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视角下的区域经济社会治理
抛开影响经济利益的各种因素,抛开与经济利益相关的各种具体现象和过程,跟经济利益相关的只有三件事,即价值创造、价值传递和价值分配。
一 价值创造
价值创造指通过对无价值或低价值物品的加工、改造,或者直接创造出新物质的过程。价值创造既包括价值创造总体过程,也包括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各种活动;所创造的新物质是人类社会发展所需要,并在经济角度被认可。价值创造主要对应经济部门中的生产环节,服务业中的部分行业也属于该环节或过程。如生产性服务业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生产的一个环节。
从经济角度看,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目标和任务就是创造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宜的价值。所谓相适宜,就是区域创造的以物质为载体的价值刚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正常发展的需要,不出现物质的大量积累(严重产能过剩),以避免对区域自然资源的过度索取,对区域生态环境的过度干预;也避免物质短缺或匮乏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并避免由于物质匮乏引起的其他社会问题。
二 价值传递
简单来说,价值传递就是价值(常以特定物质为载体)从一个时空传递到另一个时空的过程和活动。客观上讲,在价值传递过程中,被传递对象的价值并没有增加,只是其权属和拥有者时空位置发生变化。
从经济角度看,价值传递过程就是价值显现或被社会认可的过程。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只有把产品从生产者传递到消费者手中,消费者认可和支付相应的费用后,其价值才在社会体系中体现出来。这个过程中似乎没有直接产生新的价值,但没有这个过程,价值就无法被表达和认可,价值创造过程就无法延续。
三 价值分配
简单来说,价值分配就是已有的价值以某种方式和比例划分给不同群体、团体最终到个体的过程和活动。价值分配是两方或多方参与的过程,最简单的组织方式中要有分配者、接受者和分配规则,复杂点的组织方式中还包括监督者等,分配的唯一目标是确定价值的所有权。
从经济角度看,价值分配是价值拥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调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价值本身并没有增加。其本质是用经济手段和方式解决社会问题,以及道德、法律法规、文化、精神等方面的问题。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价值传递存在密切的联系,适宜的价值分配可以有效推动更多的价值创造、更快的价值传递,不适宜的价值分配则会影响价值创造能力和价值传递速度。
如果把世间的万事万物归为价值创造、价值传递和价值分配三种行为或过程,那么区域经济社会治理的目标就很清晰了,那就是管好这三件事,让这三件事都能顺畅运行。正常情况下,价值创造越多、价值传递越顺畅、价值分配越合理,这样的区域越容易治理,区域经济社会治理水平也越高。但现实世界中这三件事是相互穿插、相互影响的,生产者为什么愿意创造价值,从利益上讲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分配价值和价值分配权,当然获得价值分配权最终也是为了价值分配或分配的价值,没有适宜的分配权,谁还会愿意创造价值?在价值创造、传递与分配三件事中作用者与被作用者的变换和调整,会导致破坏三件事的行为,或使这三件事不能正常运转或运转效益不高,这就使区域经济社会治理不得不面临其终极问题,即如何保证这三件事能正常、高效、协同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