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危机应对
第13步:危机应对环节。
业务发起→税务目标→业务模式→签订合同→税种税事→业务承办→业务交割→资金结算→财务处理→税会差异→审核修正→纳税申报,尽管整个业务流程已经做了风险的管控,但实际的税收征管中还可能会出现争议,如何提前预判风险及化解危机,需要及时、积极、正确的应对方案。
我们认为:税务管理就是三件事:第一是税务风险控制;第二是税收业务策划;第三是税务危机公关。
税收业务策划和税务风险控制是防患于未然,而税务危机公关出现在税务检查风险爆发的这个阶段。税务风险爆发时,如何和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造成的损害,是本环节的重点。税务危机公关有一系列的流程和方法,在“植入13大危机管理”章节中详细论述。
设定本环节的目的是想说明,此时的税务风险控制已经进入危机应对环节。对税务评估、税务检查、税务稽查的异议或争议事项必须进行妥善的处理,严防税务危机演化为重大的税务事件。此环节主要控制“金税三期”系统的预警“异常”、税务检查发现的“非常”和税务稽查的“反常”事件。
1.风险项
本环节的税务风险事项:查明危机真相,处理税务事件。
通常,纳税人很怕税务机关检查。怕是对的,没有怕哪来执法的震慑作用?但怕其实是没有用的,怕也是这个事,不怕也是这个事。怕能避免问题吗?税务认定的问题到底是不是问题,税务认定的问题到底对不对,税务认定的问题到底有多严重?只有搞清事件真相,我们才有处理的方法。
2.风险点
此环节的风险主要是:①没搞清税务危机的事实真相;②没有危机应对的方案;③不会借助第三方外界力量协助危机公关。
3.证据链
证据!证据!还是证据!我们一直强调证据的重要,因为税务定性需要证据,推导事实需要证据,还原事实需要证据。在税务证据上,纳税人制作证据,而税务机关提取证据。你如果没有证据,税务机关提取什么?如果你做错了证据,税务机关会提取到什么?所谓用谎言验证谎言,得到的还是谎言,用错误的证据还原,一定还原出一个错误的事实。
本环节证据链包括但不限于:①税务机关文书;②第三方的鉴证报告;③企业申诉材料;④税务稽查案例或法院判例,等等。
4.风险案例
甲企业是乙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规定,所有的全资子公司统一变成分公司。这属于企业重组业务,原独立子公司注销,法人地位不存在了。所有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人员全部并入乙公司,成为新成立的分公司。
在正常情况下,税务机关对原甲公司的纳税审查,最多核实三年就可以了。但是检查人员却查了5年,并又延伸到第7年。税务检查工作已经进行6个月了,尚未完结,搞得企业焦头烂额、敢怒不敢言。企业该如何应对这种税务危机呢?
(1)向检查人员陈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正常的税务核实,如果不能判定为偷税的行为,核查三年就可以了,特殊情况才会延长到5年,为什么要延长到7年?甲企业与乙企业合并,成为乙企业的分公司,甲企业的纳税义务如果存在未履行的情况,是由乙企业承担的。税务机关审核甲企业时不得影响到企业的重组进程,为什么要审6个月?这明显是违反《税收征管法》的。
(3)向税务机关主管领导反映情况。这个时候不要害怕,要敢于维权才对,不能投鼠忌器。更多的时候,税务机关的个别人滥用职权,是纳税人顾虑太多给惯出来的。税收执法是有程序的,6个月还核实不完,这是能力问题,还是心理问题?
当然,遇到此类问题,我们一定要讲策略。高手过招,关键在于点到为止,撕破脸皮做事,可不是我们所倡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