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刘亭
在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家已经开始思考如何能让自身工作和自身企业实现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有更大作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更大作为,在提升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素质上有更大作为。一方面需要企业自身努力;另一方面也要依靠政府依法行政。政府依法行政,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所有的经济参与者创造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才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根本举措。全国工商联启动“政府依法行政与民营企业发展”调研十分必要和及时,很有现实意义。
一 政府依法行政与民营企业发展的关系
政府权力的边界在哪里,依法行政的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与发展机会。政府依法行政与民营企业发展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政府依法行政与民营企业权益形成、实现、补救、保护的关系。改革开放30多年的进程表明,民营企业能否得到发展、能得到多大的发展,关键在于法治环境状况。政府依法行政将促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早日实现。国家是人民意志的受托者,政府是国家行政权力的执行者。依法行政则是政府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的基本原则和行为底线。政府在宏观调控上越是明确,产业政策上越是务实、开放,企业的发展就越快,竞争力就越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对于企业来讲,政策就是资金、政策就是市场。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能够得到正确的政策指导,企业才能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和思路,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就是最好的投资环境,立法是市场发展的一个约束和引导,以往的政企交流过程是有瑕疵的,比如抽样过程,面不够全、层次不够多,因而在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政策过程中就会出现倾向性。
二 政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政府依法行政处于上升向好态势,但是其前进的步伐与日益发展的民营经济相比,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比如某些政府单位不承认上一届政府已决定的事项和延续下来的债务,即所谓的新官不理旧账。比如有的地方,政策一天一个样,企业感觉无所适从,用企业家的话来说,叫做“整天提心吊胆,害怕政策变动血本无归”。
二是重复执法情况突出,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重复执法情况比较突出,比如有的商品,在一个城市抽检后,到另一个城市又要抽检,每次抽检都要交费,这在有的地方几乎成了职能部门的生财之道,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三是政府诚信建设还需加强。某些基层地方政府缺乏诚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经营成本增高。企业到地方投资时,当地政府往往承诺可以在较短期限内办理好土地相关手续,等企业交了土地相应款项并入驻后,地方政府却一直拖延无法办理手续。比如在节能减排领域,中央政府及省政府大力鼓励,但项目落地后要求地方政府付款时,往往两年完成的项目,地方要五年、八年分期付款。造成50%以上的中小企业由于无法在银行借到长贷而处于破产边缘,客观上形成了“销售业绩越高,付贷压力越长”的怪圈。
四是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行政。有些政府工作人员在执法时不是根据立法本意而是根据对自身是否有利来理解和执行法律,有的利用法律漏洞,有的对法律进行曲解,有的甚至完全无视法律的存在,践踏法律。
五是存在不合理收费、乱收费的现象。一些担负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及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变相摊派,以罚代管,轻管理、重罚款、乱罚款。种种不法行为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有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了行政执法形象。
六是司法不公现象仍然存在,执行难仍是焦点。经济案件执行难,行政案件涉及行政机关时执行更难,这就造成了企业生产运转困难。同时,在某些地方,经济纠纷案件中人情案、地方保护主义现象还比较突出。
三 改善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 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政府依法行政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既要依法合法,又要符合客观实际。同时,要着眼长远,加强协调,避免频繁变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要优化行政权力结构,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减少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现象。政府应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权力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简化或取消,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加快规范。继续改进政企关系,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区域之间、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统筹协调,增强行政执行力,减少重复执法、不合理的交叉检查。
三要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信用征信、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系统,以数据收集、使用和披露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系统,发展以信用咨询、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服务系统,努力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四要严格依法行政。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和市场规则,端正行政行为,明确政府职能,建立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法律规定公正、公平与公开地执行。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法律规定准确适用。
五要提高司法救济效率。提高司法人员综合素质,杜绝关系案和腐败案,实现法治与民主的相互促进,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切实解决“民告官”立案难、审判难和执行难的问题。
六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从权利制约的角度来说,应当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监督,强化行政执行力、司法执行力以及人大对法律的监督力度;全国各级工商联主动建立联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常设组织,聘请专业法律服务组织和人员,开展有效的保护与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