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格赖斯语用学研究:一个整体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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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本书的雏形来自作者2010年北京大学英语系的博士论文,几经修正才呈现出目前的样子。研究的初衷得益于作者对当今语用学界研究取向与现状的反思。经典格赖斯语用学问世之日起,半个世纪过去了,对于语用学领域应当成为常言的理论与认识,依然言人人殊,莫衷一是,尤其是对合作原则误解重重,这不是语用学研究者想要看到的现象。语言学界只关注经典格赖斯会话理论,语言哲学界则对意义分析模式情有独钟。格赖斯语用学和语义学思想的接受程度不同。这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不利于整体把握经典格赖斯的语用学思想,也无益于探寻他的意义理论、理性哲学观和绝对价值论之间的关联纽带。正是在这样的驱动之下,我们产生了在整体图景下把握会话理论,进而重新定性合作原则的尝试。

我们对合作原则的解读可能语用学界不一定赞同,整体把握与揭示Grice深层哲学关怀的研究思路也不一定能得到大家的完全认可,但这不要紧。本书的目的就是抛砖引玉,对一些语用学界的常言问题进行反思,以期引起大家讨论,使我们对语言使用的理解逐步逼近语言事实。正如书中我们对Kasher试图用理性化原则和有效方式原则取代合作原则的努力一样,本书也是朝着深入挖掘合作原则背后的深层动因这一方向的尝试,这一研究取向尽管不一定成功,但至少能引起一些讨论,超越语言现象表层,把研究引向深入。

需要指出的是,本书的部分章节曾以论文的形式在一些刊物上发表。第三章关于Kasher对合作原则的批评曾在《外语学刊》2012年第2期发表,第五章中关于合作层次性再思考,部分内容见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哲社版)2012年第4期;第二章关于格赖斯意义理论中的意向与规约问题,读者可以在《外语与外语教学》2012年第3期看到部分印记;第五章关于格赖斯含义理论的伦理学基础的讨论,《语言学研究》第11辑中有所呈现,而关于合作原则与会话准则之间关系的讨论,则在《语言学研究》第15辑发表;另外,对于经典格赖斯语用学中的理性观的讨论,读者也可以在《现代外语》2012年第4期发现部分论述。在此一并感谢。

我们的初衷是,在原原本本呈现经典格赖斯语用学思想的同时,尽量挖掘合作原则与意向意义理论背后的深层关注与诉求,在Grice哲学思想的整体图景中定位其经典语用学;在尽可能多的文献材料支撑下,揭示格赖斯本真意思,而非语用学界所解读或认定的格赖斯语用学。在这一点上,和Attardo(2006)一样,我们不赞同Chapman(2005)对Grice的定位,不能把他定义为语言学家,所以对他语用思想的定位最好要超越语言学范围,在更广阔的视域中理解经典格赖斯语用学。

风雨四载,历经艰辛,论文终于草就。回望几年来的路,快乐与凄苦,五味杂陈,我感怀于自己的那份执著了。我一直被师长、家人和朋友感动着,也被自己感动。要感谢的人很多。在北大读书期间,导师姜望琪教授对我的指导和信任让我感动,他的严谨低调是我一生都要学习的。在成稿与修订过程中,大至布局谋篇,小到遣词造句、标点符号,无不浸润着恩师的心血和劳苦。在美学习期间,导师Salvatore Attardo对论文的框架提出了宝贵建议,还给我提供学校的最高奖学金。胡壮麟教授的点拨让我醍醐灌顶,高一虹教授、钱军教授的呵护与指教让我如沐春风。另外我的硕士生导师戴卫平教授引领我进入学术殿堂,多年来对我关心有加,史宝辉教授的鞭策和期望不断推动我前行,我会铭记在心。

写作过程中,国内外一些学者给予我莫大的帮助,给我惠寄文章,答疑解惑,提供不同形式的点拨和指导,在这里一并表达谢意。他们是John Searle,Laurence Horn,Jenny Thomas,Wayne Davis,Siobhan Chapman,Jeniffer Saul,Robert Thompson,Michael Haugh,Ann Greenall,Judith Baker,陈融教授、冯光武教授、林允清教授、向明友教授、钱冠连教授、周流溪教授。我感谢他们的优雅与慷慨。不得不提的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图书馆档案管理员David Farrell与Texas A & M University图书馆馆际互借处的Jake,我对他们不厌其烦的帮助表示诚挚的谢意。文中的谬误,万望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