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决定论和“多元有界”
读者中心之说,在美学上属于接受美学,在解读学中属于读者主体决定论。当然,对于长期一元化的机械唯物论和狭隘功利论的霸权统治来说,这种处于学术前沿的历史相对主义,带来了颠覆性的冲击,令人大开眼界。但总体来说,这种理论像一切理论一样,具有历史和逻辑的片面性,国人在接受的时候,又将其片面性扩大了。针对这种情况,福建师大文学院赖瑞云教授在他的《混沌解读》中提出“多元有界”,读者主体是相对的,“一千个哈姆雷特,还是哈姆雷特,不可能是李尔王或者贾宝玉”。[1]赖瑞云教授还在《语文课程理论与应用》中明确指出:
事实上,从现象学到接受理论,都指出了文本对读者接受的制约。如英伽登曾反复强调:作品的图式化结构既为解读提供了想象的自由,又为解读提供了基本的限制。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提出了读者视界与作品视界交融的“视界融合”说,同样也注意到了作品对最后结果的制约。[2]现象学的“悬搁”理论就包括悬搁读者个人的“成见”,即要求读者努力面对文本本身,当然现象学指出,这种“成见”事实上是难以排除的,所以在现象学的理论里“悬搁”是加括号的(〔悬搁〕)。伊瑟尔的接受美学的“被动综合”说(他人的思想进入了自己的思想)意思类似于“视界融合”说。[3]伊瑟尔还提出了“隐含读者”的观点。隐含读者是根据文本提供的信息,将作品具体化并实现其价值的读者,它不是现实的读者,而是作家预先构想的在作品问世之后可能出现或应该出现的读者;按鲁枢元等100多位学者编写的《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的看法,与隐含读者最相近的读者最有可能成为现实的读者。这就清楚表明,接受美学并未否认文本对读者接受所提出的制约要求。就连解构主义,朱立元也认为,解构主义的创始人德里达本人就多次强调应以文本为解读和批评的中心,解构式解读和批评同样应是读者与文本的双向交流,乃至读者和批评家反过来常常会有一种被文本所“读”的感觉,而不是读者单向的胡思乱想;朱立元说:“解构批评并不是异想天开、随心所欲的阐释,它同样需要辛勤的劳动与思考。”[4]解构主义的经典作家都是严肃的文本研究者。这一点,德里达前些年来华讲学时曾对采访他的读者明确强调过。[5]因为,如果可以任意阐释作品的意义,世界上只要一部作品就够了,就把世界的全部意义都囊括其中了;甚至可以出现清朝的文字狱和“文革”时期、极左时期的文化冤案。[6]
藐视文本,把读者主体凌驾于文本主体之上,往往打着德里达的旗号,这可能是片面的,德里达自己是坚定地认为自己把文本当作“圣书”的。[7]虽然如此,德里达的理论的特点是:第一,还是读者决定论;第二,并不把文学当作文学。他把阅读分成了两种类型,一种是“重复性阅读”,一种是“批评性阅读”。重复性阅读似乎致力于对文本的客观解释、复述、说明,承认文本的客观存在。但德里达并不把作品当作文学,而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评述的。批评性阅读则根本不是在阅读文本,而是一任读者对文本的“重写”。他自己就重写过卢梭的《论语言的起源》,读者脱离文本的自由相当惊人,从某种意义上就不是阅读而是写作。最极端者乃是罗兰·巴特的《恋人絮语:一个解构主义的文本》,该书撷取出恋爱体验的碎片,以哲学思辨作排列组合,以对应的文体形式揭示了恋人絮语只不过是诸般感受、几段思绪。相形之下,以往关于爱情、恋语的条分缕析倒显得迂腐、浅薄而且模式化。
脱离了文本的读者主体越是张扬,越是可能对文本造成歪曲甚至蹂躏。但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在基础教育改革中,教条主义地推行读者主体脱离文本的“多元解读”造成了许多荒腔走板的奇谈怪论,从理论到实践,流毒至今未能肃清。
这就迫使我们在确立解读学的基本原则之前,对之进行必要的清理。
[1] 赖瑞云《语文课程理论与应用》(海峡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113页注明,参见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30页;《混沌解读》2010年重印修订时,加注引述了童著中的原文,并作了与童著有所区别的说明。《混沌解读》2010年版第286页注(1)表述如下:此话出处为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第430页,原话为:“即在正常情况下,不论如何异变,总会含有‘第一文本’潜在意义的某种因素,而不会是无中生有。比如尽管‘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在这一千个读者中,所了解到的毕竟还是哈姆雷特,而不会是别的什么人。”拙著初版亦为“不会把它读成李尔王”,但拙著这段话强调不能乱读,也不能只是“某种因素”,故将“不会”改成“不应”。(《混沌解读》第286页正文的表述为:“有界现象另一个注意之点是,多元解读不是乱读。‘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管怎么还是哈姆雷特,不应把它读成李尔王。”)
[2] 赖瑞云原注:参见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第7章第2节第3部分,“英伽登的现象学文论·文学的艺术作品认识论”及第12章第2节第3部分“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文论·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7—139、279—280页。
[3] 关于悬搁、被动综合,参见蒋济永《现象学美学解读理论》第1章第3节“现象学美学的基本特征”及第6章第3节“本文与读者的交流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8,187页;参见金元浦《接受反应文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60、170页。
[4] 朱立元:《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26页。
[5] 参见“思与文网”2006年7月28日张宁《德里达的中国之行》一文,百度贴吧2005年5月4日陆杨《本体论·中西文化·解构——德里达在上海》一文及有关帖子,如考试吧2007年10月29日《对“理论热”消退后美国文学研究的思考资料》;另可参见《中华读书报》2001年7月18日及8月1日转载的杜小真翻译的法国《世界报》记者2000年9月《采访德里达》的记录稿以及“思与文网”2006年7月28日转载的杜小真翻译的法兰西文化广播节目——1999年7月6日的《德里达关于现象学的谈话》一文。
[6] 赖瑞云:《语文课程理论与应用》,海峡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113页。
[7] 法国《世界报》记者2000年9月《采访德里达》的记录稿中有如下相关的表述:德:这些人因为认定一个文本应该马上能够理解,而无需解读和比如解读我所解读的文本的劳苦。问:你特别坚持从你由之出发进行研究的、在你工作之前业已存在的文本,我为你的著作中的文本解读占那么大的比重而深受震动……德:你说我没有把各种文本当作圣书。这是对的,但也可说不对。……无论如何都要分析文本,分析文本的规律和宿命。事实上。我在接触文本时不无敬意……应该首先在他人的文字体中解读、毫不留情地质疑但又要尊重他人的文本。我能够质疑、反对、攻击或干脆解构在我之前就存在、放在我面前的文本,但是我既不能也不应该去改变它。德:从一开始我的研究就已经说明,解构不是一种过程或以否定性、甚至本质上以批评为标志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