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那天下午,我事情很忙;可是同罗伊的谈话以及前天所勾起的思绪——那种当我走进我的住室时它所莫名地给予我的比往常更加强烈的怀旧之感、一个尚不算老的人记忆犹新的往事,诱使我的思路沿着回忆的小道漫步走去。仿佛以往这段或那段时间里曾在我的公寓中同住的人们此时都跃入了眼帘,他们的举止早已不合时宜,穿着也很古怪,男人们留着络腮胡子,穿着大礼服,女人们的裙子还带着撑裙子的腰垫和宽宽的褶子。我不知道是我的想象呢,还是我真的听到了伦敦街道的喧闹。我住的房子在半月街的尽头,这种喧闹声伴随着这美好的阳光灿烂的六月天气(那纯洁、永恒的美好的今天)给我的浮想加上了一层并不难过的痛切之感。我眼前的往事似乎已失去了真实感,它像一幕台上正在演出的戏剧,我则是昏暗大厅中后排的一个观众。然而,我却看得很清楚戏是怎样演下去的。它完全不像人们正在过着的生活那样,由于接连不断的印象重重叠叠,以致它的轮廓变得模糊不清,带上了一层雾茫茫的色彩。我的这些回忆却是十分清晰、十分明确的,就像维多利亚时代中期的一位苦心创作的艺术家所画的一幅风景油画一样。
我想也许今天的生活相比于四十年前的生活要有趣得多,我还觉得今天的人们比过去的人们可亲。那时的人可能更高尚,有着更实在的优点,人家说,他们比现在的人更具有真才实学,我不知道这是否确实。我只知道他们比现在的人脾气坏,他们吃得太多,很多人酒也喝得太多,而他们的运动却很少。他们肝功能多半不大正常,他们的消化系统也常有毛病。他们很容易发怒。我不是说伦敦的人,因为在我长大成人之前,我对伦敦一无所知,我也不是说那些喜欢打猎、射击的达官贵人,我说的是乡间,是那里的一些平凡的人,小有财产的绅士、牧师、退休官员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组成当地社会的人物。这些人生活的单调程度几乎是令人难以置信的。那儿没有高尔夫球场;少数几户人家有一个保管得很糟的网球场,而打网球的都是年纪很轻的人;镇上的会议厅里每年举行一次舞会;有私人马车的人家每天下午坐车出去兜一圈风,而其他人则进行“健身散步”。你也可以说,他们并不怀念他们原本从未想到过的那些乐事,他们每隔一长段时间也往往邀请彼此参加一些小小的娱乐活动为自己的生活增添点色彩(经常是茶点会,要求你自带音乐节目,你在那里唱一些莫德·瓦莱丽·怀特和托斯蒂的歌曲);每天的日子总是很长;他们觉得枯燥乏味。命里注定住在一英里之内互为乡邻的人却彼此破口大骂,他们天天要在镇上见面,却可以二十年互不来往。他们很虚荣,很顽固,也很古怪。这种生活也许会形成一些奇怪的性格;当时的人们不像今天这样互相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以自己独特的癖性取得一些小小的声望,然而他们却很不好相处。我们这些现代的人可能过于轻率、随便,但是我们都不带任何过去的偏见看待彼此;我们可能举止粗鲁随便,但却是善良的;我们比从前的人更乐于互相交换意见,而且我们不像他们那样固执己见。
那时,我同我的叔父、婶母住在肯蒂什的一个海滨小城镇的郊区。这个小镇的名字叫布莱克斯特博,我的叔叔是那里的教区牧师。我的婶母原籍德国。她出身一个非常高贵但已穷困潦倒的家族,因此她嫁给我叔父时所带来的唯一嫁妆是一张一位17世纪的祖先定制的镶嵌精细的写字台,以及一套大玻璃杯。不过当我到他们家时,这套玻璃杯已剩下寥寥可数的几个,放在客厅里当作装饰品了。我很喜欢杯子上面淡淡地刻着的那些家族联姻的纹章,究竟有多少我也不太清楚。我的婶母以前经常郑重其事地向我讲解这些纹章。杯子的支架是很精细的,那王冠上突出的顶饰非常富有浪漫色彩。婶母是个朴实的老妇人,具有温顺、合乎礼俗常规的性格。但是尽管她嫁给了一个除薪俸之外极少有其他收入的普通教区牧师已经三十余年,却始终不忘她上流社会的出身。有一次,一个伦敦有钱的银行家到村里来度夏,租了我们隔壁的房子;这个人当时在金融界颇有名望。虽然我的叔父去拜访了他(我猜主要是为牧师协会募集捐款),我的婶母却拒绝去他家里,因为他是个生意人。没有任何人说婶母是势利眼。大家都认为她的态度是有道理的。银行家有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小男孩,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和他认识的。但我还记得当我问叔父、婶母是否可以把他带到家里来玩时,他们认真进行了讨论,最后勉强同意了,但却不许我到他家去。我的婶母说这样下去,下一回我就会想到煤商家去。我的叔父说:
“有害的交往会腐蚀掉高尚的举止。”
银行家每礼拜天上午都去教堂,而且总在盘子里留下半个金镑,不过如果银行家以为他的这种慷慨给大家留下了良好的印象,那他完全想错了。所有布莱克斯特博的人都知道他的这个举动,但也都看作是他在显示他的阔绰。
布莱克斯特博有一条蜿蜒盘曲的主要街道直通海边,街道两旁是些两层楼的小房子,很多是住宅,但也有不少店铺;从这条大街又新修了若干短街,一边通向乡村,另一边通往沼泽地。在港口的附近密集着许多狭窄的小巷。每当煤船从纽卡斯尔把煤运到布莱克斯特博时,港口就生机勃勃起来。当我长大到可以单独出去玩时,我总爱到那里去看那些粗犷、满身煤灰、穿着套衫的船工,看他们卸下一船船的煤。
我就是在布莱克斯特博第一次遇见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那时我刚十五岁,从学校回去度暑假。到家的第二天早晨,我带上毛巾和游泳裤就去海滩了。这天天气晴朗无云,炙热,明亮,但是北海的波涛给周围增添了一种令人愉快的气味,使人生活在这里、呼吸着这空气感到十分清新。当冬季来临时,布莱克斯特博当地的居民都以匆忙的步伐走在街上,并且尽量把身子和脑袋蜷曲起来,尽量让自己的皮肤少接触那凛冽的东风,可是现在,他们却三五成群悠闲懒散地聚集在“肯特公爵”和“大熊钥匙”等酒店之间的空地上。你听到他们那种东盎格鲁口音的谈话的嗡嗡声,这种乡音声调拖得较长,有人可能会觉得很难听,但由于我在幼年时就听惯了,因此听起来仍然觉得悠扬动听。这些当地人气色健康,有着蓝色的眼睛和高高的颧骨,他们的头发是浅色的。他们外表整洁、诚实,并且机敏。我想他们并不很聪明,但他们很坦率。他们看上去很健康,虽然大部分人个子不高,但却结实、活跃。那时在布莱克斯特博,带轮子的交通工具还很少,仅有的是镇上医生的单马双轮车和面包店老板的二轮马车,所以那些三三两两聚在路旁闲谈的人难得需要给车子让路。
走过银行的时候,我进去向经理问候,他是我叔父的教堂执事。我走出银行时碰上了我叔父的副牧师,他停下来和我握手。和他在一起的是一个陌生人。他没有介绍我们认识。这人个子较小,留着胡子,他穿一套很鲜艳的棕色灯笼裤和上衣,裤子很紧身,下面是海蓝色的长筒袜,黑靴子,头上戴一顶宽檐帽。灯笼裤这种服装当时还不常见,至少在布莱克斯特博不常见。我那时年纪很轻,刚从学校中出来,因此见到这种装束,我立即把这个人划入了粗俗之流。但是当我和副牧师谈话时,这个人却友好地注视着我,他那浅蓝色的眼睛流露出一丝笑意。我觉得只要稍予鼓励,他就会立刻参加我们的谈话,但是我摆出一副傲慢的派头。我不想冒这种险让一个像猎场看守那样穿灯笼裤衫的人和我谈话,我对他脸上那种善意亲昵的表情很不高兴。我自己当时的穿着是无懈可击的,我穿着白色法兰绒的长裤,蓝色的法兰绒运动衫,在胸前的口袋上印有我们学校的徽记,我戴一顶边很宽的黑白相间的草帽。后来副牧师说他有点事,必须走了(谢天谢地,他说要走了,我从来不知道在街上碰到熟人时怎么样和他告别,我经常觉得十分受罪,因为我总是找不到一个机会,总是不好意思开口先说我要走了),副牧师说他下午要到牧师住宅去,请我告诉叔父。我们分手时,那个陌生人朝我点头微笑,可是我却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我猜想他是个来度夏的人。在布莱克斯特博,我们从来不和这种来度假的人混在一起。我们认为伦敦人很庸俗。我们都说每年夏天这帮城里的无赖都跑到我们这里来,这实在可怕,不过当然镇上那些商人并不这样想。可是每当九月结束,布莱克斯特博又回到往日的宁静中来时,就连这些商人也如释重负地轻轻叹口气。
当我回家吃午饭时,我的头发还未干透,还湿渍渍地贴在我头上,我提到我早上碰见了副牧师,他说下午要来。
“谢泼德老太太昨晚去世了。”叔父解释道。
副牧师姓加洛韦,他瘦高个子,长相丑陋,长着蓬乱的黑头发,脸盘很小,脸色很不好。他可能年纪还很轻,但在我看来,他似乎已是中年。他说话很快,而且边说边打手势。这种习惯使大家觉得他很古怪,要不是因为他积极肯干,我叔父是不会要他当副手的。叔父特别懒,所以他很高兴有个人可以把他的许多工作接过去。下午加洛韦同我叔父谈完他们的公务之后,进来问候我婶母,婶母留下他喝茶。
“今天早上和你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他坐下后我问他。
“喔,那是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我没有向你介绍。我不知道你叔叔是否愿意你认识他。”
“我认为这种人是极无必要认识的。”叔父说。
“为什么?他是谁?他不是我们布莱克斯特博人吧?”
“他出生在这个教区,”叔父说,“他的父亲是沃尔夫小姐的庄园费内别墅的管家。不过他们是非国教教徒。”
“他和一个布莱克斯特博的女孩子结婚了。”加洛韦说。
“我相信是在教堂结婚的,”我的婶母说,“她真是铁路酒店的女招待吗?”
“看来她曾经干过这个。”加洛韦微笑着说。
“他们在这里会住长吗?”
“我想会的。他们已经租下了公理教会那条街上的一所房子。”副牧师说。
那时候在布莱克斯特博,那些新建的街道肯定都有名字,可是当地人都不知道这些名字,因而也从来不用。
“他要来教堂吗?”叔父问道。
“我还没有怎么和他谈到这个问题,”加洛韦先生回答,“你知道,他是个受过相当教育的人。”
“我很难相信这点。”叔父说。
“据我所知,他上过哈弗沙姆的学校,他在那里得到很多次奖学金和其他奖励。后来他在瓦德汉又得了奖学金,不过他放弃了奖学金,从那里跑到海上去了。”
“我听说他是个冒失鬼。”叔父说。
“他看上去不怎么像个水手。”我评论说。
“嗨,好多年前他就不干这行了。从那以后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
“一个野小子。”叔父说。
“啊,现在我懂了,他是个作家。”
“这也不会延续多久。”叔父说。
我还从来没有结识过任何作家,我对这个人的兴趣油然而生。
“他写什么?”我问,“是写书吗?”
“我想是的,”副牧师说,“还写文章。春天他的一本小说出版了。他答应借给我看。”
“要我是你的话,我就不会浪费时间去读这些废物。”叔父说,他除了《泰晤士报》和《卫报》之外,从来不看其他任何东西。
“他的那本小说的名字是什么?”我问。
“他告诉过我,可是我忘了。”
“反正你完全没有必要知道,”叔父说,“我非常反对你读那些毫无价值的小说。假期间,你应当多在户外活动。另外我想你还有暑期作业吧?”
我的确有作业。那是阅读《艾凡赫》[23]。我十岁的时候就读过这本书,一想到要再读一遍而且还要写出读书报告,我实在觉得心烦意乱。
当我想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后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时,我一记起当初在我叔父的餐桌上我们怎样议论过他时,就禁不住微笑起来。不久前,德里菲尔德逝世后,他的崇拜者们十分激动,要把他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公墓中。在我叔父之后布莱克斯特博的牧师换过两次,现任的牧师写信给《每日邮报》指出德里菲尔德出生在他那个教区,他不仅在那个地区生活过很多年,特别是他生命的最后二十五年,而且他曾以布莱克斯特博作为他几本最有名的小说的背景地点,因此把他的遗骨安葬在这里是最为合宜的,他的父母也正是安息在教堂公墓肯蒂什的榆树荫下。后来,威斯敏斯特的主教以一种相当粗鲁无礼的态度拒绝了把德里菲尔德葬于大教堂公墓的建议,于是德里菲尔德夫人给报界写了一封很庄重的公开信,她在信中说她相信她把已故丈夫安葬在他如此熟悉和热爱的单纯的人们之中是在实现死者最热切的愿望。这个结果使布莱克斯特博的人们松了一口气。不过除非布莱克斯特博的上层人士自从我离开那里后有了极大的变化,否则我相信他们都不会喜欢“单纯的人们”这个用词。我后来听说他们从来都不能“容忍”这第二个德里菲尔德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