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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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亚里士多德论生产与行动

通过解释为什么技艺知识必须和道德智慧(phronēsis)区分开来,亚里士多德部分地解释了他和苏格拉底之间的分歧。在他看来,智慧关系到行动(praxis),而技艺关系到生产(poiēsis)。行动和生产就其与所追求的目的之间的关系而言是不同的:

(智慧)并不是技艺知识,因为行动和生产属于不同的类型。于是,仍然存在一种可能,即智慧是一种把握真理的状态,它涉及理性,所关心的行动涉及对人而言的好事物或坏事物。因为生产的目的在它之外;而行动并非如此,因为它的目的就是“做得好”本身。(EN,1140b3—7)

智慧关心的是发现有美德的行动,而且有智慧的人选择这些行动是出于它们自身的缘故(1144a11—20)。亚里士多德反驳了以下观点:如果我们将道德智慧等同于任何类型的技艺,我们就无法把握它的关键特征。[177]

亚里士多德是否把这个批评用在苏格拉底身上?我们有某种理由假定他是这样做的,因为我们从其他章节中得知,他认为苏格拉底把美德看作技艺。在关于行动和生产的这一段里,一旦我们注意到它使我们想起《卡尔米德》中令人困惑的一段,就有了一个更具体的理由。克里底亚使用同样的对比来论证狭义的“行动”(praxis)与生产性的工作(poiēsis)不同(Ch.,163a10—c8)。但他对这个区分的使用毫无帮助;他仅仅是将“行动”等同于“产生美好的和有益的事物”(163c3)。反过来,苏格拉底并没有为了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而试着去利用这个区分。[178]的确,在一个关键点上,他明确拒绝了亚里士多德区分行动和生产的理由。在《卡尔米德》稍后的部分,他拒绝了克里底亚的提议,即科学不需要有任何不同于其运用的产物;的确,他坚持认为每一种科学都必须有一种产物,它是“某种不同于科学自身的东西”(166a3—7)。[179]苏格拉底拒绝在生产性的知识和实践知识之间做出亚里士多德的那种区分,而且他对克里底亚的提议所持有的态度很自然地来自他对这个区分的拒绝。他并不认为智慧(phronēsis)应该与技艺加以区别,也不认为应该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路线加以区分。[180]

《欧绪德谟》(292d8—e7)的劝勉插曲中那个最终的难题,为苏格拉底提供了进一步的机会去否认,智慧是一种生产某种不同于它自身的产物的技艺。如果他否认这个假设,那他就能够消除这个难题,但是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选择了这个解决方案。[181]

因此,与苏格拉底相反,亚里士多德相信,需要在生产与行动之间做出一个重要的区分。他坚持认为,这个区分表达了技艺知识与道德智慧之间的一个关键区别。他因此含蓄地批判了苏格拉底,因为后者没能认识到这个区分的重要性。

智慧关注那些目的在其自身之中的行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个事实解释了为什么智慧要求节制:“因为做出行动的原理(principle)也就是它所追求的目的;如果快乐或痛苦腐化了一个人,随之而来的就是,这个原理不再向他显现……因为恶会败坏原理。”(1140b16—20)亚里士多德评论说,并不是每一次对原理的把握都会被恶败坏。对于三角形本性的纯然理论层面的把握就不会被恶毁坏,亚里士多德还暗示说,对技艺的把握同样不会被恶毁坏。只有关于行动的原理才会受到恶的影响(1140b14—15)。

亚里士多德现在解释了他如何处理《小希庇阿斯》中关于误用的悖论:“此外,有关于技艺的美德,却没有关于智慧的美德。进一步,在技艺中,自愿犯错的人就更为可取;而对智慧来说,就像对于美德一样,自愿犯错的人更糟糕。因此,智慧是一种美德,而不是技艺知识。”(1140b21—25)如果美德是一种生产性的技艺,那么更有美德的人就是那个更能自愿犯错的人;因为既然自愿犯下的过失来自对应当予以追求之目的的错误观念,那么这种错误就与充分拥有一种只关心工具手段的技艺完全不矛盾。亚里士多德论证说,我们可以正当地否认,智慧令我们更能自愿地犯下过失,当且仅当我们看到它与目的有关且因而不是一种生产性的技艺。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批判苏格拉底是因为后者错误地将美德看作技艺。亚里士多德没有明确声称,苏格拉底的错误中也包括错误地将美德看成生产性的。但是,既然他暗示了《卡尔米德》和《希庇阿斯》中的段落,其中苏格拉底未能挑战那些(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暗示了道德智慧仅仅是一种生产性技艺的假设,因此他很有可能认为,苏格拉底不能将实践智慧从生产性知识之中区分出来,而且这是包含在将美德视作技艺的观念中的错误之一。如果我们没有意识到生产与行动之间的区分,我们可能就不会注意到美德和技艺之间的差别;同样,如果我们已经被美德与技艺之间的某些相似之处吸引,那我们就会否认或忽略行动与生产之间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