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家访谈录(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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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才俊 执教人大

:您从北京大学毕业之后,是如何继续深造的呢?

:我从北京大学毕业时,学校本来想让我留校,有一位教师不同意,说我意见多,不好领导,要换一个好领导的留下。北京大学的领导对我还不错,他们送我去中国人民大学当研究生,当时研究生不是考的,而是分配的。我只念了两个月,学校缺教师,我就被调到人民大学法律系当教师,教国家法,就是现在的宪法,当时苏联叫国家法,我们也叫国家法,所以我是在1951年12月走上教学道路的。

:您还记得当时学校开设的课程吗?

:就我们国家法教研室来说,开“中国国家法”、“苏联国家法”、“人民民主国家法”、“资产阶级国家法”等课程。另外我们国家法教研室还开“行政法”、“财政法”课程,我教的是“中国国家法”的课程。

:新中国建立初始,法学基本承袭、移植苏联的法学,苏联方面派了许多专家帮助我国进行课程教学的建设,您所就读的学校是我国的顶级学府,您可以介绍一下当时来华苏联专家的情况吗?您对这批苏联专家如何评价?

:苏联派了一批专家来我们学校,光在法律方面就有几十位苏联法律专家,他们教授不同的法律课程,有的是教民法的,有的是教刑法的,有的是教法理的,各种法律专业的苏联法律专家都有。教我们国家法的,就有一位现在在苏联还是挺有名气的专家,叫做沃耶沃金,我们当时的研究生班有二三十人,没有导师,只有一个苏联专家教课,沃耶沃金当时就担任我们的班级教师,我对他教学的评价是教条得厉害。另外在我们国家法教研室还有一些苏联女专家。

我们当时相当尊敬这些苏联专家,学校给他们的待遇也特别优厚。这些苏联法律专家令我感到佩服的就是他们能够将数字一套一套地背出来,倒背如流,他们讲课的时候联系苏联的实际,将苏联民事、刑事审判情况的具体数据都能复述出来,但是现在看起来这些东西教条的内容太多了,这些内容在我们中国其实是用不上的,中国与苏联国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吴教授,当时苏联法律专家在学校主要就是进行法律教学吗?

:我们学校的苏联专家都是苏联那边请过来的法学老师,并没有苏联的法官、检察官、警察等实务人员,都是一批搞理论研究的人员,到我们学校来的苏联专家主要就做法律教学。因为苏联专家里头也是有分等级的,立法方面的专家是高级的专家,相当于国家顾问,他们不在我们学校里。

:您向苏联专家学习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我们是先由苏联专家给我们这些青年教师讲一遍课,随后我们就到课堂上去现炒现卖,原原本本地照搬,任务紧迫时往往是头天刚听完课,第二天就到学生那里去“贩卖”。那时我们对苏联专家崇拜得不得了,简直是奉若神明,认为专家讲的全是绝对真理,不能有半点怀疑。尽管我们在听课中有时候也觉得教条味道浓了点,对当“留声机”也感到不是很满足,但总的来说我们有机会亲自聆听号称最高法学专家的教诲,当时还是感到很幸福和自豪的。

:您学校的苏联法律专家在中国工作了多久呢?之后有保持联系吗?

:这些苏联法律专家在我们国家呆了大约五六年,他们教过课之后,就回苏联了。我国与苏联的关系僵化之后,我们就不敢和这些专家再联系、交流了,都不敢提起这些事了,这牵涉到政治上的问题。

:当时除了苏联专家来华,我国也派遣了大量学生留学苏联,您可以介绍一下当时的留苏情况吗?

:我们学校也派学生到苏联去留学,最近去世的王叔文、肖蔚云就是被派遣到苏联去留学的。当时对留学生在政治上要求很高,我这个人比较爱提意见,而且很多问题喜欢谈自己的看法,因此我没有机会到苏联留学。国内派去苏联留学的学生名额比较少,因为只有莫斯科大学和列宁格勒大学这两所大学才接受中国法学留学生。而且只有经过高教部审核通过的学校才有资格向苏联派出留学生,北京的大学还算多点的了,上海就少点,福建的大学根本就没有。留学苏联学习的东西与苏联专家过来教的东西相差不多。

:当时社会提倡“废除伪法统”,批评“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清洗“旧法人员”,您能够就您所知道的情况作个介绍吗?

:1952年开展了一场以法律界为主要对象的司法改革运动,我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受波及的范围还不算大,因为司法改革运动批判的重点是旧法观点,清理对象主要是解放后继续留用的旧法人员,开展运动的主要场所是政法机关,特别是司法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是在解放初期新建立的,法律系教师队伍中的主力和骨干都是从苏联名牌大学聘请过来的专家,我们这些新从大学校门出来的年轻教师是由苏联专家手把手带出来的。有了这把保护伞,批评旧法观点时也就不至于把我们这些苏联专家的异国弟子列为重点对象了,所以在司法改革运动中我们只是做了一些自我批评就较为轻松地过了关。

:吴教授,新中国建立初期您的生活以及学术研究情况大致是怎样的?

:1954年我在人民大学任教,全国高校第一次评职称,把我评为讲师。当时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对高级知识分子有些特殊待遇,有专门的交通车、小食堂。人民大学教授、副教授都少,讲师也不多,所以我就一起享受特殊待遇了,成为享受“高级知识分子待遇”的“中级知识分子”了。这一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全国掀起了学习宣传新《宪法》的热潮。为了配合第一部宪法的宣传与教育,我撰写了《宪法基本知识讲话》小册子,当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受到读者的欢迎,一共印了90万册。这是我生活以及学术研究的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