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力的平衡条件
一、静力学概念
静力学是研究质点系受力作用时的平衡规律,属于理论力学的范畴。力系要成为平衡力系而需要满足的条件称为平衡条件。
二、受力分析
在静力学中,研究力的作用效果时,物体在力作用下所产生的变形很小,对物体的平衡或运动的影响甚微,可忽略不计,可将物体抽象为刚体。
1.静力学基本原理
(1)二力平衡条件:作用在刚体上的两个力,使刚体保持平衡的充要条件是这两个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作用在同一直线上。
(2)加减平衡力系原理:在已知力系上加上或减去任意的平衡力系,并不改变原力系对刚体的作用。
(3)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作用在物体某一点的两个力的合力,亦作用在同一点上,其大小及方向可由这两个力所构成的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来表示。
(4)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定律: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总是同时存在,两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沿着同一直线,分别作用在两个相互作用的物体上。
(5)约束与约束反力:对非自由体的位移起阻碍作用的周围物体称为约束,这种阻碍作用称为约束(反)力。自由体与非自由体的判断是基于其位移是否受到限制来区分的。约束力的方向必与该约束所能够阻碍的位移方向相反。除约束力外,物体上受到的促使物体运动或有运动趋势的力,称为主动力。在静力学问题中,约束力与主动力一起构成平衡力系。
2.物体的受力分析 解决力学问题时,首先要选定需要进行研究的物体,即选择研究对象;然后根据已知条件、约束类型并结合基本概念和公式分析其受力情况,这个过程称为物体的受力分析。
正确地进行物体的受力分析并画其受力图,是分析、解决力学问题的基础。画受力图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研究对象。根据求解需要,可以取单个物体为研究对象,也可以取由几个物体组成的系统为研究对象。不同的研究对象的受力图是不同的。
(2)正确确定研究对象受力的数目。由于力是物体间相互的机械作用,因此,对每一个力都应明确其是哪一个施力物体施加给研究对象的,决不能凭空产生。同时,也不可漏掉某个力。一般可先画主动力,再画约束反力。凡是研究对象与外界接触的地方,都一定存在约束反力。
(3)当分析两物体间相互作用时,应遵循作用、反作用关系。若作用力的方向一经假定,则反作用力的方向应与之相反。当画整个系统的受力图时,由于内力成对出现,组成平衡力系。因此不必画出,只需画出全部外力。
(4)对于某一处的约束反力的方向一旦设定,在整体、局部或单个物体的受力图上要与之保持一致。
(5)当物体间的连接处为光滑铰链时,称该处为节点。节点受主动力作用时,一般都认为主动力作用于销钉上或作用于球铰链的中心上。
(6)若分离体与二力体(或二力杆)相连,则一定要按二力体(或二力杆)的约束特点画出二力体(或二力杆)对分离体的约束反力。
(7)尽管作用于刚体上的力是滑移矢量,但在画受力图时,一般不要随便移动力的作用点位置。这样做一方面便于为画变形体的受力图养成良好习惯,另一方面便于检查受力图是否正确。
(8)当已知约束反力的方向时,必须将约束反力按真实方向画出。当无法预知约束反力的方向时,可根据相应约束的特点,或者按约束两相反方向假定一个方向画出,或者用约束反力的正交分力(各正交分力的方向可任意假定)表示出。至于约束反力或约束反力的正交分量的正确方向,在静力学中可通过平衡方程,在动力学中可通过动力学方程,求出其值的正、负号后确定。正号表示与假定的方向一致,负号表示与假定的方向相反。
(陈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