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自杀的性别比例
一 女高男低:中国(大陆)自杀的性别比例
世界各国自杀的性别比例一般是男性大大高于女性。美国1988年15~24岁青少年自杀的男女比例为291.9∶100;25~34岁青年自杀的男女比例为438∶100,平均为4男1女。[64]中国的情况则非常特殊,中国是女性自杀人数大大高于男性(尤其是农村),其中15~24岁年龄段女性自杀人数几乎为男性的一倍,这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见表3-11、表3-12、表3-13)。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资料,1987~1989年中国自杀的男女比例15~24岁为52.9∶100,25~34岁为75.6∶100(见表3-11)。
表3-11 1987~1989年中国自杀人口的性别比例(女=100)
表3-12 1987~1989年中国部分城市自杀人口的性别比例(女=100)
表3-13 1987~1989年中国部分农村自杀人口的性别比例(女=100)
1998年,中国15~24岁青少年自杀率为10.63/10万,而农村该年龄段女性自杀率则为15.96/10万,相同年龄段农村男性自杀率为8.67/10万。中国农村妇女的高自杀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村15~24岁青少年女性的高自杀率造成的。
根据费立鹏、刘华清、张艳萍等的调查测算,1990~1994年,我国15~39岁农村女性平均每年有99266人自杀死亡,约占全国自杀死亡总人数的31%,约占农村妇女自杀死亡总人数的57.3%,该年龄段女性自杀死亡率为29.40/10万,为同龄城市男性的4.9倍、同龄农村男性的近2倍。[65]
中国女性自杀人数高于男性的同时,自杀意念也高于男性。何兆雄调查的4239例被试者中,女性中41.52%有或者有过自杀意念,男性中32.07%有自杀意念。[66]毫无疑问,中国青少年女性的高自杀率,尤其是农村女性的高自杀率这个“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我国学者何兆雄与美国自杀研究中心的David Lester认为,造成中国自杀率女高男低的原因如下:一是中国人口的性别比例本身有差异;二是婚姻与计划生育;三是贫困问题;四是家庭纠纷与人际关系问题;五是男女不平等问题。[67]
我国香港、台湾地区自杀的性别比例依循国际惯例男高女低,据David Lester报道,香港为121∶100,台湾为124∶100。[68]香港1996年自杀的男女比例为150∶100。[69]2001年香港19岁以下青少年自杀的男女比例为113∶100(53.1%∶46.9%)。[70]
二 男高女低:日本等国自杀的性别比例
现代社会学、自杀学的奠基者杜尔凯姆在《自杀论》中提出的自杀死亡者“男性比女性多”“自杀主要是男性现象”[71]的论断被认为是自杀学的铁则。
日本人自杀的性别比例与中国不同,日本依循男高女低这一惯例。1989年,日本15~24岁自杀的男女比例为194∶100;25~34岁为248∶100。[72]1991年,日本男女自杀率分别为20.60/10万、11.80/10万,男女比例为175∶100。1993年,日本男女自杀率分别为22.30/10万、11.10/10万,男女比例约为200∶100;其中15~24岁年龄段男性自杀率为10.10/10万,女性为4.40/10万,男女比例约为230∶100。[73]
2003年,日本自杀总人数为34427人,其中:男性24963人,占72.5%;女性9464人,占27.5%;男女比例为263.8∶100。[74]
2011年,日本自杀死亡总人数为30513人(平均每天自杀死亡84人),其中:男性为20867人,占自杀总人数的68.4%;女性为9646人,占自杀总人数的31.6%;男女比例为216.3∶100。[75]
其他欧美诸国自杀的性别比例均为男高女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