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鬼才知道这两天伍胥是怎么过来的,他太生气又太无奈,觉得自己活得幸福而又凄凉。
他再一次实现了自己的愿望,鬼使神差老天爷把他安排到了诗兰的隔壁。
晚上睡在隔壁,白天工作在一起,天天都能看到她,似乎已经心满意足。可问题是,诗兰这个该死的女人,竟然用行动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他。
一个康文还不够,又来了一个富豪华侨儿子蟹老板,蟹老板又引来一个浑身铜臭气息的痞子强。
或许只有工作原因让诗兰和苏羽沐走得比较近,这一点是伍胥可以理解的,可其他人呢?
而且那种在经济条件上望尘莫及的沉重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每次看着浑身轻松的康少爷风度翩翩地从门口路过,他都觉得好像被大锤闷了一下心口,而心口的大石还没有被敲碎。
诗兰不是说她不拜金吗?
可她现在整天与这帮人混在一起…,这实在是太令人绝望了,她迟早会拜金的,就算她不承认,可她已经开上了康文送她的车,再让她去过挤地铁的日子,她还能像以前那样心甘情愿吗。
“兰兰,你真傻,你以为康文会永远对你好吗?那是不可能的,这都是圈套。”
他以为诗兰一定会狂躁地猫吼着回应他——“伍胥,以后这种话不要对我说好吗!烦死了!”——可事实上诗兰根本一句话也不说,就好像没听见一样。
她不理他,让他毫无存在感。尤其是在他恢复男装之后,她就更不理他了。
难道朋友都做不成了吗?
可当伍胥几乎是故意刁难似的提出朋友之间应该有的请求的时候,诗兰却会很爽快地答应,然后就没然后了。
不冷不热,却有求必应。
这算什么?
火箭挣脱地球吸引了后的脱节吗?
就剩下卫星了是不是?
“兰兰,我没带纸。位置:左三。”
伍胥是一个精细的人,在他身上,几乎不可能发生这种上厕所不带纸的事,可今天他故意不带,然后寻求诗兰的帮忙。
“阿~西吧!”
想一想这条信息来源于厕所,细思极恐,诗兰真想把手机丢到垃圾桶里。
她讨厌伍胥,但这种讨厌却又显得很朦胧,她也说不清楚到底为什么讨厌,只是不想见到他,却又觉得他曾经帮过自己,自己不能做得太不够朋友。换句话说,如果伍胥不是成天黏着她,或许他会成为她愿意借钱的朋友。
怎么对待他呢,如果用最激烈的手段把伍胥撵走,诗兰还觉得有些于心不忍,这个可怜的家伙就好像一条无家可归的小狗,每一个留恋的眼神都让人心软。
“唐小米,我很忙,你帮我个忙好吗?”诗兰好像很忙的样子。
事实上唐小米更忙,在忙自己的私活。唐小米没理诗兰,继续闷头干活。
诗兰直接说:“去,找个男生,把这卷手纸送给蹲在厕所里以死相逼的伍胥,位置:左三。”
唐小米抓起手纸,丢给了马导。
马导一愣。
唐小米说:“男厕所里有人需要急救,左边第三个。”
感觉全世界都在与自己作对,或者说自己刚干了一件傻事,诗兰简直要被气死,心中骂唐小米一万次——你这个愚蠢的女人,这种事你能让令人爱戴和崇敬的马导去办吗?如果要让马导去,我犯得着让你帮忙吗?我直接丢给他好不好?
这些话说不清楚,如果说出来,会引来唐小米滔滔不绝的反击,伤害姐妹感情。而且此时马导已经热心肠地走了出去,估计他不会为此感到十分愤怒吧。
不久后,该死的伍胥又回来了,我的个玉皇大帝观世音菩萨,这小子什么时候又换上了女装,他要死吗?
抓狂!
今天的诗兰很抓狂。
“我希望你进男厕所不会被人骂出来!”诗兰冷着脸说。
伍胥摆弄了长发说:“不会的,我跟大家已经混熟了。”
上帝,要么你杀了他,要么杀了我吧。
终于熬到下班的时间了,这个跟屁虫一定会很自然地跟在她的后面,万幸身边总有唐小米的存在,唐小米不会允许这个家伙距离她们太近,否则她会毫不客气地把伍胥推到一边。
唐小米这个妮子力气确实不小,听她说,她们家的人都是这样的,她的大哥,二哥,尤其是三哥,都是大力士。
“姐仨”吃饭的时间到了,伍胥会毫不客气地走进她们的屋里,然后讨论起吃什么。
“兰兰,今天还是辣椒炒鸡蛋吗?我吃够了,咱们换一样好不好?我猜你一定爱吃麻辣鸭脖,变态辣的那种。”伍胥捧着手机,翻找外卖。
“我不吃。”唐小米反抗道:“那东西有什么好吃的,吃半天全是骨头。我要吃大米饭,再来个…”想了想说:“烧地三鲜吧,要咸口的,就这样了。”
“唐小米,我没在跟你说话,你想吃什么,自己点。”伍胥憎恶地说。
唐小米求饶说:“大家一起买,省得考虑起送费了嘛。”
唐小米和伍胥是很难达成一致的,因为点餐的事他们会逐渐讨论得很激烈。
这两个人仿佛是两个高音喇叭,把并不是很大的屋里弄得硝烟四起,他们争论什么问题的时候,仿佛两只斗鸡。
胆小的诗兰生怕这两个北方人突然发生暴力事件而互相殴打。虽然他们之间的斗殴行为都是有分寸的,可诗兰还是不想看到那一幕。唐小米管那种行为叫做“疯着玩”。
“好了,别吵了。我已经订完了。三个人的份。不过我有一个要求,伍胥,请你回到自己的房间去吃。”诗兰冷着脸说。
唐小米笑嘻嘻地跑过来,滚到床上,夺过诗兰的手机,一边看一边问:“兰兰,你订什么呢?”找到了订单,看了看,唐小米欢呼地说:“我喜欢猪大肠!”
猪大肠是伍胥最不能接受的美食,不仅是猪大肠,包括各种内脏,还有臭豆腐和榴莲等散发着腐臭味道的食物,都是他生活中的违禁品。看到那些就跟看到炸弹一样令人惶恐。
伍胥很不自然地站起来,生气地说:“算了兰兰,我觉得我们的友谊已经结束了。我知道你烦我,好,我现在就走,永远离开你!再见!”
说走就走,不久后就听到伍胥在隔壁屋里收拾东西的声音。看来这小子又要“离家出走,脱离组织”了。
诗兰蒙着头,不想说话,不想看到这个世界。
唐小米继续不知疲倦地敲击着键盘,疯狂打字,然后疯狂删除。
有的时候真的挺羡慕唐小米,虽然赚钱不多,可她有爱好。如果唐小米是一个具有匠人精神的人,即使她不会成功,但她一定会得到属于自己的快乐,陶醉在她的个人空间里。
“不行,不能让这个傻小子这样走,他身无分文!”
诗兰爬起来,来到伍胥的门口,伍胥的门没有关,诗兰总觉得伍胥是故意不关的。而且他收拾行李的时候,一定是故意弄出好大声。
“伍胥,我给你点了你爱吃的,而猪大肠是给唐小米点的。我知道你不爱闻猪大肠的味道,所以我才让你回自己屋里吃。”诗兰双手抱肩,靠着门框说。
“不是吃的事!”伍胥愤怒地说。
他看起来委屈极了,看他挥舞手中衣服的样子,好像要与人间告别。可当诗兰走过来的时候,她的脚步声已经让他不想离开了。不过他却弄出更大的声音。
“那你是因为什么?”诗兰傲慢地仰着头,她真的不想给他笑脸。
“点点滴滴。”伍胥掩面哭了起来,“看起来我是被一棵稻草压死的,实际上你不知道我已经背负了多少压力。”
好可怜的人…
他到底在追逐什么呢?
“对不起,我今天心情不好。”诗兰抱歉地说:“我舅舅家表弟被骗了,被骗得很惨很惨,所以…,我想你能懂我。”
“被骗了?”
“是的…”
“怎么被骗的?”
“他并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竟然模仿别人去搞什么投资,结果遇到了快招公司。赔了很多钱…”
“我相信你的妈妈一定会把你家的钱借给他,对吗?”伍胥真的很了解诗兰,甚至包括诗兰的父母。他相信诗兰的母亲一定会借钱给侄子。而现在诗兰的表哥赔钱了…,赔得很惨,估计这辈子也还不上这笔钱了。
“十万…”诗兰咬了咬嘴唇说,眼眶已经开始翻红了。
“哦,兰兰,那是你的钱?”伍胥震惊地说。
“如果不是我的十万,他们也没钱借给他。”诗兰终于坚持不住了,她蹲在门口哭了起来。白天的时候她只是看起来有些不愉快,可她并没跟任何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