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对知识的使用与误用
我们已经论证,苏格拉底相信美德对于幸福而言是充分的,这个信念支持我们对他在《欧绪德谟》中的观点提出极端解释。不过,即使美德对于幸福是充分的,它也不一定得出智慧对于幸福而言是充分的结论。如果智慧对美德而言不是充分的,我们就可能虽有恰当的知识,却仍然会因为运用得不好而伤害自己;如果是这样,智慧最后也就被证明只是一种财产,而不是(按照苏格拉底的标准)某种真正的善。
后来的劝勉对话(从Euthd.,288d5开始)含蓄地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是没有直接予以回答。苏格拉底指出,不是每一种知识都能保证幸福;某种特定的技艺(technē)懂得正确地运用某些财产来制作产品,不过反过来,这种产品也成为新的财产并可以加以良好或糟糕地运用,而我们就需要某种更高的技艺来使用这种从属性技艺的产品(289a7—b3)。因此我们就需要一种科学(epistēmē),“生产和使用产品的知识在它身上结合在一起”(289b4—6)。苏格拉底称之为“高贵的科学”,而较高的技艺所拥有的特性能够确保幸福(289c6—8,d8—10)。
那么相关的科学是什么?我们可以说,它是产生幸福的技艺,但是我们想要知道它是如何产生幸福的。苏格拉底论证说,它必须是有益的,因此就必须产生某种对我们而言的善;由于我们到现在为止发现唯一的善就是知识,那么很显然,高贵的科学就必须通过在我们身上产生某种类型的知识,由此产生对我们而言的幸福。但这样就会出现一个问题:高贵的科学在我们身上产生了什么样的知识?如果我们说,就是那种在他人身上产生同样知识的知识,我们仍然没有说明这是何种知识。除非我们能回答那个问题,否则我们就不能说明高贵的科学产生了什么(292a4—e7)。这场讨论以没有答案而告终。
苏格拉底假定高贵科学的产物必须是某种知识,他是不是错了?他这样假定是因为,他认为知识就是他们发现的唯一的善;但是我们或许想要对这个观点提出争议。因为我们发现,知识之所以是一种善,是因为它确保了对财产的正确使用,而后者能够保障幸福。如果这种对财产的正确使用并不是一种善,那么关于如何正确使用财产的知识又怎么会是一种善?当然,我们已经找到了一个答案来回答苏格拉底提出的关于高贵科学之产物的问题;我们该不该说,它的产物就是正确地运用那些导向幸福的财产呢?
对苏格拉底的问题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好答案。什么是对财产的正确运用呢?要说清楚它是什么,我们就需要对促进幸福的因素有一个更清楚的观念。比如说,如果我们知道幸福要求财富或声望,那我们就知道,幸福的科学必须保障我们的财富或声望。但是,苏格拉底拒绝了这些关于幸福的观点,也没有用其他关于幸福科学的恰当产物的描述来取代它们。在提出最后这个难题的时候,苏格拉底将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其论证中存在的裂隙上。[160]
即使这个反驳可以得到回应,我们也可以论证说,苏格拉底做出了一个进一步的假设,而这使得他的难题无法得到解决。因为他假设,要回答“是什么保证了我们正确地运用我们的知识”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发现进一步的知识,后者保证了我们正确地运用其他知识;他将这个关于正确运用知识的问题化约为一个关于高级科学的问题。但是,我们还可以怀疑,一种高级的知识能否解决这个真正的问题。为什么我就不能在知道某样东西可以促进我的幸福的情况下,还是选择以另一种方式去行动呢?
这些困难不仅仅限于《欧绪德谟》。我们讨论过的其他对话并没有暗示,苏格拉底可以避免这些困难,或可以给出任何回答。《欧绪德谟》确实在其他对话的基础上有所推进,因为它令我们更容易看到这些困难是如何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