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是眼睛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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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死者

死人是最好的替罪羊,死人绝对无法反驳。

——《漫长的告别》

这个话题很明显提起了何震的兴趣,他视线从书本里抬起来,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了白烨一阵,再把书本夹上书签合着放到沙发边的小桌子上,取下眼镜放在硬壳书上:“ok,聊吧。”

何震的忽如其来的关注让白烨慌了神:“诶,你干嘛,别像对待来找你咨询的病人那样对我啊……”

何震一声冷笑:“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了,来找我咨询的病人可都是会付钱的,我对你能和对他们一样吗。”

“我们之间还谈什么钱?庸俗。还是聊聊爱情,嘿嘿。”白烨心虚地笑了笑,仰头又往喉咙里倒了点啤酒:“你学了这么长时间心理学,对人的心理肯定比一般人要了解,你给我说说,异性之间……咳,咳,同性之间也行,究竟如何才会产生爱情,或者说爱情的产生是否需要符合一些基本条件的?有没有办法辨别对方是不是真爱?”

何震边听边若有所思的点头:“你知道吗,你问的这个问题我在做博士论文的时候有个同班同学时常找我讨论。”

白烨听何震这么一说,大受鼓舞,眼睛一亮:“对吧!这的确很有研究价值啊!”

“我告诉他,这个命题太虚,研究的方向不明确,所以建议他换一个命题研究。”何震接着笑眯眯地说,端起旁边摆着的冰镇红茶喝了一口。

白烨刚点燃的热情瞬间被扑灭:“然后呢?他换了没?”

“没有,他坚持自己的想法,花了快两年的时间把这个命题做了下去。”

“哥们儿给力,然后呢,他出成果没,有没有中文版的,我正好拜读拜读?”白烨又兴奋了。

“哦,他的论文太糟糕所以被导师否了,现在还没毕业呢。”何震说完起身将喝干的玻璃杯放进洗碗机。“爱情是一个情绪名词,弗洛伊德将其归纳为积欲的过程和解欲的冲动。所谓积欲嘛,就是恋爱的结晶化,那解欲呢,就是一种解剖学和生理学的过程。至于具体是个什么过程呢,你自己去想吧。”

一听到弗洛伊德的名字出现,白烨就开始放空,等何震说完,他才打了个嗝表示回应。

何震从冰箱里拿出一大张披萨,连着纸盒一起放进微波炉。

“还有什么别的吃的?我也没吃饭,这点儿不够。”白烨说。

何震看了白烨一眼,叹口气面无表情地从冰箱里又拿出一张披萨。

两人坐在开放式厨房的小圆餐桌对着吃披萨,白烨又开了罐啤酒,何震给自己又做了一大杯冰镇柠檬红茶。

“我最近有个案子,现在因为线索不够没法立案,从现在的情况看起来像是一场意外事件。可我就是觉得很奇怪,具体奇怪在哪我也说不上来。”白烨一口咬掉手里那片披萨的尖角,里面的起司融化扯出一条长丝,被他飞快吃掉:“这披萨不错,给力。”

何震咽下嘴里的那块,不紧不慢地说:“所以有本侦探小说里写,死人是最好的替罪羊,死人绝对无法反驳。”

“说得太好了!我查案的时候经常想,要能把受害那哥们叫起来跟我聊两句该多好,可事实就这么操蛋。”白烨大喝一口啤酒:“就比如这个案子吧,如果是伪装成意外的他杀,死者家里没有财物丢失,死者也才二十五岁,普通人家的姑娘做着一份可有可无的工作,没什么深仇大恨的仇家,死前家附近监控也没有可疑的人员出入。一般来说,他杀案件大部分都是熟人作案。发现死者的是她的男朋友,最可疑了吧?但有不在场证明。我总觉得那个她那男朋友不对劲,因为以这一对男女的客观条件来看,这个男人对这个女人的爱总让人觉得牵强。但即使不够爱,也不至于就把女的给杀了吧,重点是还不知道怎么杀的。杀与被杀都得要有理由的吧?”白烨与其说在跟何震讨论,不如说他在给自己梳理案件。

“那倒不一定,如果是原发型人格异常,杀人就比较随机,理由可能就是一时兴起。”

“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特地拿你说的那个什么测试试了试,录笔录的时候故意把杯子给摔了,他当时就一点儿没反应,我深刻地怀疑他很有可能是,那个,你说的那个什么人格异常者。”白烨说。

何震不置可否:“单凭你这种试探很难确认,而且,原发型人格异常者即使真的作案,也极少会杀身边的人。他们虽然以杀戮取乐,但也会注意不让自己惹上麻烦,所以大部分都倾向于找容易得手的陌生人,这也是美国许多连环凶杀案难破案的原因,因为找不到动机,而且目标随机,很难确认。”

“那……”白烨一下又没了想法,给梗到了那。

“首先,如果把案件定性为是凶杀,那么就分为两种:仇杀和被变态随机杀害。就我的经验,一般变态的随机杀害手段都比较残忍,而且因为施暴者享受杀戮的过程,所以现场不太可能伪装成意外的样子,有些犯罪现场甚至有仪式感。那么假设是仇杀,而且是掩饰成意外的仇杀,那么凶手一定想要掩饰什么,而凶手想掩饰的东西,就是他的作案动机。”何震分析道。

白烨脑子里又过了一遍下午去龙昇实业和德明学校的经过,那些散乱的信息就像空气中漂浮着的电波,线索一定就在那里,只是他现在找不到合适的频道去捕捉它。

“诶你干嘛买这么多披萨在家,以前不知道你爱吃披萨。”最后一块披萨被白烨成功抢到,他忽然想起这个问题。

“我是不爱吃披萨,这是特地为你准备的。”何震答道。

“嘿,够哥们!”白烨乐开了花:“那干嘛买披萨,我其实更喜欢……”

“因为便宜方便还饱肚子,主要是便宜。我知道不给你买吃的等你饿了说不定哪天就会翻出来我存冰箱里的顶级牛排吃,所以用披萨打发你这样我的损失会小一点。”何震打断他快速说完,不让他有太多幻想的空间。

白烨胸口有如中了一拳,说:“无所谓,反正我也爱吃披萨。”

他咬牙切齿地吃完最后那片披萨,悻悻回了家。

这晚,他做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梦。在其中一个梦境之中,他梦见自己回到了高中时代,何震也还是以前的老样子,他们一起在操场打篮球,有三个女孩站在篮筐那一旁安静地看着。其中一个是一个长头发,一个短头发,还有一个胖胖的。他抢篮板球时瞟到这三个女孩,觉得有点眼熟,正想着,那个胖胖的女孩忽然跑进球场,一把抱住篮球,表情激动地在和他说什么,可他一个字也听不见。胖女孩好着急,又凑近了些,张大嘴朝他大喊,他这才发现为什么胖女孩说不出话?因为她没有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