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引导的乡村新型城镇化模式及其效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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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城镇化发展阶段及特征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再到新世纪以来,中国城镇化经历了缓慢发展期(1949—1978年)、迅速发展期(1979—1999年)和快速发展期三个阶段(2000—2016年)(如表2—3),城镇化表现出多个特点。

表2—3 新中国成立后(1949—2016年)城镇化率增长情况

资料来源:相关年度的《中国统计年鉴》。

图2—2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镇化率及其年均增幅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李浩、王婷琳:《新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历史分期问题研究》,《城市规划学刊》2012年第6期,有改动。

一 城镇化缓慢发展阶段(1949—1978年)

我国在1949—1957年伴随着土地革命、工业化、苏联支援的156项大工业项目等建设推动下的城镇化得到较快发展,城镇建设强调为工业服务,城镇化水平平均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乡村与城镇人口的异速生长系数为0.229,说明城镇人口大于乡村人口增长的速度。中国城镇化水平从1958年到1964年平均每年提高0.12个百分点,虽然城镇化水平整体上有所提高,但因“大跃进”运动、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城镇化呈现出极不稳定的特征。1965—1978年因“三线建设”提出工业项目的“大分散、小集中”“山、散、洞”以及“文化大革命”的“上山下乡”运动导致城镇第三产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受到限制,城镇化水平甚至出现下降的趋势。此阶段城镇化主要表现为:(1)城镇化前期与经济发展相对协调,后期与经济发展基本脱节;(2)国家建立户籍制度对城乡人口流动调控作用显著,出现封闭僵化的城乡二元体制,大大地延缓了新中国城镇化的历史进程;(3)城镇化水平发展缓慢,波动比较大。

表2-4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以前的城镇化政策

表2-4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以前的城镇化政策续表

二 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1979—1999年)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城镇化通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乡村城镇化的发展;随后,乡镇企业和城市改革双重推动,沿海地区出现许多小城镇;而后期的经济开发区、新区和新城建设则是政府推动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形式,导致城镇化快速发展。当然,离不开国家此阶段的城镇政策影响,随着1989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了“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镇”的城市建设理念。随着1991年国家首次提出加速城镇化进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1994)》《中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1995)》等政策出台,小城镇得到大发展,1979年全国有2851个建制镇,随后由于撤社建乡和修改建制镇标准,以及乡镇的撤、扩、并,建制镇个数机械增长了11997个,到1999年,建制镇的总个数增加到19821个,是1979年的6.9倍。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推动乡村的城镇化水平提高了15.82个百分点,达到34.78%,平均每年增长0.79个百分点,增长速度比前一阶段快3倍多,但是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现阶段的城镇化主要特征表现为:(1)现阶段的城镇化主要由工业化引起的;(2)影响城镇化的进程有政府、市场两种力量的推动;(3)城镇人口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向大中小城镇转移,“定居型”与“候鸟型”流动人口并存。[1]

表2—5 快速城镇化时期的城镇化阶段政策

三 城镇化高速发展时期(2000年至今)

中国城镇化过程从2000年开始进入到高速发展阶段。2000—2016年中国城镇化水平提高了22.57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243个百分点,中国城镇化已经进入到乡村人口规模减小的发展阶段。但由于区域社会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的不同,城镇化的区域差异明显,不同区域的城镇化水平都呈现出迅速提高的趋势。2000年安徽、河南、河北、湖南、江西、甘肃及西南部大部分区域的城镇化水平依然低于30%。2016年全国范围内只有西藏的城镇化水平低于30%,东部沿海省、市(除河北外)的城镇化水平均超过50%,湖北、重庆、陕西、山西、内蒙古和东北三省等区域的城镇化水平也超过50%。

图2—3 全国建制镇数及其平均人口数量(1979—1999)

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发展激发了城镇化的发展新动力,以中国大陆沿海为主导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和区域城镇化模式日臻成熟,城镇化发展战略得到高度重视。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 2006年“十五”计划中提出城市群的发展将作为中国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取消了“控制大城市规模”; 2011年国家提出放宽地级市落户条件。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施新型城镇化政策之后,中国城镇化率从2014年的54.77%上升到了2016年的57.35%,年均增长约为1.3%。[2]

图2—4 2000、2005、2010、2015年中国城镇化率空间分布

尤其是,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建设特色小镇,以及各部委和省级地方政府出台建设特色小镇的支持政策,为乡村地域的新型城镇化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在城镇化加快的过程中,此阶段城镇化主要表现:(1)由工业化及其带起的现代服务业驱动,并逐步向由现代服务业为主的驱动;(2)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城镇化与工业化、市场化、信息化、经济全球化同时推进,城镇化的地区差异很大;(3)城镇化由优化城镇化布局、注重协调区域发展、提升城镇化质量到促进“四化”同步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产城融合以及特色小镇发展。[3]

图2—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率与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关系

表2-6 中国高速发展阶段城镇化政策

表2-6 中国高速发展阶段城镇化政策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