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识图综合实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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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筑构成的要素和建筑方针

1.2.1 建筑构成的要素

从本质来看,不同类型建筑均由基本的三要素构成,即建筑功能、建筑技术条件和建筑形象。

1.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建筑功能是指建筑物的目的、用途。功能要求中通常包括三方面:满足人体尺度及人体活动所必备的空间;满足人的生理要求,如采光、通风、隔热、隔声、防水、保暖等;还应满足建筑物室内安静、朝向好且冬暖夏凉等要求。

2.满足建筑技术条件要求

建筑技术是建造房屋的手段,包括建筑材料与制品技术、结构技术、施工技术和设备技术等。

3.满足建筑形象要求

建筑形象是建筑体型、立面式样、建筑色彩、材料质感、细部装修等的综合反映。建筑形象处理得当,就能产生一定的艺术效果,给人以一定的感染力和美的享受。

历史上建筑师创造了许多具有时代印记和特色的各种建筑形象,往往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建筑也会产生不同的建筑形象。

1.2.2 建筑方针

早在1953年,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时中共中央就发布了“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建筑方针。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六十多年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筑艺术、建筑材料、结构、建筑设备和施工技术等一系列学科与工种都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科技的发达而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上述方针因为正确地把握了建筑各构成要素之间本质的关系而对今天的建设仍具有经济的指导意义。因此,我国新时代的建筑方针是“适用、安全、经济、美观”。同时,这一方针也是衡量建筑优劣的基本标准。