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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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网络出版

一、网络出版的概念

网络出版的定义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从广义上讲,凡是将信息、知识、观念等内容,用文字、图像、声音等代码以任何形式在网络上传播,均可称之为网络出版。1995年美国《知识产权与全国信息基础设施》(下称白皮书)明确写道:“公众通过数字网络获得作品复制本,作品就如同有形复制本在商店出售一样被出版了,法律确认它为出版,只不过是对这一现实的承认而已。”《伯尔尼公约》第三条第三款也规定“得到作者同意后出版的作品,不论其复制件的制作方式如何,只要从这部作品的性质来看,复制件的发行方式能满足公众的合理需要”即可视为“已出版的作品”。从广义上界定网络出版的概念比较符合网络出版的现实需要。

狭义的出版则指中国《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中的定义:“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所称互联网出版机构,是指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因此,网络出版是指具有合法出版资格的出版机构所进行的出版与传播行为。

二、网络出版的特点

(一)出版产品的数字化和虚拟化

网络出版在产品形态上表现为网络出版物,即产品数字化。这一属性与纸介出版物具有本质的区别,其出版物载体为计算机网络。出版商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读者提供出版物,读者直接获取利用网络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出版者和读者之间既不需要中间人,也不需要其他媒体。就编辑出版而言,征稿、投稿、选稿、审稿、编辑加工、修改、发行等一整套流程均可在网上进行。网络出版由于不使用传统的物质载体,所以网络出版是实实在在的信息传递与交流,没有物质载体的束缚。由于网络出版的数字化和虚拟化,大大节约了传统意义上的出版成本,同时,网络出版只有信息内容的加工,出版时差大大缩短,其传播时差也大大下降,并且不受时间、地点、频道、国界、气候等的影响,传递迅速,并可时时更新,大大提高了信息传播的范围、时效和数量,有利于世界各国、各民族的科技文化及时、广泛地交流与传播。

(二)出版流程简约化

网络出版不同于传统出版,传统出版在出版前对出版物进行编辑、校对、排版、印刷等,出版的周期一般很长,与现实情况有一定差距,即滞后性。而在网络出版中,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出版工序得到极大简化,出版就是选择、加工信息,发布信息,传递信息的过程。这大大降低了出版成本,提高了出版的效率和信息共享的质量。

(三)网络出版各相关方的实时交流和互动

网络出版相关方主要涉及出版者、作者和读者三方面。读者可将自己的需求意愿通过网络迅速地传递给出版者;出版者根据用户的需求,迅速地提供相应的书供读者选择;读者确定自己所要购买的书后再通知出版者。作者通过其作品销售情况,了解作品的受众对象,读者通过对所购出版物的评价和意见等,向作者间接反映作品受欢迎程度。同时出版者也可根据反馈重新制定决策,促进出版业的发展。

(四)交易的电子化

网络出版,从产品形态、流通方式到支付方式的整个交易过程均实现电子化,尤其是支付手段,用户只有通过信用卡,通过网上银行实时付款,才能进行下载,从而完成交易过程。交易的电子化,使网络出版物的销售实现了百分之百的电子商务化,这是网络出版的显著特征。[54]

三、国内外网络出版的模式比较

国外网络出版的模式分为:一是个人出版。个人出版是由作者通过网络出版自己的作品,通过Web销售。如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骑弹飞行》就是通过互联网实现出版、发行和销售的。如果作者只是提供下载服务,不提供物质产品(磁带,光盘等),还可免除申请商业执照而成为出版发行商。二是按需印刷(Print-On-Demand, POD)。所谓POD技术,就是将数字化出版物(电子书、电子报刊等)通过POD设备印制成纸质品(书刊报纸等)。按需印刷就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在短时间内提供个性化制作和销售服务。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按需印刷,将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出版社的退货和库存积压的问题。对于印刷厂而言,随着数字式彩色印刷机的产生和应用的普及,将抛却传统的、烦琐的制版、装订工艺,大大提高生产效率,使传统的印刷得到质的飞跃。比如以色列的Indigo公司、美国的IBM公司推出的全无版数字式彩色印刷机,由于省去了传统的打样、晒版、冲版、挂版、洗橡皮布、归位调整、水墨平衡、试车等工序,不存在成本分摊,它的第一张到无数张的单品耗材成本不变,所以在短版印刷中占绝对优势,并使实现“按需印刷”成为可能。三是商业出版模式,这一类的出版商有出版公司,出版社和可以从事出版的网络公司。

国内的网络出版模式有:①基于出版社的电子书专卖店。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凭借出版机构长期以来形成的出版优势,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电子书专卖店(网站),向社会和自己特有的读者群传递信息。②基于网站的电子书城。许多著名的网站,如新浪、网易等也涉猎电子图书的经营和销售(下载服务),这对于中国网络出版模式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大有好处。③基于IT公司的合作式电子书店。这种合作形式与第二种情况类似。从目前来看,后两种模式还缺乏相应的管理规范,传统出版模式下的有关管理规定是否适合网络条件下的出版,还有待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验证。[55]

四、网络出版的现状

(一)数字版权保护技术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是网络图书出版的安全性前提。数字版权保护是作者、出版者、网络公司乃至读者所共同关心的问题。这个问题若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一系列纠纷,阻碍网络出版的健康发展。在网络环境下,数字化的出版形式和开放的传播手段使图书的版权保护变得更艰难。数字版权保护技术(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就是以一定的算法,实现对数字内容的保护,DRM技术能杜绝电子书的随意复制传播,对书籍的作者,出版者的知识财产和智力成果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同样不得不思考的是,在信息飞速传播及加倍增长的今天,DRM技术是否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信息的畅通,或反而增加了盗版的产生,仍是我们需要深思的。但我们坚定地相信,随着电子书市场的逐渐成熟,以及电子书用户群体的逐渐形成,加强版权保护,也是中国电子书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格式问题

目前,网络出版在出版界和IT界都已备受关注,网络出版不仅需要规范的法律环境,还需要统一的技术标准。网络出版的技术系统和装备系统的研发与创新,还处于一个摸索的阶段,虽然有不少技术企业与研究室参与研发,但相对于整个行业而言,缺乏行业的总体标准,地域分割性较强,难以做到统一。致使原数据和信息交换格式未能形成标准,网络出版管理格式、网络出版防伪的保密、版权保护等技术问题均不完善。缺乏行业标准可能会给各方面都带来混乱与不便,电子图书的格式不统一问题便是一个明证。现阶段,国内外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在国外,以网络出版业发达的美国为例:美国网络出版业发达,电子书标准也非常之多,主流阅读器有Softbook和Rocket格式、MicrosoftReader格式、OEB、HTML格式和PDF格式。争夺标准主导权的竞争主要在微软公司和Adobe公司之间展开。虽然众多美国厂商组成了以促进网络数字化、电子书出版标准化为目标的“开放电子书论坛”,且支持统一标准“开放电子书出版结构”,但由于各方利益的纷争,美国电子书格式的标准化依然困难重重。

在国内,对中国的网络出版单位而言,网络出版现在也是一个单位一个制式、一个地区一个标准,不能互联互通。中国应根据国际标准和相关准则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标准化格式,以促进行业交流与发展。首先应针对中文电子图书市场和技术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制定出中文电子图书阅读软、硬件的规格和指标。其次,制定统一的中文电子图书格式标准,平衡各方利益纷争,以免出现不兼容等问题。最后,应加快实施相关标准,统一格式,统一规范,并积极向国际化标准看齐,建立建全长效机制,促进电子出版物良性发展。

(三)人才问题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出版机构应当实行编辑责任制度,必须有专门的编辑人员对出版内容进行审查,保障互联网出版内容的合法性。互联网出版机构的编辑人员应当接受上岗前的培训。”该规定以书面形式明确地对实施网络出版的具体的责任人提出了要求。而在现阶段,出版社普遍缺乏专门的网络技术人才来建立和维护网络出版平台,更缺乏一批又懂网络技术、又熟悉出版流程的复合型人才来推动网络出版的发展。现在国内大多数情况是从事网络工作人员并不熟悉编辑业务知识,使得出版物质量参差不齐,不合标准。在数字条件下,由于技术基础与产业形态的变化,出版业日益呈现出技术密集、人才密集、信息量大、集中度高等特点,需要从业人员同时具有较高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较强的编辑出版能力,出版业的发展不但需要有新的出版理念,而且对于能够驾驭数字出版和跨媒介出版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强烈。

(四)阅读习惯问题

许多人认为,传统的纸质图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知识,还蕴含有其他的意义和价值,如收藏价值、艺术欣赏价值等。人们通过阅读获取信息的习惯已保持千年之久,人们对于传统纸质书更有着一种不同于电子书的眷恋。一本纸质书,可以在不同场合进行阅读,也可以作为一份礼物赠送给他人。但以数字形态出现的网络出版物则不同。首先,电子出版物需要电源,在没有电量的情况下,无法进行阅读。其次,长期接触电子设备对人们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再次在付费问题上,人们还没有完全形成网络出版物的付费习惯,人们愿意花更多的价钱买纸书,甚至投入巨资将精美的纸书摆在家中收藏,但在电子书付费方面,更多人希望少花钱或是免费获取电子书内容,这也是人们对待电子书与纸质书态度上最大的不同。因此,网络出版还需找到合适的商业模式、产业形态来发展并完善自我,克服现阶段的困难,实现网络出版业可持续发展。

五、云出版

(一)云出版的内涵

“云出版”的概念是在“云计算”等概念和技术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逐渐衍生出来的。2006年8月9日,谷歌首席执行官Eric Schmidt在搜索引擎大会(SES San Jose 2006)首次提出“云计算”(Cloud Computing)的概念,打开了云计算时代的大门。根据百度百科的定义,云计算是分布式计算、并行计算、效用计算、网络存储、虚拟化、负载均衡等传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从2008年起,云计算概念逐渐被付诸研究和实践,并逐渐诞生了一些衍生概念和技术,如“云存储”“云安全”等。

有学者指出,云出版的主导是出版,而非技术,云出版的形式是一个有机的平台,云出版的核心是共享,云出版的终极目标是用户。

(二)云出版的现状

在国外,亚马逊的“云出版”风靡全球,并且Kindle的“云端”也利于读者存储和阅读书籍。而同时苹果公司联合美国5家著名出版商麦克米兰、企鹅、哈歇特、哈珀科林斯和西蒙舒斯特构建“云出版”服务平台。谷歌公司和微软公司也利用自己的资源构建“云出版”服务平台推出其云终端产品。谷歌公司推出的Nexus平板电脑和微软推出的Surface平板电脑作为集成电子书的阅读器,利用其“云”资源,方便了读者选择其喜好的电子作品。

在国内,云出版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出版及相关行业走在了云出版产业试水的最前列。目前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主要有,技术服务商的开拓者——方正Apabi、天闻数媒科技有限公司;内容提供商“飘”入云端——中国知网、番薯网、盛大文学;数字出版基地驾“云”腾飞——天津国家数学出版基地、中南数学出版基地。云出版产业发展方兴未艾。云出版同时面临新的问题、新的难点。一是如何使云出版更加安全的问题,二是如何让版权保护走进云出版的问题,三是如何打通产业链及构建健康成熟的商业模式问题,四是如何建立统一开放的云出版行业标准问题,五是如何加强市场教育和观念跟进问题。这些问题必须由政府、企业和学界共同努力解决,云出版给出版业带来的变革和给用户带来的便捷不言而喻。

(三)云出版所面临的挑战

1.云出版安全

云出版将其内容暴露在“云”中,极有可能遭到拒绝服务等攻击,加之云出版在安全问题上可控性较差,无法评估数据是否被安全处理。同时,云出版对于业务的连续性有较高要求,如果业务中断,不仅带来损失,同时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另一个重点是数据的安全性。数据的安全性涉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数据的完整性要求只有授权用户可进行经过授权的更改,保密性要求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读取数据。云出版商应该提供强有力的控制,加强对授权用户访问、认证、隔离数据等方面的管理。

2.云出版的内容

云出版的长远建设目标是作者和读者直接利用云出版平台开展出版活动,大量开放的出版活动带来的是监管工作的压力,特别是当前,政府对意识形态领域建设高度重视的背景下,云出版对监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中第六条指出:电子出版物不得含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泄露国家秘密的;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同时该管理规定还指出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电子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除了内容上的规定,该办法还对其他方面作出了约束,未经国家批准出版和进口的,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连续出版物名称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无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刊号及条码的、光盘无来源识别码的、中学小学教材未经依法审定的都被列入不得出版的行列。而云出版要达到从作者到读者的最快捷流程,就难以避免地会和监管工作产生冲突。

3.云出版的产业链不明晰

中国云出版产业还没有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利益分配机制也不完善。一方面云出版作为一个以网络为载体、以数字资源为产品的产业链,与传统出版的盈利模式有天壤之别。但是,其到底有哪些盈利模式,尚未形成统一的定论。产业链的主要盈利模式主要是向用户出售产品,这种单一的盈利模式亟待改进。另一方面,对产业链中成员的利益分配机制还存在较大的争议,现有的利益分配机制依然移植了原有数字出版利益分配的硬伤,即内容提供商还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利益的分配更集中于云平台的构建商。[56]要实现真正的“云出版”,跨平台的数据读取、内容调用是技术层面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因为读者在具体使用时,关注更多的是出版物的内容,而不是通过哪个出版平台能够得到相应的出版物,技术障碍导致读者获取相关出版物困难,这将冲淡读者的阅读欲望。云出版要达到理想的效果,就要做好平台融合规划和无障碍数据读取等构架,各平台要预留对接通道,并制定好行业规范,逐步实现平台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