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黄楼医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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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鉴二则

(一)

某院孙某,初习司药。一日某医方中,青蒿因 “蒿”字潦草,孙误为青芬。遥问其师:“青芬在哪?”师正忙于发药,误听为轻粉,漫指柜上一筒。适筒中轻粉,仅剩数克,不足方中之量,遂再问之。师疑,索方看之大惊,急正其误,孙闻之色变。

考青蒿苦寒,善退虚热,乃草本植物;轻粉剧毒,杀虫逐水,系水银升炼。两药内服外用,不易相混。然处方潦草,司药大意,误听错拿,险戕人命。昔称医为司命工,是言医,药亦在其中。故医者书方,宜人所共识之,以免孟浪者约略撮之而贻误焉。

(二)

某院某医,善用经方。一人伤寒,以桂枝汤治之。越日,患者携药渣告曰:“怪哉!一方之药,味各不同。首剂服之味辛,二剂味酸,三剂味甘,何也?”医闻言观之,良久叹曰:“此司药之误也。渠见方药甚简,而各包之,未云煎法使然。”

夫医之权衡,在于用方;方之妙用,期于对证。今虽证对方妙,而司药者孟浪,岂不偾事乎?

(《国医论坛》198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