Basin,”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64,No.3 (1970),pp.594-609;John M.Orbell and L.A.Wilson,“The Governance of Rivers,” The Western Political Quarterly,Vol.32,No.3 (1979),pp.256-264;úrsula Oswald Spring,“Hydro-Diplomacy:Opportunities for Learning from an Interregional Process,” in Clive Lipchin et al eds.,Integrated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and Security in the Middle East,Dordrecht:Springer,2007,pp.163-200;王庆《湄公河及其三角洲》,《世界知识》1963年第12期;明远《摩泽尔河的运河化》,《世界知识》1964年第12期;竹珊《尼日尔河三角洲》,《世界知识》1964年第19期;等等。

[7]该阶段的代表作有:Nurul Islam Nazem and Mohammad Humayun Kabir,Indo-Bangladeshi Common Rivers and Water Diplomacy,Bangladesh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nd Strategic Studies,1986;Surya Subedi,“Hydro-Diplomacy in South Asia:The Conclusion of the Mahakali and Ganges River Treatie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Vol.93,No.4 (1999),pp.953-962;Bertram Spector,“Motivating Water Diplomacy:Finding the Situational Incentives to Negotiate,” International Negotiation,Vol.5,No.2 (2000),pp.223-236;Marwa Daoudy,“Syria and Turkey in Water Diplomacy (1962-2003),” in Fathi Zereini,et al.eds.,Water in the Middle East and in North Africa:Resources,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Berlin:Springer,2004,pp.319-332;Apichai Sunchindah,“Water Diplomacy in the Lancang-Mekong River Basin:Prospects and Challenges,” Paper presented at the Workshop on the Growing Integration of Greater Mekong Sub-regional ASEAN States in Asian Region,September 2005,Yangon,Myanmar,pp.20-21;Zainiddin Karaev,“Water Diplomacy in Central Asia,” Middle East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9,No.1 (2005),pp.63-69;Indianna D.Minto-Coy,“Water Diplomacy:Effecting Bilateral Partnerships for the Exploration and Mobilization of Water for Development,” SSRN Working Paper Series,2010;弗兰克·加朗《全球水资源危机和中国的“水资源外交”》,《和平与发展》2010年第3期;等等。

[8]该阶段的代表作有:Shafiqul Islam et al.,Water Diplomacy:A Negotiated Approach to Managing Complex Water Networks,New York:RFF Press,2013;Benjamin Pohl et al.,“The Rise of Hydro-Diplomacy:Strengthening Foreign Policy for Transboundary Waters,” Adelphi Report,2014;Shafiqul Islam and Amanda C.Repella,“Water Diplomacy:A Negotiated Approach to Manage Complex Water Problems,”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Water Research & Education,Vol.155,No.1(2015),pp.1-10;Shafiqul Islam et al.eds.,Water Diplomacy in Action:Contingent Approaches to Managing Complex Water Problems,New York:Anthem Press,2017;Anoulak Kittikhoun and Denise Michèle Staubli,“Water Diplomacy and Conflict Management in the Mekong:From Rivalries to Cooperation,” Journal of Hydrology,Vol.567,2018,pp.654-667;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合作及战略布局》,《国际关系研究》2014年第4期;郭延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国周边水外交》,《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5年第2期;廖四辉、郝钊、金海、吴浓娣、王建平《水外交的概念、内涵与作用》,《边界与海洋研究》2017年第6期;李志斐《美国的全球水外交战略探析》,《国际政治研究》2018年第3期;等等。

[9]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合作及战略布局》,第27页。

[10]例如United Nations Institute for Training and Research,“Introduction to Water Diplomacy,”http://www.unitar.org/event/introduction-water-diplomacy;《联合国呼吁推进“水外交”政策》,福布斯中文网,http://www.forbeschina.com/review/201103/0008356.shtml;《印度提议对华开展“次区域水外交”》,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12/27/c_124156187.htm;《安理会推动“水外交”强调水在维持和平与安全中的特殊作用》,联合国新闻,2016年11月26日,http://www.un.org/chinese/News/story.asp?NewsID=27148;等等。

[11]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资源的合作与冲突》,云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7,第32页。

[12]“实施主体”“地理位置”“目标指向”三个指标与内容相对固定,“代表行为体”分类则呈现动态变化。这里的分类以湄公河为实施流域进行划分。

[13]临津江位于朝鲜半岛中部,发源于朝鲜境内马息岭山脉的头流山,向西南穿过“三八线”流入韩国,于黄海沿岸注入汉江河口,全长254千米,流域面积8118平方千米。

[14]哥伦比亚河位于北美太平洋西北地区,发源于洛矶山脉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内的部分,向南流入美国华盛顿州,最后注入太平洋,全长2044千米,流域面积415211平方千米。

[15]汪伟民:《韩国欧亚战略的演进:过程、特征与展望》,《韩国研究论丛》2017年第1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第5页。

[16]薛力:《韩国“新北方政策”“新南方政策”与“一带一路”对接分析》,《东北亚论坛》2018年第5期,第64页。

[17]《文在寅力推“新南方政策”》,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globe/2018-08/06/c_137349619.htm。

[18]宋效峰:《中等强国视角下的韩国东南亚外交》,《东南亚南亚研究》2013年第2期,第11页。

[19]《韩国斥资2亿美元收购柬埔寨腰果,开发水利灌溉项目》,搜狐网,2017年2月22日,http://www.sohu.com/a/126924437_612979。

[20]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Republic of Korea,“ROK Hosts the Ministerial Conference of the 7th World Water Forum,” April 13,2015,http://www.mofa.go.kr/eng/brd/m_5676/view.do?seq=315130&srchFr=&amp.

[21]《首届韩国—湄公河国家外长会议在首尔举行》,凤凰网,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11108/5010661.shtml。

[22]参见《韩国与湄公河五国举行外长会议 拟加强民间交流》,新华网,http://news.xin huanet.com/world/2014-07/28/c_126806456.htm;《韩国—湄公河外长会议首次通过“行动计划”》,国际在线,http://gb.cri.cn/42071/2014/07/30/5931s4634204.htm。

[23]《第六届湄公河五国—韩国外长会议在老挝万象召开》,越南通讯社,2016年7月25日,https://zh.vietnamplus.vn/第六届湄公河五国韩国外长会议在老挝万象召开/53464.vnp。

[24]《第七届湄公河五国—韩国外长会议在韩国召开》,越南通讯社,2017年9月5日,https://zh.vietnamplus.vn/%E7%AC%AC%E4%B8%83%E5%B1%8A%E6%B9%84%E5%85%AC%E6%B2%B3%E4%BA%94%E5%9B%BD%E9%9F%A9%E5%9B%BD%E5%A4%96%E9%95%BF%E4%BC%9A%E8%AE%AE%E5%9C%A8%E9%9F%A9%E5%9B%BD%E5%8F%AC%E5%BC%80/69862.vnp。

[25]参见《韩国湄公河外长会今在新举行》,韩联社,https://cn.yna.co.kr/view/ACK20180803005800881;《第八届韩国—湄公河外长会在新加坡召开》,越南人民军队网,2018年8月4日,https://cn.qdnd.vn/cid-6123/7183/%E7%AC%AC%E5%85%AB%E5%B1%8A%E9%9F%A9%E5%9B%BD-%E6%B9%84%E5%85%AC%E6%B2%B3%E5%A4%96%E9%95%BF%E4%BC%9A%E5%9C%A8%E6%96%B0%E5%8A%A0%E5%9D%A1%E5%8F%AC%E5%BC%80-552064。

[26]《第九届湄公河—韩国外长会议在泰国举行》,越南通讯社,2019年8月3日,https://cn.nhandan.com.vn/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_news/item/7176601-%E7%AC%AC%E4%B9%9D%E5%B1%8A%E6%B9%84%E5%85%AC%E6%B2%B3-%E9%9F%A9%E5%9B%BD%E5%A4%96%E9%95%BF%E4%BC%9A%E8%AE%AE%E5%9。

[27]参见《韩国湄公河外长会今在新举行》,韩联社,https://cn.yna.co.kr/view/ACK20180803005800881;《第八届韩国—湄公河外长会在新加坡召开》,越南人民军队网,2018年8月4日,https://cn.qdnd.vn/cid-6123/7183/%E7%AC%AC%E5%85%AB%E5%B1%8A%E9%9F%A9%E5%9B%BD-%E6%B9%84%E5%85%AC%E6%B2%B3%E5%A4%96%E9%95%BF%E4%BC%9A%E5%9C%A8%E6%96%B0%E5%8A%A0%E5%9D%A1%E5%8F%AC%E5%BC%80-552064。

[28]《奇迹!老挝大坝废墟中发现一名婴儿,独自存活近两周》,环球网,http://world.huanqiu.com/exclusive/2018-08/12688306.html。

[29]《韩外长助理会老挝外长称积极支持溃坝重建》,韩联社,https://cn.yna.co.kr/view/ACK20180829003200881?section=search。

[30]《文在寅同老挝总理西苏里举行会谈》,韩联社,https://cn.yna.co.kr/view/ACK20181114003100881?section=search。

[31]《韩老总理在博鳌举行会谈》,韩联社,https://cn.yna.co.kr/view/ACK20190328005000881?section=search。

[32]《韩政府明再派老挝溃坝救援队》,韩联社,https://cn.yna.co.kr/view/ACK20180806004600881?section=search。

[33]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Republic of Korea,“ROK Hosts the Ministerial Conference of the 7th World Water Forum,”April 13,2015,http://www.mofa.go.kr/eng/brd/m_5676/view.do?seq=315130&srchFr=&amp.

[34]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资源的合作与冲突》,第34~40页。

[35]张励:《水资源与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国际展望》2019年第4期,第62~68页;张励:《水外交: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跨界水资源的合作与冲突》,第88~104页。

[36]郑继永:《中韩合作:新范式、新挑战、新方向》,《当代世界》2014年第8期,第34~36页。

[37]石源华:《“分歧管控、合作共赢”是今后研究的重要方面》,《世界知识》2017年第12期,第25页。

[38]《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8-01/11/c_11222408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