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现状
一 西方国家关于所有制与阶级关系研究的现状
在所有制问题上,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基本上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型经济。为了适应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调节,在不损害资产阶级私有制的前提下,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实现形式作了一些调整,实行雇员持股计划和企业的“利害相关者资本主义”等模式,在当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已经出现了市场经济和非市场经济因素相互影响的“混合经济”,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各个环节的调节促使当代资本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赢得了经济继续发展。正因为如此,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理论仍然为新自由主义所主导,新自由主义把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视为唯一合理的制度,把集权主义和统制经济的一切弊端统统归于社会主义和计划。西方国家推行新自由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了工人大量失业、贫富两极分化、政府垮台、社会动乱等严重的社会问题,尤其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更是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在西方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推行,带来了经济增长迟缓、贫富分化加剧、社会矛盾激化等消极后果。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实行新自由主义所鼓吹的私有化、减税和削减社会福利等政策,导致消费需求不足,金融投机猖獗,虚拟经济恶性膨胀,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也正因为如此,西方传统社会主义者一致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在经济、政治上的种种弊端,如剥削、分配不公平、两极分化、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阶级压迫等,归根到底都源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因此,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公有制与私有制因而也就成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区别的主要标志,必须通过某种形式的公有制来达到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当代西方社会主义者大多数坚持这一观点。英国的戴维·米勒认为:“无疑,资本主义依赖的是市场,但资本主义的特点主要在于生产资料所有权集中在一小部分人手里。”[6]美国的戴维·施韦卡特主张:“资本主义有三个限定的制度。它是一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为特征的市场经济。这也就是说,社会的绝大部分经济交易是由看不见的供求之手来掌握的;社会的绝大部分生产资料或直接属于作为私人的个人,或通过对私人公司股份的所有而属于作为私人的个人;绝大多数人工作是为了得到由他们为之工作的私人企业的所有者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工资。”[7]美国的詹姆斯·扬克认为,如果将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大规模经营的私人所有制企业转为公共所有,就能够消除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现象。美国“证券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倡导者约翰·罗默认为,公有制将直接影响和制约效率的提高和平等的产生。
阶级研究一直是西方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争论的一个话题。特别是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产业结构的改变,工人阶级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一方面,工人阶级的数量有所减少,力量有所削弱;另一方面,工人阶级的经济收入大大提高,工人阶级已经走向知识化,在政治、文化、经济领域的地位相对较高的新中产阶级崛起。西方学术界围绕“阶级”的话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形成了观点对立的两派。一派主张阶级的主体与客体已经结束,“阶级”作为分析工具与作为社会历史实体都已结束了。另一派反对“阶级消亡”的左翼学者则认为,虽然在后工业社会中,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阶级仍然存在并且依旧是当前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因素,他们在传统马克思主义与韦伯主义的基础上,发展出新马克思主义与新韦伯主义理论取向的阶级分析方法。
关于社会阶级的划分与标准理论,国外继卡尔·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研究范式之后,马克斯·韦伯(1864~1920年)提出了一套有别于马克思的阶级概念与理论,他的多元社会阶层理论模式成为西方社会分层理论的又一大源头。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划分和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分层这两个理论模式和分析框架对社会分层的本质、决定要素、形式等分别作出了不同的理论解释,代表了两种在本质上不同的理论取向,不仅给后来的社会分层研究以极大影响,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今天的理论及相关研究基本上还是在这两个理论的框架内发展的。在社会阶级和社会不平等的研究领域,对于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和韦伯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的争论源于两者对分层根源的不同深度的发掘和考察,以及两人均未完成的有关阶级概念体系的著述。韦伯关心的是纯粹现象的世界——社会不平等,马克思则是从生产关系的不平等来考察。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关系决定阶级关系,韦伯则主张财富、声望、权力三位一体的多元社会分层理论。当代西方后马克思主义诸流派则强调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传统工人阶级的衰落、新中间阶级的崛起和资产阶级的内部分化,并以权力抗争取代阶级斗争,形成了异质于马克思主义的、反阶级政治的多元社会结构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学者对于社会阶级结构变迁的分析,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一是在抽象的理论层面上争论阶级的定义与划分标准,重新解释决定阶级的根源要素;二是针对现实,具体探讨新出现的“中间阶层”的阶级性质。讨论主要以《新左派评论》(New Left Review)和《政治与社会》(Politics& Society)为阵地。关于决定和划分不同阶级的标准,主要有五种不同理论:多元决定论、财富—剥削决定论、经济—社会文化决定论、政治实践决定论以及坚决捍卫唯物史观的正统马克思主义学派。
多元决定论的代表人物是希腊共产党人和学者普兰查斯。普兰查斯提出了结构主义的阶级概念,主张阶级划分是由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多元决定”的。普兰查斯认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社会阶级呢?它们是由社会成员所组成的群体,这些人的地位主要(但并非绝对)由他们在生产过程也即经济领域中的地位决定。……但是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也有同样的重要作用。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无论什么时候在分析社会阶级时都远非把自己仅仅局限于经济标准,他们都明确谈到政治标准和意识形态标准。”[8]他认为,经济不是唯一的因素,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同样是决定因素。当然,普兰查斯并没有把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等量齐观。他指出,在确定社会阶级时,起主要作用的是经济关系。
财富—剥削决定论的代表人物是经济学家罗默和社会学家赖特。罗默认为,阶级的产生与财产的不平等分配有着必然的联系,从比较纯粹的经济活动来划分阶级,将阶级的分化看做社会经营者依据其财富从事最优化活动的自然结果,提出了“阶级—财富对应原理”和“阶级—剥削对应原理”,认为财富与剥削决定了不同的社会阶级。赖特通过经验主义社会研究的方法,将马克思的阶级分析理论进行了微观的实证研究。赖特试图在马克思社会阶级理论的研究框架内,融合韦伯等其他思想家的理论和方法,提出一套当代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新议程和新框架,兼容并包地解读资本主义国家阶级关系的新变化。赖特一方面肯定了马克思生产资料标定阶级归属的首要地位,重新彰显了所有权关系在社会阶级划分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他通过对中间阶级不同种类剥削的界定和区隔,以“矛盾的阶级定位”重新建构了中间阶级的概念。赖特阶级理论探讨的重点在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关系的新变化问题。在他看来,剥削是理解由阶级关系所导致的利益的特征的关键概念,一个人或群体的阶级位置或地位,必须以剥削作为标定的基础。针对具体制度的细节和进入研究视野的偶然历史,赖特提出了阶级分析的三个抽象层次。他指出,最高的抽象层次是生产方式,在此阶级是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的纯粹形式被解析;中间层次是“社会形态”;最低层次为具体事态分析。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赖特认为,马克思的阶级分析理论并没有过时,对于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而言,马克思提出的阶级分析仍旧是解读人与人之间本质关系的根本方法。只是,在阶级分析的抽象层次上,马克思更多的是在宏观的抽象空间中去分析阶级,从生产方式的层次上进行阶级分析,除此之外,尚有散落于著述各处的在微观的具体空间下的阶级。赖特指出,马克思对于阶级关系的“抽象结构构图”和对阶级主体“具体事态构图”之间实际上是断裂的。他说:“如果资本主义的阶级结构日趋两极分化的观点不再被普遍接受,要避开在抽象的和两极分化的阶级关系概念同阶级构成和阶级斗争中的复杂的具体模式之间的断裂这一理论问题就变得更加困难。”[9]对此,赖特提出,要为阶级结构抽象分析和阶级结构构成分析之间的断裂搭建桥梁,建立一个能够在更为具体的分析层次上说明每一种变化形式的概念体系,重新设置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议程。
经济—社会文化决定论的主要代表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英国著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爱德华·帕尔默·汤普森。布迪厄综合了马克思客观阶级地位的生产资本视角及韦伯的身份群体与政治分析视角,发掘了资本的非客观物质形态。他指出,除了客观经济条件可以作为区分阶级的因素,文化资本拥有的多少同样也可以作为区分阶级的因素。因为,经济、文化、社会、符号资本四者形塑了资本的框架。当然,这四者当中最为基本的仍是同基本的生存条件相联系的资本—经济资本,其次则是文化资本[10]。布迪厄从一个独特的学术视角——文化视阈,构建了社会分层理论。布迪厄认为,阶级的确定既有经济的成分,也有文化的成分,是经济与文化的结合。他认为,虽然各社会阶级之间在财产、收入等经济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但是惯习、品位以及生活轨迹等阶级文化上的差异同样是区分阶级的要素,当某个阶级的文化模式定型之后,它又将成为阶级划分的重要标志。布迪厄的社会阶级理论从一种对社会分层世界的特定观察视角——文化视角,为世人展示了一个微观的文化区隔的阶级分层空间。英国著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爱德华·帕尔默·汤普森在阶级与阶级“形成”理论中也体现了他的文化史观倾向。他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中提出了“工人阶级形成”理论,其中心思想就是阶级是社会与文化的形成。英国著名学者米克·考克斯进一步强调了阶级产生的文化根源和阶级存在的文化意义。他认为,阶级不仅是一种政治现象,它现在更多的是一种文化现象和意义,是更为广泛的社会学范畴。
政治实践决定论的代表有英国学者韩特,以及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韩特认为,阶级不只是经济关系,经济内容只规定了阶级结构的“参数和外部界限”,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政治实践和思想实践,经理和技术人员等正是通过这些实践发挥其“总体工人”作用的。法兰克福学派主张不仅要到一般商品生产过程中去寻找资本主义阶级关系形成的基础,而且要到“上层建筑”中去寻找。他们认为,在当代发达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自动化发展在生产力中的巨大推动作用日益彰显,在生产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不再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而是科技和掌握科学技术的人员。因此,他们否认经济要素的首要性,否认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20世纪30年代的霍克海默尔和60年代的哈贝马斯都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相互决定的,其区分是无关紧要的。他们否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划分标准,对阶级划分作出了一系列新解释,认为阶级由上层建筑及社会交往产生的。哈贝马斯提出:“阶级社会是在政治制度的框架内形成的。在阶级社会里,社会一体化的进程不再需要借助于血缘系统。社会一体化可以由国家来实现。”[11]哈贝马斯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由于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进步已经成为剩余价值的“独立来源”,国家政权因其越来越多地渗入经济领域而掌握了科学技术的管理和使用,成为阶级和社会结构的主要决定力量。以拉克劳和墨菲为代表的后马克思主义者也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辩证关系的科学论断,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学说,对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进行了“解构”。
以西方新左派著名学者艾伦·伍德、美国社会学学者迈克·霍特为首的“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结合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变化,重新阐释、补充和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伍德指出,普兰查斯将区分工人阶级与新小资产阶级的结构性标准定位于生产性与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别,这实际上是对马克思的误读。他认为,把白领工人从工人阶级中分离出去,以及把政治从阶级中决定性地分离出来,即把意识形态与“话语”当做独立于阶级、首要的历史决定性因素,等等,这些区分阶级的标准都是武断的、错误的。迈克·霍特指出,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兴起,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这并不等于说阶级已经“退场”。“霍特及其同事总结说,虽然随着体力就业人数的减少和非体力就业人数的增多后工业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并不存在什么关于阶级死亡的证据。”[12]
综上所述,西方主流学者基本坚持生产关系对阶级阶层的某种决定作用,是阶级根源与判断标准。西方学者的分析是建立在深入研究当代西方社会现实的阶层基础之上的,从变化着的社会现实入手分析所有制与阶级理论,探索社会阶级结构的根源与未来社会的结构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首先,结合新科技革命、工人阶级收入增加、西方国家社会福利等实践,西方学者深入分析和研究了以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对社会发展、社会阶层分化的巨大推动作用,分析了由经济、政治、文化与环境多种子系统组成的现代社会系统结构,对科学技术和交往的重视契合了当今全球化和信息时代发展的课题,其阶级理论以阶层差别来取代和淡化阶级冲突顺应了当今时代求和平、共发展的主流趋势。其次,西方学者对以新中间阶级发展为中心形成的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进行了详细研究,特别关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的微妙变动,深入分析和研究了新技术革命后传统工人阶级的衰落和以白领知识劳动者为主体的新中间阶级的知识化和扩大化,这对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培育合理的社会阶级结构有一定的启发性。最后,他们分析了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从思想上操纵与控制工人阶级使其丧失人性的现状,坚持要求进行变革,强调在新的形势下意识形态和文化抗争的重要性,这对于我们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以及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但是,西方学者研究阶级问题立足于资产阶级立场和主张多元决定论的哲学基础,导致他们普遍弱化了所有制的决定作用,夸大了文化、政治、生活方式等因素在阶级和社会结构中的作用,持去阶级化、否认工人阶级阶级意识与阶级斗争作用等观点。他们背离了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立场和方法论基础,以国家的控制和调节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中的作用,否定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所坚持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决定与被决定性关系,采取物质经济之外的文化、政治、生活方式等多元分析方法取代马克思的从阶级基础视角来研究和分析阶级的方法,因此无力说明当代西方社会的结构性演变的根本性质和根源;以工人工资的增长和生活的改善来否认资本主义剥削关系,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基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以经济收入、思想意识和文化观点的同化趋势而主张“社会一体化”,抹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而不是以马克思主义以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作为阶级划分和分化的根本标准,无法真正揭示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力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这一根本矛盾;抛弃了马克思从生产实践基础出发的视角,夸大了意识形态的功能,片面强调争取意识形态统治和控制的斗争,以文化冲突取代了阶级斗争,不从物质生产入手触及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实质,无法说明当代西方社会发展的复杂现实、深刻矛盾和历史趋势,使他们的理论不足以解释现实。同样,他们不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入手,在实践中也难以解决现实的阶级阶层矛盾问题,其阶级理论总体也就显得空泛无力。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的种种演变并没有改变马克思阶级形成的标准,以及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和工人阶级作为当代发达国家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
二 中国关于所有制与阶级关系研究的现状
1.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研究的成就与困惑
马克思主义对未来共产主义所有制有许多理论上的构想,但是没有实践运用,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所有制理论与实践相互启发,不断得到发展和创新,也面对着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带来的困惑。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一直是我国理论界、政界极为重视的一个理论和现实问题。改革开放前,我国基本沿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制设想,基本上实行的是单一的公有制形式。改革开放后,人们开始反思传统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发达生产力状况的适应性,对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反思,肯定了毛泽东早期经济思想和实践,并深刻评价其得失,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探索之路。学者们结合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实际,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了对马克思列宁所有制理论科学性的认识,从所有制适应社会化生产、反映一般经济运行规律的方面着手研究,摸索出一条适合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理论。实践与理论相互启发、相互推进,在理论指导下我国单一公有制结构逐步向一主多元所有制结构模式发展,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丰富而伟大的实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研究和探讨又不断深化和发展,并被正式写进中央文件和宪法中。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3]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理论已经基本形成。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七大、十八大联系新的实际又作了进一步的创新,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公有制含义、性质、实现形式以及产权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突出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①关于所有制结构的认识。改革开放前,我国存在所有制的概念,但尚未有所有制结构的说法。伴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所有制结构这一概念及含义及其改革问题,现在已为大家所广泛接受。对所有制结构内部的比例关系的探索也取得了极大的进展。学者们普遍认为,由生产力水平决定,“一主多元”是当前中国所有制结构的理想格局,实现和保证公有制在生产关系上的主体性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形式是我国所有制的发展趋势。②关于公有制含义的认识。公有制是我国社会性质的决定性因素,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核心和基础,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关于公有制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历史上存在歧义。改革开放前,我们把公有制理解为“一大二公”。改革开放后,我们对公有制的认识取得了重大突破:明确了“公有制为主体”相对于全国而言是一个整体概念;相比在数量上占优势而言更要在质量上占优势,体现在国有经济发挥控制力;努力寻找公有制的各种实现形式,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制、租赁、托管、兼并、收购、出售均可以采用,要依具体情况而定。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加以肯定。改革开放30多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用显著,推动了我国经济增长,促进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带动就业、帮助脱贫等方面起了巨大作用。这一点得到普遍肯定,因此我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章都明确规定“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高度认可。此外,还有所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产权理论、混合所有制经济思想和股份制经济理论等。本书具体章节中有所谈及,在此不再详细列举。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与实践的深化和发展过程中,也不断涌现新情况和新问题。面对这些困惑,理论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研究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社会主义制度与公有制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这是毫无疑义的,所有马克思主义者都坚持这一点。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14]但是,在公有制的定性问题上,有不同观点。一部分人认为,公有制是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标准;另外有不少人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特征,是实现人类解放(我国目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而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目的。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文献考查,笔者赞同后者。②非公有制的性质问题。“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5],这是目前国家对它的定位。理论界普遍肯定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主张非公有制经济应该长期存在。但是,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问题却存在很大争议。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肯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非公有制经济同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社会主义经济。但是,另有许多学者不赞同这种见解。张维达、蒋学模、卫兴华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不同概念,不能混同。“社会主义经济”是指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属于经济制度的范畴。而“市场经济”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从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角度着眼的,不要把私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与其社会经济性质相混同。就所有制的规定性来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公有制经济[16]。之所以讲“主体”是因为还有处于非主体地位的非社会主义经济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不体现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特点和社会主义的本质,因而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不能构成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但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17]。③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问题。一部分人认为,两者是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生共进的平等关系,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有公有制经济无可比拟的优势,主张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相应缩小公有制经济的比例;另外一部分人认为,两者是主次关系,又是共存、相容关系,要在实现和保证公有制在生产关系上的主体性的同时支持、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有一部分人认为,两者是主体补充、支持鼓励和监督管理的关系,在论述两者的关系时表现出了忧患意识,担心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会取代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2.中国阶级阶层理论研究的主要成果与歧义
伴随着我国单一公有制结构逐步向一主多元所有制结构模式发展,由其决定的阶级阶层也逐步分化与多元,理论界对阶级阶层的理论研究也日渐深入。近20年来,特别是2001年之后,江泽民同志提出研究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问题,同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正式出版,国内外学术界对于中国阶级阶层及相关问题的研究,掀起了一个高潮,取得了一些突破性成果,也存在一定分歧。在社会阶级阶层研究上,我国现今的理论及相关研究基本上还是沿袭了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提供的两种不同的、最基本的理论模式和分析框架,即人们所熟悉的阶级理论和多元社会分层理论。学术界在这两大理论的框架内对中国市场转型与分层机制变化的研究文献十分丰富,主要成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阶级阶层划分标准。马克思把生产关系当做社会阶级的决定因素。另外有一些社会学家主张多元决定论,第一个倡导这种方法的就是马克斯·韦伯,他提出了经济、社会和政治三重决定要素。继韦伯之后,大多数西方社会学家在讨论社会分层理论时,都倾向于多元主义。国内学术界关于阶级阶层的研究,有的是将韦伯—新韦伯主义者关于西方社会的分层指标套用于中国社会,即划分社会层次结构的三重标准:财富——经济标准、威望——社会标准、权力——政治标准。有的采用中国政策性划分中的分类方法(干部、工人、知识分子、农民),有的则是以收入、职业、生活方式、价值观、教育等综合指标作为衡量标准来归类。他们或者从社会分工,或者从资源配置制度(计划或市场)的作用,或者从单位、户籍、劳动人事等这样一些由国家基本制度派生的制度,来考虑经济或政治权力的作用。总体来说,国内学者普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为根据,借鉴西方社会学分层法,把经济关系作为划分不同阶层的最根本指标。国外学者对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研究,发轫于美国学者怀默霆2002年所著的《中国的不平等与分层》一文。此后,大批有丰富经验的美国主流社会学者怀着极大的热情投入关于中国社会分层的研究中来,研究成果颇丰。例如,曾为香港科技大学讲座教授、社会科学部主任、调查研究中心主任,现为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的边燕杰,著有《中国城市的工作与不平等》(英文,1994年),并主编了《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2001年)、《华人社会的调查研究》(2001年)、《社会调查实践:论中国经验与分析》(2004年)。他们对阶层结构的划分,有的以新阶级理论为背景,着重区分的是权力精英、知识精英与非精英;有的则从制度分析的背景出发,考虑经济资产的作用,在精英模型的基础上增加民营企业家类型。但是,国外学者对我国阶级阶层现状的研究基本上秉持的是西方的社会分层理论。②关于阶级阶层结构的现状。一些学者尝试勾画中国阶级阶层结构及其变化的一个整体轮廓。2002年陆学艺等人撰写的《当代中国社会研究报告》奠定了在若干动力基础之上的阶层分析的理论框架。学者们都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以往的那种不公正不开放的社会分层方式被改变,新型的社会分层方式开始形成,这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陆学艺、郑杭生等人都认为,现代社会的社会阶层之间互动的本质特征在于公平性、开放性和合理性,是双赢互利的和谐社会。不过,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贫富差距过大现象开始凸显、阶级阶层分化突出。③对新时期社会分层现象产生的原因的探讨。学者们普遍认为,导致新时期社会阶层分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即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通过勤劳致富先富起来,并为此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而为阶级阶层的变动创造了社会政治环境。二是所有制方面或者说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和变化。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变公有制的单一结构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这种变动相适应,产生了改革之前不曾存在或已经消失的一些阶级和阶层。三是产业结构方面或者说社会分工的重大变化。改革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升级加快,导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下降,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上升,从而使社会的阶层结构发生了分化。四是收入分配上的原因。有的学者指出,社会阶层的分化与分配制度的变化有密切关系,改革开放之后,破除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使收入来源多元化,由于社会成员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不同,导致了不同利益群体的出现。
国内学者普遍承认社会结构分化及其合理性,但是在我国社会分化的程度、原因等方面有一定分歧和不同侧重点,主要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①当前经济社会结构的整体进程问题。理论家和学者们对于当前经济社会结构的现状和未来趋势大体提出了几种不同的说法,一是孙立平的“断裂社会”观点,认为目前的分化已走向两极分化;二是陆学艺等人的“中产化现代社会”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趋向于中产化的现代化社会结构正在出现;三是李路路的“结构化”论点,认为边界日益分明的阶级阶层结构已然形成;四是李强、李培林的“碎片化”观点,强调目前分化的多元特征而阶级阶层结构难以形成。②阶级阶层分化的原因问题。学者们都承认多方面原因导致中国阶级阶层发生变化,但是他们探讨和研究的角度不同。经济学家侧重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分析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现象,如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的专家认为,教育机会不均等、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尤其是对低收入人群基本保障的缺失)、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目标不明确和使用低效率、政府改革的滞后,是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四项主要原因。社会学家也从经济社会学等视角来分析和探讨中国社会分层结构及原因。例如,孙立平认为,目前我国阶级阶层分化矛盾,关键是与收入和国民财富分配有关的制度安排处于混乱之中。吴忠民认为,中国阶级阶层矛盾,既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原因,比如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促成;也有非正常的人为因素。③如何协调阶级阶层矛盾问题。有学者认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需要淡化身份性的阶级、阶层意识(上海市人大研究室主任周锦尉)。但是,绝大部分学者认为阶级阶层问题在我国目前无法回避,研究意义重大。例如,郑杭生认为,中国社会的城乡差别、东西部差别、群体间差别、部门差别,都在程度不同地扩大。这些差别的扩大,归结起来,都贯串着贫富差距这一中心差别的扩大。李强认为,我国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贫富差距都有了大幅度的上升。这样快的变化是令人忧虑的。王绍光、孙立平、李培林等人认为,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在迅速扩大,许多弱势人群愈来愈被边缘化,他们的基本生活愈来愈困难,阶级阶层问题不仅不应该回避而且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笔者通过对我国所有制结构决定的阶级阶层现状的分析,赞同后者。
在所有制与阶级阶层两者的关系问题上,我国学者普遍认为,所有制关系决定阶级阶层关系,这种思想散见于学者们分析所有制的社会影响作用和阶级阶层分化的原因诸要素中,这个问题主要为经济学家和社会学者所关注。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最大的变化是所有制的变革,经济学家分析社会所有制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所有制演变带来的效应时,不可避免地谈到所有制演变对人力资源配置、就业结构、收入分配的影响,也就或多或少探讨了所有制对利益群体分化的影响。但是,经济学家研究较多的是经济利益群体,侧重点在于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分析。例如,杨宜勇认为,导致贫富差距过大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市场机制极化作用的不断增强;第二,体制改革的不配套;第三,再分配调节能力不足。程恩富、张建刚在2013年《求是学刊》第1期上发表的《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与促进共同富裕》一文中也指出,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是导致贫富分化的主因[18]。黄泰岩提出了制度变迁倒U型假说。他认为,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是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相关的,即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与我国改革政策的出台和步步深化相吻合[19]。林毅夫、刘明兴进一步强调,一国收入分配的变化还取决于实行的社会政策,制度、政策等构成的经济发展的软环境的差异决定着收入分配的差异[20]。他们侧重于探讨收入差距问题,而未深入探讨收入差距对阶级阶层结构的影响:对所有制演变如何导致阶级阶层分化未作深入分析。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吴宣恭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私有制基础上建立的生产关系,以及由此导致的主要社会矛盾,他对所有制引起阶级阶层矛盾的研究有许多可供借鉴之处。他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制经历了三大阶段演变:从多种所有制变成单一公有制,再回到多种所有制。随着所有制的巨大变革,阶级关系和社会矛盾也发生根本变化。他分析了改革开放以后形成的不同性质所有制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不同生产关系和社会矛盾。社会学家在分析我国阶级阶层结构时,大多肯定了改革开放30多年阶级阶层分化趋势是由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导致的,也都把所有制结构的演变作为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依据之一。但是,目前社会学家对社会阶级阶层研究的重点更在于从社会学角度以大量的数据、变量与模型为方法来判断中国阶级阶层分化的整体轮廓和未来趋势,以及各个具体阶级阶层(目前尤其以新阶层分析居多)在社会整体中的比例及其在经济政治意识等方面的特点。对于如何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根源上来研究与阐述不够,对所有制与阶级阶层的相互作用集中研究不多,对怎样改善我国阶级阶层状况的研究不够深入具体,也不具有可操作性。
概括地说,我国目前基本上没有关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与阶级阶层两者关系问题上的系统深入研究,这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正是笔者写作此书的目的:希望从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规律入手,集中深入地探讨马克思主义所有制与阶级的关系理论,及其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为我国未来所有制结构和阶级阶层结构的优化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