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指数排名研究报告2018(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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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据处理

如前所述,我们选取复印报刊资料96种学术系列刊,每年1—12月期间全文转载原发期刊学术论文的转载数据和评分数据,作为研制转载排名的数据样本。受发行周期和编辑出版过程的影响,原发期刊当年刊发的文章,有一部分被选入下一年的复印报刊资料中,因此,每年发布的转载排名数据都以复印报刊资料出版年而非原发期刊的出版年为准。

2017年共有1 400种原发期刊(不含报纸、图书)被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1篇以上。因为一种期刊被转载1篇或2篇论文的情况具有较大的偶然性和随机性,统计意义不大,并且被转载论文数量呈现出集聚趋势,即约25%的学术期刊被转载了约85%的学术论文[2],所以我们选取2017年被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论文不少于3篇的期刊和机构作为进入排行榜的基本标准。2017年对如下学科期刊发布名次予以增加:管理学从30名增至50名,公共管理从10名增至20名,经济学从30名增至50名,理论经济学从15名增至30名,民族学从5名增至10名,艺术学从15名增至20名。

在统计转载数和发文数、处理论文分数和排名次序时,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正式刊号逐一统计。对于一号多版的期刊,转载数、发文数一律合并计算,如《美与时代·创意》《美与时代·美术学刊》《美与时代·Beauty》为同一刊号的不同版本,合并计算其转载数及发文数;对同一家学报有两个刊号两个版的情况,发文数分开计算,如《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有各自刊号,因而分别计算转载数和发文数。

(2)增刊论文不在统计范围。

(3)对于图书、报纸上发表的论文,不纳入期刊排名的转载量统计。

(4)剔除会议消息、报道、花絮、补白等明显的非学术性文章。

(5)被复印报刊资料不同专题刊重复转载的论文,转载量不重复计算,在各学科期刊或机构排名时,取论文最高得分。

(6)在同一种期刊上的论文被拆分为两篇及以上在不同刊期上发表时,转载量按复印报刊资料的实际转载量统计。

(7)若组文中的某篇论文的字数处于复印报刊资料当年组文论文字数的后20%(含),则该组论文数相应减1;以此类推,若组文中的每篇论文都位于组文字数篇目的后20%,则一组文章按1篇计算。

(8)复印报刊资料系列刊转载论文一般比原发报刊出版延迟3个月,如复印报刊资料2017年第1期转载的绝大部分论文是原发报刊2016年第10期刊发的,因此,期刊当年“总发文数”指上年10月至当年9月各期发文数之和。

(9)机构排名中,作者所属单位按照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进行统计。

(10)关于单篇论文得分,针对不同评委在按照指标体系对论文进行评分过程中容易出现松紧程度不一的情况,在计算期刊或机构的综合指数之前,首先通过数据修正公式,将同一评委对同一篇论文的打分,除以该论文平均值并乘以修正系数,以减少这一因素对评分结果的影响。[3]

(11)当期刊转载量相同时,按发文数从小到大排列(当转载量和发文数都相同时,按音序排列);当期刊排名榜的末尾出现并列名次且不能全部进入排名榜的范围时,删掉年发文数量相对较大的期刊;当期刊/机构的转载量、转载率或综合指数得分完全相同时,按音序排列。


注释

[1]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研制的《人文社会科学论文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详见:http://old.zlzx.org/files/otherFiles/2011rssi.pdf.

[2]详见《2011年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学术论文指数分析报告》,http://www.zlzx.org/newsDetail.action?newsId=cd3f586d-b732-4179-9e65-a3625584746c.

[3]公式详情请参见《人文社科论文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实施方案(试行)》,见http://old.zlzx.org/files/otherFiles/2011rss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