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通过对都市圈府际协作治理理论的梳理和回顾,本章指出,伴随着区域治理实践的发展,都市圈协作治理理论蓬勃兴起,并逐渐形成了以区域多方协作为主导的都市圈治理理论、以复杂性治理网络为主导的都市圈治理理论和以整体性治理为主导的政府间协作理论。
以区域多方协作为主导的都市圈治理理论试图在以“国家干预”为主的“政府模式”和以“市场主导”为主的“多中心治理模式”之间找到平衡点,主张通过谈判形成都市区不同层级政府、非营利组织和私营部门间的协作网络,以此来共同解决区域公共事务。以复杂性治理网络为主导的都市圈治理理论将区域内的政府、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都纳入网络治理主体的范畴,强调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各组织间通过合作与协调达到统一的网络目标。以整体性治理为主导的政府间协作理论主张区域治理中的跨部门协作,关注区域内政府之间、政府和其他社会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的形成,强调政府在进行公共事务治理时不仅要对政府内部各部门的机构与功能进行整合,而且要促使政府与政府之间,政府、私营部门和非营利组织之间进行协作,从而形成一种整体性治理网络。因而,该理论对于解决都市圈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协作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书基于以区域多方协作为主导的都市圈治理理论和以复杂性治理网络为主导的都市圈治理理论,着重从“整体性治理”的角度,分析、回应和解决都市圈地方政府在跨界公共事务协作方面的问题,建构都市圈地方政府整体性协作治理的理论框架。该框架从区域上一级政府(中央政府或省政府)、都市圈地方政府、跨区域整体性合作组织、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等分析维度,剖析都市圈整体性协作治理的信任和沟通机制、利益协调与补偿机制、监督和评估机制,并基于整体性协作治理机制,探讨以跨区域整体性合作组织为核心的,由上一级政府、都市圈地方政府、跨区域整体性合作组织、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共同组成的都市圈整体性协作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